【招标公告】【武汉局集团公司】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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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咸宁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公开招标施工(单价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武汉局集团公司】 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武汉局集团公司】
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公开招标
施工(单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J-2026-1804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已由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以《计划统计部关于重新批复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武项审〔2026〕719号)、《武汉局集团公司概预算审批单》(武计概审[2026]第66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咸宁北站。
建设规模:1.拆除既有地源热泵主机、冷水机组、冷却塔、水泵及配套阀门、管件等,既有管路根据新系统的需求利旧或拆除。2.新设2台风冷热泵机组,同步更新管道、管件等附属设施。3.更新夹层设备平台防水约 150 平方米、玻璃栏板约15米,既有冷水机房进行适应性改造等;新建室外硬化面约160平方米,同步实施设备基础、护坡整治等。4.配套完善给排水、电力等相关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等工作。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WHJ-2026-1804-001。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投标人报名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至邮箱:39@whjzbcg.com(发送邮件主题名称: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如***公司+WHJ-***-***)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或获取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登记注册,完成注册登记后,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在招标公告页面附件处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8日09:30,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一楼开标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6年10月28日08:30至09:30当面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车站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道白云路武汉火车站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39@whjzbcg.com
异议接收: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电 话:027-51169203
邮 箱:whjcgyy_lxgc@163.com
2026年10月10日
招标公告附表
附表1
备注: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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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HJ-2026-1804-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综合评估法-A.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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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局集团公司】
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公开招标
施工(单价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WHJ-2026-1804
标段号:WHJ-2026-1804-001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1.招标条件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
3.投标人资格要求3
4.招标文件的获取4
5.投标文件的递交4
6.发布公告的媒介4
7.联系方式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
投标人须知正文13
1.总则13
2.招标文件15
3.投标文件16
4.投标18
5.开标18
6.评标19
7.合同授予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
9.纪律和监督20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
评标办法前附表22
1.评标方法28
2.评审标准28
3.评标程序2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1
1.工程量清单说明45
2.投标报价说明45
3.其他说明45
4.工程量清单46
4.1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46
表4-1工程量清单表47
表4-2甲供材料设备表53
表4-3自购设备数量表55
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56
表4-4投标报价总额58
表4-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59
表4-6甲供材料设备表61
表4-7自购设备表63
表4-8工程量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分析表64
第六章图纸65
1.图纸目录65
2.图纸65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6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6
目录8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9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93
三、联合体协议书95
四、投标保证金96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9
六、施工组织设计100
七、项目组织机构113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116
九、资格审查资料117
十、其他材料126
10-1保密承诺书126
10-2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127
10-3投标人承诺书128
第一章招标公告
【武汉局集团公司】
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公开招标
施工(单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J-2026-1804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已由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以《计划统计部关于重新批复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武项审〔2026〕719号)、《武汉局集团公司概预算审批单》(武计概审[2026]第66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咸宁北站。
建设规模:1.拆除既有地源热泵主机、冷水机组、冷却塔、水泵及配套阀门、管件等,既有管路根据新系统的需求利旧或拆除。2.新设2台风冷热泵机组,同步更新管道、管件等附属设施。3.更新夹层设备平台防水约150平方米、玻璃栏板约15米,既有冷水机房进行适应性改造等;新建室外硬化面约160平方米,同步实施设备基础、护坡整治等。4.配套完善给排水、电力等相关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等工作。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WHJ-2026-1804-001。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投标人报名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至邮箱:39@whjzbcg.com(发送邮件主题名称: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如***公司+WHJ-***-***)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或获取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登记注册,完成注册登记后,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在招标公告页面附件处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8日09:30,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一楼开标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6年10月28日08:30至09:30当面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车站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道白云路武汉火车站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
邮编:43000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39@whjzbcg.com
异议接收: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电话:027-51169203
邮箱:whjcgyy_lxgc@163.com
2026年10月10日
招标公告附表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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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招标项目代建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6)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
(19)不存在执行期内失信行为或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
(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组织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报价应包括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定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初验报告或业主方出具的业绩证明)等复印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和(或)盖章,其中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4.1.1项或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并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未到场的投标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单位名称;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抽取系数,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已集中载明评审标准和否决情形,且否决情形以“※”标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3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4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定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定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有关部门审批或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3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字迹清晰、相关评审内容图片能清晰辨认。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供各成员的上述证件并且名称一致。法定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函及其附录投标函及其附录投标函及其附录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和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和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和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内容填写符合要求,签字盖章满足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项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联合体投标人(如有)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报价唯一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2.1.22.1.2※资格评审标准(未进行资格预审)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且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如有)一般纳税人(如有)一般纳税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如有)财务状况(如有)财务状况(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业绩要求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信誉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如有)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如有)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如有)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如有)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联合体投标人(如有)联合体投标人(如有)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成员分工内容和责任明确,承诺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投标人身份投标人身份投标人身份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零小工程施工单位库中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车站准入的C级及以上施工单位或局内所有B级及以上施工单位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1.3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投标内容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工期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盖章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盖章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盖章第八章“授权委托书”和第五章“表4-4投标报价总额”,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安全目标安全目标安全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条规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报价总额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单价承包)按照招标人公布的费用报价安全生产费按照招标人公布的费用报价报价明显偏低能按照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合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价修正按照评标办法3.1.3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合同条款确认及权利义务合同条款确认及权利义务合同条款确认及权利义务承诺完全确认招标文件载明的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没有削弱或减少招标权利的内容。投标人承诺及其他投标人承诺及其他投标人承诺及其他投标承诺书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没有与招标文件中有关“应(当)”、“必须”、“不得”、“禁止”等强制性和禁止性用语表示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相矛盾的。本章第3.1.2项、3.1.3项和3.2.4项规定的否决情形本章第3.1.2项、3.1.3项和3.2.4项规定的否决情形本章第3.1.2项、3.1.3项和3.2.4项规定的否决情形不存在。其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包括如下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参加资格预审的;(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或社保关系证明;(5)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内容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2.2.12.2.1总分=A×50%+B×20%+C×30%+D总分=A×50%+B×20%+C×30%+D总分=A×50%+B×20%+C×30%+D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A:100分项目组织机构(商务标)B:100分投标报价(报价标)C: 100分信用评价加分D:2.2.22.2.2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Z=B×K×0.4*0.95+〔(D1+D2+…+Di+…+Dn-Dmax-Dmin)/(n-2)〕×0.6其中:B—招标人公布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Di—第i个投标人的有效报价;Dmax—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报价;Dmin—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n—本标段有效报价投标人总数。K—调整系数,从0.98、0.985、0.99、0.995、1.0五个系数中随机抽取一个系数当标段有效报价只有2家,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具备竞争可继续评审时,Z=B×K×0.4*0.95+〔(D1+D2)/2〕×0.6参与投标报价评审的指不含税投标报价,即不含税投标报价=含税报价/(1+增值税税率)2.2.32.2.3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1)2.2.4(1)2.2.4(1)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C=100-|D-Z|/Z*1*100 当DZ时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性(1)内容完整性(1)内容完整性(1)内容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酌情扣分编制依据、编制范围(1)编制依据、编制范围(1)编制依据、编制范围(1)编制依据充分,依据文件或规定适合;编制范围与招标范围一致。否则酌情扣分。工程概况(1)工程概况(1)工程概况(1)工程概况、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工程特点、控制工程及重难点工程描述及引用准确、恰当,否则酌情扣分。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特征(2)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特征(2)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特征(2)自然特征,交通运输情况、沿线水源、电源等可资利用的情况、当地建筑材料分布情况、其他与施工有关的情况叙述全面准确,否则酌情扣分。施工组织安排(15)施工组织安排(15)施工组织安排(15)施工组织机构、队伍部署和施工区段划分合理,满足总体施工要求,施工总体布局合理,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示意图总体施工安排针对性强、可行,主要阶段工期合理可行,网络计划图和进度横道图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可行施工准备和建设协调方案针对性强、合理可行接口工程方案合理、可行,为其他工程预留配合方案合理可行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方案(10)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方案(10)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方案(10)临时工程布局和实施方案可行,且有对应平面布置图过渡工程方案符合设计要求、可行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分析及对策(15)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分析及对策(15)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分析及对策(15)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方案合理、可行施工方案(20)施工方案(20)施工方案(20)专业施工方案全面、专业工程施工组织衔接合理、可行资源配置方案(10)资源配置方案(10)资源配置方案(10)劳动组织及劳动力配置计划合理,与进度匹配有季度或月度劳动力计划图(或表)工程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合理,物流组织安排合理、措施可行主要施工设备数量及规格配备计划合理,满足要求施工测量、试验设备配备合理,满足要求工程用款计划合理外部电力需求计划合理,有自发电计划临时用地计划合理(有临时用地计划表)管理措施(25)管理措施(25)管理措施(25)标准化管理措施合理、可行质量管理措施合理、可行,有管理组织机构图、质量保证体系框图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有管理组织机构图、安全保证体系框图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合理、可行工期控制措施合理、可行信息化管理措施,信息化实施方案合理、可行,BIM技术应用实施方案合理、可行投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可行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可行文物保护措施合理、可行文明施工措施合理、可行冬季施工措施合理、可行雨季施工措施合理、可行夏季高温施工措施合理、可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理、可行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合理、可行医疗卫生及职业健康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评分标准2.2.4(3)项目组织机构评分标(100)项目组织机构评分标(100)项目组织机构评分标(100)项目组织机构总体设置(20分)项目组织机构总体设置(20分)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有组织框图的10分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有组织框图的10分各部门职责划分、管理制度合理可行10分各部门职责划分、管理制度合理可行10分项目经理(20分)项目经理(20分)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10分,其他0分。(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10分,其他0分。(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一个类似工程的3分,二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5分;其他0分。(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内容需和项目经理名字一致,包含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其他业主方证明材料中现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等)(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一个类似工程的3分,二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5分;其他0分。(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内容需和项目经理名字一致,包含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其他业主方证明材料中现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等)(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项目经理从事专业年限5年及以上的5分;1年以上5年以下的3分;其他0分。(专业年限指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可由公司出具相关证明为依据)(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项目经理从事专业年限5年及以上的5分;1年以上5年以下的3分;其他0分。(专业年限指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可由公司出具相关证明为依据)(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技术负责人(20分)技术负责人(20分)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证书的10分,其他0分。(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证书的10分,其他0分。(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一个类似工程的3分,二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5分;其他0分。(总工程师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内容需和总工名字一致,包含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其他业主方证明材料中现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一个类似工程的3分,二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5分;其他0分。(总工程师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内容需和总工名字一致,包含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其他业主方证明材料中现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从事专业年限5年及以上的5分;1年以上5年以下的3分;其他0分。(专业年限指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可由公司出具相关证明为依据)(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从事专业年限5年及以上的5分;1年以上5年以下的3分;其他0分。(专业年限指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可由公司出具相关证明为依据)(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其他主要人员(15分)其他主要人员(15分)项目其他主要人员如: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配备符合项目要求。项目其他主要人员如: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配备符合项目要求。类似项目业绩(15分)类似项目业绩(15分)近3年有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15分,2个类似项目业绩10分,1个类似项目业绩5分。(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近3年有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15分,2个类似项目业绩10分,1个类似项目业绩5分。(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公司财务情况(3分)公司财务情况(3分)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3分,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2分,近1年财务状况良好1分,其他0分。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3分,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2分,近1年财务状况良好1分,其他0分。