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审计、评估、测绘服务征求意见公告
【招标预告】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审计、评估、测绘服务征求意见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武汉市 | 采购单位 | 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长新慧咨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审计、评估、测绘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审计、评估、测绘服务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CXHZ-2026011
(二)项目名称: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审计、评估、测绘服务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2-2026-03062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三)项目预算:32.77000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32.77000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6年10月08日至2026年10月10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长新慧咨咨询有限公司或将反馈意见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520122891@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二)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投标人参与后期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161号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长新慧咨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 仓埠街武滨路153号104-81室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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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调查说明及实施计划-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审计、评估、测绘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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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
审计、评估、测绘服务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
项目名称: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审计、评估、测绘服务
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编制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编制时间:二〇二六年九月
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审计、评估、测绘服务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
一、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审计、评估、测绘服务
预算金额:32.77万元
1.2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
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涉及房屋征迁20户、2538.77平方米,涉及土地腾退46户、936.26亩(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本次拟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择优选择该项目的审计、评估及测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
1.3预算绩效目标
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需求调查
2.1产业发展状况
近年来,我国审计、评估、测绘单位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规模持续壮大,专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截至“十四五”期末,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11286家,从业人员40余万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0.67万人,行业业务收入从2020年的957.52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1,053.68亿元,年均增长2.56%。超过1万家会计师事务所、10万名注册会计师,每年服务各类企事业单位达420万家。
资产评估机构截至2025年底,全行业共有资产评估机构6,108家,执业资产评估师49,689人,行业从业人员15万余人,年度出具评估报告超43万份,在服务国资国企改革、资本市场稳定、知识产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国家战略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专业作用。
我国测绘行业保持较快增长。2024年我国测绘行业产业总产值达到8,501亿元,增速达4.8%,近5年复合增长率为5.6%。截至2023年末,全国持有测绘资质单位约2.1万家,产业从业人员约45.67万人。
总体来看,三大行业单位数量稳步增长,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
2.2市场供给情况
通过对审计、评估及测绘行业发展状况及同类项目历史成交信息进行研究,目前上述行业市场供给情况充足且稳定,能够形成充分竞争。
2.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本次分别对审计、评估及测绘行业近三年的类似项目的成交信息进行需求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通过对同类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同类项目历史成交信息较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且多采用费率进行招标,据实结算。
2.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不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
2.5其他相关情况:无
三、公开征求意见
本项目拟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前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公告期为3个日历天。
四、采购需求
4.1采购标的汇总表
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分包及采购预算
本项目共分为3个采购包,具体划分如下
(二)项目概述及简介
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涉及房屋征迁20户、2538.77平方米,涉及土地腾退46户、936.26亩(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本次拟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择优选择该项目的审计、评估及测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
(三)技术、服务要求
1.审计服务相关技术、服务要求(适用于1包)
1.1.服务内容:对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项目征迁退地范围及其相关联部分房屋征迁补偿资金、还建安置、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第三方服务费等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跟踪审计监督。项目完成后要对整个项目征迁退地资金和房源的收付及使用情况进行结算审计,并配合完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司法程序涉及的相关审计工作。
1.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1.对房屋征迁项目涉及企事业单位、居民征迁补偿资金、土地腾退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意见、报告等。具体包括:
(1)采取现场勘察、核对分析复核、计算、查询及函证等审计方法,对征迁档案资料逐户进行审核,并对每个被征迁户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建立一户一档资料。
(2)对跟踪审计发现补偿数量不实、补偿标准无依据等不合格的档案资料予以退回,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采购人。
(3)对补偿数量与前期调查数出入较大或无证面积、无证经营面积、装修单价过高、企业补偿等须在补偿数量确认前实施现场踏勘,采取摄像、照相、测量等方法,取得审计证据,报采购人研究,遇到特殊情况,与采购人沟通后协商解决。
(4)准确填制征迁补偿资金跟踪审计台账、房源使用台账,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
(5)按照房屋征迁补偿工作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
(6)在征迁工作全部完成后,对项目涉及各部门、各单位的账目收支往来及结转情况做出审计结论,对项目征迁实施整体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包括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房源使用及结算情况)。
(7)核算该片区第三方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法律等服务单位。
(8)若片区相关项目采用搬迁退地方式进行的,投标人需提供搬迁退地资金跟踪审计,并每户出具跟踪审计报告;搬迁退地完毕后对整个项目进行综合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包括搬迁退地组织管理审计;搬迁退地管理制度设置及执行审计:搬迁退地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合法性审计;搬迁退地补偿资金审计;核算项目涉及各部门、各单位第三方工作量,出具审计报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9)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1.3.技术要求
1.3.1服务机构应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严格按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各类型报告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并且是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1.3.2审计服务工作中的各项取证资料要完整,严格按照国家审计流程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入库和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
1.3.3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应独立、客观、公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合法、完整,做出的结论应有充分的依据,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审计结果保守秘密。
1.3.4服务机构应保证所出具的各类咨询报告或咨询成果合法有效,取证资料要合法、充分、完整,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委托人及相关部门使用及监督。
1.3.5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限内被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3.6服务机构参与服务的人员不得与被审计对象有任何利益关系。
★1.3.7供应商拟派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发生人员变动,须提前书面通知委托人并解释变动原因,并取得委托人的同意,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1.4.商务要求
★1.4.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实际项目服务期限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承诺函。
1.4.2服务地点
武汉市东西湖区,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5.其他要求
1.5.1设备要求
供应商需投入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打印机、车辆、现场勘察使用设备等)
1.5.2服务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要求认真执业,切实按照合同或约定履行职责。
(2)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受主观和非法利益的影响而弄虚作假,严禁利用审计业务的机会谋取利益。
(3)服务工作中的各项取证资料要完整,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
(4)服务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执业规则,对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
(5)服务机构具备合理的质量管理制度,含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体系控制流程等。
★(6)供应商或者本项目团队成员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审计意见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需分别提供承诺。
1.5.3供应商需自行提供本项目规定的服务,不得挂靠、转包、分包本项目,一旦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1.5.4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相关人员不得出现恶意串通和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出现以上行为并查证属实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需分别提供承诺函。
1.6.人员配置要求
1.6.1供应商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类似工作经验。供应商还应保证拟派项目人员相对稳定,不得因人员变动影响执业质量,如发生人员变动,须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备案并解释变动原因,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
★1.6.2岗位总体要求
所有人员均应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且专业对口或具有与其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经历,身体健康,所有固定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不得外聘。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及岗位人员资料(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明确驻场人员职责)。
1.6.3团队人员要求
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5人,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拟派人员名单开展工作,在特殊情况下供应商可以用同等资历的人员代替,但应事先得到采购人的批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不合格的技术人员。
★1.6.4为保证项目质量,供应商拟派现场人员不少于2人。且驻场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及驻场人员资料(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明确驻场人员职责)。
★1.6.5供应商需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变更项目负责人。若必须变更项目负责人,需经过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需分别承诺。
1.7.保密要求
1.7.1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应独立、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所悉知的项目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
1.7.2工作中各项资料要准确、完整,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
1.7.3供应商在本项目工作结束后,自行销毁所有涉密资料,否则供应商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1.8.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及其他管理规范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否则将被取消资格,赔偿损失。
★1.9.服务响应要求
服务期内,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及时响应服务,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于1小时内抵达现场响应采购人服务需求。供应商需提供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函及证明材料。
2.评估服务相关技术、服务要求(适用于2包)
2.1.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与被征迁人确定拟征迁房屋、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其他补偿价值提供依据,评估被征迁房屋、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其他补偿价值。为采购人与被征迁人计算被征迁退地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实际项目服务期限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承诺函。
2.3.技术标准及规范:按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规范及标准执行;
