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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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襄阳市 | 采购单位 | 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村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湖北金秋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转出方式:
--
项目编号:
420684103Q26090003
交易品种:
农村工程采购-农村工程采购
流转期限:
年 月
交易面积/数量:
溢价率:
0.81%
报名信息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9-1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9-17 17:00:00
联系方式:
***/***
竞价信息
竞价方式:
公开招标
加价幅度:
-- 元
出价延时:
-- 秒
竞价开始时间:
2026-10-08 09:30:00
竞价结束时间:
--
公示
时间
交易结果公示开始时间:
2026-10-08
交易结果公示结束时间:
2026-10-11
基本信息
报名信息
权属信息
转出方信息
标段信息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项目.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项目(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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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村民委员会的申请,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所就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
项目项目(项目编号:420684103Q26090003)组织公开交易通过公开招标
的方式确定成交方,现将本次交易结果公示,内容如下:
标段1成交,成交方为湖北金秋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价为
***.00元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交易结果公示发布之3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6年10月08日
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
示范基地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420684103Q26090003
档案编号:YCXH20260308
招标人: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村民委员会(盖单位章)
2026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评标方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2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I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7.3中标通知
7.4履约担保
7.5签订合同
8.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8.1重新招标
8.2不再招标
8.3终止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附件一:初步评审表
附件二:评分标准
附件三:原件审查登记表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1.图纸目录
2.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施工组织设计
II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查资料
(一)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
(二)投标人信誉声明
(三)信誉查询结果
III
第一章招标公告
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
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项目编号420684103Q26090003,已由宜城市小河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宜城市小河镇
明正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衔接资金加村自筹,交易服务机构为宜城市农村综合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小河镇。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蓝图、工程量清单、答疑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
合同估算价:***.1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2024、202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5信誉要求:
(1)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企业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
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
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
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公司没有被县级及以上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信誉通告。
(2)投标企业本项目中没有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投标企业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报
名之后至开标截止之日前),加盖单位公章;
3.6项目经理资格:①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相关执业资格;②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③报名时的项目经理与资格审查以及开标阶段的项
目经理一致;④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7其他要求:
①资料员、安全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以下简称“五大员”)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C证)。
②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③社保要求: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均需提供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网
上查询截图,以及可供查询网址)。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请于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每日上午9时
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宜城市农村综合产权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燕京大道881号)由本企业法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或
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营业执照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购买磋商文件
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投标单位需作出书面承诺,承诺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若在本项目中存在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由投
标企业法人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
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2资料费500元。
报名前须知:未注册备案的(企业或者个人)需在(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
易所https://www.whnccq.com)注册并备案。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宜城市农村综合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三楼交易服务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上发布(https://www.whnccq.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宜城市小河镇
联系人:齐小磊
电话:13797598605
交易服务机构:宜城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燕京大道881号
联系人:***
电话:***
2026年9月9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交易服务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交易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交易服务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交易服务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交易服务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
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交易
服务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和评委劳务费,并视为对交易服务费的协议认可。交易服务费支付
标准和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
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
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
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
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
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
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
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
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
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前,实行投标人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备案制度。在投标保证金
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携带(1)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
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名、单位公章);(3)经办人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到宜城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备案手续。
已经办理备案的,无需再进行备案,未按要求备案的,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3在投标文件中附交纳保证金进账单和投标人银行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以备评标
委员会核查。
3.4.4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5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间:
(1)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工
作人员按照来款渠道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款手续。
(2)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招标人
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或合同后,工作人员按照来款渠道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款手
续。
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
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
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
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
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
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
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
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
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
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交易服务机构
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
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担保。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
个的;
(4)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8.3终止招标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