其他(7分)其他(7分)投标文件无细微偏差(如内容完整无需澄清、无相互矛盾、无含糊不清、无歧义及其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等)投标文件无细微偏差(如内容完整无需澄清、无相互矛盾、无含糊不清、无歧义及其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等)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信用评价信用评价不接受□接受,加分规则如下:最近一期评价A级企业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加分时,得3分(只能在1个标段使用,申请加分多于一个标段的,则申请无效并视为使用一次加分)不接受□接受,加分规则如下:最近一期评价A级企业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加分时,得3分(只能在1个标段使用,申请加分多于一个标段的,则申请无效并视为使用一次加分)3.4.1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最大中标能力评定最大中标能力评定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2个及以上标段中综合得分均为最高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施工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标段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2个及以上标段中综合得分均为最高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施工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标段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1)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2)投标人经最大中标能力评定并按照相关标段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被推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后,本标段无其他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可供推荐的;(3)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且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1)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2)投标人经最大中标能力评定并按照相关标段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被推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后,本标段无其他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可供推荐的;(3)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且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排序在前的优先推荐。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组织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组织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但投标总价不得做任何调整,修正报价汇总表后的总价应与投标函内填报的投标总价一致。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填报的价格累计总额不一致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修正工程量清单项目报价累计总额。(3)投标人所报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合价与其清单项目数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应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但如相应清单项目的合价除以其工程数量得到的综合单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相同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相符,或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或明显不合理的,应以清单项目合价为准,修正其综合单价。(4)增值税应依据修正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除外)的算术总价乘以税率修正其报价。(5)按本条第2款~第4款规定完成修正的算术正确投标总价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存在误差的,应按总误差金额占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报价总额(不含材料暂估价项目)的比率分摊到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其合价上,经分摊调整后的修正综合单价及其合价可作为中标后合同约定进度款计算和工程变更等合同价款调整计价的依据,但分摊后综合单价内所含的材料暂估价仍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提供的材料暂估价计算。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组织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50%+B×20%+C×30%+D。3.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澄清、说明是否低于成本价投标,必要时应当要求其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5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甲方(铁路发包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乙方(承包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签订地点:使用说明1.本合同适用于铁路局集团公司管理的零小建设工程,不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项目。2.根据建设工程具体实际,填写合同文本留白内容。文本留白处均需进行填写,若条款留白处不适用本次施工事项,请填写“/”。3.第七条“价款支付与调整”,应与第一条相关条款对应。4.若合同双方均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则“争议解决方式”应选择第3种方式,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5.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可在“其他约定”条款处填写,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6.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签订《廉政协议》《安全协议》的,应协商签订后作为本合同附件。7.合同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或增减的,签订时应进行更新或增减。8.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应当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填写相应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发包工程,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内容:。(四)承包范围:。(五)承包方式:。(六)工程价格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暂定总价工程款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其中价款元,税款元,税率%。最终结算以第三方的审价报告总价或以铁路局集团公司概预算审查部门审查批复为准,但结算金额不超过本合同价款。第三方审价采取现场实际工程量审核,单价以施工期间信息价为准(若工程经过招标,则单价以中标价为准)。若乙方聘用农民工,乙方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乙方使用的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中人工费用元,双方同意将人工费用单独结算,单独支付到乙方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七)质量标准:(八)工程量清单(见附件)第二条工程期限(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二)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三)工程总日历天数天。实际以批复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第三条工期延误(一)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并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二)暂停施工。甲方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在天内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三)延期竣工。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材料由甲方供应的,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3.不可抗力。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非因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双方驻工地代表(一)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二)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职责:。(三)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第五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在开工前日将工程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提供乙方。(二)甲方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时间分别为:。(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防火设计规范。(四)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第六条乙方的义务乙方保证具有资质,并保证该资质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有效。(一)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提供时间为:。(二)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三)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四)在工程验收并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五)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六)严格执行本地区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七)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八)乙方按照约定负责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九)配合甲方财务会计工作,按甲方要求办理财务手续、提供完备的财务会计资料。(十)乙方负责做好进场开工前的现场技术交底工作,根据项目施工范围和影响,与铁路通信、信号、工务、供电、房建、供水、车站等设备管理单位联系,探明施工地段地下管线及其他隐蔽设备的准确位置,查明管线数量及走向,完成对接和书面签认。(十一)乙方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守货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携带统一证件出入施工区域。(十二)在货场内动火或使用产生火花的机具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并做好防护措施。(十三)乙方负责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防疫、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并承担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十四)乙方负责对乙方人员(包括所有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劳务人员等)办理人身伤害、劳动安全保险,乙方人员发生的任何人身、劳动安全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十五)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者涉嫌虚开,乙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不能免除其继续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十六)乙方开具发票后应及时派专人或者使用特快专递方式将发票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十七)乙方在生产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法规、规范。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期间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相关经济损失。(十八)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乙方向公司投保□不投保(十九)农民工:(乙方使用农民工/乙方承诺不使用农民工)。(二十)乙方应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对农民工进行实名登记,做好农民工工作量统计核算并向甲方申报,未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乙方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乙方使用的农民工工资,每月月末日内向甲方提报本月人工费使用情况,由甲方依据第七条(三)款将农民工工资支付至专用账户;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时,将扣除已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乙方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二十一)乙方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向甲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并提交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劳动合同、农民工身份证,乙方应在所提交的资料中签字、盖章确认,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十二)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代替乙方先行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甲方支付后,相应扣减乙方的合同款项,或者依法向乙方进行追偿,且乙方需承担甲方追偿款项过程中所发生的第三方法律服务费用等。(二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乙方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如项目建设涉及征地拆迁,需配合甲方办理征地拆迁相关手续(征拆费用由甲方承担)。(二十四)乙方要根据施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出现轨道变形失稳、设备设施侵限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时要及时有效处置。第七条价款支付与调整(一)工程预付款: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种方式。1.工程预付款,工期少于一年的,工程预付款按照合同价款(扣除甲供材料设备费、人工费)的%支付;超过一年的,按照当年预计完成投资额(扣除甲供材料设备费)的%支付。在合同签订后并收到预付款银行保函日内甲方按工程合同造价%,计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预付款抵扣方式为:2.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二)工程进度款(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人工费):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种方式。1.采用月预支、季度结算、竣工清算的方式拨付。(1)月份预支工程款:按批准月度验工估价的70%扣除应扣款后拨付。(2)季度结算工程款:按批准的季度验工计价的90%扣除月份预支的工程款和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备料款)拨付。其中,第四季度按年度开累验工计价的90%并扣除应扣款后拨付。(3)竣工结算工程款:按批准的竣工结算值(末次验工计价)的97%扣除已拨付的工程款拨付。工程款给付时间(工程进度、部位)总造价(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人工费)百分比金额(元) 2.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且甲方结算完成并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三)人工费甲方在每个月开始的个工作日内前将审核后的上个月人工费用拨付到乙方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甲方有权对乙方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监督。(四)合同价款的调整。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1.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除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之外,工程总价不作调整。2.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工作量的增加需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经甲方确认后的工作量方可计入合同总价的计算。3.暂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工程总价最终结算价以概(预)算审查所审定价为控制依据(中标价高于概算所批复建安费的,结算价按概算所批复的建安费控制;中标价低于概算所批复建安费的,结算价按中标价控制),然后结合最终验工计价等程序办理。(五)增值税发票。乙方应于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一)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由甲方/乙方(请选择)供应。具体购买材料清单内容可附件列表。(二)对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负责保管时,保管期间材料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乙方负责赔偿。(三)甲方负责供应材料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地点供应,未按约定提供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供材料品种、数量、规格与清单不符时,由甲方重新采购并补齐数量。(四)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材料的价格、质量标准等,乙方在采购前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随时检查,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项目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验收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九条质量与验收(一)乙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返修并承担费用。(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覆盖、掩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四)乙方在工程验收前日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结果。(五)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动用。(六)乙方在验收后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套。第十条设计变更(一)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甲方应在变更前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施工中如乙方需设计变更,须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后,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二)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正式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三)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第十一条竣工结算(一)已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二)乙方在工程竣工后日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甲方,甲方在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日内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三)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甲方。第十二条质量保证(一)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5%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缺陷责任期(年)满后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二)保修项目及质量保证期限:。(三)质量保证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退还质量保证金后,工程质量保修仍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以及其它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局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包括属于终身质量负责制的,其它具体质量保修年限的相关要求(例如基础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地面防水工程5年;供热系统为2个供暖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装修工程为2年等)严格执行,由乙方继续承担质量保修和工程质量责任。第十三条知识产权(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二)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三)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四)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第十四条违约责任(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1.乙方转包或违法分包的。2.乙方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5.乙方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合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6.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7.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8.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9.乙方未按照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施工,未能在约定竣工期限内完成整改的。1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挖断地下管线及其他隐蔽设备,造成行车事故的。11.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危害铁路行车安全,劳动人身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第三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和事故。(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以直接从甲方应支付价款中扣除。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达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包括延误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办理技术交底,延误签订相关施工安全协议。)(三)乙方存在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第1、2、3、7项中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除本条第(一)款第1、2、3、7中情形之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后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1.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四)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各类危害铁路行车安全,劳动人身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以及第三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和事故,由乙方向甲方和第三方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和其它后果责任。(五)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及时将人工费用足额拨付到乙方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所拖欠款项的利息损失。但乙方不得以甲方未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拒绝履行安装施工等其他合同义务。(六)若乙方承诺不使用农民工但又擅自使用的或实际施工农民工与向甲方申报不一致的,或者乙方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未及时统计农民工工作量、未及时向发包人申报拨付工资申请,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比例为本合同总金额减去人工费用后剩余金额的20%;乙方未能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矛盾纠纷,引发农民工到甲方、甲方上级机关或政府部门讨薪事件,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比例为本合同总金额减去人工费用后剩余金额的30%;乙方承担的上述违约金由乙方通过其他方式支付,不得在本合同人工费用中直接扣除,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自逾期未支付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向乙方加收违约金。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二)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三)因铁路企业规定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实际施工量结算支付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四)除合同解除外,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终止。(五)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第十六条保密条款(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第十七条不可抗力(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八条通知(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手机号码: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手机号码: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件送达。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3.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第二十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三)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三)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四)履约担保1.