2.4.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投标人应安排注册估价师开展本次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评估人员。投标人应到现场进行查勘,核对被征迁房屋、被腾退土地的面积及利用状况、拍摄房屋内外状况、土地现状的照片(包括室内外设施、装饰装修、搭建的建构筑物、地下设备设施、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制作档案妥善保管。若评估工作确有开挖取样等必要,经被征迁人同意后,由投标人组织人员、设备开展相关工作,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被征迁人不予配合入户查勘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出具不予配合查勘的情况说明;
2.4.2.投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向采购人提供被征迁房屋、被腾退土地的初步数据(包括室内外设施、装饰装修、搭建的建构筑物、地下设备设施、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评估价值等),出具项目资金测算报告。评估价值内含:
(1)拟征迁房屋价值;
(2)产权调换房屋价值;
(3)构筑物、附属物价值;
(4)青苗、地上附着物价值;
(5)其他补偿价值(包括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和安装费用,临时安置补偿费以及停产停业补偿费等);
(6)其他与拟征迁退地房屋及土地有关的事项;
(7)若项目房屋设施方式从协议搬迁转为房屋征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预评估结果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8)同一户征迁、退地成果分别出具报告等。
2.4.3.投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向采购人提供评估报告。
2.4.4.采购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投标人应当作出解释和说明。
2.4.5.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估价结果等全部信息资料,尽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漏给他人;
2.4.6.投标人与征迁退地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3.7.投标人应当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工伤事故以及其他纠纷等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不得因此造成对项目的不利影响;
2.4.8.投标人应按采购人需求进行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汇总统计。
2.4.9.投标人应当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并自行承担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如因投标人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经济损失费等;
2.4.10.投标人应采购人要求及项目实际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安排足量人员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地点进行办公,随时提供相关服务;
2.4.11.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所在地征迁退地工作人员进行征迁退地评估等方面相关知识的专项培训。
2.4.12.其他采购人要求的相关服务。
2.5.服务要求
★2.5.1.拟投入团队人数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团队成员2人,合计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劳动合同;
★2.5.2.人员相关要求:投标人拟投入团队应当有类似项目经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本项目需求,且人员稳定,不得因人员变动影响履约质量。投标人应当确保在项目实际履约过程中,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团队提供服务,原则上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进行调整的,应当提前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解释变动原因,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调整后的人员资格情况不得低于原人员,供应商和项目团队人员需分别承诺。;
★2.5.3.服务响应要求:投标人需提供7×24小时及时响应服务,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在1小时内抵达现场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供应商需提供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函及证明材料;
2.5.4.保密要求: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应独立、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所悉知的项目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工作中各项资料要准确、完整,作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投标人在本项目工作结束后,自行销毁所有涉密资料,否则投标人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2.6.管理要求:
2.6.1.投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及其他管理规范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否则将被取消资格,赔偿损失;
2.6.2.投标人需独立提供本项目规定的服务,不得挂靠、转包、分包本项目,一旦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2.6.3.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相关人员不得出现恶意串通和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出现以上行为并查证属实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测绘服务相关技术、服务要求(适用于3包)
3.1.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应片区征迁范围内的测绘工作,实地测量建筑物(构筑物、土地等)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楼层、结构等相关信息,协助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对未经登记房屋建房年份进行认定,并完成采购人需要的其他相关服务。
★3.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实际项目服务期限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承诺函。
3.3.技术标准:(如有最新标准及规范,则以最新、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3.1.《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2008);
3.3.2.《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3.3.3.《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1029.3-2013);
3.3.4.《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3.3.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
3.3.6.《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3.3.7.《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3.3.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一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以下简称《图式》;
3.3.9.《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17941-2008);
3.3.10.《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3.3.11.《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
3.3.12.《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测国字(1997)28号);
3.3.13.《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2000);
3.3.14.《武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2010版)》(武房发(2010)3号);
3.3.15.其它现行有效的相关规范标准。
3.4.服务要求:(包括但限于以下内容)
3.4.1质量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成果文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3.4.2拟投入团队人数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团队成员4人,合计5人;
3.4.3人员相关要求:投标人拟投入团队应当有类似项目经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本项目需求,且人员稳定,不得因人员变动影响履约质量。投标人应当确保在项目实际履约过程中,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团队提供服务,原则上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进行调整的,应当提前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解释变动原因,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调整后的人员资格情况不得低于原人员;
★3.4.4服务响应要求:投标人需提供7×24小时及时响应服务,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在1小时内抵达现场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供应商需提供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函及证明材料;
3.5.保密要求: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应独立、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所悉知的项目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工作中各项资料要准确、完整,作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投标人在本项目工作结束后,自行销毁所有涉密资料,否则投标人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3.6.管理要求:
3.6.1投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及其他管理规范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否则将被取消资格,赔偿损失;
3.6.2投标人需独立提供本项目规定的服务,不得挂靠、转包、分包本项目,一旦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3.6.3投标人与征迁退地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6.4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相关人员不得出现恶意串通和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出现以上行为并查证属实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6.5投标人应当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工伤事故以及其他纠纷等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不得因此造成对项目的不利影响。
(四)商务要求
五、采购实施计划
5.1合同订立安排
5.1.1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金额:32.77万元,最高限价:32.77万元。
5.1.2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
5.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5.1.3.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5.1.3.2.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不涉及采购本国产品政策功能。
5.1.3.3.本项目拟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5.1.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
1.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采购
☑委托代理公司采购
2.委托代理安排:湖北长新慧咨咨询有限公司
3.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可多选):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其他:
5.1.5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
本项目划分为3个采购包,允许投标人兼投但不允许兼中,不允许对单个合同再次分包。
5.1.6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投标人应当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包:(1)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如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分所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或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总所与分所不得参与同一项目包的投标);(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2包: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包括暂定期);
3包: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至少应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5.1.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其他/
5.1.8竞争范围
☑公开邀请□有限邀请(随机抽取或书面推荐)□唯一供应商采购
5.1.9评审规则
☑综合评分法(附件1:评分细则)□最低评标价法;
5.2合同管理安排
5.2.1合同类型
按照民法典第九章规定的典型合同。
□买卖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技术合同
☑委托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5.2.2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多种方式组合定价
5.2.3合同范本
□设备(软件)购销合同(内贸)
□家具(实验台)制作安装购销合同
□进口设备购置合同
☑服务合同(详见附件2合同格式)
□建设工程合同
□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维修改造合同
5.2.4履约验收方案
5.2.4.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征收方案及相关要求。
5.2.4.2.履约验收由采购人、其他相关部门、第三方机构共同负责。
5.2.5风险管控措施
本项目的主要风险主要来自采购阶段、履约阶段及验收阶段。采购阶段主要包括因采购需求与实施计划编制瑕疵而导致的采购失败或质疑投诉、因市场竞争过于激烈而导致的恶性低价竞争等,履约阶段主要风险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及履约期限能否达到要求,验收阶段主要风险包括是否按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文件。
相应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加强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的编制及审查工作,特别是歧视性审查和竞争性审查,确保项目的竞争性,并通过进行专家论证及意见征集等方式加强合规性的建设,并加强履约过程中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响应承诺内容进行比对监督,确保服务质量。
5.2.6其他:无
预算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编制日期:2026年9月30日
1.1.附件1:评分细则
适用于1包
1.2.适用于2包
1.3
1.4
适用于3包
1.5.附件2:合同模板
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
审计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审计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审计范围与要求
对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范围及其相关联部分房屋征迁补偿资金、还建安置、第三方服务费等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跟踪审计监督。项目完成后要对整个项目征迁资金和房源的收付及使用情况进行结算审计,并配合完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司法程序涉及的相关审计工作。
2、审计规模与时间
三、审计服务内容
对房屋征迁项目涉及企事业单位、居民征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意见、报告等。具体包括:
(一)采取现场勘察、核对分析复核、计算、查询及函证等审计方法,对征迁档案资料逐户进行审核,并对每个被征迁户出2具跟踪审计意见,建立一户一档资料。
(二)对跟踪审计发现补偿数量不实、补偿标准无依据等不合格的档案资料予以退回,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甲方。
(三)对补偿数量与前期调查数出入较大或无证面积、无证经营面积、装修单价过高、企业补偿等须在补偿数量确认前实施现场踏勘,采取摄像、照相、测量等方法,取得审计证据,报甲方研究,遇到特殊情况,与甲方沟通后协商解决。
(四)准确填制征迁补偿资金跟踪审计台账、房源使用台账,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
(五)按照房屋征迁补偿工作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