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
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
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商务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由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
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3.1.3熟悉文件资料
3.1.3.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
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目标和履约期限要求,掌握评标标
准和方法,熟悉评标流程。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1.3.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了解招标工程概况及招标文件内容。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交易服务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相关数据资料,主要包
括:
(一)招标文件;
(二)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投标文件;
(三)开标记录;
(四)最高投标限价。
3.2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①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者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如有),评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
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
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
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2.5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3.1商务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规定的评标因素、评审标准和分
值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3.3.2综合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分值对投标人
投标文件综合部分独立进行评分,计算出得分B。
3.3.3技术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分值对投标人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独立进行评分,计算出得分C。
3.3.4汇总评分结果
3.3.4.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4.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其各分项得分之和,即投标人最终得
分=A+B+C。
3.3.4.2.3各投标的最终得分为评标评委会成员的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
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对所提交
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
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评标结果
3.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4.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4.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
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4.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4.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
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3评标争议处理
4.3.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3.2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
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
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4.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集体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
理由。拒绝在集体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集体决
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
附件一初步评审表
附件二: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合格的投标
文件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综合部分做进一步评审、比较。
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技术标、综合标、商务标权重按50%、10%、40%选用。
一、技术标100分:采用暗标形式。
(1)主要施工方法[18分]
①分部施工方案每缺一个分部,扣3分;②分部工程施工方案过于简单或不合理,每个
分部扣0.2分;③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不合理,每项扣0.2分;④施工段划分不科学不合理,
扣1分;⑤缺垂直运输及吊装施工方案,扣1分;⑥无施工程序扣1分,或程序不合理扣
0.5分;⑦无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扣1分,措施不合理扣0.5分。
(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6分]
①材料计划表所列主要材料,未标明规格型号的扣0.5分;②材料计划表中无计量单位
的,扣0.2分;③材料计划无进场时间的扣0.5分,进场时间与工程进度不相符的扣0.2
分。
(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6分]
①施工机械计划表中主要设备不全的,扣2分;②机械计划表中无台数、无型号,扣1
分;③选择设备不合理、不适用的,扣2分;④机械计划表未标明进场时间的,扣1分。
(4)劳动力安排计划[6分]
①劳动力计划表所列工种不齐全,扣2分;②劳动力计划未标明各工种进退场交接时间
的,扣2分;③无劳动力动态配置的扣1分,与进度计划不相匹配的扣1分。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
①无质量管理目标扣1分;②无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图的或不合理扣1分;③无质量管理
制度的或制度不全扣1分;④无技术交底措施规定的或措施不力的扣1分;⑤无“三检”制
度的或措施不力的扣0.5分;⑥无隐蔽工程验收规定的或措施不力的扣0.5分;⑦无原材料
质量控制措施的扣0.5分;⑧无计量、测量、试验管理规定的各扣0.5分。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
①无安全管理目标的,扣0.5分;②无安全交底措施扣1.5分,措施不力扣0.5分;③
无主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扣0.5分;④无施工用电管理规定的,扣0.5分;⑤无防火管
理规定及消防措施的,扣1分;⑥无“三宝”、“四口”强制措施的,扣0.5分;⑦无季节性
安全施工措施的,扣0.5分;⑧无现场急救措施的,扣0.5分。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
①主要设备、材料、劳力进场计划与进度计划安排不匹配的,各扣1分;②保证工期的
技术措施不切实际的,扣1分;③保证工期的组织措施不合理的扣1分;④发生意外事故后
没有抢救措施的扣1分。
(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
①无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扣0.5分;②无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扣2分,制度不全扣1
分;③无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扣0.5分;④无污水排放措施的,扣0.5分;⑤无施工用
电搭设管理措施的,扣0.5分;⑥无钢脚手架搭设、拆除、堆放管理措施的,扣1分;⑦无
门卫管理、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扣1分。
(9)施工总进度表和施工网络图[12分]
①进度计划表和网络图与施工段流水作业不协调的,扣2分;②网络图未用电脑绘制的,
扣2分;③网络图未标明关键线路扣2分,关键线路不正确扣2分;④进度表与工期不对应、
无起止时间的,扣2分;⑤网络图无起止时间、无总工期的,扣1分;⑥进度表与网络图不
对应的,扣1分。
(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4分]
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未用电脑绘制或比例失调的,扣1分;②平面图未反映本项目地理
位置、施工主干道、工地出入口位置扣2分;③平面图未反映施工道路、临时用水、用电线
路及控制箱位置,扣2分;④平面图未标出主要材料堆放区域的扣1分;⑤平面图中主要施
工机械未标出扣1分,位置不合理扣0.5分;⑥平面图无污水处理池位置及排放流向的,扣
1分;⑦平面图未标出消防设施位置扣1,位置不合理扣0.5分;⑧平面图未标出临时设施
位置及用途的,扣1.5分;⑨工地大门未标注档泥板的,扣0.5分;⑩平面图布局不合理的,
扣2分。
(11)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14分]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明显与本工程不符的,扣10分;②施工组织设计重点部位、重要结
构施工方案不详,扣1分;③施工组织设计过于简单不能指导施工的,扣2分;④施工组织
设计前言部分工程概况不清的,扣1分;⑤施工组织设计前言部分无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的,
扣1分。
如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缺项,该项可打零分。
如评委所给施工组织设计总分少于70分,评委应注明评分理由,并在评标会上宣读。
二、综合标100分。
1.项目班子配备(50分)
(1)项目经理[10分]
a.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按规定明确只承担一个工程或注明有特殊情
况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就近)承担两个工程的5分;
b.项目经理简历表5分。
(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经验[18分]
a.项目经理类似工程经历8分;
b.项目经理类似工程履约情况(如工期、质量、造价)10分。
(3)项目工程师(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4分]
(4)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构成[18分]
a.项目管理班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12
分;
b.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素质高、业绩优6分。
2.投标工期(10分)
(1)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4分;
(2)对工期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6分。
3.工程质量目标(20分)
(1)对招标工程质量目标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12分;
(2)对工程保修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8分。
4.工程业绩[20分]
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5分,
满分20分。
备注: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和工程施
工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合同协议书为准。
三、商务标100分。
1.本工程拦标价为***.11元。
2.商务标评标办法为:
(1)投标单位的无效投标报价确定
①高出拦标价及与拦标价一致的投标报价;
②两个及两个以上完全一致的投标报价;
③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办法为:如果有效供应商大于五家时(不含五家),评标基准价为
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的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有效供应商小于
五家(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④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商务标的得分为:
(l)投标报价低于评标价的,每低于1%扣0.5分,最多扣100分;
该项记分公式为:K=100—[(Q-q)/Q]×100×0.5(0≤K≤100)
(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价的,每高于1%扣0.5分,最多扣100分。
该项记分公式为:K=100+[(Q-q)/Q]×100×0.5(0≤K≤100)
以上式中:q——投标报价,Q——评标价
3.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只取两
位数作为评标依据,第三位以后全部舍去;不按四舍五入处理。若中标,中标价取小数点后
两位数。
四、计分办法: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投标人打分,并按下列公式
确定各投标人的评定分数:
评定分数=技术标得分×技术标权重
+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
+综合标得分×综合标权重
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
平均值。
3.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
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发包人(全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编号:。
4.工程内容:。
5.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