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或者合同签订后内,按合同金额的%,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或提交银行出具的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2.担保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担保范围为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履行的所有义务。3.在担保有效期内,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付或向担保银行索赔,且乙方应在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或恢复履约保函担保金额,否则应以未补足/恢复的金额为基数自应补足/恢复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日内,甲方不计息退还。(五)负责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保证运输畅通。(六)负责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或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七)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八)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九)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十)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十一)其他约定:。(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是依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列明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六章“图纸”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约定方式计算的数量。1.2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文件同时阅读与理解。1.3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按照《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编制,如对有关清单子目的作业内容做了调整应予专项说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是投标人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1.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和汇总方面的算术错误,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约定的原则进行算术性校核和修正。1.5实际计量应按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约定的方式和经审核的施工图计算,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形成已完合格工程数量。1.6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是指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铁路工程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铁路工程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2.投标报价说明2.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该报价应包括了合同内明示或暗示需由投标人承担的各类费用。2.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完成最低一级的清单子目计量单位全部具体工程(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价外运杂费、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间接费、税金以及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的一定范围内风险费用。2.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包括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实施完成本标段全部工程,以及修复任何缺陷(含保修期)所需的全部费用。2.5投标人填写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列明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填写。2.6安全生产费应按规定报价,不得删减,规范使用,确保需要。2.7甲供材料设备费不纳入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和签约合同价格。3.其他说明1.本次招标对暂估价的数量及价格不做具体约定,合同实施期间根据需要再行签定补充协议。2.投标人无需将表4-1~表4-3放入投标报价文件。4.工程量清单4.1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表4-1工程量清单表(一)工程量清单表标段:WHJ-2026-1804-001序号子目编码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备注 电气工程 整个项目 1 空气断路器台1塑壳开关380V,630A 3P,电子可调式2 互感器台1电流互感器 600/53 供电系统调试系统1供电调试4 电缆交接试验根4电缆交接试验5 低压开关柜(屏)台2配电柜 户外防雨型,不锈钢,630A,4回路(含配电箱基础)6 电力电缆m400WDZB1-YJY23-0.6/1kV-4x185+1x957 电力电缆头个16低压电缆终端头 户外冷缩式 185mm²8 电缆保护管m220镀锌钢管 DN1509 拆除配电箱台101.拆除配电箱10 拆除电缆及保护管m2001.拆除电缆及保护管11 电力电缆m75WDZB1-YJY23-0.6/1kV-3x412 配管m67.5 镀锌钢管 DN2513 铺砂、盖保护板(砖)m711.种类:铺砂、盖保护板14 标识牌块2埋地电缆地面标识牌15 路面破复m20混凝土路路面开挖及修复1、180厚C25混凝土2、300厚天然级配砂石垫层3、路基碾压,压实度≥93%16 堵洞kg10防火封堵17 砖砌电缆井座11.材料品种:砖砌电缆井2.规格尺寸:1800×1400×180018 接地母线m60镀锌扁钢 40x419 接地极根8垂直接地极,角钢50x5,L2500 结构工程 设备基础 1 挖基坑土方m350挖基坑土方2 回填方m319土方回填3 余方弃置m331余土外运,运距自行考虑4 垫层m34.581.混凝土种类:预拌混凝土2.混凝土强度等级:C155 设备基础m3261.混凝土种类:预拌混凝土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3.含模板6 现浇构件钢筋t1.8钢筋制作安装;规格HRB400 φ25以内7 预埋铁件t0.54预埋铁件 暖通工程 新设空调机组及配套 1 空调器台21.名称:风冷涡旋式(冷)热水空调机组2.规格参数:制冷量:650kW,制热量:700kW;制冷功率:210kW,制热功率:220kW;380V-50Hz,最大运行电流550A。自带水泵等水里模块,冷冻水流量112m3/h,机外扬程26m。多台压缩机组合,运行噪声≤70dB2 冷水机组控制面板套1冷水机组原装控制面板3 定压补水装置套11.名称:定压补水装置2.规格参数:流量:5.6m3/h,扬程:20m,容积:400L,调节容积100L,电源:220V,0.5kw4 过滤器台11.名称:电子反冲洗过滤器2.规格参数:处理流量:250m³/h,功率:0.2kW,220V-50Hz,含远程控制器可进行开关控制5 电子水处理仪台11.名称:电子水处理仪2.规格参数:处理流量:250m³/h,功率:0.2kW,220V-50Hz,含远程控制器可进行开关控制6 蝶阀个21.名称:电动蝶阀2.规格参数:DN200,0.2kW,220V-50Hz7 压力仪表台41.名称:压力表2.规格参数:YTN-100,0~0.6MPa,精度等级1.6;配DN15截止阀8 温度计支41.名称:温度计2.规格参数:表盘式,度范围为0~50℃,精度等级1.0;9 软接头(软管)个41.名称:可曲绕橡胶软接头 2.规格参数:DN150,PN1.6MPa10 焊接法兰阀门个21.名称:止回阀 2.规格参数:DN20011 蝶阀个51.名称:手动蝶阀2.规格参数: DN25012 蝶阀个61.名称:手动蝶阀2.规格参数: DN20013 螺纹法兰阀门个21.名称:静态流量平衡阀2.规格参数: DN20014 焊接法兰阀门个11.名称:压差旁通阀 2.规格参数:DN20015 闸阀个21.名称:闸阀2.规格参数:DN5016 闸阀个21.名称:闸阀2.规格参数:DN3217 焊接法兰阀门个21.名称:Y型过滤器2.规格参数:DN20018 焊接法兰阀门个41.名称:自动排气阀2.规格参数:DN2519 补偿器个2不锈钢波纹管补偿器 DN25020 直埋式预制保温管m601.名称:预制直埋保温管2.规格参数:DN250,自带保温厚度50mm21 镀锌钢管m1401.名称:无缝钢管2.规格参数: Φ273×6.022 镀锌钢管m801.名称:无缝钢管2.规格参数:Φ219×6.023 镀锌钢管m151.名称:镀锌钢管2.规格参数:DN5024 塑料管m201.名称:PPR给水管2.规格参数:DN5025 室外管道碰头处1DN50场内给水接驳26 塑料管m20PVC排水管 De11027 给、排水附(配)件个11.材质:不锈钢地漏2.型号、规格:DN5028 配线m120屏蔽线RVVSP 4*1.0(空调主机、控制面板控制线)29 配管m108PVC套管 De2530 保温隔热m35橡塑保温31 防潮层、保护层m2200不锈钢板保护层0.5mm32 管道支架kg900支吊架33 抹灰面油漆m222涂刷仿石漆34 设备基础m35C25素混凝土(定压补水装置和水处理设备等基础)35 拆除路面m230既有沥青路面开挖及恢复36 挖沟槽土方m330挖土方,含余土外弃37 回填方m325填土方38 垫层m35砂垫层39 套管个2刚性防水套管 DN400(含钻孔打洞)40 既有玻璃雨棚拆除m23既有玻璃雨棚拆除 既有空调机组及配套设备和管路等拆除 41 既有冷水螺杆式冷水机组拆除台1既有螺杆式冷水机组拆除,整机重量10T,运输(放至指定位置)42 地源(水源、气源)热泵机组台1既有地源热泵机组拆除,整机重量10T,运输(放至指定位置)43 既有水泵拆除台81.既有水泵拆除(放至指定位置)44 既有冷却塔拆除台1既有冷却塔拆除(二层平台,拆除后放至指定位置)45 既有膨胀水箱拆除台2既有膨胀水箱拆除1m³膨胀水箱(二层平台、拆除后放至指定位置)46 既有定压补水装置拆除套1既有定压补水装置拆除(放至指定位置)47 既有水处理仪拆除台1既有水处理仪拆除(放至指定位置)48 设备吊装项1既有设备拆除吊装、新设备安装等,就设备至指定地点(含吊装设备进出场费)49 既有管道拆除m300既有管道和阀门拆除及外运50 堵洞处2防水堵洞51 管道封堵处11管道封堵 消声屏障 52 隔声屏障m221隔声屏障(含格栅百叶和钢构支撑等) 室外工程 整个项目 1 混凝土路面m211515ZJ001-路1,120厚混凝土,30厚细粒沥青,40厚粗粒沥青2 挖一般土方m357.5道路挖方及弃运3 嵌草砖(格)铺装m270新建植草砖护坡,15ZJ001-154-场111. 80厚嵌草砖,孔内填种植土拌草籽 2. 30厚1:1黄土粗砂层 3. 100厚1:6水泥豆石(无砂)混凝土 4. 300厚天然级配碎砾石 5. 素土夯实4 电缆沟、地沟m30混凝土排水沟,08J933-1,盖板参11ZJ901-8-B5 铁艺围墙m12新增面砖贴面铁艺围墙,具体做法详见图纸 装饰工程 整个项目 1 平面块料拆除m2150拆除屋面基层及瓷砖面层,并清表2 屋面卷材防水m21501、3厚高聚物改性沥青外露型铝箔反射膜保护层卷材+3厚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2厚;2、2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3 栏杆、栏板拆除m14.4室外玻璃栏板拆除4 不锈钢玻璃栏板m217.281.2m高不锈钢玻璃栏板,6+1.52pvb+6钢化玻璃5 混凝土构件拆除m31.63拆除混凝土基础6 墙柱面龙骨及饰面拆除m2301拆除隔音板墙面7 块料楼地面m21101.拆除陶瓷地砖地面并新建玻化砖地面2.15ZJ001-27-地201,800*800玻化砖8 墙面喷刷涂料m2167.71.新建无机涂料墙面2.15ZJ001-内墙5-涂3049 吊顶天棚m2110新做轻钢龙骨铝合金板吊顶,15ZJ001-94-棚17,600*60010 块料楼地面m2111.拆除陶瓷地砖地面并新建玻化砖地面2.15ZJ001-27-地201,800*800玻化砖11 墙面喷刷涂料m242.91.拆除新建无机涂料墙面2.15ZJ001-内墙5-涂30412 吊顶天棚m211新做轻钢龙骨铝合金板吊顶,15ZJ001-94-棚17,600*60013 立面块料拆除m221.6干挂花岗岩墙面拆除14 石材墙面m221.625厚干挂花岗岩 龙骨利旧表4-2甲供材料设备表(1)甲供材料数量及价格表序号材料代号材料名称及规格计量单位交货地点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出厂价运杂费综合单价合计税金总计(2)甲供设备数量及价格表标段:第页共页序号专业名称设备代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安装子目编码交货地点计量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出厂价运杂费综合单价合计税金总计注:安装子目编码指该设备所属安装工程费的子目编码表4-3自购设备数量表自购设备数量表标段:第页共页序号专业名称设备代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安装子目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注:安装子目编码指该设备所属安装工程费的子目编码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封面建设项目名称:标段: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编制时间:表4-4投标报价总额投标报价总额建设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报价总额(小写):(大写):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编制时间:表4-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总表标段:WHJ-2026-1804-001章号/序号节号名称金额(元)一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清单二安全生产费11290.80序号一~序号二 清单合计(不含自购设备费用)A暂列金额B(单价承包)/含在暂列金额中的计日工/自购设备费用C/投标报价总价A+B+C(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章节表标段:第页共页清单第××章 ××××序号子目编码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第××章合计元表4-6甲供材料设备表(1)甲供材料费计算表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材料代号材料名称及规格计量单位交货地点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出厂价运杂费综合单价合计税金甲供材料费总计(2)甲供设备费计算表标段:第页共页序号专业名称设备代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安装子目编码交货地点计量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出厂价运杂费综合单价合计税金甲供设备费总计注:清单子目编码指该设备所属安装工程费的子目编码。表4-7自购设备表自购设备费计算表标段:第页共页序号专业名称设备代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安装子目编码计量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合计(元)合计税金自购设备费总计元注:清单子目编码指该设备所属安装工程费的子目编码表4-8工程量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量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标段:第页共页清单第××章 ××××子目编码/序号名称计量单位综合单价组成(元)综合单价(元)人工费材料费机具使用费填料费价外运杂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间接费税金备注:仅需填报最低一级的子目综合单价分析。第六章图纸1.图纸目录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1图纸2.图纸另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技术规格书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车站(章)二○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采用技术标准第三章工程概况第四章基本要求第五章主要工程量清单第六章技术要求第一章总则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建造、试验、开通、验收的有关规定,并作为投标人制定投标书的依据。对本技术规格书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做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等应答,对“部分满足”做出具体、详细的说明。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在答复中,要求明确满足的程度,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的具体章节或页码。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出的要求,投标方必须逐项作点对点响应性应答,否则即认为投标方不满足招标方要求。带(※)标识条目为必须满足项,如果不满足或者虚假应答,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在未经双方商订作为合同的附件之前,招标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解释和修改的权利。(※)第二章采用技术标准1、本技术规范的系统及设备应满足但不限于的以下标准及要求,如遇相应的标准升级或变化,则应满足变化后标准的要求。(1).国铁科法〔2020〕8号文《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2).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鄂建办〔2018〕27号关于发布《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8项定额的通知(以下简称“27号文”)。(4).《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湖北住建厅〔2021〕2263号)。(5).《计划统计部关于重新批复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武项审〔2026〕719号)。(6).《武汉局集团公司概预算审批单》(武计概审〔2026〕622号)。(7).《咸宁市建设工程信息价》2026年5月(8).本阶段设计工程数量。(9).其他有关协议、纪要和公文。(10).图纸。2、本技术规格书未规定的其它技术要求不劣于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等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的要求。3、其他未详尽部分均按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等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及文件执行(包括相应的技术条件类标准、工程设计类标准、验收规范类标准、维护暂规类标准、设备技术类相关文件等,如标准中有可选项,应支持可选项),如有指标未满足,投标方应免费更换。4、以上文件的版本如有更新,按最新版本要求执行。5、未尽事项以中铁武汉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施工图(以下简称“施工图”)为准。第三章工程概况一、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概况咸宁北站中央空调系统主机投用时间为2011年,距今已超15年,已基本达到使用年限。共有固定式压力容器12台,其中蒸发器、气液分离器、储液器各四台。因安装时间长,无原厂随机资料,设备原厂家也无资料留存,机组的压力容器无法做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特检院无法检测,不能出具压力容器检测报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此外,车站中央空调系统还存在噪声超标影响职工工作和休息、操控方式老旧等问题。咸宁北站原空调系统采用1台螺杆式地源热泵主机和1台水冷螺杆式主机。主机出厂时间为2009年,使用时间已达15年,地源热泵机组因冬夏都需运行,有效使用时长是普通冷水机组的2倍,导致机组老化问题更为严重,其他水处理设备等已达到使用年限。此外本工程还存在地源热泵地埋管部分损坏、分集水器锈蚀严重、因地下热环境影响导致地埋管夏季水温偏高等问题。有必要进行更新改造。二、建设方案及主要工程内容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废除既有地源热泵空调系统;拆除既有1台螺杆式地源热泵主机和1台水冷螺杆式主机、配套水泵、水处理设备等,重新布置2台风冷热泵空调系统供冬夏两季使用。既有末端空调风柜等利旧。涉及暖通、电力建筑、结构等专业。第四章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1、本技术规格书是向投标方提出的“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所供设备的主要技术、供货、调测、验收等方面的要求,提供各投标方编写技术建议书和设备报价之用,本技术规格书和技术建议书作为设备采购合同的附件。2、投标方提供的各项设备的功能、性能应完全符合招标方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招标方指出的要求。3、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系统组成,应完全满足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同时视为满足系统开通的最低要求,并实现与既有系统的互联互通,如有遗漏,投标方应免费补充。4、投标方可推荐应用最新技术制造的产品,但其规格应相当于或超过技术规格书中陈述的技术要求,该种产品的性能、可靠性与耐久性必须有显著的提高,并就选择产品的意图提供详尽的证明文件及解释。5、招标方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招标方有权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格书,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技术规格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6、投标方不得将本技术规格书中的任何内容透露给第三方,必须对本项目的技术文件以及由招标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7、投标方应修补此次项目中的任何缺陷,满足本线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8、投标方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和经验,将指明的通信过渡物资以及有可能发生的其他通信过渡物资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内。9、投标报价必须包含系统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详细的完整配置,确保系统完整、确保维修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齐全。对配置中的必选项、可选项以及对系统的影响程度必须如实地阐述清楚,分别报价。10、设备确定后的施工图的物资数量与招投标物资数量可能存在差异(I类变更除外),投标方应注意该风险因素的影响,此问题属投标方的责任。11、在确保系统完整的前提下,招标文件未明确说明由招标方负责的供货内容,均视为由投标方负责。12、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物资设备详细配置方案及详细采购清单,详细采购清单应包括:物资设备数量、型号、详细技术规格、功能要求和接口标准。物资设备选型应选用同行内技术领先、稳定可靠的物资设备。13、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项目进度完成各阶段的工作,具体供货时间和供货设备的详细清单将在合同签定时确定。14、投标方提供的产品须有原厂承诺函,保证产品在生命周期和运用周期内提供服务(包括设备维修、扩容、升级等),不得使用已停产和依照旧规范检测检验的设备进行投标。15、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对既有系统数据修改、软件调试、软件升级等的知识产权使用须获得合法授权,并提供相关资料。二、服务要求(一)暖通专业本工程采用彻底改造为风冷热泵机组系统的改造方案。具体的改造方案如下:1、废除既有地源热泵系统,拆除既有地源热泵主机、冷水机组、冷却塔、冷水循环泵、冷却循环泵、配套管线阀门阀件等,既有管路根据新系统的需求利旧或拆除。2、既有地源热泵地埋管系统由于咸宁地区温泉特色地区的地热资源等原因,不适合夏季制冷工况的使用,本系统改造后暂时封存。后续可以供合适的热水制热系统使用。3、一二层公安系统区域的空调系统已拆改后重新投入使用,不在本次范围内。公安系统区域面积约760㎡,制冷量约140KW,占原系统冷量的10%,制热量约100kW,占原系统热量的11%,改造后的冷热源不包含公安系统区域。4、新建2台风冷冷水(热泵)机组,单台机组设计制冷量650kW,制热量650kW;冷水机组在室外靠近变电所侧重新选址安装。为简化系统和减少新机组噪声的影响,采用自带水泵的涡旋式压缩机冷水机组。5、冷水机组配套设置远程制冷站群控柜,可以集中控制水系统相关的冷冻水泵、电动蝶阀等,实现一键启停功能。6、配套设置定压补水装置,由车站既有供水管网引入DN50的供水管路。7、配套设置电子反冲洗过滤器、电子水处理仪、压差旁通阀等附属设施。8、新增冷冻水管接入既有冷冻水管网的方式详见具体设计。9、废弃既有地源热泵锈蚀严重的地埋盘管、分集水器等设施;拆除既有冷水机组、冷却塔等设备,在车站北端空地重新选址设置风冷热泵空调系统供冬夏两季使用。新设系统的冷冻水管通过地埋管至站房,从夹层平台接入既有冷冻水系统,完成对既有空调系统主机的更新和末端空调管道和设备的利旧。(二)电力专业本工程一台空调机组直接接引既有综合二变压器DⅡ-3柜空调主机2回路。另一台空调机组接引既有综合一变压器DⅠ-3柜空调主机1回路开关,更换为630A塑壳开关。每回路电缆采用双拼WDZB1-YJY23-0.6/1kV-4x185+1x95,在空调机组旁新设户外防雨型配电箱。室内利用既有电缆沟通道敷设,室外采用穿管埋地敷设。2XWDZB1-YJY23-0.6/1KV-4×185+1x951#配电箱空调机组1站房变配电所2X800KVA2#配电箱空调机组2图4-5空调机组配电示意图(三)建筑专业1、设计方案(1)室内装修工程1)拆除车站二层2-4轴交G-H轴既有陶瓷地砖屋面面层及设备基础,基层清表后面层找平,重做屋面防水150㎡。屋面既有围护1.2m高玻璃栏板拆除及恢复14.4m。2)拆除冷水机房墙面隔音板,拆除地面瓷砖,拆除设备基础,机房及控制室重新装修,新做陶瓷地砖地面,无机涂料墙面,铝方板顶棚。房屋装修面积共计121㎡。3)车站20-22轴交H轴因新建空调管造成的既有花岗岩墙面拆除及恢复21.6㎡。(2)室外工程1)车站东侧新建冷水机组周围新建地面硬化刷黑124㎡。新建硬化面的东侧新建植草砖护坡20㎡。2)于新建冷水机组南侧新设灰砂砖隔音墙尺寸12m*3.5m(高),墙上开设检修门一扇。3)于冷水机组西侧围墙开设2*2m铁艺大门一扇。新建硬化道路160m²本次改造范围12000300030003580I新建植草砖护坡1I1II1声屏障详暖通专业12000新建2.2m高铁艺围墙,开检修门2*2m铁艺检修门I图4-6室外改造平面图2、装修标准:屋面工程:建筑屋面为平屋面,防水等级一级,做法:a.3厚高聚物改性沥青外露型铝箔反射膜保护层卷材+3厚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2厚;b.2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原冷水机房及控制室装修面更新:内墙采用无机涂料饰面,地面采用防滑陶瓷地砖地面,顶棚采用铝方板。室外硬化刷黑做法:15ZJ001-路1,120厚混凝土,30厚细粒沥青,40厚粗粒沥青。植草砖护坡做法参见15ZJ001-154-场11。(四)结构专业1、结构设计标准(1)新建设备基础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2)根据《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本工程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建筑结构重要性系数1.0。(3)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重性,本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4)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咸宁市,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5)本工程新建设备基础按暖通专业资料要求进行设计,每台设备重10t。2、设计方案设备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整板基础,板厚500mm,埋深0.5m。基础下设100mm厚C20素砼垫层,垫层宽出设备基础边缘100mm。设备基础采用筏板基础,基础持力层为压实素填土层,要求其承载力特征值fak≥80KPa。第五章主要工程量清单主要工程量清单详见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技术要求一、设备功能及性能详见施工图二、施工注意事项1、设备订货前,应仔细核对设计图纸与设备表,确认无误后方可订货。2、设备基础必须在设备到货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施工。设备调试时,生产企业必须派人参加。3、施工过程中应与土建和工艺专业密切配合,做好水管穿墙和楼板孔洞的预留以及基础、梁柱上管道的预埋。4、管道上应配置必要的支、吊、托架,具体形式由安装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做法参见国家标准图集。5、施工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现行《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等国家发布的相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有关规定。三、施工安全风险防范措施1、应执行现行国家和铁道部规范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和有关安全规范、规程的规定;尚未制定国家标准的新技术、新设备应按行业、地方标准或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国外、企业标准执行。2、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工程内容的施工资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施工岗位,应在获得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3、易燃、易爆场所应设防雷、防静电装置,机电设备应选用防爆产品。4、高出屋面的通风空调及给排水等管道及设备,应采取防雷接地措施。有高处作业的建、构筑物及设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5、压力容器及管道、消防设施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产。6、抗震防护等级分类为乙类的建筑物,不采用膨胀型锚栓和扩孔型锚栓作为暖通设施支吊架后锚固圈连接。四、主要设备吊装注意事项1、主要吊装施工内容本项目原机组在地面基础安装,不涉及高楼层吊装。