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2026年县乡公路危桥改造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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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荆州市 | 采购单位 | 洪湖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县乡公路危桥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正文初稿108.pdf
2026年县乡公路危桥改造项目(项目名称)2026年县乡公
路危桥改造项目(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纪律和监督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正文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廉政合同
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
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附件六项目经理委任书
附件七履约保证金格式
附件八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另册)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
I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
第四卷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五、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四)信誉承诺书
(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
(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七)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
(八)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如有)
(九)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九、施工组织设计
十、第一信封其他材料
十一、财务会计报表
一、投标函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第二信封其他材料
II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2026年县乡公路危桥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县乡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已由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洪发改审批【2026】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省级补助资金与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
100.0%招标人为洪湖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鼎正工程咨询股
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洪湖市大同湖管理区、峰口镇。
建设规模:
1.东干渠桥:改造桥梁全长31米,桥梁全宽12米,桥面净宽11米,上部结
构采用1x25米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接盖梁桥台,钻孔灌注
桩基础;
2.万家坝河桥:改造桥梁全长26.04米,跨径1x20米预应力砼矮T梁,斜交
角度105度,桥梁全宽12米,桥面净宽11米;
3.鸭耳河桥:改造桥梁全长31米,桥梁全宽12米,净宽11米,上部结构采
用1x25米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接盖梁桥台,钻孔灌注桩基
础。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2026年县乡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合同估算价:562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A“投标人资
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它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此项为资
格审查部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数字证书(CA)、
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3种任选其一,下同)(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24:00时止(北
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
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
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
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
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月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
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
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
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实行“评定分离”方
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026年月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
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
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录A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扫描件_。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
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资格条件不要求业绩。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
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1)、(2)、(3)、(6)、(7)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的承诺书;(4)项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附有查询时间(自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5)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
网页截图。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
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
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
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如有)
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附录8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
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
1.1.3本招标项目性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
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招标公告。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
1.3.3本标段的工程质量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工程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建设工程。财政性资金
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包括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专门面
向小微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要明
确预留的工作和金额。招标人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
包的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
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
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招标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小微企业可以独立
参加投标,无须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或进行合同分包。该类项目因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支持中
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
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
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项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小微企业、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
成的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
的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评标优惠。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本标段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招标公告附录;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招标公告的要求外,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
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
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
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
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
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
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
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投标预备会
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
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本章第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
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
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
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
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偏差
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允许投标文件存在的偏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
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
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
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
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
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如果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改的内容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
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
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
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投标人的异议与招标人
的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和
招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
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
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
2.3款规定办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
(6)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施工组织设计;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1)财务会计报表。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1.2招标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3.1.1(3)目(第一个信封)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第
一个信封)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
量清单相应表格。
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或发布澄清、修改文件的同时向投标
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
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不得修改工
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
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
有关要求。
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
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5安全生产费的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6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
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
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
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
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在招标文件中或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
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
间和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
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联合体其他成员提交保证金的,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
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计息标准和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
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
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3年”(除有特别说明外),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第3年的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如投标截止日为2025年2月1日,则近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
年1月31日。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表”应说明投标人被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定、湖北省公路建设