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
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
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
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七、付款方式:
八、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
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
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
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
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
基本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
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
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
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
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
分。
2.投标报价说明
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招标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其他的相关资料。
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
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
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
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6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
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2.7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
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8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
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9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
低于其成本。
2.10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
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施工现场处理费、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和设
备多次倒运费、施工水电费、节假日赶工费、房建垃圾清运费用、城市道路卫生保洁费、材
料复试检测费及混凝土试块检测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2.11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3.其他说明
3.1工程量差异调整
3.1.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
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
的或全部的定义。
3.1.2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
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
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
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
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
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
3.1.3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1.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
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1.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
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
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
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招标人有特殊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
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
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
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
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
3.1.4施工图工程量和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按照投标报价的固定综合单价不变,中
标人提出工程量变更的书面申请,由监理总工程师、甲方工程师签字确认,未办理工程量变
更签证的,在工程结算时,不得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
3.2其他补充说明:/。
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附后)
第六章图纸
1.图纸目录
2.图纸
(另附)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工程说明
1.1工程概况
l.1.1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示
范基地项目
1.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宜城市小河镇
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2.1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1.2.2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2.承包范围: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蓝图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3.工期要求
3.1合同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和
计划开、竣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
3.2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
3.2.1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
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
3.2.2如果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提前于发包人在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
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
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
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
4.质量要求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也称合格)。
5.适用规范和标准
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5.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6)《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6
(8)《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GB/T175-1999
(9)《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
(10)《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
(11)《普通砼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0-2016
(12)《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13)《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
(14)《砼拌和用水标准》JGJ63-2006
(1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版)》GB50204-2015
(1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1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5.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
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
6.安全防护
6.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
6.2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制度。
6.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
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7.临时消防
7.1承包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度和规程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
7.2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
程提供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并维持畅通的消防通道、临时消火栓、灭
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铲、灭火斧、消防水管、阀门、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
和紧随工作面的临时疏散楼梯或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立和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
消防任务的需要,始终保持能够随时投入正常使用的状态,并设立明显标志。承包人的临时
消防系统和配置应分别经过监理人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审批和验收;承包人还应自费获得消防
管理部门的临时消防证书。所有的临时消防设施属于承包人所有,至工程实际竣工时且永久
性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
8.临时供电
8.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其适用的修订版
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及其变更必须履行“编制、审核、
批准”程序。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当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后实施,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2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包括为工程楼层或者各区域,提供、设立和维护必要的临
时电力供应系统,并保证电力供应系统始终处于满足供电管理部门要求和正常施工生产所要
求的状态,并在工程实际竣工和相应永久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
9.劳动保护
9.1承包人应遵守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劳动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中关于
工人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合理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
障劳动者必须的休息时间,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
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任何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并保障发包人免于
因承包人不能依照或完全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
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
9.2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承包人应为
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防寒、防
雨、防尘、绝缘保护、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等。
10.脚手架
10.1承包人应搭设并维护一切必要的临时脚手架、挑平台并配以脚手板、安全网、护身栏
杆、门架、马道、坡道、爬梯等等。脚手架和挑平台的搭设应满足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新搭设的脚手架投入使用前,承包人必须组织安全检查和
验收,并对使用脚手架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10.2所有脚手架,尤其是大型、复杂、高耸和非常规脚手架,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还应
当经过安全验算,脚手架安全验算结果必须报送监理人核查后方可实施。
10.3搭设爬架、挂架、超高脚手架等特种或新型脚手架时,承包人应确保此类脚手架的安
全性和保证此类脚手架已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允许使用的批准,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