吊装作业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和经济要求,具体内容包括:(1)将既有旧设备吊装并运输到指定地点存放;(2)再将购置的两台新空调设备吊装到既有设备基础平台。2、施工准备及说明:(1)在空调主机吊装前,要保证所处吊机所处位置通道畅通。提前做好院内清场工作,避免造成不良后果。(2)由于运输路径上的地面是石材路面,避免吊车在行驶中压坏路面。(3)吊装前,原空调主机应预先找好放置位置。(4)吊装前,施工单位测量人员应根据新空调主机,提供测量报告,以满足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把握。相关尺寸应满足规范要求的精度。(5)吊装前应先做好旧空调的拆除工作。(6)空调吊装顺序为:①吊装2台旧空调至指定地点,②吊装2台新空调至原设备平台。(7)其他注意事项参考《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51—2023。五、质量保证1.所有设备缺陷责任期自开通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不低于2年,缺陷责任期内故障由厂家负责免费更换维修。缺陷责任期间投标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所供设备。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投标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设备,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由设备供应方提供设备使用期内的技术服务承诺并提供生产厂商的设备使用期售后服务书面承诺。2.在缺陷责任期内硬件免费更换和维修;软件免费升级;由于设备自身原因引起的软件版本升级,在生命周期内免费升级;由于软件升级而引起硬件变动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3.在缺陷责任期内,备件作为应急的设备使用,投标方须及时维护更换损坏设备,使招标方的备件库在缺陷责任期内是充足和完备的。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投标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修改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费用由双方通过商务协商解决其中备品备件的费用应不高于此次合同价格。4.投标方应向招标方(包含业主及维护管理单位)提供备品备件的优惠供货价格,并承诺缺陷责任期满后的生命周期内,以不高于该优惠供货价格向维护管理单位提供设备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5.在缺陷责任期到期时厂家有责任进行一次对全系统的验收,确保缺陷责任期结束时做到零故障交付。缺陷责任期后投标方对所供产品缺陷负全责,负责免费更换硬件或进行软件升级。投标方应对设备的升级发展做出说明。5.1投标方应在技术建议书的技术服务支持和保修中提交一个质量保证管理计划供招标方确认,该计划是为了对在缺陷责任期内由投标方提供的系统进行修复、更换和实施任何补救工作。投标方应该:(1)以及时、负责的态度,尽力完成所有必要工作;(2)未经招标方确认,不要进行任何补救工作;(3)在质量保证管理计划中,详细说明任何拟进行的工作的方法和时限;(4)按月更新质量保证管理计划,显示工作进展和完成的时间;(5)在缺陷责任期里完成工作时不影响铁路运营的功能要求。(6)不合格通知1)投标方若发现并希望对系统不符合质量要求之处进行整改和修复,则应立即将其修复申请报告提交招标方,指出不合格之处和采取的修复方法。2)如果招标方未对投标方按“上款”规定所提交的报告发出不合格通知,则投标方应立即查询此事,在接到通知14天内,提交招标方确认其整改措施和采取这些措施的理由。5.2系统应不受设计、材料、零部件和工艺方面缺陷的影响,并且满足合同中规定的功能。5.3在缺陷责任期内,投标方应派遣资深人员在本项目现场追踪所提供系统的运行性能。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是投标方技术人员,非第三方人员,且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技术服务人员必须熟悉本系统业务和性能特点,并熟悉本系统相关标准。需要时,应执行修改,以保证在正常维护条件下完成规定的服务。投标方应说明缺陷责任期内的保证措施、人员配备情况、备品备件情况、人员服务地点等。5.4在缺陷责任期内,系统出现故障时,应由投标方派出技能良好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现场进行售后服务工作。5.5在缺陷责任期内,投标方必须对其提供的设备执行以下规定:(1)保证故障清查和排除;(2)保证及时更换出现异常而不符合本技术要求或设计文件要求的部件;(3)如果发现的异常问题反复出现或其后果影响到安全,则应要求进行调查研究。并加以整改满足维护要求;(4)提供用于丰富数据库的资料,以便随时了解系统的状态。5.6如果发现的故障原因属于下述情况,投标方应替换相同功能的全部零部件,且费用由投标方负担∶(1)材料质量问题;(2)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中出现的严重缺陷;(3)对某些零部件(最小可更换单元)的更换和修理超过同类产品在同类型号零部件中的更换率(5%)。5.7缺陷责任期内的义务包括对有缺陷零部件进行调查研究、拆卸、更换和重新安装。5.8这一合同义务还延伸到投标方人员出差费用、包装和运输费用以及进行修复和更换所需的工具费用。5.9如果故障清查的原因为软件故障时,投标方应进行软件更换。5.10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发生系统运行故障并导致全线或部分停运,投标方需赔偿招标方因停运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5.11其他关于质量保证的未尽事宜,投标方有责任保障解决。5.12中标人应保证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技术规范书中所规定的条件。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含相应的配件)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开通运营后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除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外,发生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赔偿或免费维修。5.13质量保证期内,若发现中标人未遵循本招标技术规范书的要求,造成招标人的损失及产品质量缺陷,招标人有权进行索赔。收到招标人索赔通知后,中标人应在双方协商的期限内确认并免费更换与技术规范书要求不符的设备,并运到现场。如果使用方能自己消除设备缺陷,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费用。5.1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现场发生系统故障,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或使用方通知的7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事故。并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属中标人责任的,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发生故障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应从故障处理后重新算起。5.15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按使用方的要求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对使用方人员的日常维护给予技术指导5.16招标人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的30天内签发的索赔文件均为有效文件。六、出厂试验检测1.设备出厂前应进行单体测试和系统测试。所测试的设备应为买方所购买的产品。买方认为有必要时可派员观察对所订购设备的试验和检测情况。2.出厂试验检测后,投标者应将试验检测记录送交买方。3.投标者须提供一份有关交付安装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工具及技术文件的日程安排,该安排将在合同签定时具体落实后方可执行。4.所有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若发现材料、元器件缺损或性能劣化,均应由投标者无偿补齐或更换,并不得延误工期。七、标志、铭牌、包装、运输、储存1.标志、铭牌1.1一般要求(1)应使用中文,或使用国铁集团已经定义的英文缩写;(2)应设置在醒目、易于察看的位置;(3)应设置到最小维护单元级别,对于同一机柜内顺序排列的相同的单元,可以统一设置铭牌和标识;(4)字体颜色和标牌底色应为反色,以达到醒目的效果。1.2每台产品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产品标牌,其内容包括:(1)产品名称;(2)产品型号;(3)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4)制造厂名称。1.3产品的收、发货标志符号应符合GB/T6388的有关规定。1.4在包装箱的侧板上标注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及产品型号;(2)制造厂名称;(3)产品数量;(4)发货地点;(5)收货站名,收货单位;(6)出厂日期。2.包装、运输、储存2.1投标人应负责将所供设备严密包装,防止潮气、锈蚀、淋雨和震动。包装应牢固可靠,应考虑到运输过程中,可能受到的最大加速度所产生的冲击,产品不松动、不损坏、不变形。2.2对贵重设备和仪器应考虑与一般设备分开,采用特殊包装,并根据设备运输要求在箱上注明“小心轻放”、“防潮”及摆放朝向等标志。2.3产品装运前,投标人必须告知买方,同意后发运。产品在装运后投标人应立即将装运通知送达买方。2.4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的详细运输和供应方案,保证工程所需产品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负责将产品运至合同指定的地点。产品到施工现场的卸车费用由投标人支付。2.5产品在到达目的地后,招标人将进行初步检查,根据提货单校对包装数量,检查产品包装情况,在装运中是否有损坏。2.6开箱验收将在现场进行,若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发现明显的或隐藏的损坏,招标人将立即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产品,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7在包装箱外应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投标人发货号、产品名、到站名。2.8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要求。每件产品应至少附有下列出厂文件:(1)产品合格证;(2)产品形式报告、出厂试验记录、出厂调试报告、出厂检验报告;(3)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产品外形尺寸图及组件安装使用说明等);(4)拆卸运输零件(如需要)和备件(如果有)一览表。八、技术服务1.技术服务投标方的责任包括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设备间连接、调试直到整套设备交付使用并按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正常运转。在设备安装和交付使用期间,投标方应保证派遣充足的、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至少有两年以上本专业工程开通经验)到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并由投标方提供相应资历证明材料,并且对整个系统的开通负有责任。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在整个工程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内,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其技术服务人员。系统调试人员资质要求不能低于维保厂家要求。投标方投标时,应承诺在正常建设期内发生设备缺陷、故障、维护需要等情况时,招标方发出通知10天内投标方应提供维修服务,免费调整或更换不合格产品,以便保证正常建设工期。投标方应通知招标方派技术检查人员到生产厂家监造,包括从制造到测试的全过程,并提供食、宿、交通服务、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及试验报告等,以便保证监造人员有效地工作。静态验收和联调联试期间,投标人应负责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常驻现场配合并对检测的问题组织实时分析和处理。为了使维护单位熟练掌握与主要合同设备及四电系统工程的运营、使用、管理及日常维护维修等方面的经验和技术,投标人应向维护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使维护单位具备足够数量的能够熟练进行主要合同设备及系统集成工程的运营、使用、管理及日常维护维修等方面工作的合格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技术熟练和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如果投标人的任何技术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发出通知要求撤换上述人员。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尽快更换上述人员,并承担因撤换产生的费用。技术服务人员在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期间应对维护单位技术、管理人员详细讲解技术资料、进行必要的示范操作并随时解答维护单位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并征得维护单位代表同意的基础上,投标人代表可以自行更换技术服务人员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应负责提供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的培训、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服务和一个大修周期内技术支持。投标人应负责提供系统的满足工程设计、工程管理和维护维修等需求的所有技术资料、技术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应满足工程设计的需求。投标人应负责提供各阶段的测试、验收报告及接口协议文件和资料。投标人还应负责提供全套系统运营管理和设备维护的竣工文件、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技术培训;设计联络;工程服务:现场安装技术服务,设备生产厂家人员现场督导、培训等;现场调试,现场验收试验;试运行期间的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技术规格书内规定的其他服务。所有设计联络会需要讨论和确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技术规格;系统及子系统优化方案建议;系统设备配置;控制进度计划及供货计划、供货设备材料数量及交货时间安排计划;各类人机界面操作及功能显示;试验工作及安排;室内外、动车组内外设备布置;调度所室内设备布置;与其它相关系统接口;与其它线路联络线、各种段所机构接口;与外部电源系统接口;与其它配套设备的接口;工程设计所需要的设备技术资料;施工单位要求的文件。投标方应满足下述技术服务要求:1.1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服务由于设备自身原因引起的软件版本升级,在生命周期内免费升级。厂家应提供质保期后对于单板维修报价及售后服务报价方案供设备管理单位选择。如招标方、建设单位及维护单位再次采购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板件等,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本次采购价。设备质保期自线路开通运营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故障由厂家负责更换维修,质保期不低于2年,招标人可以根据运维单位要求延长质保期为3年。设备供应商应能提供质量保证期满后在系统设备运用周期内的技术支持服务。自开通运营之日起计算,基数较大的投标产品一年内的故障率如超过5%,投标人或设备厂家应延长质保期或全部更换同类型设备。设备的质保期内投标方应提供原厂或具有铁路开通经验和业绩、并经业主审查批准的人员提供服务,至少免费提供以下服务:(1)远程支持服务远程支持服务是指向用户提供关于设备通信日常操作维护的咨询和非紧急情况下的故障处理,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远程支持服务内容为:一般系统咨询、产品咨询、硬件咨询、软件咨询、数据咨询、获取资料等。(2)现场支持服务现场支持是指用户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寻求技术支持和帮助,根据故障等级派遣经验丰富的工程师赴现场提供现场支持服务,现场处理故障,通过部件的维修或更换等措施将系统在最短时间内修复。属投标方责任的,其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发生一级故障设备的缺陷责任期应从故障处理后重新算起。根据不同故障级别,现场支持服务要求如下:一级故障:系重大的系统故障现有的系统停机,或对用户的业务运作有严重影响,要求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厂家须迅速及时到达故障现场处理故障,并提供故障处理报告。二级故障:系严重的系统故障,现有主要设备的性能严重下降,对最终用户的业务运作产生重要影响,要求小于4小时,厂家须迅速到达故障现场处理故障,并提供故障处理报告。三级故障:系设备的主要板件的性能受损或故障,但业务运作正常,要求响应时间小于24小时,工程师可以确定故障原因的,协调找出损坏的板子并替换掉,使设备正常运行。此事件将被记录在案。除了通过电话交换信息外,还可以通过更为先进的通讯手段进行远端数据采集、远端诊断。若仍不能解决,应派出资深工程师奔赴现场。四级故障:系除以上三级故障以外的其他问题,要求响应时间小于36小时,工程师首先确定问题原因,并进行处理,使设备正常运行。此事件将被记录在案。(3)缺陷责任周期内技术支持1.提供咨询和电话支持服务7×24小时支持;2.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支持,电话及网络技术支持。(4)现场值守服务根据不同设备要求,在本工程铁路投入运营一个月采取5×8小时的现场值守工作,派遣工程师在铁路方进行现场值守服务,工作内容包括:设备状态巡视、告警监控处理、故障处理,帮助铁路方维护人员提高维护水平,解答铁路方维护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等。(5)版本升级服务投标方应对自身软、硬件版本变化以及解决网络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软、硬件版本升级服务。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为最新成熟版本,且保证缺陷责任期内如推出新的商用版本,给予免费升级。在软件升级时,设备软件应在线平滑升级,在升级达不到预期目的时,投标方应负责恢复升级前软件版本和正常的使用状态。(6)资料服务铁路用户可以通过设备厂商的技术支持网站或者通过发放的纸面文档、电子邮件、磁盘、光盘等形式,获得投标方的有关产品知识、设备运行、维护经验和技巧等方面的资料。资料服务包括以下服务内容:网上资料服务和资料索取服务等。(7)故障件维修服务投标方对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板件进行修复以保证设备持续可用的服务。(8)备件同步升级服务网络设备升级后,投标方应提供备件的同步升级服务,使备件与在用系统设备相一致。(9)设备巡检及健康检查服务按既有中央空调维保养护标准每周一次对系统设备进行巡检服务,并提出健康检查项目,经用户认可后执行健康检查,检查结束提交健康检查报告。(10)第三方设备技术支持服务投标方统一受理系统中的第三方设备的技术支持,包括第三方设备的技术咨询、故障处理、备件升级等。(11)配合运用质量分析服务1)根据铁路通信系统网络性能、运用质量标准的要求,配合维护单位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建议。2)缺陷责任期满后的技术服务在设备生命周期内,投标方应负责免费对由于系统设备自身原因造成的设备缺陷进行硬件更换及软件版本升级。九、供货保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供货计划满足供货时间的要求,并提供供货保障措施,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招标人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另行采购以确保工程进度,也可采取调整合同数量乃至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单价承包)招标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1投标函1-2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2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3-1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4-1投标保证金4-2投标企业退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表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组织机构7-1项目组织机构图7-2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及自有产业工人组成情况表7-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八、拟分包项目情况九、资格审查资料9-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2投标人关联组织情况说明9-3投标人年营业收入及营运资金表9-4投标人财务状况表9-5银行信贷证明9-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9-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9-8信誉情况表9-9近年违法及质量、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情况表十、其他材料10-1保密承诺书10-2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10-3投标人承诺书注:本目录中“一、二、三、四、七、八、九、十”项内容为商务标内容,“五”项为报价标内容,“六”项为技术标内容。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1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单价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价,税率%,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安全目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工程的报价分别为:联合体成员1:(大写)元(¥)联合体成员2:(大写)元(¥)……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组织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其他材料;……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定合同;(2)在签定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符合投标人的各项资格条件。6.(其他补充说明)。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收到的最低价投标文件或任何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逐一在“投标人”中列出,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印章即可。1-2投标函附录标段:_____________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建造师注册号:专业:级别:2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3工期合计: 日历天4缺陷责任期5分包………………………………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2-2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姓名)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标段施工(单价承包)投标
【武汉局集团公司】
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公开招标
施工(单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J-2026-1804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已由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以《计划统计部关于重新批复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武项审〔2026〕719号)、《武汉局集团公司概预算审批单》(武计概审[2026]第66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咸宁北站。
建设规模:1.拆除既有地源热泵主机、冷水机组、冷却塔、水泵及配套阀门、管件等,既有管路根据新系统的需求利旧或拆除。2.新设2台风冷热泵机组,同步更新管道、管件等附属设施。3.更新夹层设备平台防水约 150 平方米、玻璃栏板约15米,既有冷水机房进行适应性改造等;新建室外硬化面约160平方米,同步实施设备基础、护坡整治等。4.配套完善给排水、电力等相关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等工作。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WHJ-2026-1804-001。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投标人报名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至邮箱:39@whjzbcg.com(发送邮件主题名称: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如***公司+WHJ-***-***)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或获取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登记注册,完成注册登记后,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在招标公告页面附件处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8日09:30,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一楼开标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6年10月28日08:30至09:30当面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车站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道白云路武汉火车站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39@whjzbcg.com
异议接收: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电 话:027-51169203
邮 箱:whjcgyy_lxgc@163.com
2026年10月10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标段号 | 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WHJ-2026-1804-00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3年及以上的施工和管理经验,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证明材料。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铁路、医院、轨道交通、机场等大型公共场所类似项目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6)零小工程范围内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近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近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不存在执行期内失信行为或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 (8)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零小工程施工单位库中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车站准入的C级及以上施工单位或局内所有B级及以上施工单位。 |
附表1
投标人报名表 | ||||||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标段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报名时间 | 备注 |
备注: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电子文档
施工图.rar
1-WHJ-2026-1804-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综合评估法-A.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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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局集团公司】
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公开招标
施工(单价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WHJ-2026-1804
标段号:WHJ-2026-1804-001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1.招标条件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
3.投标人资格要求3
4.招标文件的获取4
5.投标文件的递交4
6.发布公告的媒介4
7.联系方式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
投标人须知正文13
1.总则13
2.招标文件15
3.投标文件16
4.投标18
5.开标18
6.评标19
7.合同授予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
9.纪律和监督20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
评标办法前附表22
1.评标方法28
2.评审标准28
3.评标程序2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1
1.工程量清单说明45
2.投标报价说明45
3.其他说明45
4.工程量清单46
4.1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46
表4-1工程量清单表47