(六)在征迁工作全部完成后,对项目涉及各部门、各单位的账目收支往来及结转情况做出审计结论,对项目征迁实施整体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包括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房源使用及结算情况)。
(七)核算该片区第三方工作量,出具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评估、法律等服务单位。
(八)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及第三方房屋情况调查、测绘、评估、代办等单位提供该项目征迁文件、补偿方案、征迁补偿相关资料等审计必要资料,提供的资料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且资料提供单位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甲方应对乙方反馈的政策方面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同时协调乙方与甲方委托的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沟通顺畅。
(三)若乙方与甲方委托的其他相关机构之间存在分歧和争议,乙方应提供书面说明。甲方收到说明后,应及时协调、解决,保证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单位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审计费用。
五、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保证选派熟练、充足的审计人员开展本次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审计人员。本项目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二)乙方保证对本项目组成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廉洁自律教育,同时与所有参审人员签订法律责任书,保障征迁项目社会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
(三)乙方保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现场查勘、逐户审核、全程跟踪的审计程序和原则,认真核实征迁补偿协议和各种相关资料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确保审计工作不出差错、征迁补偿项目真实准确合法合规。
(四)乙方保证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意见,对政策不明确、发现异常问题或违规违纪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视情况提出可行的整改建议。
(五)乙方必须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或征迁代办公司送审的协议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出具跟踪审计报告或者问题反馈沟通函,保证按照甲方的时间要求完成本项目审计工作(在相关审计条件已经具备的基础上)。
(六)乙方保证妥善保管本项目所有审计资料,随时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检查。
(七)乙方保证保守甲方机密。
(八)如因乙方在工作中存在工作不到位或过失,产生的各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费用和相应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应当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工伤事故以及其他纠纷等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因此造成对项目的不利影响。
(十)乙方应当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并自行承担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经济损失费等。
(十一)乙方应甲方要求及项目实际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安排足量人员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点进行办公,随时提供相关服务。
(十二)应甲方要求,乙方对项目所在地征迁工作人员进行征迁等方面相关知识的专项培训。
(十三)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为项目提供服务,无条件解约,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并赔偿相应损失。
(十四)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在完成审计服务后至项目征收完毕期间内,承担因审计服务产生的投诉、信访咨询记录及必要的审计服务。
六、审计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合同最高限价(含税价)为人民币,中标折扣率为,最终审计费用以实际审核量据实结算,即取费标准*中标折扣率,结算金额不能高于合同最高限价。
(二)审计费计算方式:以征迁成本为基数(征迁成本=被征迁房屋评估总价值+其他补偿费用+工作经费+项目第三方服务费+过渡费),审计费按累进制,并由甲方据实结算:1.非企业项目:征迁补偿款在10亿元之内(含10亿元)的部分,按照2‰计算费用;征迁补偿款高于10亿元、低于20亿元(含20亿元)的部分,按照1.5‰计算费用;征迁补偿款高于20亿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2.企业项目:按照征迁补偿款的1‰计算费用。
(三)审计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乙方提交被征迁人总户数(实际户数以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公告为准)40%以上的审计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费用;乙方提交被征迁人总户数(实际户数以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公告为准)80%以上的审计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费用;征迁项目完毕,经审计、甲方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应结算总价剩余的20%。
(四)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办公、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项目实施期间,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决策调整项目范围,导致甲方征迁范围改变或项目中途停止的,甲乙双方应据实签订补充协议,对乙方已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结算。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若甲方未通知乙方进场开展相关工作,或乙方未出具甲方验收合格工作成果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解约协议,互不追究对方相关责任。
七、审计报告
(一)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结合甲方实际工作需要出具审计报告。
(二)乙方出具审计报告包括一户一档征迁补偿款审计报告、阶段性征迁资金及房源使用情况审计报告、项目第三方服务费审计报告以及项目完成后整个成本结算的最终审计报告。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审计报告需一式两份。
八、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计划服务期为60日历天。实际服务期限以甲方要求为准,自双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之日起终止。
九、合同终止条款
(一)通过沟通核实,甲方认为乙方在实际的征迁补偿安置资金审计活动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影响,不适宜继续提供审计服务时,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履行本约定书,并有权追究乙方应负的一切责任。
(二)乙方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不再支付后续款项,且三年内乙方不得继续承接东西湖区房屋征迁项目:
1.弄虚作假,伪造相关凭证或与被征迁人串通、勾结,抬高补偿价格,从中谋取利益。
2.采取野蛮或暴力方式进行审计工作,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引发人员缠访、闹访、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3.存在贿赂行为。
4.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
5.乙方在约定工作期限内未完成过审工作、导致项目整体进度未达50%,或者连续两次未完成项目部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6.其他扰乱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良行为。
(三)若乙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对征迁补偿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导致征迁成本增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可从其审计费中扣除。
(二)乙方对被征迁房屋存在的债权债务等特别情况应提醒和告知甲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错误及经济损失的,若已追回损失,则按照错误金额占审计总金额的比例扣减审计费用,若无法追回损失,则按照损失金额支付赔偿。
(三)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廉政监督管理。甲方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总过审户数1%的比例抽查,向被征迁人核实补偿情况。乙方或者其工作人员恶意串通和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举报或检查发现并查证属实,除罚没不当得利外,扣除廉政保证金,并进行相应处罚。发现一例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以该问题涉及的被征迁户补偿金额取得的服务费用金额基础上处以10倍罚金,上不封顶,并按情节严重性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出具审计报告,甲方有权扣减合同金额1%作为处罚。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审计人员,未经甲方同意随意减少审计人员,导致因人员变动对审计工作的衔接、连贯和时限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扣减合同金额1%作为处罚。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交付审计报告,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审计报告交付时间,则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金额的0.3%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违约金。乙方逾期提交成果造成委托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赔偿。
十一、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1.6
1.7
1.8
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
评估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评估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评估基本事项
(一)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如下:
1.为甲方与被征迁人确定拟征迁房屋价值及其他补偿价值提供依据,评估被征迁房屋价值及其他补偿价值;
2.为甲方与被征迁人计算被征迁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二)评估对象:
1.项目名称:项目征迁评估服务;
2.项目范围:项目征迁范围及其相关联部分;
3.项目总面积:。
(三)评估时点:以甲方要求时间为准。
(四)评估开展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成果文件交付期限: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依约交付全部成果文件,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但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开展评估工作的,成果文件交付期限相应顺延。
(六)评估价值内涵:
1.拟征迁房屋价值;
2.产权调换房屋价值;
3.构筑物、附属物价值;
4.其他补偿价值(包括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和安装费用,临时安置补偿费以及停产停业补偿费等);
5.其他与拟征迁房屋及土地有关的事项。
二、评估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房地产评估费:根据乙方中标折扣率计取,房屋征迁评估按元/平方米收取评估费用,征迁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则总评估费用:,小写:元。(最终收费按照审计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结算,结算金额=实际建筑面积×收费单价)。
若项目实施方式从协议搬迁转为房屋征收,费用结算及相关要求如下:前期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并完成协议搬迁部分,按前述约定的收费单价核算费用;剩余部分按房屋征收程序,乙方向甲方提供预评估结果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经审计、甲方验收合格后,以元/平方米进行结算。
(二)支付方式:若项目实施方式为协议搬迁,乙方提交被征迁人总户数(实际户数以房屋调查结果复核公告为准)40%以上的评估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费用;乙方提交被征迁人总户数(实际户数以房屋调查结果复核公告为准)80%以上的评估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费用;征迁项目完毕,经审计、甲方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应结算总价剩余的20%。
若项目实施方式从协议搬迁转为房屋征收,协议搬迁部分经甲方及审计单位确认合格后,甲方支付项目协议搬迁部应结算总价100%。房屋征收部分乙方提交参考价格评估成果,经甲方及审计单位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50%;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且乙方提交全部成果并提供对应金额合法有效税务凭证,经甲方及审计单位验收合格,甲方支付项目应结算总价剩余50%尾款。
项目实施期间,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决策调整项目范围,导致甲方征迁范围改变或项目中途停止的,甲乙双方应据实签订补充协议,对乙方已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结算。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若甲方未通知乙方进场开展相关工作,或乙方未出具甲方验收合格工作成果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解约协议,互不追究对方相关责任。
三、评估所需资料
出具评估报告之前,甲方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及第三方房屋情况调查、测绘等单位将涉及评估的相关资料提交乙方。具体如下:
(一)评估对象房屋清单
(二)房屋权属证件、未经登记房屋认定证明及面积认
定证明
(三)征迁范围红线图
(四)乙方评估所需的其他必备资料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及第三方房屋情况调查、测绘等单位提供乙方需要的评估对象基础资料,提供的评估对象资料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且资料提供单位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指定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乙方进行实地查勘,并协助收集评估所必须的情况和资料;3.甲方按第二条约定,及时支付评估费用给乙方;
4.甲方不干预乙方的评估工作;
5.被征迁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协调相关单位组织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及签字或者盖章。
6.甲方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乙方提出,乙方需在24小时内(复杂事项48小时内)作出书面解释及说明。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参照国家有关房屋征收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的法律法规、规范,履行必要估价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估价工作,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当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并对各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确定评估结果。并依照约定向甲方交付评估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
2.乙方对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合理性负责;
3.乙方保证选派熟练、充足的评估人员开展本次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评估人员。本项目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需到现场进行查勘,核对被征迁房屋的面积及利用状况、拍摄房屋内外状况的照片(包括室内外设施、装饰装修、搭建的建构筑物、地下设备设施等),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制作档案妥善保管。若评估工作确有开挖取样等必要,经被征迁人同意后,由乙方组织人员、设备开展相关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被征迁人不予配合入户查勘的,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不予配合查勘的情况说明;
4.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疑问,认真、审慎地作出书面解释和说明;
5.乙方对本项目估价结果等全部信息资料,尽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漏给他人;
6.乙方与房屋征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乙方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迁评估业务,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乙方应当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工伤事故以及其他纠纷等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因此造成对项目的不利影响;