用。
11.文明施工
11.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
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
11.2承包人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
12.环境保护
12.1在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
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
12.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监测和检查。承包人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以及本合同约
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
13.治安保卫
13.1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
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
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失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
13.2承包人的保安人员应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保安人员,承包人可以雇佣专业保安公司负责
现场保安和保卫;保安保卫制度除规范现场出入大门控制外,还应规定定时和不定时的施工
场地(现场)周边和全现场的保安巡逻。
14.试验和检验
14.1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对用于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
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工程设备等进行试验和检验。
15.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
15.1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前,承包人应当完成竣工验收前的清理工作,
15.2清理工作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3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5.3.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也称竣工验收报告,是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按
照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经其自行检查,证明已经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并符合合
同约定,达到竣工验收标准,而向监理人或发包人提交的请求发包人组织进行合同工程竣工
验收的一份书面申请函,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资料和其他文件一般作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
附件,是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组成部分。
15.3.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般应当包括工程概况说明,承包范围,分包工程情况,主要材
料、设备供应情况,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采用情况,自检质量情
况等的说明。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格式和应当包括的内容应事先经过监理人的审批。
15.4竣工清场
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在56天内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现场)进行
清理。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
效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正/副本)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式编写目录,目录标注页码,目录便于评委在评审时有效
查找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请各供应商认真编写填报。
一、投标函
招标人:
(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
和相关通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我方全面响应并愿以人民币(大写)
(RMB:¥,万元)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
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
工,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签订合
同后日开工,共计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三)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
履约保证金(由我方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四)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五)我方拟派同志担任该工程项目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
同的重要内容。
(七)我方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RMB:¥,万元)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粘贴处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粘贴处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五、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已按照本
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金额为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我方承诺出现以下情形
时,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投标文件。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六、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说明:此表后应附完整的工程预算书。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转出方式:
--
项目编号:
420684103Q26090003
交易品种:
农村工程采购-农村工程采购
流转期限:
年 月
交易面积/数量:
溢价率:
0.81%
报名信息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9-1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9-17 17:00:00
联系方式:
***/***
竞价信息
竞价方式:
公开招标
加价幅度:
-- 元
出价延时:
-- 秒
竞价开始时间:
2026-10-08 09:30:00
竞价结束时间:
--
公示
时间
交易结果公示开始时间:
2026-10-08
交易结果公示结束时间:
2026-10-11
基本信息
| 乡镇(街道) | 小河镇 | ||
|---|---|---|---|
| 村(社区) | 明正村 | 组别 | -- |
| 业务类型 | -- | 转出方式 | -- |
| 流转期限 | 年月 | 项目编号 | 420684103Q26090003 |
| 项目名称 | 交易品种 | 农村工程采购-农村工程采购 | |
| 交易品种子类型 | 使用权 | ||
| 项目描述 |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小河镇。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蓝图、工程量清单、答疑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 合同估算价:***.11元。 | ||
| 项目东至 | 项目西至 | -- | |
| 项目南至 | -- | 项目北至 | -- |
| 补充说明 | -- | ||
| 附属设施 | -- | ||
| 项目位置 | -- | ||
报名信息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6-09-11 09: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6-09-17 17:00:00 |
|---|---|---|---|
| 报名地点 | 线上交易 https://whnccq.com/cq-hy/#/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6-09-17 17:00:00 | 交易时间 | 2026-10-08 09:30:00 |
| 交易地点 | 线上交易 https://whnccq.com/cq-hy/#/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权属信息
| 权属类型 | 所有权人 | ||
|---|---|---|---|
| 使用权人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权证有效期 | ||
| 权证年限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类型 | 转出方名称 | 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村民委员会 | |
|---|---|---|---|
| 转出方证件类型 | 转出方证件号码 | 54420684ME180663XN | |
| 法人姓名 | 法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 法人证件号码 | 法人手机号 | ||
| 联系人 | 齐小磊 | 联系电话 | 13797598605 |
标段信息
| 标段编号 | 1 | 流转期限 | 年月 |
|---|---|---|---|
| 标段描述 |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小河镇。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蓝图、工程量清单、答疑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 合同估算价:***.11元。 | ||
| 交易方式 | |||
| 履约保证金(元) | --.00 | 成交方类型 | 其他 |
| 成交人 | 湖北金秋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成交人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成交人证件号码 | 91420302MA4F3N2D67 | 法人姓名 | |
| 法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人证件号码 | |
| 法人手机号 | 成交人联系电话 | ||
| 成交日期 | 2026-10-08 | 成交单价 | ***.00 元/年 |
| 成交总金额 (元) | ***.00 壹拾捌万元整 | 溢价总金额(元) | 0.81.00 零元整 |
| 支付方式 | 线上转账汇款(银企直连) | 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标段补充说明 | -- | ||
| 是否免租 | 否 | ||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项目.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项目(2).pdf
更多信息请点击https://whnccq.com/#/gpxmDetails?id=8c2e3fd55fb5407f9615a6b6edd893a6&projectId=2097509732834557954&changeType=1&route=%5B%7B%22name%22%3A%22%E5%85%AC%E7%A4%BA%E5%85%AC%E5%91%8A%22,%22route%22%3A%22publicInformationView%22%7D%5D&type=0&homeType=2¬iceType=1&projectArea=&announcementId=null&searchProjectArea=查看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村民委员会的申请,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所就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
项目项目(项目编号:420684103Q26090003)组织公开交易通过公开招标
的方式确定成交方,现将本次交易结果公示,内容如下:
标段1成交,成交方为湖北金秋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价为
***.00元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交易结果公示发布之3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6年10月08日
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
示范基地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420684103Q26090003
档案编号:YCXH20260308
招标人: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村民委员会(盖单位章)
2026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评标方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2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I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7.3中标通知
7.4履约担保
7.5签订合同
8.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8.1重新招标
8.2不再招标
8.3终止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附件一:初步评审表
附件二:评分标准
附件三:原件审查登记表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1.图纸目录
2.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施工组织设计
II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查资料