表4-2甲供材料设备表53
表4-3自购设备数量表55
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56
表4-4投标报价总额58
表4-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59
表4-6甲供材料设备表61
表4-7自购设备表63
表4-8工程量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分析表64
第六章图纸65
1.图纸目录65
2.图纸65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6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6
目录8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9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93
三、联合体协议书95
四、投标保证金96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9
六、施工组织设计100
七、项目组织机构113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116
九、资格审查资料117
十、其他材料126
10-1保密承诺书126
10-2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127
10-3投标人承诺书128
第一章招标公告
【武汉局集团公司】
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公开招标
施工(单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J-2026-1804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已由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以《计划统计部关于重新批复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武项审〔2026〕719号)、《武汉局集团公司概预算审批单》(武计概审[2026]第66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咸宁北站。
建设规模:1.拆除既有地源热泵主机、冷水机组、冷却塔、水泵及配套阀门、管件等,既有管路根据新系统的需求利旧或拆除。2.新设2台风冷热泵机组,同步更新管道、管件等附属设施。3.更新夹层设备平台防水约150平方米、玻璃栏板约15米,既有冷水机房进行适应性改造等;新建室外硬化面约160平方米,同步实施设备基础、护坡整治等。4.配套完善给排水、电力等相关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等工作。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WHJ-2026-1804-001。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投标人报名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至邮箱:39@whjzbcg.com(发送邮件主题名称: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如***公司+WHJ-***-***)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或获取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登记注册,完成注册登记后,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在招标公告页面附件处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8日09:30,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一楼开标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6年10月28日08:30至09:30当面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车站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道白云路武汉火车站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
邮编:43000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39@whjzbcg.com
异议接收: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电话:027-51169203
邮箱:whjcgyy_lxgc@163.com
2026年10月10日
招标公告附表
| 序号 | 标段号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1 | WHJ-2026-1804-00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3年及以上的施工和管理经验,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证明材料。(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铁路、医院、轨道交通、机场等大型公共场所类似项目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6)零小工程范围内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7)近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近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不存在执行期内失信行为或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8)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零小工程施工单位库中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车站准入的C级及以上施工单位或局内所有B级及以上施工单位。 |
附表1
| 投标人报名表 | ||||||
| 项目名称 | ||||||
| 招标编号 | ||||||
| 标段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报名时间 | 备注 |
备注: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电子文档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1.2 | 招标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联 系 人:***电 话:*** | |||||||||||||||||
| 1.1.4 | 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1.5 | 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1.6 | 项目设计人 | / | |||||||||||||||||
| 1.1.7 | 项目监理人 | / | |||||||||||||||||
| 1.1.8 | 项目代建人 | / | |||||||||||||||||
| 1.2.1 | 资金来源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2.2 | 出资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3.2 | 计划工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相关专业验收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 |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资格条件 | |||||||||||||||||
| 1.4.2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具体标段为:______________。除满足本项正文所提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1.4.3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明示的任一情形 | 正文中1.4.3款中(9)-(19)规定的情形,应以铁路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或国铁集团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评审现场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企业信用信息、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证件等资料在政府官方网站进行查验,有可靠查验途径,查验结果不一致或未查验到的。查验网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各省、市、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电子社保证明验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时间:__________,集合地点:__________。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___________。召开地点:______________。 |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 |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要求见本章附表。 |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偏离。允许偏离的具体为:/。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澄清补遗书及其他附件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形式:发送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文档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文件发送方式: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出 |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澄清发出之时形式:发出澄清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澄清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文件发送方式: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出 |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修改发出之时形式:发出修改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修改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承诺书、澄清补遗 | |||||||||||||||||
| 3.2.1 | 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0元本项目增值税税率:9%其中:安全生产费:11290.80元暂列金额(单价承包):/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提交 提交,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形式:投标人应当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3.本项目递交方式及要求:现金方式 □银行保函(1)采用现金方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WHJ-2026-1804-001标段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账户名称: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开 户 行:建行武汉铁路支行账 号:42050123703700000173(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接受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 |||||||||||||||||
| 3.4.4 |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有)。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按国家规定无须提供的除外)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履约情况、行贿犯罪情况、安全质量等信誉情况的年份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 |||||||||||||||||
| 3.6 | 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有关要求:______________。 |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要求提交电子版:一份U盘存储的以Word为主的电子投标文件(可编辑的Word版本)。技术、商务、报价标合并装订成一个正本,目录应单独编制页码。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方式。 | |||||||||||||||||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其中正本、副本、电子版应单独密封。多标段投标文件按标段分别单独密封。单个标段递交的投标文件应有正本、副本、电子版3个密封件。 | |||||||||||||||||
| 4.1.2 | 封套上写明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和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须注明“在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 |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1楼开标室(武昌火车站旁) | |||||||||||||||||
| 4.2.3 | 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退还时间:______________。 | |||||||||||||||||
| 4.3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至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 |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 5.2(4)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逆序开标。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零小工程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名;招标人确定中标人:(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如有)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时间应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至招标人查询拟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信息之日止。中标候选人有被审判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如有)书面通知该中标候选人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如果增值税税率变更后,中标人不接受合同总价的调整,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4)其他情形:/; |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提交□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的期限:/。 |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安全目标 | 确保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铁路生产安全等 | ||||||||||||||||
| 环保、水保目标 |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投标人承诺 |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最低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递交“投标人承诺书”。 | ||||||||||||||||||
| 安全生产费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填报,不得增减。 |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投标人中标后须按标段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工程类)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每标段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按以下费率的100%计取,具体费率如下:
| ||||||||||||||||||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招标项目代建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6)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
(19)不存在执行期内失信行为或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
(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组织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报价应包括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定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初验报告或业主方出具的业绩证明)等复印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和(或)盖章,其中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4.1.1项或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并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未到场的投标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单位名称;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抽取系数,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已集中载明评审标准和否决情形,且否决情形以“※”标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3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4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定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定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有关部门审批或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3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字迹清晰、相关评审内容图片能清晰辨认。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供各成员的上述证件并且名称一致。法定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函及其附录投标函及其附录投标函及其附录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和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和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和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内容填写符合要求,签字盖章满足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项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联合体投标人(如有)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报价唯一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2.1.22.1.2※资格评审标准(未进行资格预审)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且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如有)一般纳税人(如有)一般纳税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如有)财务状况(如有)财务状况(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业绩要求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信誉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如有)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如有)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如有)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如有)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联合体投标人(如有)联合体投标人(如有)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成员分工内容和责任明确,承诺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投标人身份投标人身份投标人身份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零小工程施工单位库中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车站准入的C级及以上施工单位或局内所有B级及以上施工单位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1.3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投标内容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工期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盖章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盖章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盖章第八章“授权委托书”和第五章“表4-4投标报价总额”,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安全目标安全目标安全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条规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报价总额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单价承包)按照招标人公布的费用报价安全生产费按照招标人公布的费用报价报价明显偏低能按照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合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价修正按照评标办法3.1.3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合同条款确认及权利义务合同条款确认及权利义务合同条款确认及权利义务承诺完全确认招标文件载明的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没有削弱或减少招标权利的内容。投标人承诺及其他投标人承诺及其他投标人承诺及其他投标承诺书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没有与招标文件中有关“应(当)”、“必须”、“不得”、“禁止”等强制性和禁止性用语表示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相矛盾的。本章第3.1.2项、3.1.3项和3.2.4项规定的否决情形本章第3.1.2项、3.1.3项和3.2.4项规定的否决情形本章第3.1.2项、3.1.3项和3.2.4项规定的否决情形不存在。其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包括如下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参加资格预审的;(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或社保关系证明;(5)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内容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2.2.12.2.1总分=A×50%+B×20%+C×30%+D总分=A×50%+B×20%+C×30%+D总分=A×50%+B×20%+C×30%+D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A:100分项目组织机构(商务标)B:100分投标报价(报价标)C: 100分信用评价加分D:2.2.22.2.2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Z=B×K×0.4*0.95+〔(D1+D2+…+Di+…+Dn-Dmax-Dmin)/(n-2)〕×0.6其中:B—招标人公布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Di—第i个投标人的有效报价;Dmax—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报价;Dmin—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n—本标段有效报价投标人总数。K—调整系数,从0.98、0.985、0.99、0.995、1.0五个系数中随机抽取一个系数当标段有效报价只有2家,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具备竞争可继续评审时,Z=B×K×0.4*0.95+〔(D1+D2)/2〕×0.6参与投标报价评审的指不含税投标报价,即不含税投标报价=含税报价/(1+增值税税率)2.2.32.2.3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1)2.2.4(1)2.2.4(1)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C=100-|D-Z|/Z*1*100 当DZ时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性(1)内容完整性(1)内容完整性(1)内容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酌情扣分编制依据、编制范围(1)编制依据、编制范围(1)编制依据、编制范围(1)编制依据充分,依据文件或规定适合;编制范围与招标范围一致。否则酌情扣分。工程概况(1)工程概况(1)工程概况(1)工程概况、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工程特点、控制工程及重难点工程描述及引用准确、恰当,否则酌情扣分。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特征(2)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特征(2)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特征(2)自然特征,交通运输情况、沿线水源、电源等可资利用的情况、当地建筑材料分布情况、其他与施工有关的情况叙述全面准确,否则酌情扣分。施工组织安排(15)施工组织安排(15)施工组织安排(15)施工组织机构、队伍部署和施工区段划分合理,满足总体施工要求,施工总体布局合理,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示意图总体施工安排针对性强、可行,主要阶段工期合理可行,网络计划图和进度横道图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可行施工准备和建设协调方案针对性强、合理可行接口工程方案合理、可行,为其他工程预留配合方案合理可行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方案(10)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方案(10)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方案(10)临时工程布局和实施方案可行,且有对应平面布置图过渡工程方案符合设计要求、可行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分析及对策(15)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分析及对策(15)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分析及对策(15)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方案合理、可行施工方案(20)施工方案(20)施工方案(20)专业施工方案全面、专业工程施工组织衔接合理、可行资源配置方案(10)资源配置方案(10)资源配置方案(10)劳动组织及劳动力配置计划合理,与进度匹配有季度或月度劳动力计划图(或表)工程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合理,物流组织安排合理、措施可行主要施工设备数量及规格配备计划合理,满足要求施工测量、试验设备配备合理,满足要求工程用款计划合理外部电力需求计划合理,有自发电计划临时用地计划合理(有临时用地计划表)管理措施(25)管理措施(25)管理措施(25)标准化管理措施合理、可行质量管理措施合理、可行,有管理组织机构图、质量保证体系框图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有管理组织机构图、安全保证体系框图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合理、可行工期控制措施合理、可行信息化管理措施,信息化实施方案合理、可行,BIM技术应用实施方案合理、可行投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可行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可行文物保护措施合理、可行文明施工措施合理、可行冬季施工措施合理、可行雨季施工措施合理、可行夏季高温施工措施合理、可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理、可行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合理、可行医疗卫生及职业健康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评分标准2.2.4(3)项目组织机构评分标(100)项目组织机构评分标(100)项目组织机构评分标(100)项目组织机构总体设置(20分)项目组织机构总体设置(20分)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有组织框图的10分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有组织框图的10分各部门职责划分、管理制度合理可行10分各部门职责划分、管理制度合理可行10分项目经理(20分)项目经理(20分)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10分,其他0分。