市场信用等级评定的情况,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具体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5.6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
相关情况。
3.5.7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
更换。
3.5.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
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
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9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或
串通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串
通投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签订前发现作为中标人弄虚作假或串通投
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中标人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的,招标人
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
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行为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制作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中
选择,交易主体诚信库中没有的“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扫描件”的证明资
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
致。
(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
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
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
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
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BSTF)和一份不加
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HBSTF)。
(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助文档。
3.7.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无标识“技术暗标”时,则“施工组织设
计”按本章第3.7.2项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封面设置要求: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写明“___(项目名称)___(标段名称)施工组
织设计”字样,文字为黑色二号宋体,可加粗;
(2)目录、正文标题(包括章、节、条、款、项)、正文要求: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文字
为黑色小四号宋体,标题可加粗;
(3)图表要求:图表应尽可能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用A3规格白色
底色。图表中的文字采用黑色,字体、字号不限;
(4)页眉和页脚(包括页码)设置要求:不允许出现页眉,且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
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字体为五号宋体,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5)任何情况下,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
徽标、人员名称等。
3.7.4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与投标时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3.7.2项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
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
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4.3.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电子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第
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招标人还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电子交易
平台”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应按时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会。投标人
未参加第一个信封开标的,将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开标结果。
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
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
备工作。
5.1.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
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
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将按照本章第5.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
标大厅”进行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如有);
(5)开标后招标人核查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6)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7)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
(8)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工期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9)开标结束。
5.2.2在本章第5.2.1(6)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
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
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
5.2.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第一个信封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
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
5.2.4主持人将按照本章第5.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
标大厅”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经所有投标人
确认。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
文件)评审结果;
(4)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经投标人确认后,读取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内容;
(5)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6)开标会议结束。
5.2.5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
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除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不参
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外,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
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其他情况。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时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当场核实
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时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
本次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3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
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读取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
人对此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无异议;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
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
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5.4特殊情况的处置
5.4.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视情
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4.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
常后继续开标。
5.4.3“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5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况
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
况,经确认后招标人将如实记录,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当通过“电子交易
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公告中标结果,公告
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
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
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7.8.4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
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
任。
7.8.5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合同文件归档。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
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
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
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
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
限内。
8.5.3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或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
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
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2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约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政府采购项目报价优惠系数
10.3.1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2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①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
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对附表格式进行修改,下同。
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附表三内容
合并发出。
附表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
修改: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修改时,适用本格式。
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附表五:开标记录表(一)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第一个信封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时
主持人:,招标人代表:
附表五:开标记录表(二)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
主持人:,招标人代表:
2026年县乡公路危桥改造项目(项目名称)2026年县乡公
路危桥改造项目(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纪律和监督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正文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廉政合同
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
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附件六项目经理委任书
附件七履约保证金格式
附件八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另册)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
I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
第四卷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五、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四)信誉承诺书
(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
(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七)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
(八)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如有)
(九)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九、施工组织设计
十、第一信封其他材料
十一、财务会计报表
一、投标函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第二信封其他材料
II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2026年县乡公路危桥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县乡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已由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洪发改审批【2026】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省级补助资金与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
100.0%招标人为洪湖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鼎正工程咨询股
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洪湖市大同湖管理区、峰口镇。
建设规模:
1.东干渠桥:改造桥梁全长31米,桥梁全宽12米,桥面净宽11米,上部结
构采用1x25米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接盖梁桥台,钻孔灌注
桩基础;
2.万家坝河桥:改造桥梁全长26.04米,跨径1x20米预应力砼矮T梁,斜交
角度105度,桥梁全宽12米,桥面净宽11米;
3.鸭耳河桥:改造桥梁全长31米,桥梁全宽12米,净宽11米,上部结构采
用1x25米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接盖梁桥台,钻孔灌注桩基
础。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2026年县乡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合同估算价:562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A“投标人资