(一)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
(二)投标人信誉声明
(三)信誉查询结果
III
第一章招标公告
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
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项目编号420684103Q26090003,已由宜城市小河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宜城市小河镇
明正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衔接资金加村自筹,交易服务机构为宜城市农村综合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小河镇。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蓝图、工程量清单、答疑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
合同估算价:***.1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2024、202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5信誉要求:
(1)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企业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
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
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
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公司没有被县级及以上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信誉通告。
(2)投标企业本项目中没有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投标企业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报
名之后至开标截止之日前),加盖单位公章;
3.6项目经理资格:①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相关执业资格;②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③报名时的项目经理与资格审查以及开标阶段的项
目经理一致;④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7其他要求:
①资料员、安全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以下简称“五大员”)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C证)。
②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③社保要求: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均需提供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网
上查询截图,以及可供查询网址)。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请于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每日上午9时
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宜城市农村综合产权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燕京大道881号)由本企业法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或
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营业执照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购买磋商文件
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投标单位需作出书面承诺,承诺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若在本项目中存在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由投
标企业法人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
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2资料费500元。
报名前须知:未注册备案的(企业或者个人)需在(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
易所https://www.whnccq.com)注册并备案。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宜城市农村综合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三楼交易服务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上发布(https://www.whnccq.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宜城市小河镇
联系人:齐小磊
电话:13797598605
交易服务机构:宜城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燕京大道881号
联系人:***
电话:***
2026年9月9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招标人 | 名称: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村民委员会地址:宜城市小河镇联系人:齐小磊电话:13797598605 |
| 1.1.2 | 交易服务机构 | 名称:宜城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燕京大道881号联系人:***电话:*** |
| 1.1.3 | 项目名称 | 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
| 1.1.4 | 建设地点 | 明正村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中央衔接资金加村自筹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蓝图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 |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资质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2024、202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5.信誉要求:(1)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企业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公司没有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信誉通告。(2)投标企业本项目中没有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企业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书面承诺书。(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报名之后至开标截止之日前),加盖单位公章。6.项目经理资格:①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相关执业资格;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③报名时的项目经理与资格审查以及开标阶段的项目经理一致;④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7.其他要求:(1)资料员、安全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以下简称“五大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C证)。(2)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3)社保要求: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均需提供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以及可供查询网址)。 |
| 1.5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6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7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前10日内 |
| 1.8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前15日内 |
| 1.9 | 分包 | ☑不允许 |
| 1.10 | 偏离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如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前10日内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8日9时30分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文件(如有)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1元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内有效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人民币,2026年10月7日17时00分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金额、未按要求从基本存款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的视其未提交保证金。投标人汇出保证金时在银行进账凭证单据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将投标担保复印件装入明标标袋中)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宜城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号:4205016468520000056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城城关支行联系电话:0710-4255567 |
| 3.5.2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6.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在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 |
| 3.6.2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 3.6.3 | 装订要求 | ☑需要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1.商务标(含投标函)2.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双面打印)3.综合标(含资格审查资料) |
| 4.1.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地址:宜城市小河镇招标人名称: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村民委员会 |
| 4.1.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项目(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2026年10月8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
| 4.1.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4.1.3 | 资格审查方法 | 资格后审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8日9时30分 |
| 4.2.2 | 开标时间和组织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组织开标地点:宜城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大厅(地址:燕京大道881号) |
| 5.1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开标顺序: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 |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在评委库随机抽取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
| 7.3 | 履约担保 | 在合同中自行约定 |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8.1.1 | 交易服务费 | ☑本次招标有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交易服务机构,超过时限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人视为自动放弃。计取基数为本项目的成交价, |
| 8.1.1 | 交易服务费 | 收费依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评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
| 8.1.2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并作为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未携带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交易服务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交易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交易服务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交易服务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交易服务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
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交易
服务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和评委劳务费,并视为对交易服务费的协议认可。交易服务费支付
标准和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
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