(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10分,其他0分。(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一个类似工程的3分,二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5分;其他0分。(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内容需和项目经理名字一致,包含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其他业主方证明材料中现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等)(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一个类似工程的3分,二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5分;其他0分。(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内容需和项目经理名字一致,包含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其他业主方证明材料中现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等)(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项目经理从事专业年限5年及以上的5分;1年以上5年以下的3分;其他0分。(专业年限指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可由公司出具相关证明为依据)(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项目经理从事专业年限5年及以上的5分;1年以上5年以下的3分;其他0分。(专业年限指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可由公司出具相关证明为依据)(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技术负责人(20分)技术负责人(20分)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证书的10分,其他0分。(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证书的10分,其他0分。(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一个类似工程的3分,二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5分;其他0分。(总工程师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内容需和总工名字一致,包含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其他业主方证明材料中现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一个类似工程的3分,二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5分;其他0分。(总工程师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内容需和总工名字一致,包含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其他业主方证明材料中现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从事专业年限5年及以上的5分;1年以上5年以下的3分;其他0分。(专业年限指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可由公司出具相关证明为依据)(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从事专业年限5年及以上的5分;1年以上5年以下的3分;其他0分。(专业年限指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可由公司出具相关证明为依据)(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其他主要人员(15分)其他主要人员(15分)项目其他主要人员如: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配备符合项目要求。项目其他主要人员如: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配备符合项目要求。类似项目业绩(15分)类似项目业绩(15分)近3年有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15分,2个类似项目业绩10分,1个类似项目业绩5分。(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近3年有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15分,2个类似项目业绩10分,1个类似项目业绩5分。(资格条件有不同要求时按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公司财务情况(3分)公司财务情况(3分)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3分,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2分,近1年财务状况良好1分,其他0分。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3分,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2分,近1年财务状况良好1分,其他0分。其他(7分)其他(7分)投标文件无细微偏差(如内容完整无需澄清、无相互矛盾、无含糊不清、无歧义及其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等)投标文件无细微偏差(如内容完整无需澄清、无相互矛盾、无含糊不清、无歧义及其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等)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信用评价信用评价不接受□接受,加分规则如下:最近一期评价A级企业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加分时,得3分(只能在1个标段使用,申请加分多于一个标段的,则申请无效并视为使用一次加分)不接受□接受,加分规则如下:最近一期评价A级企业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加分时,得3分(只能在1个标段使用,申请加分多于一个标段的,则申请无效并视为使用一次加分)3.4.1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最大中标能力评定最大中标能力评定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2个及以上标段中综合得分均为最高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施工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标段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2个及以上标段中综合得分均为最高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施工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标段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1)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2)投标人经最大中标能力评定并按照相关标段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被推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后,本标段无其他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可供推荐的;(3)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且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1)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2)投标人经最大中标能力评定并按照相关标段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被推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后,本标段无其他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可供推荐的;(3)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且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排序在前的优先推荐。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组织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组织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但投标总价不得做任何调整,修正报价汇总表后的总价应与投标函内填报的投标总价一致。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填报的价格累计总额不一致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修正工程量清单项目报价累计总额。(3)投标人所报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合价与其清单项目数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应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但如相应清单项目的合价除以其工程数量得到的综合单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相同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相符,或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或明显不合理的,应以清单项目合价为准,修正其综合单价。(4)增值税应依据修正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除外)的算术总价乘以税率修正其报价。(5)按本条第2款~第4款规定完成修正的算术正确投标总价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存在误差的,应按总误差金额占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报价总额(不含材料暂估价项目)的比率分摊到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其合价上,经分摊调整后的修正综合单价及其合价可作为中标后合同约定进度款计算和工程变更等合同价款调整计价的依据,但分摊后综合单价内所含的材料暂估价仍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提供的材料暂估价计算。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组织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50%+B×20%+C×30%+D。3.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澄清、说明是否低于成本价投标,必要时应当要求其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5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甲方(铁路发包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乙方(承包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签订地点:使用说明1.本合同适用于铁路局集团公司管理的零小建设工程,不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项目。2.根据建设工程具体实际,填写合同文本留白内容。文本留白处均需进行填写,若条款留白处不适用本次施工事项,请填写“/”。3.第七条“价款支付与调整”,应与第一条相关条款对应。4.若合同双方均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则“争议解决方式”应选择第3种方式,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5.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可在“其他约定”条款处填写,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6.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签订《廉政协议》《安全协议》的,应协商签订后作为本合同附件。7.合同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或增减的,签订时应进行更新或增减。8.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应当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填写相应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发包工程,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内容:。(四)承包范围:。(五)承包方式:。(六)工程价格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暂定总价工程款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其中价款元,税款元,税率%。最终结算以第三方的审价报告总价或以铁路局集团公司概预算审查部门审查批复为准,但结算金额不超过本合同价款。第三方审价采取现场实际工程量审核,单价以施工期间信息价为准(若工程经过招标,则单价以中标价为准)。若乙方聘用农民工,乙方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乙方使用的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中人工费用元,双方同意将人工费用单独结算,单独支付到乙方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七)质量标准:(八)工程量清单(见附件)第二条工程期限(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二)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三)工程总日历天数天。实际以批复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第三条工期延误(一)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并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二)暂停施工。甲方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在天内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三)延期竣工。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材料由甲方供应的,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3.不可抗力。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非因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双方驻工地代表(一)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二)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职责:。(三)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第五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在开工前日将工程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提供乙方。(二)甲方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时间分别为:。(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防火设计规范。(四)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第六条乙方的义务乙方保证具有资质,并保证该资质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有效。(一)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提供时间为:。(二)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三)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四)在工程验收并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五)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六)严格执行本地区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七)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八)乙方按照约定负责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九)配合甲方财务会计工作,按甲方要求办理财务手续、提供完备的财务会计资料。(十)乙方负责做好进场开工前的现场技术交底工作,根据项目施工范围和影响,与铁路通信、信号、工务、供电、房建、供水、车站等设备管理单位联系,探明施工地段地下管线及其他隐蔽设备的准确位置,查明管线数量及走向,完成对接和书面签认。(十一)乙方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守货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携带统一证件出入施工区域。(十二)在货场内动火或使用产生火花的机具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并做好防护措施。(十三)乙方负责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防疫、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并承担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十四)乙方负责对乙方人员(包括所有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劳务人员等)办理人身伤害、劳动安全保险,乙方人员发生的任何人身、劳动安全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十五)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者涉嫌虚开,乙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不能免除其继续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十六)乙方开具发票后应及时派专人或者使用特快专递方式将发票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十七)乙方在生产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法规、规范。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期间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相关经济损失。(十八)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乙方向公司投保□不投保(十九)农民工:(乙方使用农民工/乙方承诺不使用农民工)。(二十)乙方应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对农民工进行实名登记,做好农民工工作量统计核算并向甲方申报,未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乙方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乙方使用的农民工工资,每月月末日内向甲方提报本月人工费使用情况,由甲方依据第七条(三)款将农民工工资支付至专用账户;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时,将扣除已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乙方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二十一)乙方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向甲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并提交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劳动合同、农民工身份证,乙方应在所提交的资料中签字、盖章确认,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十二)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代替乙方先行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甲方支付后,相应扣减乙方的合同款项,或者依法向乙方进行追偿,且乙方需承担甲方追偿款项过程中所发生的第三方法律服务费用等。(二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乙方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如项目建设涉及征地拆迁,需配合甲方办理征地拆迁相关手续(征拆费用由甲方承担)。(二十四)乙方要根据施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出现轨道变形失稳、设备设施侵限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时要及时有效处置。第七条价款支付与调整(一)工程预付款: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种方式。1.工程预付款,工期少于一年的,工程预付款按照合同价款(扣除甲供材料设备费、人工费)的%支付;超过一年的,按照当年预计完成投资额(扣除甲供材料设备费)的%支付。在合同签订后并收到预付款银行保函日内甲方按工程合同造价%,计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预付款抵扣方式为:2.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二)工程进度款(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人工费):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种方式。1.采用月预支、季度结算、竣工清算的方式拨付。(1)月份预支工程款:按批准月度验工估价的70%扣除应扣款后拨付。(2)季度结算工程款:按批准的季度验工计价的90%扣除月份预支的工程款和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备料款)拨付。其中,第四季度按年度开累验工计价的90%并扣除应扣款后拨付。(3)竣工结算工程款:按批准的竣工结算值(末次验工计价)的97%扣除已拨付的工程款拨付。工程款给付时间(工程进度、部位)总造价(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人工费)百分比金额(元) 2.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且甲方结算完成并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三)人工费甲方在每个月开始的个工作日内前将审核后的上个月人工费用拨付到乙方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甲方有权对乙方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监督。(四)合同价款的调整。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1.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除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之外,工程总价不作调整。2.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工作量的增加需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经甲方确认后的工作量方可计入合同总价的计算。3.暂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工程总价最终结算价以概(预)算审查所审定价为控制依据(中标价高于概算所批复建安费的,结算价按概算所批复的建安费控制;中标价低于概算所批复建安费的,结算价按中标价控制),然后结合最终验工计价等程序办理。(五)增值税发票。乙方应于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一)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由甲方/乙方(请选择)供应。具体购买材料清单内容可附件列表。(二)对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负责保管时,保管期间材料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乙方负责赔偿。(三)甲方负责供应材料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地点供应,未按约定提供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供材料品种、数量、规格与清单不符时,由甲方重新采购并补齐数量。(四)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材料的价格、质量标准等,乙方在采购前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随时检查,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项目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验收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九条质量与验收(一)乙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返修并承担费用。(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覆盖、掩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四)乙方在工程验收前日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结果。(五)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动用。(六)乙方在验收后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套。第十条设计变更(一)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甲方应在变更前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施工中如乙方需设计变更,须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后,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二)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正式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三)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第十一条竣工结算(一)已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二)乙方在工程竣工后日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甲方,甲方在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日内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三)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甲方。第十二条质量保证(一)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5%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缺陷责任期(年)满后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二)保修项目及质量保证期限:。(三)质量保证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退还质量保证金后,工程质量保修仍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以及其它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局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包括属于终身质量负责制的,其它具体质量保修年限的相关要求(例如基础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地面防水工程5年;供热系统为2个供暖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装修工程为2年等)严格执行,由乙方继续承担质量保修和工程质量责任。