9.乙方应当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并自行承担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经济损失费等;
10.乙方应甲方要求及项目实际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安排足量人员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地点进行办公,随时提供相关服务;
11.应甲方要求,乙方对项目所在地征迁工作人员进行征迁评估等方面相关知识的专项培训。
12.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为项目提供服务,无条件解约,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并赔偿相应损失。
1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在完成评估服务后至项目征收完毕期间内,承担因评估服务产生的投诉、信访咨询记录及必要的评估服务。
七、解决评估结论争议的方法
(一)甲方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复杂事项48小时内)向其作出书面解释和说明;
(二)甲方对评估报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乙方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或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
(三)甲方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的,乙方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重新出具评估报告。乙方未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四)甲方对乙方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被征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申请鉴定;
(五)经房地产估价师协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5次以内(含5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次以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乙方应当进行修改,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评估报告,且交付的评估报告符合行业标准。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评估报告交付时间,则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金额3‰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提交成果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赔偿。
(二)若乙方出具的评估报告不符合行业标准,经甲方提醒后须于3日内修改完善;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说明,且最迟不超过5日内修改完善。乙方拒不修改或累计3次出具不合格报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费用,乙方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三)若甲方或被征迁人申请房地产估价师协会鉴定,经鉴定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份数达3份及以上的,每满5份按项目总服务费的1%扣除违约金,不足5份的按5份计算;存在技术问题的户数占项目总户数10%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四)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评估人员,未经甲方同意随意减少评估人员,导致因人员变动对评估工作的衔接、连贯和时限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扣减合同金额1%作为处罚。
(五)项目实施单位及第三方房屋情况调查、测绘等单位如不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评估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评估报告擅自公开或泄漏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承担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若乙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项或在履行过程中有重大事情变更事宜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更改。如有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被征迁项目所在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
1.10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3
1.11
1.12
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
测绘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受托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测绘服务的中标结果及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承接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的该项目征迁测绘服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签订本技术服务合同,并由各方共同恪守。
一、测绘基本内容
(一)测绘对象:
1.项目名称: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测绘服务;
2.项目范围: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范围及其相关联部分;
3.项目总面积:。
(二)测绘开展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成果文件交付期限: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依约交付全部成果文件,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但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开展测绘工作的,成果文件交付期限相应顺延。
(四)测绘内容
1.项目指定范围内入户测量及内业数据处理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负责拟征迁项目(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范围内入户调查测量工作,实地测量甲方指定项目区域内房屋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楼层和结构信息,协助配合对未经登记房屋建房年份进行认定。
2.项目指定范围内所需历史影像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负责提供拟征迁项目(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范围内满足辅助未经登记房屋建房年份认定的历史影像。
(五)项目检查验收
1.项目检查。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房屋征迁范围图、面积汇总表、一户一表、影像图、矢量图、嵌合图及相关成果资料进行检查,检查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等相关内容。
2.组织验收。乙方需按《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如有调整,以最新现行的标准为准)中的相关要求确认成果资料的可靠性,甲方对乙方提供成果资料进行验收。
二、主要技术要求
(一)执行技术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现行的标准为准)
1.《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2008);
2.《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3.《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1029.3-2013);
4.《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
6.《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7.《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一部分1:500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以下简称《图式》;
9.《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17941-2008);
10.《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11.《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
12.《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测国字(1997)28号);
13.《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2000);
14.《武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2010版)》
(武房发(2010)3号);
15.项目技术设计书和采购人认可的其它规范标准。
(二)采用基准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武汉2000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三)技术要求
1.图件范围线及界线
图件范围以甲方或项目实施单位指界或提供的矢量范围线为准。
2.基本技术要求
(1)绘制并提供项目征迁范围图、影像图、矢量图、嵌合图;
(2)对项目范围内房屋、构筑物及附属物进行测绘并出具测绘图。根据委托方要求,对征迁范围内土地和房屋及附属物的位置、用途和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测量;
(3)至少提供项目需要的历史影像;
(4)协助配合提供未经登记建筑历史影像年限区间;
(5)协助做好房查工作;
(6)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双方应尽的义务
(一)测绘时,甲方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密切配合,并做好指界工作。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负责。
(三)乙方的测量工作,应当符合甲方的具体工作要求。
四、测绘项目服务费
1.计费依据:根据乙方中标折扣率计取,本项目测绘服务费(含税价)暂定为人民币。
2.项目预估工作量及费用:该项目预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测绘服务按照实际测绘的房屋建筑面积结算,根据乙方中标折扣率计取,住宅元/平方米,非住宅元/平方米(最终结算费用依据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且本合同的每笔款项按照人民币结算)。
五、成果提交要求
(一)乙方提供成果:
1.项目征迁范围图、影像图、矢量图、嵌合图
2.房屋测量面积汇总表(包含房屋建筑面积、楼层、结构信息)
3.房屋编号图(包含房屋位置、房屋编号、楼层信息)
4.房屋调查一户一表(包含房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产权归属、结构信息)
(二)其他成果:
1.项目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
2.质量检查报告
3.甲方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测绘服务款支付日期和方式
付款方式:若项目以征收方式实施,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乙方提交初步成果,经甲方及审计单位验收合格,甲方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款项;乙方提交全部成果并提供对应金额合法有效税务凭证,经甲方及审计单位验收合格,甲方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支付第二笔款项;征迁项目全部完成并经甲方及审计单位确认合格后,甲方支付项目应结算总价剩余20%尾款。
项目实施期间,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决策调整项目范围,导致甲方征迁范围改变或项目中途停止的,甲乙双方应据实签订补充协议,对乙方已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结算。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若甲方未通知乙方进场开展相关工作,或乙方未出具甲方验收合格工作成果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解约协议,互不追究对方相关责任。
七、甲方责任
甲方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协助乙方进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八、乙方责任
(一)根据甲方的需要,按国家及武汉市有关测绘的规定、技术规范进行测量,保证调查结果合法、客观、公正,并对测量项目的有关问题提供解释说明。
(二)乙方测量初步完成,出具正式测量成果前,先通报甲方,征求甲方对测量成果的意见。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测量成果质量有异议的,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未达到质量要求,且在甲方下达整改通知单后15日内仍未整改的,每份整改通知单按照合同金额1%进行处罚;下达3份整改通知单后仍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由此产生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乙方对项目所有的资料及调查成果负有保密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四)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测绘成果,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测绘成果交付时间,则每逾期一日按合同金额3‰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违约金。乙方逾期提交成果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五)若乙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当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工伤事故以及其他纠纷等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因此造成对项目的不利影响。
(七)乙方应当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并自行承担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经济损失费等。
(八)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为项目提供服务,无条件解约,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并赔偿相应损失。
(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在完成测绘服务后至项目征收完毕期间内,承担因测绘服务产生的投诉、信访咨询记录及必要的测绘服务。
九、其它约定
(一)甲方对测绘成果有异议,乙方负责依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处理并作出答疑。简单事项现场或电话立即答疑;复杂事项24小时内解答。
(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三)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CXHZ-2026011
(二)项目名称: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审计、评估、测绘服务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2-2026-03062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三)项目预算:32.77000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32.77000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6年10月08日至2026年10月10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长新慧咨咨询有限公司或将反馈意见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520122891@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二)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投标人参与后期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161号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长新慧咨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 仓埠街武滨路153号104-81室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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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调查说明及实施计划-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审计、评估、测绘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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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
审计、评估、测绘服务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
项目名称: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审计、评估、测绘服务
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编制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编制时间:二〇二六年九月
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审计、评估、测绘服务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