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
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
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
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
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
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
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
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前,实行投标人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备案制度。在投标保证金
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携带(1)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
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名、单位公章);(3)经办人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到宜城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备案手续。
已经办理备案的,无需再进行备案,未按要求备案的,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3在投标文件中附交纳保证金进账单和投标人银行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以备评标
委员会核查。
3.4.4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5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间:
(1)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工
作人员按照来款渠道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款手续。
(2)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招标人
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或合同后,工作人员按照来款渠道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款手
续。
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
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
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
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
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
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
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
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
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
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交易服务机构
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
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担保。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
个的;
(4)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8.3终止招标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
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
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
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商务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由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
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3.1.3熟悉文件资料
3.1.3.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
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目标和履约期限要求,掌握评标标
准和方法,熟悉评标流程。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1.3.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了解招标工程概况及招标文件内容。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交易服务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相关数据资料,主要包
括:
(一)招标文件;
(二)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投标文件;
(三)开标记录;
(四)最高投标限价。
3.2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①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者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如有),评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
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
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
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2.5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3.1商务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规定的评标因素、评审标准和分
值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3.3.2综合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分值对投标人
投标文件综合部分独立进行评分,计算出得分B。
3.3.3技术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分值对投标人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独立进行评分,计算出得分C。
3.3.4汇总评分结果
3.3.4.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4.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其各分项得分之和,即投标人最终得
分=A+B+C。
3.3.4.2.3各投标的最终得分为评标评委会成员的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
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对所提交
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
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评标结果
3.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4.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4.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
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4.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4.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
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3评标争议处理
4.3.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3.2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
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
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4.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集体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
理由。拒绝在集体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集体决
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
附件一初步评审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 ||
|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技术暗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后审﹚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价格 | 1)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总价一致2)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不大于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总价3)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不大于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总价4)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有) |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顺序与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顺序一致;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3)暂列金额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4)专业工程暂估价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5)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单价并计入综合单价;6)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取;7)计税方法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未填报的项目不超过三项,或不超过三项未填报的项目的费用合计(按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费用合计计算)不超过其投标总报价(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如有)的±1%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文件由技术标、综合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权重按50%、10%、40%选用。 | |
| 2.2.2 | 评分标准 | 详见附件二:《评分标准》 | |
| 3.1 | 投标人得分 | 详见本章附件:《评分标准》计分办法 | |
| 3.2 | 原件提交及核验 | 详见本章附件:《原件审查登记表》 | |
附件二: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合格的投标
文件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综合部分做进一步评审、比较。
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技术标、综合标、商务标权重按50%、10%、40%选用。
一、技术标100分:采用暗标形式。
(1)主要施工方法[18分]
①分部施工方案每缺一个分部,扣3分;②分部工程施工方案过于简单或不合理,每个
分部扣0.2分;③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不合理,每项扣0.2分;④施工段划分不科学不合理,
扣1分;⑤缺垂直运输及吊装施工方案,扣1分;⑥无施工程序扣1分,或程序不合理扣
0.5分;⑦无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扣1分,措施不合理扣0.5分。
(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6分]
①材料计划表所列主要材料,未标明规格型号的扣0.5分;②材料计划表中无计量单位
的,扣0.2分;③材料计划无进场时间的扣0.5分,进场时间与工程进度不相符的扣0.2
分。
(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6分]
①施工机械计划表中主要设备不全的,扣2分;②机械计划表中无台数、无型号,扣1
分;③选择设备不合理、不适用的,扣2分;④机械计划表未标明进场时间的,扣1分。
(4)劳动力安排计划[6分]
①劳动力计划表所列工种不齐全,扣2分;②劳动力计划未标明各工种进退场交接时间
的,扣2分;③无劳动力动态配置的扣1分,与进度计划不相匹配的扣1分。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
①无质量管理目标扣1分;②无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图的或不合理扣1分;③无质量管理
制度的或制度不全扣1分;④无技术交底措施规定的或措施不力的扣1分;⑤无“三检”制
度的或措施不力的扣0.5分;⑥无隐蔽工程验收规定的或措施不力的扣0.5分;⑦无原材料
质量控制措施的扣0.5分;⑧无计量、测量、试验管理规定的各扣0.5分。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
①无安全管理目标的,扣0.5分;②无安全交底措施扣1.5分,措施不力扣0.5分;③
无主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扣0.5分;④无施工用电管理规定的,扣0.5分;⑤无防火管
理规定及消防措施的,扣1分;⑥无“三宝”、“四口”强制措施的,扣0.5分;⑦无季节性