第十三条知识产权(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二)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三)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四)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第十四条违约责任(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1.乙方转包或违法分包的。2.乙方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5.乙方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合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6.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7.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8.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9.乙方未按照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施工,未能在约定竣工期限内完成整改的。1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挖断地下管线及其他隐蔽设备,造成行车事故的。11.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危害铁路行车安全,劳动人身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第三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和事故。(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以直接从甲方应支付价款中扣除。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达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包括延误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办理技术交底,延误签订相关施工安全协议。)(三)乙方存在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第1、2、3、7项中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除本条第(一)款第1、2、3、7中情形之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后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1.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四)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各类危害铁路行车安全,劳动人身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以及第三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和事故,由乙方向甲方和第三方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和其它后果责任。(五)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及时将人工费用足额拨付到乙方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所拖欠款项的利息损失。但乙方不得以甲方未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拒绝履行安装施工等其他合同义务。(六)若乙方承诺不使用农民工但又擅自使用的或实际施工农民工与向甲方申报不一致的,或者乙方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未及时统计农民工工作量、未及时向发包人申报拨付工资申请,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比例为本合同总金额减去人工费用后剩余金额的20%;乙方未能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矛盾纠纷,引发农民工到甲方、甲方上级机关或政府部门讨薪事件,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比例为本合同总金额减去人工费用后剩余金额的30%;乙方承担的上述违约金由乙方通过其他方式支付,不得在本合同人工费用中直接扣除,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自逾期未支付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向乙方加收违约金。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二)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三)因铁路企业规定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实际施工量结算支付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四)除合同解除外,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终止。(五)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第十六条保密条款(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第十七条不可抗力(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八条通知(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手机号码: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手机号码: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件送达。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3.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第二十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三)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三)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四)履约担保1.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或者合同签订后内,按合同金额的%,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或提交银行出具的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2.担保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担保范围为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履行的所有义务。3.在担保有效期内,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付或向担保银行索赔,且乙方应在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或恢复履约保函担保金额,否则应以未补足/恢复的金额为基数自应补足/恢复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日内,甲方不计息退还。(五)负责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保证运输畅通。(六)负责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或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七)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八)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九)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十)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十一)其他约定:。(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是依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列明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六章“图纸”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约定方式计算的数量。1.2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文件同时阅读与理解。1.3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按照《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编制,如对有关清单子目的作业内容做了调整应予专项说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是投标人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1.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和汇总方面的算术错误,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约定的原则进行算术性校核和修正。1.5实际计量应按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约定的方式和经审核的施工图计算,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形成已完合格工程数量。1.6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是指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铁路工程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铁路工程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2.投标报价说明2.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该报价应包括了合同内明示或暗示需由投标人承担的各类费用。2.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完成最低一级的清单子目计量单位全部具体工程(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价外运杂费、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间接费、税金以及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的一定范围内风险费用。2.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包括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实施完成本标段全部工程,以及修复任何缺陷(含保修期)所需的全部费用。2.5投标人填写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列明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填写。2.6安全生产费应按规定报价,不得删减,规范使用,确保需要。2.7甲供材料设备费不纳入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和签约合同价格。3.其他说明1.本次招标对暂估价的数量及价格不做具体约定,合同实施期间根据需要再行签定补充协议。2.投标人无需将表4-1~表4-3放入投标报价文件。4.工程量清单4.1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表4-1工程量清单表(一)工程量清单表标段:WHJ-2026-1804-001序号子目编码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备注 电气工程 整个项目 1 空气断路器台1塑壳开关380V,630A 3P,电子可调式2 互感器台1电流互感器 600/53 供电系统调试系统1供电调试4 电缆交接试验根4电缆交接试验5 低压开关柜(屏)台2配电柜 户外防雨型,不锈钢,630A,4回路(含配电箱基础)6 电力电缆m400WDZB1-YJY23-0.6/1kV-4x185+1x957 电力电缆头个16低压电缆终端头 户外冷缩式 185mm²8 电缆保护管m220镀锌钢管 DN1509 拆除配电箱台101.拆除配电箱10 拆除电缆及保护管m2001.拆除电缆及保护管11 电力电缆m75WDZB1-YJY23-0.6/1kV-3x412 配管m67.5 镀锌钢管 DN2513 铺砂、盖保护板(砖)m711.种类:铺砂、盖保护板14 标识牌块2埋地电缆地面标识牌15 路面破复m20混凝土路路面开挖及修复1、180厚C25混凝土2、300厚天然级配砂石垫层3、路基碾压,压实度≥93%16 堵洞kg10防火封堵17 砖砌电缆井座11.材料品种:砖砌电缆井2.规格尺寸:1800×1400×180018 接地母线m60镀锌扁钢 40x419 接地极根8垂直接地极,角钢50x5,L2500 结构工程 设备基础 1 挖基坑土方m350挖基坑土方2 回填方m319土方回填3 余方弃置m331余土外运,运距自行考虑4 垫层m34.581.混凝土种类:预拌混凝土2.混凝土强度等级:C155 设备基础m3261.混凝土种类:预拌混凝土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3.含模板6 现浇构件钢筋t1.8钢筋制作安装;规格HRB400 φ25以内7 预埋铁件t0.54预埋铁件 暖通工程 新设空调机组及配套 1 空调器台21.名称:风冷涡旋式(冷)热水空调机组2.规格参数:制冷量:650kW,制热量:700kW;制冷功率:210kW,制热功率:220kW;380V-50Hz,最大运行电流550A。自带水泵等水里模块,冷冻水流量112m3/h,机外扬程26m。多台压缩机组合,运行噪声≤70dB2 冷水机组控制面板套1冷水机组原装控制面板3 定压补水装置套11.名称:定压补水装置2.规格参数:流量:5.6m3/h,扬程:20m,容积:400L,调节容积100L,电源:220V,0.5kw4 过滤器台11.名称:电子反冲洗过滤器2.规格参数:处理流量:250m³/h,功率:0.2kW,220V-50Hz,含远程控制器可进行开关控制5 电子水处理仪台11.名称:电子水处理仪2.规格参数:处理流量:250m³/h,功率:0.2kW,220V-50Hz,含远程控制器可进行开关控制6 蝶阀个21.名称:电动蝶阀2.规格参数:DN200,0.2kW,220V-50Hz7 压力仪表台41.名称:压力表2.规格参数:YTN-100,0~0.6MPa,精度等级1.6;配DN15截止阀8 温度计支41.名称:温度计2.规格参数:表盘式,度范围为0~50℃,精度等级1.0;9 软接头(软管)个41.名称:可曲绕橡胶软接头 2.规格参数:DN150,PN1.6MPa10 焊接法兰阀门个21.名称:止回阀 2.规格参数:DN20011 蝶阀个51.名称:手动蝶阀2.规格参数: DN25012 蝶阀个61.名称:手动蝶阀2.规格参数: DN20013 螺纹法兰阀门个21.名称:静态流量平衡阀2.规格参数: DN20014 焊接法兰阀门个11.名称:压差旁通阀 2.规格参数:DN20015 闸阀个21.名称:闸阀2.规格参数:DN5016 闸阀个21.名称:闸阀2.规格参数:DN3217 焊接法兰阀门个21.名称:Y型过滤器2.规格参数:DN20018 焊接法兰阀门个41.名称:自动排气阀2.规格参数:DN2519 补偿器个2不锈钢波纹管补偿器 DN25020 直埋式预制保温管m601.名称:预制直埋保温管2.规格参数:DN250,自带保温厚度50mm21 镀锌钢管m1401.名称:无缝钢管2.规格参数: Φ273×6.022 镀锌钢管m801.名称:无缝钢管2.规格参数:Φ219×6.023 镀锌钢管m151.名称:镀锌钢管2.规格参数:DN5024 塑料管m201.名称:PPR给水管2.规格参数:DN5025 室外管道碰头处1DN50场内给水接驳26 塑料管m20PVC排水管 De11027 给、排水附(配)件个11.材质:不锈钢地漏2.型号、规格:DN5028 配线m120屏蔽线RVVSP 4*1.0(空调主机、控制面板控制线)29 配管m108PVC套管 De2530 保温隔热m35橡塑保温31 防潮层、保护层m2200不锈钢板保护层0.5mm32 管道支架kg900支吊架33 抹灰面油漆m222涂刷仿石漆34 设备基础m35C25素混凝土(定压补水装置和水处理设备等基础)35 拆除路面m230既有沥青路面开挖及恢复36 挖沟槽土方m330挖土方,含余土外弃37 回填方m325填土方38 垫层m35砂垫层39 套管个2刚性防水套管 DN400(含钻孔打洞)40 既有玻璃雨棚拆除m23既有玻璃雨棚拆除 既有空调机组及配套设备和管路等拆除 41 既有冷水螺杆式冷水机组拆除台1既有螺杆式冷水机组拆除,整机重量10T,运输(放至指定位置)42 地源(水源、气源)热泵机组台1既有地源热泵机组拆除,整机重量10T,运输(放至指定位置)43 既有水泵拆除台81.既有水泵拆除(放至指定位置)44 既有冷却塔拆除台1既有冷却塔拆除(二层平台,拆除后放至指定位置)45 既有膨胀水箱拆除台2既有膨胀水箱拆除1m³膨胀水箱(二层平台、拆除后放至指定位置)46 既有定压补水装置拆除套1既有定压补水装置拆除(放至指定位置)47 既有水处理仪拆除台1既有水处理仪拆除(放至指定位置)48 设备吊装项1既有设备拆除吊装、新设备安装等,就设备至指定地点(含吊装设备进出场费)49 既有管道拆除m300既有管道和阀门拆除及外运50 堵洞处2防水堵洞51 管道封堵处11管道封堵 消声屏障 52 隔声屏障m221隔声屏障(含格栅百叶和钢构支撑等) 室外工程 整个项目 1 混凝土路面m211515ZJ001-路1,120厚混凝土,30厚细粒沥青,40厚粗粒沥青2 挖一般土方m357.5道路挖方及弃运3 嵌草砖(格)铺装m270新建植草砖护坡,15ZJ001-154-场111. 80厚嵌草砖,孔内填种植土拌草籽 2. 30厚1:1黄土粗砂层 3. 100厚1:6水泥豆石(无砂)混凝土 4. 300厚天然级配碎砾石 5. 素土夯实4 电缆沟、地沟m30混凝土排水沟,08J933-1,盖板参11ZJ901-8-B5 铁艺围墙m12新增面砖贴面铁艺围墙,具体做法详见图纸 装饰工程 整个项目 1 平面块料拆除m2150拆除屋面基层及瓷砖面层,并清表2 屋面卷材防水m21501、3厚高聚物改性沥青外露型铝箔反射膜保护层卷材+3厚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2厚;2、2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3 栏杆、栏板拆除m14.4室外玻璃栏板拆除4 不锈钢玻璃栏板m217.281.2m高不锈钢玻璃栏板,6+1.52pvb+6钢化玻璃5 混凝土构件拆除m31.63拆除混凝土基础6 墙柱面龙骨及饰面拆除m2301拆除隔音板墙面7 块料楼地面m21101.拆除陶瓷地砖地面并新建玻化砖地面2.15ZJ001-27-地201,800*800玻化砖8 墙面喷刷涂料m2167.71.新建无机涂料墙面2.15ZJ001-内墙5-涂3049 吊顶天棚m2110新做轻钢龙骨铝合金板吊顶,15ZJ001-94-棚17,600*60010 块料楼地面m2111.拆除陶瓷地砖地面并新建玻化砖地面2.15ZJ001-27-地201,800*800玻化砖11 墙面喷刷涂料m242.91.拆除新建无机涂料墙面2.15ZJ001-内墙5-涂30412 吊顶天棚m211新做轻钢龙骨铝合金板吊顶,15ZJ001-94-棚17,600*60013 立面块料拆除m221.6干挂花岗岩墙面拆除14 石材墙面m221.625厚干挂花岗岩 龙骨利旧表4-2甲供材料设备表(1)甲供材料数量及价格表序号材料代号材料名称及规格计量单位交货地点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出厂价运杂费综合单价合计税金总计(2)甲供设备数量及价格表标段:第页共页序号专业名称设备代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安装子目编码交货地点计量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出厂价运杂费综合单价合计税金总计注:安装子目编码指该设备所属安装工程费的子目编码表4-3自购设备数量表自购设备数量表标段:第页共页序号专业名称设备代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安装子目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注:安装子目编码指该设备所属安装工程费的子目编码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封面建设项目名称:标段: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编制时间:表4-4投标报价总额投标报价总额建设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报价总额(小写):(大写):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编制时间:表4-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总表标段:WHJ-2026-1804-001章号/序号节号名称金额(元)一武汉车站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清单二安全生产费11290.80序号一~序号二 清单合计(不含自购设备费用)A暂列金额B(单价承包)/含在暂列金额中的计日工/自购设备费用C/投标报价总价A+B+C(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章节表标段:第页共页清单第××章 ××××序号子目编码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第××章合计元表4-6甲供材料设备表(1)甲供材料费计算表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材料代号材料名称及规格计量单位交货地点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出厂价运杂费综合单价合计税金甲供材料费总计(2)甲供设备费计算表标段:第页共页序号专业名称设备代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安装子目编码交货地点计量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出厂价运杂费综合单价合计税金甲供设备费总计注:清单子目编码指该设备所属安装工程费的子目编码。表4-7自购设备表自购设备费计算表标段:第页共页序号专业名称设备代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安装子目编码计量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合计(元)合计税金自购设备费总计元注:清单子目编码指该设备所属安装工程费的子目编码表4-8工程量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量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标段:第页共页清单第××章 ××××子目编码/序号名称计量单位综合单价组成(元)综合单价(元)人工费材料费机具使用费填料费价外运杂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间接费税金备注:仅需填报最低一级的子目综合单价分析。第六章图纸1.图纸目录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1图纸2.图纸另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技术规格书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车站(章)二○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采用技术标准第三章工程概况第四章基本要求第五章主要工程量清单第六章技术要求第一章总则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建造、试验、开通、验收的有关规定,并作为投标人制定投标书的依据。对本技术规格书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做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等应答,对“部分满足”做出具体、详细的说明。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在答复中,要求明确满足的程度,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的具体章节或页码。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出的要求,投标方必须逐项作点对点响应性应答,否则即认为投标方不满足招标方要求。带(※)标识条目为必须满足项,如果不满足或者虚假应答,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在未经双方商订作为合同的附件之前,招标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解释和修改的权利。(※)第二章采用技术标准1、本技术规范的系统及设备应满足但不限于的以下标准及要求,如遇相应的标准升级或变化,则应满足变化后标准的要求。(1).国铁科法〔2020〕8号文《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2).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鄂建办〔2018〕27号关于发布《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8项定额的通知(以下简称“27号文”)。(4).《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湖北住建厅〔2021〕2263号)。(5).《计划统计部关于重新批复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武项审〔2026〕719号)。(6).《武汉局集团公司概预算审批单》(武计概审〔2026〕622号)。(7).《咸宁市建设工程信息价》2026年5月(8).本阶段设计工程数量。(9).其他有关协议、纪要和公文。(10).图纸。2、本技术规格书未规定的其它技术要求不劣于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等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的要求。3、其他未详尽部分均按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等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及文件执行(包括相应的技术条件类标准、工程设计类标准、验收规范类标准、维护暂规类标准、设备技术类相关文件等,如标准中有可选项,应支持可选项),如有指标未满足,投标方应免费更换。4、以上文件的版本如有更新,按最新版本要求执行。5、未尽事项以中铁武汉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施工图(以下简称“施工图”)为准。第三章工程概况一、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概况咸宁北站中央空调系统主机投用时间为2011年,距今已超15年,已基本达到使用年限。共有固定式压力容器12台,其中蒸发器、气液分离器、储液器各四台。因安装时间长,无原厂随机资料,设备原厂家也无资料留存,机组的压力容器无法做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特检院无法检测,不能出具压力容器检测报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此外,车站中央空调系统还存在噪声超标影响职工工作和休息、操控方式老旧等问题。咸宁北站原空调系统采用1台螺杆式地源热泵主机和1台水冷螺杆式主机。主机出厂时间为2009年,使用时间已达15年,地源热泵机组因冬夏都需运行,有效使用时长是普通冷水机组的2倍,导致机组老化问题更为严重,其他水处理设备等已达到使用年限。此外本工程还存在地源热泵地埋管部分损坏、分集水器锈蚀严重、因地下热环境影响导致地埋管夏季水温偏高等问题。有必要进行更新改造。二、建设方案及主要工程内容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废除既有地源热泵空调系统;拆除既有1台螺杆式地源热泵主机和1台水冷螺杆式主机、配套水泵、水处理设备等,重新布置2台风冷热泵空调系统供冬夏两季使用。既有末端空调风柜等利旧。涉及暖通、电力建筑、结构等专业。第四章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1、本技术规格书是向投标方提出的“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所供设备的主要技术、供货、调测、验收等方面的要求,提供各投标方编写技术建议书和设备报价之用,本技术规格书和技术建议书作为设备采购合同的附件。2、投标方提供的各项设备的功能、性能应完全符合招标方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招标方指出的要求。3、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系统组成,应完全满足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同时视为满足系统开通的最低要求,并实现与既有系统的互联互通,如有遗漏,投标方应免费补充。4、投标方可推荐应用最新技术制造的产品,但其规格应相当于或超过技术规格书中陈述的技术要求,该种产品的性能、可靠性与耐久性必须有显著的提高,并就选择产品的意图提供详尽的证明文件及解释。5、招标方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招标方有权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格书,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技术规格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6、投标方不得将本技术规格书中的任何内容透露给第三方,必须对本项目的技术文件以及由招标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7、投标方应修补此次项目中的任何缺陷,满足本线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8、投标方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和经验,将指明的通信过渡物资以及有可能发生的其他通信过渡物资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内。9、投标报价必须包含系统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详细的完整配置,确保系统完整、确保维修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齐全。对配置中的必选项、可选项以及对系统的影响程度必须如实地阐述清楚,分别报价。10、设备确定后的施工图的物资数量与招投标物资数量可能存在差异(I类变更除外),投标方应注意该风险因素的影响,此问题属投标方的责任。11、在确保系统完整的前提下,招标文件未明确说明由招标方负责的供货内容,均视为由投标方负责。12、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物资设备详细配置方案及详细采购清单,详细采购清单应包括:物资设备数量、型号、详细技术规格、功能要求和接口标准。物资设备选型应选用同行内技术领先、稳定可靠的物资设备。13、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项目进度完成各阶段的工作,具体供货时间和供货设备的详细清单将在合同签定时确定。14、投标方提供的产品须有原厂承诺函,保证产品在生命周期和运用周期内提供服务(包括设备维修、扩容、升级等),不得使用已停产和依照旧规范检测检验的设备进行投标。15、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对既有系统数据修改、软件调试、软件升级等的知识产权使用须获得合法授权,并提供相关资料。