一、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审计、评估、测绘服务
预算金额:32.77万元
1.2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
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涉及房屋征迁20户、2538.77平方米,涉及土地腾退46户、936.26亩(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本次拟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择优选择该项目的审计、评估及测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
1.3预算绩效目标
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需求调查
2.1产业发展状况
近年来,我国审计、评估、测绘单位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规模持续壮大,专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截至“十四五”期末,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11286家,从业人员40余万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0.67万人,行业业务收入从2020年的957.52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1,053.68亿元,年均增长2.56%。超过1万家会计师事务所、10万名注册会计师,每年服务各类企事业单位达420万家。
资产评估机构截至2025年底,全行业共有资产评估机构6,108家,执业资产评估师49,689人,行业从业人员15万余人,年度出具评估报告超43万份,在服务国资国企改革、资本市场稳定、知识产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国家战略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专业作用。
我国测绘行业保持较快增长。2024年我国测绘行业产业总产值达到8,501亿元,增速达4.8%,近5年复合增长率为5.6%。截至2023年末,全国持有测绘资质单位约2.1万家,产业从业人员约45.67万人。
总体来看,三大行业单位数量稳步增长,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
2.2市场供给情况
通过对审计、评估及测绘行业发展状况及同类项目历史成交信息进行研究,目前上述行业市场供给情况充足且稳定,能够形成充分竞争。
2.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本次分别对审计、评估及测绘行业近三年的类似项目的成交信息进行需求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采购时间 | 预算金额 | 中标金额 |
| 武汉市洪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 | 北洋桥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跟踪审计 | 2026.1 | 156 万元 | 78% |
|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拓展区土地一级开发征收全过程审计 | 2025.11 | 198 万元 | 征收补偿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1.85‰ |
| 武汉市武昌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 黄鹤楼南路片旧城改建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 2025.10 | 132 万元 | 82% |
|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楚能增资扩产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跟踪审计 | 2026.3 | 113万元 | 60% |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东风柔性 KD 零部件工厂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全过程审计 | 2026.2 | 84万元 | 征收补偿费用实际发生额的1.98‰ |
| 武汉市硚口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 军印长酒片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 2025.12 | 223万元 | 85% |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光谷生态大走廊拓展段征地拆迁补偿跟踪审计 | 2025.9 | 265 万元 | 75% |
| 武汉市汉阳区城区改造更新局 | 五里墩片城市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审计 | 2025.8 | 96 万元 | 88% |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 2026年国有土地收储评估服务 | 2026.4 | 60万元 | 58% |
| 武汉市硚口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 军印长酒片项目预评估服务 | 2025.12 | 61万元 | 90% |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长江新区分中心 | 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及土地构筑物评估 | 2025.10 | 150万元 | 20% |
|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楚能增资扩产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跟踪审计 | 2026.3 | 113万元 | 60% |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东风柔性 KD 零部件工厂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全过程审计 | 2026.2 | 84万元 | 征收补偿费用实际发生额的1.98‰ |
| 武汉市硚口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 军印长酒片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 2025.12 | 223万元 | 85% |
|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楚能增资扩产项目征地拆迁房屋评估 | 2026.3 | 46.45万元 | 98.5% |
| 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站城一体化项目(含庆云街、腾龙大道北延长线工程)双登评估项目 | 2026.3 | 151.96万元 | 97.69% |
| 武汉市硚口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 军印长酒片项目评估服务 | 2025.12 | 42万元 | 96% |
| 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燕岭荷包湖产城融合片旧城改建项目征迁工作测绘(一、二片区) | 2026.6 | 85 万元 | 整体打包(测绘 + 评估 + 审计) |
| 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新建铁路武汉枢纽直通线工程项目征迁退地测绘服务 | 2026.2 | 72 万元 | 66.69 万元 |
| 武汉市东西湖区城乡统筹发展服务中心 | 径河农场重大工程项目征收(搬迁)退地历史还原测绘服务 | 2024.8 | 600 万元 | 75% |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长江新区分中心 | 勘测定界(第二包)(阳逻托管范围片区)(二次) | 2026.8 | 145万元 | 85% |
通过对同类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同类项目历史成交信息较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且多采用费率进行招标,据实结算。
2.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不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
2.5其他相关情况:无
三、公开征求意见
本项目拟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前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公告期为3个日历天。
四、采购需求
4.1采购标的汇总表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分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是否创新产品 | 绿色发展 | 专门预留 |
| 1 | 审计服务 | C23030000审计服务 | 项 | 1 | 否 | 否 | 否 | 是 |
| 2 | 评估服务 | C20020900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 项 | 1 | 否 | 否 | 否 | 是 |
| 3 | 测绘服务 | C19040000测绘服务 | 项 | 1 | 否 | 否 | 否 | 是 |
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分包及采购预算
本项目共分为3个采购包,具体划分如下
| 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审计服务 | 7.79 | 审计服务 |
| 2 | 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评估服务 | 9.20 | 评估服务 |
| 3 | 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测绘服务 | 15.78 | 测绘服务 |
(二)项目概述及简介
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涉及房屋征迁20户、2538.77平方米,涉及土地腾退46户、936.26亩(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本次拟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择优选择该项目的审计、评估及测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
(三)技术、服务要求
1.审计服务相关技术、服务要求(适用于1包)
1.1.服务内容:对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项目征迁退地范围及其相关联部分房屋征迁补偿资金、还建安置、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第三方服务费等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跟踪审计监督。项目完成后要对整个项目征迁退地资金和房源的收付及使用情况进行结算审计,并配合完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司法程序涉及的相关审计工作。
1.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1.对房屋征迁项目涉及企事业单位、居民征迁补偿资金、土地腾退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意见、报告等。具体包括:
(1)采取现场勘察、核对分析复核、计算、查询及函证等审计方法,对征迁档案资料逐户进行审核,并对每个被征迁户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建立一户一档资料。
(2)对跟踪审计发现补偿数量不实、补偿标准无依据等不合格的档案资料予以退回,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采购人。
(3)对补偿数量与前期调查数出入较大或无证面积、无证经营面积、装修单价过高、企业补偿等须在补偿数量确认前实施现场踏勘,采取摄像、照相、测量等方法,取得审计证据,报采购人研究,遇到特殊情况,与采购人沟通后协商解决。
(4)准确填制征迁补偿资金跟踪审计台账、房源使用台账,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
(5)按照房屋征迁补偿工作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
(6)在征迁工作全部完成后,对项目涉及各部门、各单位的账目收支往来及结转情况做出审计结论,对项目征迁实施整体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包括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房源使用及结算情况)。
(7)核算该片区第三方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法律等服务单位。
(8)若片区相关项目采用搬迁退地方式进行的,投标人需提供搬迁退地资金跟踪审计,并每户出具跟踪审计报告;搬迁退地完毕后对整个项目进行综合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包括搬迁退地组织管理审计;搬迁退地管理制度设置及执行审计:搬迁退地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合法性审计;搬迁退地补偿资金审计;核算项目涉及各部门、各单位第三方工作量,出具审计报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9)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1.3.技术要求
1.3.1服务机构应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严格按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各类型报告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并且是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1.3.2审计服务工作中的各项取证资料要完整,严格按照国家审计流程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入库和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
1.3.3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应独立、客观、公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合法、完整,做出的结论应有充分的依据,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审计结果保守秘密。
1.3.4服务机构应保证所出具的各类咨询报告或咨询成果合法有效,取证资料要合法、充分、完整,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委托人及相关部门使用及监督。
1.3.5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限内被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3.6服务机构参与服务的人员不得与被审计对象有任何利益关系。
★1.3.7供应商拟派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发生人员变动,须提前书面通知委托人并解释变动原因,并取得委托人的同意,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1.4.商务要求
★1.4.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实际项目服务期限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承诺函。
1.4.2服务地点
武汉市东西湖区,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5.其他要求
1.5.1设备要求
供应商需投入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打印机、车辆、现场勘察使用设备等)
1.5.2服务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要求认真执业,切实按照合同或约定履行职责。
(2)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受主观和非法利益的影响而弄虚作假,严禁利用审计业务的机会谋取利益。
(3)服务工作中的各项取证资料要完整,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
(4)服务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执业规则,对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
(5)服务机构具备合理的质量管理制度,含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体系控制流程等。
★(6)供应商或者本项目团队成员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审计意见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需分别提供承诺。
1.5.3供应商需自行提供本项目规定的服务,不得挂靠、转包、分包本项目,一旦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1.5.4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相关人员不得出现恶意串通和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出现以上行为并查证属实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需分别提供承诺函。
1.6.人员配置要求
1.6.1供应商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类似工作经验。供应商还应保证拟派项目人员相对稳定,不得因人员变动影响执业质量,如发生人员变动,须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备案并解释变动原因,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
★1.6.2岗位总体要求
所有人员均应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且专业对口或具有与其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经历,身体健康,所有固定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不得外聘。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及岗位人员资料(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明确驻场人员职责)。
1.6.3团队人员要求
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5人,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拟派人员名单开展工作,在特殊情况下供应商可以用同等资历的人员代替,但应事先得到采购人的批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不合格的技术人员。
★1.6.4为保证项目质量,供应商拟派现场人员不少于2人。且驻场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及驻场人员资料(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明确驻场人员职责)。
★1.6.5供应商需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变更项目负责人。若必须变更项目负责人,需经过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需分别承诺。