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它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此项为资
格审查部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数字证书(CA)、
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3种任选其一,下同)(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24:00时止(北
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
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
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
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
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月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
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
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
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实行“评定分离”方
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行政监督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洪湖市交通运输局,电话13507259758 | ||
| 10.联系方式 | 洪湖市公路鼎正工程咨询股份 | ||
| 招标人: | 事业发展中心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洪湖市州陵洪湖市茅江大道益 | |
| 地址: | 洪湖市州陵大道146号地址: | 民嘉苑4号楼3号门面 | |
| 邮编: | 433200邮编: | 433200 | |
| 联系人: | ***负责人: | *** | |
| 电话: | ***电话: | ***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476329663@qq.com | |
| 网址: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2026年月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
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
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录A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扫描件_。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务要求 |
| 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以提供的2023、2024、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
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
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 |
注:资格条件不要求业绩。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
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1)、(2)、(3)、(6)、(7)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的承诺书;(4)项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附有查询时间(自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5)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
网页截图。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
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
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
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
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如有)
| 其他要求(如有) |
| 技术人员:施工员:1人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1人持有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1人持有安全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材料员:1人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资料员:1人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附录8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多标段投标 | 不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 |
| 2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 | |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5)目规定 | |
| 4 | “技术暗标”(如采用)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 5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不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 | |
| 6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不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7 | …… | …… | |
| 8 |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9 | 投标保证金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10 | 投标报价 | 1)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总价不一致2)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大于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总价3)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大于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总价4)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 |
| 11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顺序与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顺序不一致;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3)暂列金额不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4)专业工程暂估价不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 | |
| 12 | …… | …… | |
| 13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14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15 | 资质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16 | 财务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17 | 业绩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18 | 信誉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19 | 主要人员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20 |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21 | 其他要求(如有)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22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 23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24 | …… | …… | |
| 25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
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 |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5)目规定 | |
| 3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不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 | |
| 4 | …… | …… | |
| 5 |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1)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总价不一致2)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大于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总价3)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大于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总价4)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
| 6 | …… | …… | |
| 7 | 存在的其他情形 |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3 | 项目性质 |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 1.3.3 | 工程质量目标 | 合格 |
| 1.3.4 | 安全目标① | 达到安全责任零事故 |
| 1.3.5 | 政府采购政策 | 1.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的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录A“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部分预留的工作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录B“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对符合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录A“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满足一定条件的投标人(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政府采购工程价格评审优惠”),在评标时享受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2.根据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招标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招标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享受政策。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评审中计算价格扣除时给予5%的扣除或增加价格分时给予5%的增加价格分。3.根据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在招标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招标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政策。对小微企业中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企业,评审中计算价格扣除时给予5%的扣除或增加价格分时给予5%的增加价格分。□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4.3 | 关联情形 | / |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①按国家、湖北省联合惩戒的要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落实意见,被禁止参与投标的。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的时间 | 召开投标预备会之日/日前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对分包的要求: |
| 1.12 | 偏差 | (1)投标文件出现列入重大偏差一览表“重大偏差认定标准”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投标文件出现未列入重大偏差一览表“重大偏差认定标准”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9% |
| 3.2.1 |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http://www.jzggzy.com/ |
| 3.2.3 | 报价方式 | □单价☑总价 |
| 3.2.5 | 安全生产费 | 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费为77609.46元(其中鸭耳河桥26360.22元、东干渠桥28635.01元、万家坝河桥22614.23元) |
| 3.2.8 | 最高投标限价 | □不设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5283668.15元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9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提交□提交,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金额:元。3.形式:投标人应当采用现金、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4.递交方式及要求:(1)采用现金方式1)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招标编号:;项目名称:;保证金账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其他要求:。2)基本账户信息将以投标人办理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汇款账户与注册登记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方法及其它要求:。(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1)投标人须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项目按系统引导的程序申请电子保函或保单。2)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查询保函或保单是否申请成功,开具成功后可下载电子保函或保单。电子保函或保单应载明: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等信息,检查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栏目中。3)开标后,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比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电子保函或保单情况;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以直接在投标文件中查验电子保函或保单。 |
| 3.4.2 | 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 1.采用现金方式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之日至退还的前一日退还办法:。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4.2 | 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 2.采用电子保函或保单方式,不产生利息,电子保函或保单到期后自动失效。 |
| 3.4.3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3年至2025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 时间要求:近五年,即☑交工□竣工验收时间于2021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补充要求)。☑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交)工验收相关证明) |
| 3.5.4 | 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要求 | 年、年 |
| 3.5.5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 □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补充要求)。□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是否采用“技术暗标” | ☑采用□不采用 |