安全施工措施的,扣0.5分;⑧无现场急救措施的,扣0.5分。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
①主要设备、材料、劳力进场计划与进度计划安排不匹配的,各扣1分;②保证工期的
技术措施不切实际的,扣1分;③保证工期的组织措施不合理的扣1分;④发生意外事故后
没有抢救措施的扣1分。
(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
①无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扣0.5分;②无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扣2分,制度不全扣1
分;③无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扣0.5分;④无污水排放措施的,扣0.5分;⑤无施工用
电搭设管理措施的,扣0.5分;⑥无钢脚手架搭设、拆除、堆放管理措施的,扣1分;⑦无
门卫管理、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扣1分。
(9)施工总进度表和施工网络图[12分]
①进度计划表和网络图与施工段流水作业不协调的,扣2分;②网络图未用电脑绘制的,
扣2分;③网络图未标明关键线路扣2分,关键线路不正确扣2分;④进度表与工期不对应、
无起止时间的,扣2分;⑤网络图无起止时间、无总工期的,扣1分;⑥进度表与网络图不
对应的,扣1分。
(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4分]
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未用电脑绘制或比例失调的,扣1分;②平面图未反映本项目地理
位置、施工主干道、工地出入口位置扣2分;③平面图未反映施工道路、临时用水、用电线
路及控制箱位置,扣2分;④平面图未标出主要材料堆放区域的扣1分;⑤平面图中主要施
工机械未标出扣1分,位置不合理扣0.5分;⑥平面图无污水处理池位置及排放流向的,扣
1分;⑦平面图未标出消防设施位置扣1,位置不合理扣0.5分;⑧平面图未标出临时设施
位置及用途的,扣1.5分;⑨工地大门未标注档泥板的,扣0.5分;⑩平面图布局不合理的,
扣2分。
(11)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14分]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明显与本工程不符的,扣10分;②施工组织设计重点部位、重要结
构施工方案不详,扣1分;③施工组织设计过于简单不能指导施工的,扣2分;④施工组织
设计前言部分工程概况不清的,扣1分;⑤施工组织设计前言部分无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的,
扣1分。
如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缺项,该项可打零分。
如评委所给施工组织设计总分少于70分,评委应注明评分理由,并在评标会上宣读。
二、综合标100分。
1.项目班子配备(50分)
(1)项目经理[10分]
a.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按规定明确只承担一个工程或注明有特殊情
况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就近)承担两个工程的5分;
b.项目经理简历表5分。
(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经验[18分]
a.项目经理类似工程经历8分;
b.项目经理类似工程履约情况(如工期、质量、造价)10分。
(3)项目工程师(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4分]
(4)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构成[18分]
a.项目管理班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12
分;
b.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素质高、业绩优6分。
2.投标工期(10分)
(1)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4分;
(2)对工期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6分。
3.工程质量目标(20分)
(1)对招标工程质量目标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12分;
(2)对工程保修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8分。
4.工程业绩[20分]
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5分,
满分20分。
备注: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和工程施
工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合同协议书为准。
三、商务标100分。
1.本工程拦标价为***.11元。
2.商务标评标办法为:
(1)投标单位的无效投标报价确定
①高出拦标价及与拦标价一致的投标报价;
②两个及两个以上完全一致的投标报价;
③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办法为:如果有效供应商大于五家时(不含五家),评标基准价为
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的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有效供应商小于
五家(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④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商务标的得分为:
(l)投标报价低于评标价的,每低于1%扣0.5分,最多扣100分;
该项记分公式为:K=100—[(Q-q)/Q]×100×0.5(0≤K≤100)
(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价的,每高于1%扣0.5分,最多扣100分。
该项记分公式为:K=100+[(Q-q)/Q]×100×0.5(0≤K≤100)
以上式中:q——投标报价,Q——评标价
3.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只取两
位数作为评标依据,第三位以后全部舍去;不按四舍五入处理。若中标,中标价取小数点后
两位数。
四、计分办法: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投标人打分,并按下列公式
确定各投标人的评定分数:
评定分数=技术标得分×技术标权重
+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
+综合标得分×综合标权重
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
平均值。
3.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
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发包人(全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编号:。
4.工程内容:。
5.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
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
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
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
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七、付款方式:
八、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 份,承包人执份。 | ||
| 发包人: | (公章) | 承包人: | (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
| 地址: | 地址: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
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
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
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
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
基本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
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
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
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
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
分。
2.投标报价说明
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招标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其他的相关资料。
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
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
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
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6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
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2.7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
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8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
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9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
低于其成本。
2.10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
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施工现场处理费、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和设
备多次倒运费、施工水电费、节假日赶工费、房建垃圾清运费用、城市道路卫生保洁费、材
料复试检测费及混凝土试块检测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2.11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3.其他说明
3.1工程量差异调整
3.1.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
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
的或全部的定义。
3.1.2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
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
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
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
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
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
3.1.3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1.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
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1.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
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
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
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招标人有特殊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
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
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
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
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
3.1.4施工图工程量和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按照投标报价的固定综合单价不变,中
标人提出工程量变更的书面申请,由监理总工程师、甲方工程师签字确认,未办理工程量变
更签证的,在工程结算时,不得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
3.2其他补充说明:/。
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附后)
第六章图纸
1.图纸目录
| 序号 | 图名 | 图号 | 版本 | 出图日期 | 备注 |
2.图纸
(另附)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工程说明
1.1工程概况
l.1.1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效生产示
范基地项目
1.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宜城市小河镇
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2.1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1.2.2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2.承包范围: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蓝图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3.工期要求
3.1合同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和
计划开、竣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
3.2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
3.2.1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
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