1.7.保密要求
1.7.1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应独立、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所悉知的项目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
1.7.2工作中各项资料要准确、完整,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
1.7.3供应商在本项目工作结束后,自行销毁所有涉密资料,否则供应商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1.8.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及其他管理规范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否则将被取消资格,赔偿损失。
★1.9.服务响应要求
服务期内,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及时响应服务,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于1小时内抵达现场响应采购人服务需求。供应商需提供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函及证明材料。
2.评估服务相关技术、服务要求(适用于2包)
2.1.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与被征迁人确定拟征迁房屋、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其他补偿价值提供依据,评估被征迁房屋、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其他补偿价值。为采购人与被征迁人计算被征迁退地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实际项目服务期限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承诺函。
2.3.技术标准及规范:按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规范及标准执行;
2.4.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投标人应安排注册估价师开展本次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评估人员。投标人应到现场进行查勘,核对被征迁房屋、被腾退土地的面积及利用状况、拍摄房屋内外状况、土地现状的照片(包括室内外设施、装饰装修、搭建的建构筑物、地下设备设施、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制作档案妥善保管。若评估工作确有开挖取样等必要,经被征迁人同意后,由投标人组织人员、设备开展相关工作,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被征迁人不予配合入户查勘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出具不予配合查勘的情况说明;
2.4.2.投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向采购人提供被征迁房屋、被腾退土地的初步数据(包括室内外设施、装饰装修、搭建的建构筑物、地下设备设施、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评估价值等),出具项目资金测算报告。评估价值内含:
(1)拟征迁房屋价值;
(2)产权调换房屋价值;
(3)构筑物、附属物价值;
(4)青苗、地上附着物价值;
(5)其他补偿价值(包括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和安装费用,临时安置补偿费以及停产停业补偿费等);
(6)其他与拟征迁退地房屋及土地有关的事项;
(7)若项目房屋设施方式从协议搬迁转为房屋征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预评估结果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8)同一户征迁、退地成果分别出具报告等。
2.4.3.投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向采购人提供评估报告。
2.4.4.采购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投标人应当作出解释和说明。
2.4.5.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估价结果等全部信息资料,尽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漏给他人;
2.4.6.投标人与征迁退地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3.7.投标人应当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工伤事故以及其他纠纷等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不得因此造成对项目的不利影响;
2.4.8.投标人应按采购人需求进行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汇总统计。
2.4.9.投标人应当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并自行承担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如因投标人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经济损失费等;
2.4.10.投标人应采购人要求及项目实际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安排足量人员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地点进行办公,随时提供相关服务;
2.4.11.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所在地征迁退地工作人员进行征迁退地评估等方面相关知识的专项培训。
2.4.12.其他采购人要求的相关服务。
2.5.服务要求
★2.5.1.拟投入团队人数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团队成员2人,合计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劳动合同;
★2.5.2.人员相关要求:投标人拟投入团队应当有类似项目经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本项目需求,且人员稳定,不得因人员变动影响履约质量。投标人应当确保在项目实际履约过程中,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团队提供服务,原则上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进行调整的,应当提前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解释变动原因,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调整后的人员资格情况不得低于原人员,供应商和项目团队人员需分别承诺。;
★2.5.3.服务响应要求:投标人需提供7×24小时及时响应服务,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在1小时内抵达现场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供应商需提供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函及证明材料;
2.5.4.保密要求: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应独立、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所悉知的项目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工作中各项资料要准确、完整,作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投标人在本项目工作结束后,自行销毁所有涉密资料,否则投标人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2.6.管理要求:
2.6.1.投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及其他管理规范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否则将被取消资格,赔偿损失;
2.6.2.投标人需独立提供本项目规定的服务,不得挂靠、转包、分包本项目,一旦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2.6.3.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相关人员不得出现恶意串通和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出现以上行为并查证属实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测绘服务相关技术、服务要求(适用于3包)
3.1.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应片区征迁范围内的测绘工作,实地测量建筑物(构筑物、土地等)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楼层、结构等相关信息,协助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对未经登记房屋建房年份进行认定,并完成采购人需要的其他相关服务。
★3.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实际项目服务期限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承诺函。
3.3.技术标准:(如有最新标准及规范,则以最新、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3.1.《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2008);
3.3.2.《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3.3.3.《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1029.3-2013);
3.3.4.《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3.3.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
3.3.6.《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3.3.7.《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3.3.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一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以下简称《图式》;
3.3.9.《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17941-2008);
3.3.10.《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3.3.11.《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
3.3.12.《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测国字(1997)28号);
3.3.13.《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2000);
3.3.14.《武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2010版)》(武房发(2010)3号);
3.3.15.其它现行有效的相关规范标准。
3.4.服务要求:(包括但限于以下内容)
3.4.1质量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成果文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3.4.2拟投入团队人数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团队成员4人,合计5人;
3.4.3人员相关要求:投标人拟投入团队应当有类似项目经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本项目需求,且人员稳定,不得因人员变动影响履约质量。投标人应当确保在项目实际履约过程中,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团队提供服务,原则上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进行调整的,应当提前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解释变动原因,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调整后的人员资格情况不得低于原人员;
★3.4.4服务响应要求:投标人需提供7×24小时及时响应服务,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在1小时内抵达现场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供应商需提供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函及证明材料;
3.5.保密要求: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应独立、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所悉知的项目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工作中各项资料要准确、完整,作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投标人在本项目工作结束后,自行销毁所有涉密资料,否则投标人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3.6.管理要求:
3.6.1投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及其他管理规范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否则将被取消资格,赔偿损失;
3.6.2投标人需独立提供本项目规定的服务,不得挂靠、转包、分包本项目,一旦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3.6.3投标人与征迁退地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6.4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相关人员不得出现恶意串通和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出现以上行为并查证属实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6.5投标人应当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工伤事故以及其他纠纷等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不得因此造成对项目的不利影响。
(四)商务要求
| 序号 | 商务条款 | 内 容 |
| 1 | 履约期限 |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实际项目服务期限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适用于1-3包) |
| 2 | 服务地点 | 武汉市东西湖辖区内(适用于1-3包) |
| 3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1-3包均采用正向费率报价,例:基准价打8折,则报价填写80%。投标人所报费率应当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一旦中标,该费率不予调整。 |
| 4 | 基准价的确定本项目各包适用的基准价情况如下:1.审计服务(1包):征迁成本的0.2%;2.评估服务(2包):7元/㎡;3.测绘服务(3包):住宅2.72元/㎡、土地设定为150元/亩。 | |
| 5 | 结算价格的确定 | 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将按基准价*中标费率*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各包预算金额。 |
| 6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各包付款方式如下:1.审计服务(1包):投标人提交被征迁人总户数(实际户数以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公告为准)40%以上的审计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向投标人支付第一笔费用;投标人提交被征迁人总户数(实际户数以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公告为准)80%以上的审计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向投标人支付第二笔费用;征迁项目完毕,经审计、采购人确认合格后,采购人向投标人支付项目应结算总价剩余的20%。2.评估服务(2包):2.1.若项目实施方式为协议搬迁,投标人提交被征迁人总户数(实际户数以房屋调查结果复核公告为准)40%以上的评估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向投标人支付第一笔费用;投标人提交被征迁人总户数(实际户数以房屋调查结果复核公告为准)80%以上的评估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向投标人支付第二笔费用;征迁项目完毕,经审计、采购人确认合格后,采购人向投标人支付项目应结算总价剩余的20%。2.2.若项目实施方式从协议搬迁转为房屋征收,协议搬迁部分经采购人及审计单位确认合格后,采购人支付项目协议搬迁部应结算总价100%。房屋征收部分投标人提交参考价格评估成果,经采购人及审计单位验收合格,采购人向投标人支付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50%;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且投标人提交全部成果并提供对应金额合法有效税务凭证,经采购人及审计单位验收合格,采购人支付项目应结算总价剩余50%尾款。3.测绘服务(3包):若项目以征收方式实施,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投标人提交初步成果,经采购人及审计单位验收合格,采购人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向投标人支付第一笔款项;投标人提交全部成果并提供对应金额合法有效税务凭证,经采购人及审计单位验收合格,采购人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支付第二笔款项;征迁项目全部完成并经采购人及审计单位确认合格后,采购人支付项目应结算总价剩余20%尾款; |
| 7 | 特殊情况处置 | 若项目因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作出重大决策或其他不可抗力,采购人调整项目征迁范围或中途停止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投标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或采取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
| 8 | 多包投标规定 | 投标人最多可参与3个项目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项目包,评审按照1-3包的顺序进行,如已在前列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该投标人在参与的其他项目包的评审中,将视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此时其他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则该包流标。 |