| 3.7.4 | 中标人另行提供的纸质 | 份数:/,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投标时的电子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7.4 | 版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退还安排: |
| 5.1 | 组织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组织开标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上解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组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织开标地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招标人将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结束时于“电子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预计开标时间,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将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请投标人实时关注。 |
| 5.2.1 | 解密时间 | 招标人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标段数和投标人数量,合理设置解密时间,该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 |
| 5.2.5 | 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况 | 除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外,在第二个信封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其他要求,如需要)。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本项目实施“评定分离”,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或等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家,有效投标人数量多于10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5家。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 公告媒介: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 |
| 8.5.1 | 行政监督部门 | 行政监督部门:洪湖市交通运输局地址:洪湖市文泉东路特一号邮编:433200电话:13507259758传真:17055315@qq.com |
|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支付方式:转账;支付时间:。 |
| 10.3.1 | 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 | M的取值:/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3.1 | 除)系数 | M的取值:/ |
| 10.3.2 | 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 | N的取值:/ |
| 10.4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政采贷”业务政策:《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政采贷”业务申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 |
| 10.5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评定分离规定:一、定标规定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3或5家排名不分先后的定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数量少于或等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家,投标人数量多于10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5家。有效投标不足3家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定,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3.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招标人因清标或其他事由不能按期公示的,应向综合监管部门报告后发布暂停招投标活动公告;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不满的,可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投诉;5.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定标候选人放弃资格或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若剩余中标候选人大于或等于3家时,招标人应继续定标;若小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继续定标,也可以重新招标;6.招标人应自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或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3日内组织定标委员会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二、定标准备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5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清标及相关核查:清标重点针对投标单位清单的准确性,所提供的投标人企业资质、工程业绩或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包括工程类职称证书、建造师类证书等)、个人工程业绩等各类信息是否按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建筑市场与诚信监督一体化平台公示,如未在一体化公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文件是否存在异常一致等关键内容进行核对并载明核对结果;2.定标委员会成员选定:定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构成,招标人指定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以抽签的方式在定标委员库中选定;3.成立定标监督小组:组建不少于3人的定标监督小组,对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过程及招标人在定标前对投标人的考察等进行全程监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醒并纠正,但不得就评标、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评标、定标讨论。三、定标会程序1.宣读定标会议会场纪律;2.定标成员和监督小组成员签订保密协议;3.定标成员按照定标标准进行定标;4.本次定标会无现场答辩会;5.招标人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定标候选人情况、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定标前考察情况(如有)以及定标规则等内容;6.定标组长完成定标报告;7.定标组长宣布定标结果。四、定标方法本项目定标方法为票决数量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记名投票,并注明投票理由。投票过程中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弃权,且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定标候选人进行投票,得票最高的即为中标人。当最高得票相同时,对得票最高的定标候选人再次进行记名投票,直至选出中标人。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中标候选人均修正为定标候选人;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正文有关表述与前述条款不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一致的以前述条款为准。五、定标因素定标委员会在定标时参照以下择优标准进行定标。1、投标报价:采用优中选低原则,在优质企业中选择一个投标报价相对较低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择优推荐。2、信用情况:综合定标候选人近三年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表扬通报、先进企业、信用中国行政处罚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择优推荐。注: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是指通过在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有行政处罚记录信息且在公示期内的。3、企业综合实力:重点考察定标候选人资质等级、类似项目业绩经验(近五年)、企业注册资金情况,工程履行情况,项目资金保障(以流动资金情况为准)等情况综合评比,择优推荐。4、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技术能力(职称、注册执业资格)等情况综合评比,择优推荐。5、项目机构成员配置: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职称、执业资格、从业经验等情况综合评比择优推荐。6、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因素及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落实减少工程建设领域涉企保证金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严格执行《关于持续推进减少工程建设领域涉企保证金的通知》(鄂公采函[2022]22号、洪公资交函[2022]7号)要求,落实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工程质量保证金相关规定,落实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和担保公司保函并行的工程担保制度。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中标人可以申请融资贷款,具体请联系洪湖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16-2430322;联系人:李洪涛。 |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
1.1.3本招标项目性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
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招标公告。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
1.3.3本标段的工程质量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工程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建设工程。财政性资金
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包括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专门面
向小微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要明
确预留的工作和金额。招标人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
包的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
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
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招标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小微企业可以独立
参加投标,无须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或进行合同分包。该类项目因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支持中
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
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
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项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小微企业、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
成的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
的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评标优惠。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本标段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招标公告附录;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招标公告的要求外,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
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
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
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
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
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
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
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投标预备会
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
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本章第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
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
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
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
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偏差
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允许投标文件存在的偏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
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
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
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
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
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如果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改的内容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
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
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
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投标人的异议与招标人
的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和
招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
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
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
2.3款规定办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
(6)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施工组织设计;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1)财务会计报表。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1.2招标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3.1.1(3)目(第一个信封)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第
一个信封)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
量清单相应表格。