3.2.2如果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提前于发包人在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
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
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
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
4.质量要求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也称合格)。
5.适用规范和标准
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5.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6)《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6
(8)《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GB/T175-1999
(9)《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
(10)《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
(11)《普通砼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0-2016
(12)《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13)《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
(14)《砼拌和用水标准》JGJ63-2006
(1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版)》GB50204-2015
(1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1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5.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
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
6.安全防护
6.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
6.2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制度。
6.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
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7.临时消防
7.1承包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度和规程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
7.2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
程提供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并维持畅通的消防通道、临时消火栓、灭
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铲、灭火斧、消防水管、阀门、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
和紧随工作面的临时疏散楼梯或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立和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
消防任务的需要,始终保持能够随时投入正常使用的状态,并设立明显标志。承包人的临时
消防系统和配置应分别经过监理人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审批和验收;承包人还应自费获得消防
管理部门的临时消防证书。所有的临时消防设施属于承包人所有,至工程实际竣工时且永久
性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
8.临时供电
8.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其适用的修订版
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及其变更必须履行“编制、审核、
批准”程序。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当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后实施,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2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包括为工程楼层或者各区域,提供、设立和维护必要的临
时电力供应系统,并保证电力供应系统始终处于满足供电管理部门要求和正常施工生产所要
求的状态,并在工程实际竣工和相应永久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
9.劳动保护
9.1承包人应遵守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劳动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中关于
工人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合理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
障劳动者必须的休息时间,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
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任何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并保障发包人免于
因承包人不能依照或完全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
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
9.2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承包人应为
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防寒、防
雨、防尘、绝缘保护、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等。
10.脚手架
10.1承包人应搭设并维护一切必要的临时脚手架、挑平台并配以脚手板、安全网、护身栏
杆、门架、马道、坡道、爬梯等等。脚手架和挑平台的搭设应满足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新搭设的脚手架投入使用前,承包人必须组织安全检查和
验收,并对使用脚手架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10.2所有脚手架,尤其是大型、复杂、高耸和非常规脚手架,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还应
当经过安全验算,脚手架安全验算结果必须报送监理人核查后方可实施。
10.3搭设爬架、挂架、超高脚手架等特种或新型脚手架时,承包人应确保此类脚手架的安
全性和保证此类脚手架已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允许使用的批准,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
用。
11.文明施工
11.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
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
11.2承包人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
12.环境保护
12.1在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
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
12.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监测和检查。承包人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以及本合同约
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
13.治安保卫
13.1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
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
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失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
13.2承包人的保安人员应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保安人员,承包人可以雇佣专业保安公司负责
现场保安和保卫;保安保卫制度除规范现场出入大门控制外,还应规定定时和不定时的施工
场地(现场)周边和全现场的保安巡逻。
14.试验和检验
14.1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对用于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
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工程设备等进行试验和检验。
15.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
15.1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前,承包人应当完成竣工验收前的清理工作,
15.2清理工作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3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5.3.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也称竣工验收报告,是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按
照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经其自行检查,证明已经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并符合合
同约定,达到竣工验收标准,而向监理人或发包人提交的请求发包人组织进行合同工程竣工
验收的一份书面申请函,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资料和其他文件一般作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
附件,是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组成部分。
15.3.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般应当包括工程概况说明,承包范围,分包工程情况,主要材
料、设备供应情况,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采用情况,自检质量情
况等的说明。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格式和应当包括的内容应事先经过监理人的审批。
15.4竣工清场
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在56天内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现场)进行
清理。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宜城市小河镇明正村稻麦(油)周年丰产智慧绿色高
效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正/副本)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式编写目录,目录标注页码,目录便于评委在评审时有效
查找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请各供应商认真编写填报。
一、投标函
招标人:
(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
和相关通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我方全面响应并愿以人民币(大写)
(RMB:¥,万元)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
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
工,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签订合
同后日开工,共计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三)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
履约保证金(由我方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四)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五)我方拟派同志担任该工程项目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
同的重要内容。
(七)我方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RMB:¥,万元)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 项目名称 | |
| 投标报价 | |
| 项目负责人 | |
| 质量 | |
| 工期 | |
| 投标有效期 | |
| 保修期 | |
|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粘贴处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粘贴处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五、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已按照本
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金额为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我方承诺出现以下情形
时,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投标文件。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六、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 序号 | 分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 合计 | |||
说明:此表后应附完整的工程预算书。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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