| 9 | 履约验收 | 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征收方案及相关要求。2.履约验收由采购人、其他相关部门、第三方机构共同负责。 |
五、采购实施计划
5.1合同订立安排
5.1.1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金额:32.77万元,最高限价:32.77万元。
5.1.2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
| 序号 | 事项 | 时间安排 | 备注 |
| 1 |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 2026年8月15日发布 | 发布不得少于30日历天 |
| 2 | 政府采购计划申报 | 2026年9月29日 | |
| 3 | 编制采购文件 | 2026年9月30日 | |
| 4 | 发布征求意见公示 | 2026年9月30日 | 不少于3个日历天 |
| 5 | 发布采购公告 | 2026年10月9日 | 暂定 |
| 6 | 项目评审/开标、评标 | 2026年10月30日 | 不少于20日历天 |
| 7 | 发布成交/中标公告 | 2026年11月2日 | 暂定 |
| 8 | 签订采购合同 | 30日历天内 | / |
5.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5.1.3.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5.1.3.2.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不涉及采购本国产品政策功能。
5.1.3.3.本项目拟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5.1.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
1.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采购
☑委托代理公司采购
2.委托代理安排:湖北长新慧咨咨询有限公司
3.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可多选):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其他:
5.1.5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
本项目划分为3个采购包,允许投标人兼投但不允许兼中,不允许对单个合同再次分包。
5.1.6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投标人应当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包:(1)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如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分所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或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总所与分所不得参与同一项目包的投标);(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2包: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包括暂定期);
3包: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至少应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5.1.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其他/
5.1.8竞争范围
☑公开邀请□有限邀请(随机抽取或书面推荐)□唯一供应商采购
5.1.9评审规则
☑综合评分法(附件1:评分细则)□最低评标价法;
5.2合同管理安排
5.2.1合同类型
按照民法典第九章规定的典型合同。
□买卖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技术合同
☑委托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5.2.2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多种方式组合定价
5.2.3合同范本
□设备(软件)购销合同(内贸)
□家具(实验台)制作安装购销合同
□进口设备购置合同
☑服务合同(详见附件2合同格式)
□建设工程合同
□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维修改造合同
5.2.4履约验收方案
5.2.4.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征收方案及相关要求。
5.2.4.2.履约验收由采购人、其他相关部门、第三方机构共同负责。
5.2.5风险管控措施
本项目的主要风险主要来自采购阶段、履约阶段及验收阶段。采购阶段主要包括因采购需求与实施计划编制瑕疵而导致的采购失败或质疑投诉、因市场竞争过于激烈而导致的恶性低价竞争等,履约阶段主要风险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及履约期限能否达到要求,验收阶段主要风险包括是否按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文件。
相应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加强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的编制及审查工作,特别是歧视性审查和竞争性审查,确保项目的竞争性,并通过进行专家论证及意见征集等方式加强合规性的建设,并加强履约过程中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响应承诺内容进行比对监督,确保服务质量。
5.2.6其他:无
预算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编制日期:2026年9月30日
1.1.附件1:评分细则
适用于1包
| 评分因素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报价部分(15分) | 报价得分 | 15 | 1、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单价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单价折扣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单价折扣率基准价D/投标单价折扣率报价V)×价格权值×100 价格权值=15% |
| 商务部分(25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12 | 投标人2023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得,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2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征迁审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应当附其他证明材料。 |
| 项目负责人 | 5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相关专业是指:经济或会计或审计相关专业;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 |
| 拟投入团队成员 | 8 | 投标人拟派团队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8分。相关专业是指:经济或会计或审计相关专业;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 |
| 技术部分(60分) | 项目分析与背景解读 | 9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分析与背景解读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方案中对征迁审计工作开展的基本概况及需求应了解全面(3分);2、方案中对征迁审计工作开展的必要性应分析合理、理由充分(3分);3、方案中对征迁审计工作开展的目标与背景分析切合实际、严谨适用(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对比实际工作没有缺项、漏项,但不得存在拼凑、堆砌的情形;(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遵循客观规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3)针对性:方案内容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方案的编写,内容深入。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9分。 |
| 关键任务分析及措施 | 9 | 投标人提供的关键任务分析及措施分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在合理分析国家、湖北省、武汉市有关征迁审计工作要求、政策及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提出项目的关键点及分析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2、对应的关键点处理措施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3、信息沟通与反馈方案内容完整,能充分考虑各主体方的沟通需求,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3分)评审考核标准:(1)全面性:分析内容全面,能满足招标文件所需的要求,没有缺项、漏项,但不得存在拼凑、堆砌的情形;(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有具体可行的执行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3)针对性: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应提出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服务措施完善且深入的应对措施。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9分。 | |
| 征迁审计思路及技术路线 | 9 | 投标人提供的征迁审计思路及技术路线方案,应充分结合国家政策规定以及项目实际需求,根据征迁审计的工作特征和特点,注重工作统筹协调及沟通,综合利用新技术和新方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征迁审计整体程序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2、项目征迁审计思路与技术路线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3、项目征迁审计方法的选择与使用正确,内容完整,条理清晰,能够体现不同类型项目审计侧重点和审计方法,符合项目实际(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工作程序全面、严谨,能保证工作规范化,精细化;(2)清晰性:征迁审计思路及技术路线清晰、明确;(3)正确性: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选择正确的审计方法。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9分。 | |
| 征迁审计实施方案 | 9 | 投标人提供的征迁审计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2、征迁审计前期资料收集与实地踏勘的内容完整,依据合理,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3、外业现场组织规范、安全有序(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工作程序全面、严谨,能保证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没有缺项、漏项,但不得存在拼凑、堆砌的情形;(2)清晰性:征迁审计实施方案清晰、明确;(3)针对性:方案必须契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写深入。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9分。 | |
| 质量保障措施 | 6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质量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完整,目标明确、流程条理清晰,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3分);2、审计成果文件审查核定措施及人员安排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符合政策文件的规定(3分)。评审考核标准:(1)科学性:切合采购人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叙述清楚、符合本项目客观实际;(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遵循客观规律,满足本项目客观实际,符合法律法规要求;(3)针对性:方案必须契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6分。 | |
| 服务保障响应方案 | 6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保障响应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服务响应时间和及时响应措施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优于本项目服务要求(3分);2、应急预案与应急管理实施方案与本地化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有具体可行的执行措施,并附有佐证材料;(3)针对性:方案必须契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内容深入。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6分。 | |
| 人员保障方案 | 6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项目人员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人员配备、管理、安排与工作分工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2、人员培训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与技术部分其他内容相互呼应;(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具有可行性;(3)针对性:方案必须契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内容深入,与整体技术方案逻辑一致。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6分。 | |
| 档案管理及保密方案 | 6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档案管理及保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档案管理及保密规章制度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2、保密人员要求与保密具体措施及违约处罚措施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具有可行性,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需求的要求;(3)针对性:方案必须契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内容深入。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6分。 |
1.2.适用于2包
| 评分因素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报价部分(15分) | 报价得分 | 15 | 1、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单价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单价折扣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单价折扣率基准价D/投标单价折扣率报价V)×价格权值×100 价格权值15% |
| 商务部分(25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12 | 投标人2023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得,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2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评估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应当附其他证明材料。 |
| 项目负责人 | 5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相关专业是指:评估相关专业;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
| 拟投入团队成员 | 8 | 投标人拟派团队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8分。相关专业是指:评估相关专业;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
| 技术部分(60分) | 项目分析与背景解读 | 9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分析与背景解读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方案中对征迁评估工作开展的基本概况及需求应了解全面(3分);2、方案中对征迁评估工作开展的必要性应分析合理、理由充分(3分);3、方案中对征迁评估工作开展的目标与背景分析切合实际、严谨适用(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对比实际工作没有缺项、漏项,但不得存在拼凑、堆砌的情形;(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遵循客观规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3)针对性:方案内容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方案的编写,内容深入。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9分。 |
| 关键任务分析及措施 | 9 | 投标人提供的关键任务分析及措施分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在合理分析国家、湖北省、武汉市有关征迁评估工作要求、政策及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提出项目的关键点及分析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2、对应的关键点处理措施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3、信息沟通与反馈方案内容完整,能充分考虑各主体方的沟通需求,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3分)评审考核标准:(1)全面性:分析内容全面,能满足招标文件所需的要求,没有缺项、漏项,但不得存在拼凑、堆砌的情形;(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有具体可行的执行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3)针对性: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应提出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服务措施完善且深入的应对措施。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9分。 | |