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或发布澄清、修改文件的同时向投标
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
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不得修改工
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
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
有关要求。
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
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5安全生产费的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6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
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
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
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
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在招标文件中或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
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
间和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
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联合体其他成员提交保证金的,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
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计息标准和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
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
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3年”(除有特别说明外),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第3年的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如投标截止日为2025年2月1日,则近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
年1月31日。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表”应说明投标人被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定、湖北省公路建设
市场信用等级评定的情况,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具体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5.6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
相关情况。
3.5.7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
更换。
3.5.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
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
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9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或
串通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串
通投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签订前发现作为中标人弄虚作假或串通投
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中标人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的,招标人
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
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行为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制作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中
选择,交易主体诚信库中没有的“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扫描件”的证明资
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
致。
(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
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
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
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
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BSTF)和一份不加
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HBSTF)。
(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助文档。
3.7.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无标识“技术暗标”时,则“施工组织设
计”按本章第3.7.2项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封面设置要求: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写明“___(项目名称)___(标段名称)施工组
织设计”字样,文字为黑色二号宋体,可加粗;
(2)目录、正文标题(包括章、节、条、款、项)、正文要求: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文字
为黑色小四号宋体,标题可加粗;
(3)图表要求:图表应尽可能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用A3规格白色
底色。图表中的文字采用黑色,字体、字号不限;
(4)页眉和页脚(包括页码)设置要求:不允许出现页眉,且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
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字体为五号宋体,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5)任何情况下,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
徽标、人员名称等。
3.7.4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与投标时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3.7.2项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
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
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4.3.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电子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第
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招标人还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电子交易
平台”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应按时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会。投标人
未参加第一个信封开标的,将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开标结果。
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
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
备工作。
5.1.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
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
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将按照本章第5.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
标大厅”进行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如有);
(5)开标后招标人核查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6)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7)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
(8)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工期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9)开标结束。
5.2.2在本章第5.2.1(6)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
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
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
5.2.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第一个信封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
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
5.2.4主持人将按照本章第5.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
标大厅”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经所有投标人
确认。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
文件)评审结果;
(4)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经投标人确认后,读取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内容;
(5)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6)开标会议结束。
5.2.5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
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除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不参
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外,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
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其他情况。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时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当场核实
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时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
本次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3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
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读取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
人对此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无异议;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
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
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5.4特殊情况的处置
5.4.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视情
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4.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
常后继续开标。
5.4.3“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5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况
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
况,经确认后招标人将如实记录,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当通过“电子交易
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公告中标结果,公告
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
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
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7.8.4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
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
任。
7.8.5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合同文件归档。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
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
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
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
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
限内。
8.5.3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或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
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
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2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约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政府采购项目报价优惠系数
10.3.1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2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①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
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对附表格式进行修改,下同。
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附表三内容
合并发出。
附表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
修改: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修改时,适用本格式。
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 工程名称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投标人 | |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投标文件是否加密 |
附表五:开标记录表(一)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第一个信封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时
| 序号 | 年投标人名称 | 月日工期(日历天) | 分开标地点:项目经理 | 递交顺序 | 投标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评标基准价系数: | ||||||||
| 开标过程需记录的其他事项 | ||||||||
主持人:,招标人代表:
附表五:开标记录表(二)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 □最高投标限价 | |||
| 评标基准价 | |||
| 开标过程需记录的其他事项 | |||
主持人:,招标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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