二、服务要求(一)暖通专业本工程采用彻底改造为风冷热泵机组系统的改造方案。具体的改造方案如下:1、废除既有地源热泵系统,拆除既有地源热泵主机、冷水机组、冷却塔、冷水循环泵、冷却循环泵、配套管线阀门阀件等,既有管路根据新系统的需求利旧或拆除。2、既有地源热泵地埋管系统由于咸宁地区温泉特色地区的地热资源等原因,不适合夏季制冷工况的使用,本系统改造后暂时封存。后续可以供合适的热水制热系统使用。3、一二层公安系统区域的空调系统已拆改后重新投入使用,不在本次范围内。公安系统区域面积约760㎡,制冷量约140KW,占原系统冷量的10%,制热量约100kW,占原系统热量的11%,改造后的冷热源不包含公安系统区域。4、新建2台风冷冷水(热泵)机组,单台机组设计制冷量650kW,制热量650kW;冷水机组在室外靠近变电所侧重新选址安装。为简化系统和减少新机组噪声的影响,采用自带水泵的涡旋式压缩机冷水机组。5、冷水机组配套设置远程制冷站群控柜,可以集中控制水系统相关的冷冻水泵、电动蝶阀等,实现一键启停功能。6、配套设置定压补水装置,由车站既有供水管网引入DN50的供水管路。7、配套设置电子反冲洗过滤器、电子水处理仪、压差旁通阀等附属设施。8、新增冷冻水管接入既有冷冻水管网的方式详见具体设计。9、废弃既有地源热泵锈蚀严重的地埋盘管、分集水器等设施;拆除既有冷水机组、冷却塔等设备,在车站北端空地重新选址设置风冷热泵空调系统供冬夏两季使用。新设系统的冷冻水管通过地埋管至站房,从夹层平台接入既有冷冻水系统,完成对既有空调系统主机的更新和末端空调管道和设备的利旧。(二)电力专业本工程一台空调机组直接接引既有综合二变压器DⅡ-3柜空调主机2回路。另一台空调机组接引既有综合一变压器DⅠ-3柜空调主机1回路开关,更换为630A塑壳开关。每回路电缆采用双拼WDZB1-YJY23-0.6/1kV-4x185+1x95,在空调机组旁新设户外防雨型配电箱。室内利用既有电缆沟通道敷设,室外采用穿管埋地敷设。2XWDZB1-YJY23-0.6/1KV-4×185+1x951#配电箱空调机组1站房变配电所2X800KVA2#配电箱空调机组2图4-5空调机组配电示意图(三)建筑专业1、设计方案(1)室内装修工程1)拆除车站二层2-4轴交G-H轴既有陶瓷地砖屋面面层及设备基础,基层清表后面层找平,重做屋面防水150㎡。屋面既有围护1.2m高玻璃栏板拆除及恢复14.4m。2)拆除冷水机房墙面隔音板,拆除地面瓷砖,拆除设备基础,机房及控制室重新装修,新做陶瓷地砖地面,无机涂料墙面,铝方板顶棚。房屋装修面积共计121㎡。3)车站20-22轴交H轴因新建空调管造成的既有花岗岩墙面拆除及恢复21.6㎡。(2)室外工程1)车站东侧新建冷水机组周围新建地面硬化刷黑124㎡。新建硬化面的东侧新建植草砖护坡20㎡。2)于新建冷水机组南侧新设灰砂砖隔音墙尺寸12m*3.5m(高),墙上开设检修门一扇。3)于冷水机组西侧围墙开设2*2m铁艺大门一扇。新建硬化道路160m²本次改造范围12000300030003580I新建植草砖护坡1I1II1声屏障详暖通专业12000新建2.2m高铁艺围墙,开检修门2*2m铁艺检修门I图4-6室外改造平面图2、装修标准:屋面工程:建筑屋面为平屋面,防水等级一级,做法:a.3厚高聚物改性沥青外露型铝箔反射膜保护层卷材+3厚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2厚;b.2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原冷水机房及控制室装修面更新:内墙采用无机涂料饰面,地面采用防滑陶瓷地砖地面,顶棚采用铝方板。室外硬化刷黑做法:15ZJ001-路1,120厚混凝土,30厚细粒沥青,40厚粗粒沥青。植草砖护坡做法参见15ZJ001-154-场11。(四)结构专业1、结构设计标准(1)新建设备基础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2)根据《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本工程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建筑结构重要性系数1.0。(3)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重性,本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4)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咸宁市,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5)本工程新建设备基础按暖通专业资料要求进行设计,每台设备重10t。2、设计方案设备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整板基础,板厚500mm,埋深0.5m。基础下设100mm厚C20素砼垫层,垫层宽出设备基础边缘100mm。设备基础采用筏板基础,基础持力层为压实素填土层,要求其承载力特征值fak≥80KPa。第五章主要工程量清单主要工程量清单详见咸宁北站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技术要求一、设备功能及性能详见施工图二、施工注意事项1、设备订货前,应仔细核对设计图纸与设备表,确认无误后方可订货。2、设备基础必须在设备到货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施工。设备调试时,生产企业必须派人参加。3、施工过程中应与土建和工艺专业密切配合,做好水管穿墙和楼板孔洞的预留以及基础、梁柱上管道的预埋。4、管道上应配置必要的支、吊、托架,具体形式由安装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做法参见国家标准图集。5、施工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现行《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等国家发布的相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有关规定。三、施工安全风险防范措施1、应执行现行国家和铁道部规范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和有关安全规范、规程的规定;尚未制定国家标准的新技术、新设备应按行业、地方标准或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国外、企业标准执行。2、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工程内容的施工资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施工岗位,应在获得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3、易燃、易爆场所应设防雷、防静电装置,机电设备应选用防爆产品。4、高出屋面的通风空调及给排水等管道及设备,应采取防雷接地措施。有高处作业的建、构筑物及设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5、压力容器及管道、消防设施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产。6、抗震防护等级分类为乙类的建筑物,不采用膨胀型锚栓和扩孔型锚栓作为暖通设施支吊架后锚固圈连接。四、主要设备吊装注意事项1、主要吊装施工内容本项目原机组在地面基础安装,不涉及高楼层吊装。吊装作业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和经济要求,具体内容包括:(1)将既有旧设备吊装并运输到指定地点存放;(2)再将购置的两台新空调设备吊装到既有设备基础平台。2、施工准备及说明:(1)在空调主机吊装前,要保证所处吊机所处位置通道畅通。提前做好院内清场工作,避免造成不良后果。(2)由于运输路径上的地面是石材路面,避免吊车在行驶中压坏路面。(3)吊装前,原空调主机应预先找好放置位置。(4)吊装前,施工单位测量人员应根据新空调主机,提供测量报告,以满足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把握。相关尺寸应满足规范要求的精度。(5)吊装前应先做好旧空调的拆除工作。(6)空调吊装顺序为:①吊装2台旧空调至指定地点,②吊装2台新空调至原设备平台。(7)其他注意事项参考《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51—2023。五、质量保证1.所有设备缺陷责任期自开通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不低于2年,缺陷责任期内故障由厂家负责免费更换维修。缺陷责任期间投标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所供设备。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投标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设备,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由设备供应方提供设备使用期内的技术服务承诺并提供生产厂商的设备使用期售后服务书面承诺。2.在缺陷责任期内硬件免费更换和维修;软件免费升级;由于设备自身原因引起的软件版本升级,在生命周期内免费升级;由于软件升级而引起硬件变动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3.在缺陷责任期内,备件作为应急的设备使用,投标方须及时维护更换损坏设备,使招标方的备件库在缺陷责任期内是充足和完备的。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投标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修改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费用由双方通过商务协商解决其中备品备件的费用应不高于此次合同价格。4.投标方应向招标方(包含业主及维护管理单位)提供备品备件的优惠供货价格,并承诺缺陷责任期满后的生命周期内,以不高于该优惠供货价格向维护管理单位提供设备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5.在缺陷责任期到期时厂家有责任进行一次对全系统的验收,确保缺陷责任期结束时做到零故障交付。缺陷责任期后投标方对所供产品缺陷负全责,负责免费更换硬件或进行软件升级。投标方应对设备的升级发展做出说明。5.1投标方应在技术建议书的技术服务支持和保修中提交一个质量保证管理计划供招标方确认,该计划是为了对在缺陷责任期内由投标方提供的系统进行修复、更换和实施任何补救工作。投标方应该:(1)以及时、负责的态度,尽力完成所有必要工作;(2)未经招标方确认,不要进行任何补救工作;(3)在质量保证管理计划中,详细说明任何拟进行的工作的方法和时限;(4)按月更新质量保证管理计划,显示工作进展和完成的时间;(5)在缺陷责任期里完成工作时不影响铁路运营的功能要求。(6)不合格通知1)投标方若发现并希望对系统不符合质量要求之处进行整改和修复,则应立即将其修复申请报告提交招标方,指出不合格之处和采取的修复方法。2)如果招标方未对投标方按“上款”规定所提交的报告发出不合格通知,则投标方应立即查询此事,在接到通知14天内,提交招标方确认其整改措施和采取这些措施的理由。5.2系统应不受设计、材料、零部件和工艺方面缺陷的影响,并且满足合同中规定的功能。5.3在缺陷责任期内,投标方应派遣资深人员在本项目现场追踪所提供系统的运行性能。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是投标方技术人员,非第三方人员,且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技术服务人员必须熟悉本系统业务和性能特点,并熟悉本系统相关标准。需要时,应执行修改,以保证在正常维护条件下完成规定的服务。投标方应说明缺陷责任期内的保证措施、人员配备情况、备品备件情况、人员服务地点等。5.4在缺陷责任期内,系统出现故障时,应由投标方派出技能良好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现场进行售后服务工作。5.5在缺陷责任期内,投标方必须对其提供的设备执行以下规定:(1)保证故障清查和排除;(2)保证及时更换出现异常而不符合本技术要求或设计文件要求的部件;(3)如果发现的异常问题反复出现或其后果影响到安全,则应要求进行调查研究。并加以整改满足维护要求;(4)提供用于丰富数据库的资料,以便随时了解系统的状态。5.6如果发现的故障原因属于下述情况,投标方应替换相同功能的全部零部件,且费用由投标方负担∶(1)材料质量问题;(2)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中出现的严重缺陷;(3)对某些零部件(最小可更换单元)的更换和修理超过同类产品在同类型号零部件中的更换率(5%)。5.7缺陷责任期内的义务包括对有缺陷零部件进行调查研究、拆卸、更换和重新安装。5.8这一合同义务还延伸到投标方人员出差费用、包装和运输费用以及进行修复和更换所需的工具费用。5.9如果故障清查的原因为软件故障时,投标方应进行软件更换。5.10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发生系统运行故障并导致全线或部分停运,投标方需赔偿招标方因停运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5.11其他关于质量保证的未尽事宜,投标方有责任保障解决。5.12中标人应保证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技术规范书中所规定的条件。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含相应的配件)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开通运营后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除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外,发生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赔偿或免费维修。5.13质量保证期内,若发现中标人未遵循本招标技术规范书的要求,造成招标人的损失及产品质量缺陷,招标人有权进行索赔。收到招标人索赔通知后,中标人应在双方协商的期限内确认并免费更换与技术规范书要求不符的设备,并运到现场。如果使用方能自己消除设备缺陷,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费用。5.1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现场发生系统故障,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或使用方通知的7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事故。并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属中标人责任的,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发生故障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应从故障处理后重新算起。5.15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按使用方的要求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对使用方人员的日常维护给予技术指导5.16招标人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的30天内签发的索赔文件均为有效文件。六、出厂试验检测1.设备出厂前应进行单体测试和系统测试。所测试的设备应为买方所购买的产品。买方认为有必要时可派员观察对所订购设备的试验和检测情况。2.出厂试验检测后,投标者应将试验检测记录送交买方。3.投标者须提供一份有关交付安装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工具及技术文件的日程安排,该安排将在合同签定时具体落实后方可执行。4.所有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若发现材料、元器件缺损或性能劣化,均应由投标者无偿补齐或更换,并不得延误工期。七、标志、铭牌、包装、运输、储存1.标志、铭牌1.1一般要求(1)应使用中文,或使用国铁集团已经定义的英文缩写;(2)应设置在醒目、易于察看的位置;(3)应设置到最小维护单元级别,对于同一机柜内顺序排列的相同的单元,可以统一设置铭牌和标识;(4)字体颜色和标牌底色应为反色,以达到醒目的效果。1.2每台产品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产品标牌,其内容包括:(1)产品名称;(2)产品型号;(3)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4)制造厂名称。1.3产品的收、发货标志符号应符合GB/T6388的有关规定。1.4在包装箱的侧板上标注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及产品型号;(2)制造厂名称;(3)产品数量;(4)发货地点;(5)收货站名,收货单位;(6)出厂日期。2.包装、运输、储存2.1投标人应负责将所供设备严密包装,防止潮气、锈蚀、淋雨和震动。包装应牢固可靠,应考虑到运输过程中,可能受到的最大加速度所产生的冲击,产品不松动、不损坏、不变形。2.2对贵重设备和仪器应考虑与一般设备分开,采用特殊包装,并根据设备运输要求在箱上注明“小心轻放”、“防潮”及摆放朝向等标志。2.3产品装运前,投标人必须告知买方,同意后发运。产品在装运后投标人应立即将装运通知送达买方。2.4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的详细运输和供应方案,保证工程所需产品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负责将产品运至合同指定的地点。产品到施工现场的卸车费用由投标人支付。2.5产品在到达目的地后,招标人将进行初步检查,根据提货单校对包装数量,检查产品包装情况,在装运中是否有损坏。2.6开箱验收将在现场进行,若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发现明显的或隐藏的损坏,招标人将立即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产品,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7在包装箱外应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投标人发货号、产品名、到站名。2.8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要求。每件产品应至少附有下列出厂文件:(1)产品合格证;(2)产品形式报告、出厂试验记录、出厂调试报告、出厂检验报告;(3)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产品外形尺寸图及组件安装使用说明等);(4)拆卸运输零件(如需要)和备件(如果有)一览表。八、技术服务1.技术服务投标方的责任包括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设备间连接、调试直到整套设备交付使用并按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正常运转。在设备安装和交付使用期间,投标方应保证派遣充足的、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至少有两年以上本专业工程开通经验)到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并由投标方提供相应资历证明材料,并且对整个系统的开通负有责任。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在整个工程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内,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其技术服务人员。系统调试人员资质要求不能低于维保厂家要求。投标方投标时,应承诺在正常建设期内发生设备缺陷、故障、维护需要等情况时,招标方发出通知10天内投标方应提供维修服务,免费调整或更换不合格产品,以便保证正常建设工期。投标方应通知招标方派技术检查人员到生产厂家监造,包括从制造到测试的全过程,并提供食、宿、交通服务、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及试验报告等,以便保证监造人员有效地工作。静态验收和联调联试期间,投标人应负责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常驻现场配合并对检测的问题组织实时分析和处理。为了使维护单位熟练掌握与主要合同设备及四电系统工程的运营、使用、管理及日常维护维修等方面的经验和技术,投标人应向维护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使维护单位具备足够数量的能够熟练进行主要合同设备及系统集成工程的运营、使用、管理及日常维护维修等方面工作的合格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技术熟练和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如果投标人的任何技术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发出通知要求撤换上述人员。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尽快更换上述人员,并承担因撤换产生的费用。技术服务人员在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期间应对维护单位技术、管理人员详细讲解技术资料、进行必要的示范操作并随时解答维护单位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并征得维护单位代表同意的基础上,投标人代表可以自行更换技术服务人员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应负责提供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的培训、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服务和一个大修周期内技术支持。投标人应负责提供系统的满足工程设计、工程管理和维护维修等需求的所有技术资料、技术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应满足工程设计的需求。投标人应负责提供各阶段的测试、验收报告及接口协议文件和资料。投标人还应负责提供全套系统运营管理和设备维护的竣工文件、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技术培训;设计联络;工程服务:现场安装技术服务,设备生产厂家人员现场督导、培训等;现场调试,现场验收试验;试运行期间的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技术规格书内规定的其他服务。所有设计联络会需要讨论和确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技术规格;系统及子系统优化方案建议;系统设备配置;控制进度计划及供货计划、供货设备材料数量及交货时间安排计划;各类人机界面操作及功能显示;试验工作及安排;室内外、动车组内外设备布置;调度所室内设备布置;与其它相关系统接口;与其它线路联络线、各种段所机构接口;与外部电源系统接口;与其它配套设备的接口;工程设计所需要的设备技术资料;施工单位要求的文件。投标方应满足下述技术服务要求:1.1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服务由于设备自身原因引起的软件版本升级,在生命周期内免费升级。厂家应提供质保期后对于单板维修报价及售后服务报价方案供设备管理单位选择。如招标方、建设单位及维护单位再次采购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板件等,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本次采购价。设备质保期自线路开通运营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故障由厂家负责更换维修,质保期不低于2年,招标人可以根据运维单位要求延长质保期为3年。设备供应商应能提供质量保证期满后在系统设备运用周期内的技术支持服务。自开通运营之日起计算,基数较大的投标产品一年内的故障率如超过5%,投标人或设备厂家应延长质保期或全部更换同类型设备。设备的质保期内投标方应提供原厂或具有铁路开通经验和业绩、并经业主审查批准的人员提供服务,至少免费提供以下服务:(1)远程支持服务远程支持服务是指向用户提供关于设备通信日常操作维护的咨询和非紧急情况下的故障处理,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远程支持服务内容为:一般系统咨询、产品咨询、硬件咨询、软件咨询、数据咨询、获取资料等。(2)现场支持服务现场支持是指用户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寻求技术支持和帮助,根据故障等级派遣经验丰富的工程师赴现场提供现场支持服务,现场处理故障,通过部件的维修或更换等措施将系统在最短时间内修复。属投标方责任的,其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发生一级故障设备的缺陷责任期应从故障处理后重新算起。根据不同故障级别,现场支持服务要求如下:一级故障:系重大的系统故障现有的系统停机,或对用户的业务运作有严重影响,要求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厂家须迅速及时到达故障现场处理故障,并提供故障处理报告。二级故障:系严重的系统故障,现有主要设备的性能严重下降,对最终用户的业务运作产生重要影响,要求小于4小时,厂家须迅速到达故障现场处理故障,并提供故障处理报告。三级故障:系设备的主要板件的性能受损或故障,但业务运作正常,要求响应时间小于24小时,工程师可以确定故障原因的,协调找出损坏的板子并替换掉,使设备正常运行。此事件将被记录在案。除了通过电话交换信息外,还可以通过更为先进的通讯手段进行远端数据采集、远端诊断。若仍不能解决,应派出资深工程师奔赴现场。四级故障:系除以上三级故障以外的其他问题,要求响应时间小于36小时,工程师首先确定问题原因,并进行处理,使设备正常运行。此事件将被记录在案。(3)缺陷责任周期内技术支持1.提供咨询和电话支持服务7×24小时支持;2.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支持,电话及网络技术支持。(4)现场值守服务根据不同设备要求,在本工程铁路投入运营一个月采取5×8小时的现场值守工作,派遣工程师在铁路方进行现场值守服务,工作内容包括:设备状态巡视、告警监控处理、故障处理,帮助铁路方维护人员提高维护水平,解答铁路方维护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等。(5)版本升级服务投标方应对自身软、硬件版本变化以及解决网络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软、硬件版本升级服务。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为最新成熟版本,且保证缺陷责任期内如推出新的商用版本,给予免费升级。在软件升级时,设备软件应在线平滑升级,在升级达不到预期目的时,投标方应负责恢复升级前软件版本和正常的使用状态。(6)资料服务铁路用户可以通过设备厂商的技术支持网站或者通过发放的纸面文档、电子邮件、磁盘、光盘等形式,获得投标方的有关产品知识、设备运行、维护经验和技巧等方面的资料。资料服务包括以下服务内容:网上资料服务和资料索取服务等。(7)故障件维修服务投标方对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板件进行修复以保证设备持续可用的服务。(8)备件同步升级服务网络设备升级后,投标方应提供备件的同步升级服务,使备件与在用系统设备相一致。(9)设备巡检及健康检查服务按既有中央空调维保养护标准每周一次对系统设备进行巡检服务,并提出健康检查项目,经用户认可后执行健康检查,检查结束提交健康检查报告。(10)第三方设备技术支持服务投标方统一受理系统中的第三方设备的技术支持,包括第三方设备的技术咨询、故障处理、备件升级等。(11)配合运用质量分析服务1)根据铁路通信系统网络性能、运用质量标准的要求,配合维护单位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建议。2)缺陷责任期满后的技术服务在设备生命周期内,投标方应负责免费对由于系统设备自身原因造成的设备缺陷进行硬件更换及软件版本升级。九、供货保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供货计划满足供货时间的要求,并提供供货保障措施,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招标人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另行采购以确保工程进度,也可采取调整合同数量乃至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单价承包)招标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1投标函1-2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2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3-1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4-1投标保证金4-2投标企业退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表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组织机构7-1项目组织机构图7-2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及自有产业工人组成情况表7-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八、拟分包项目情况九、资格审查资料9-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2投标人关联组织情况说明9-3投标人年营业收入及营运资金表9-4投标人财务状况表9-5银行信贷证明9-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9-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9-8信誉情况表9-9近年违法及质量、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情况表十、其他材料10-1保密承诺书10-2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10-3投标人承诺书注:本目录中“一、二、三、四、七、八、九、十”项内容为商务标内容,“五”项为报价标内容,“六”项为技术标内容。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1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单价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价,税率%,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安全目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工程的报价分别为:联合体成员1:(大写)元(¥)联合体成员2:(大写)元(¥)……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组织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其他材料;……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定合同;(2)在签定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符合投标人的各项资格条件。6.(其他补充说明)。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收到的最低价投标文件或任何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逐一在“投标人”中列出,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印章即可。1-2投标函附录标段:_____________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建造师注册号:专业:级别:2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3工期合计: 日历天4缺陷责任期5分包………………………………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2-2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姓名)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标段施工(单价承包)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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