| 征迁评估思路及技术路线 | 9 | 投标人提供的征迁评估思路及技术路线方案,应充分结合国家政策规定以及项目实际需求,根据征迁评估的工作特征和特点,注重工作统筹协调及沟通,综合利用新技术和新方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征迁评估整体程序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2、项目征迁评估思路与技术路线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3、项目征迁评估方法的选择与使用正确,内容完整,条理清晰,能够体现不同类型项目评估侧重点和评估方法,符合项目实际(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工作程序全面、严谨,能保证工作规范化,精细化;(2)清晰性:征迁评估思路及技术路线清晰、明确;(3)正确性: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选择正确的评估方法。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9分。 | |
| 征迁评估实施方案 | 9 | 投标人提供的征迁评估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2、征迁评估前期资料收集与实地踏勘的内容完整,依据合理,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3、外业现场组织规范、安全有序(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工作程序全面、严谨,能保证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没有缺项、漏项,但不得存在拼凑、堆砌的情形;(2)清晰性:征迁评估实施方案清晰、明确;(3)针对性:方案必须契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写深入。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9分。 | |
| 质量保障措施 | 6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质量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完整,目标明确、流程条理清晰,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3分);2、评估成果文件审查核定措施及人员安排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符合政策文件的规定(3分)。评审考核标准:(1)科学性:切合采购人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叙述清楚、符合本项目客观实际;(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遵循客观规律,满足本项目客观实际,符合法律法规要求;(3)针对性:方案必须契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6分。 | |
| 服务保障响应方案 | 6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保障响应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服务响应时间和及时响应措施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优于本项目服务要求(3分);2、应急预案与应急管理实施方案与本地化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有具体可行的执行措施,并附有佐证材料;(3)针对性:方案必须契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内容深入。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6分。 | |
| 人员保障方案 | 6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项目人员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人员配备、管理、安排与工作分工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2、人员培训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与技术部分其他内容相互呼应;(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具有可行性;(3)针对性:方案必须契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内容深入,与整体技术方案逻辑一致。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6分。 | |
| 档案管理及保密方案 | 6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档案管理及保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档案管理及保密规章制度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2、保密人员要求与保密具体措施及违约处罚措施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具有可行性,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需求的要求;(3)针对性:方案必须契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内容深入。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6分。 |
1.3
1.4
适用于3包
| 评分因素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报价部分(15分) | 报价得分 | 15 | 1、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单价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单价折扣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单价折扣率基准价D/投标单价折扣率报价V)×价格权值×100 价格权值=15% |
| 商务部分(25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12 | 投标人2023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得,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2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测绘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应当附其他证明材料。 |
| 项目负责人 | 5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相关专业是指:测绘相关专业;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
| 拟投入团队成员 | 8 | 投标人拟派团队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8分。相关专业是指:测绘相关专业;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
| 技术部分(60分) | 项目分析与背景解读 | 9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分析与背景解读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方案中对征迁测绘工作开展的基本概况及需求应了解全面(3分);2、方案中对征迁测绘工作开展的必要性应分析合理、理由充分(3分);3、方案中对征迁测绘工作开展的目标与背景分析切合实际、严谨适用(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对比实际工作没有缺项、漏项,但不得存在拼凑、堆砌的情形;(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遵循客观规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3)针对性:方案内容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方案的编写,内容深入。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9分。 |
| 关键任务分析及措施 | 9 | 投标人提供的关键任务分析及措施分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在合理分析国家、湖北省、武汉市有关征迁测绘工作要求、政策及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提出项目的关键点及分析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2、对应的关键点处理措施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3、信息沟通与反馈方案内容完整,能充分考虑各主体方的沟通需求,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3分)评审考核标准:(1)全面性:分析内容全面,能满足招标文件所需的要求,没有缺项、漏项,但不得存在拼凑、堆砌的情形;(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有具体可行的执行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3)针对性: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应提出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服务措施完善且深入的应对措施。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9分。 | |
| 征迁测绘思路及技术路线 | 9 | 投标人提供的征迁测绘思路及技术路线方案,应充分结合国家政策规定以及项目实际需求,根据征迁测绘的工作特征和特点,注重工作统筹协调及沟通,综合利用新技术和新方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征迁测绘整体程序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2、项目征迁测绘思路与技术路线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3、项目征迁测绘方法的选择与使用正确,内容完整,条理清晰,能够体现不同类型项目测绘侧重点和测绘方法,符合项目实际(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工作程序全面、严谨,能保证工作规范化,精细化;(2)清晰性:征迁测绘思路及技术路线清晰、明确;(3)正确性: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选择正确的测绘方法。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9分。 | |
| 征迁测绘实施方案 | 9 | 投标人提供的征迁测绘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2、征迁测绘前期资料收集与实地踏勘的内容完整,依据合理,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3、外业现场组织规范、安全有序(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工作程序全面、严谨,能保证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没有缺项、漏项,但不得存在拼凑、堆砌的情形;(2)清晰性:征迁测绘实施方案清晰、明确;(3)针对性:方案必须契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写深入。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9分。 | |
| 质量保障措施 | 6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质量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完整,目标明确、流程条理清晰,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3分);2、测绘成果文件审查核定措施及人员安排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符合政策文件的规定(3分)。评审考核标准:(1)科学性:切合采购人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叙述清楚、符合本项目客观实际;(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遵循客观规律,满足本项目客观实际,符合法律法规要求;(3)针对性:方案必须契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6分。 | |
| 服务保障响应方案 | 6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保障响应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服务响应时间和及时响应措施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优于本项目服务要求(3分);2、应急预案与应急管理实施方案与本地化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有具体可行的执行措施,并附有佐证材料;(3)针对性:方案必须契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内容深入。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6分。 | |
| 人员保障方案 | 6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项目人员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人员配备、管理、安排与工作分工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2、人员培训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与技术部分其他内容相互呼应;(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具有可行性;(3)针对性:方案必须契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内容深入,与整体技术方案逻辑一致。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6分。 | |
| 档案管理及保密方案 | 6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档案管理及保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档案管理及保密规章制度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2、保密人员要求与保密具体措施及违约处罚措施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3分)。评审考核标准:(1)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2)合理性:方案合理、恰当,具有可行性,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需求的要求;(3)针对性:方案必须契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内容深入。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1)-(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为6分。 |
1.5.附件2:合同模板
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
审计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审计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审计范围与要求
对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范围及其相关联部分房屋征迁补偿资金、还建安置、第三方服务费等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跟踪审计监督。项目完成后要对整个项目征迁资金和房源的收付及使用情况进行结算审计,并配合完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司法程序涉及的相关审计工作。
2、审计规模与时间
三、审计服务内容
对房屋征迁项目涉及企事业单位、居民征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意见、报告等。具体包括:
(一)采取现场勘察、核对分析复核、计算、查询及函证等审计方法,对征迁档案资料逐户进行审核,并对每个被征迁户出2具跟踪审计意见,建立一户一档资料。
(二)对跟踪审计发现补偿数量不实、补偿标准无依据等不合格的档案资料予以退回,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甲方。
(三)对补偿数量与前期调查数出入较大或无证面积、无证经营面积、装修单价过高、企业补偿等须在补偿数量确认前实施现场踏勘,采取摄像、照相、测量等方法,取得审计证据,报甲方研究,遇到特殊情况,与甲方沟通后协商解决。
(四)准确填制征迁补偿资金跟踪审计台账、房源使用台账,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
(五)按照房屋征迁补偿工作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
(六)在征迁工作全部完成后,对项目涉及各部门、各单位的账目收支往来及结转情况做出审计结论,对项目征迁实施整体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包括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房源使用及结算情况)。
(七)核算该片区第三方工作量,出具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评估、法律等服务单位。
(八)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及第三方房屋情况调查、测绘、评估、代办等单位提供该项目征迁文件、补偿方案、征迁补偿相关资料等审计必要资料,提供的资料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且资料提供单位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甲方应对乙方反馈的政策方面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同时协调乙方与甲方委托的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沟通顺畅。
(三)若乙方与甲方委托的其他相关机构之间存在分歧和争议,乙方应提供书面说明。甲方收到说明后,应及时协调、解决,保证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单位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审计费用。
五、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保证选派熟练、充足的审计人员开展本次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审计人员。本项目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二)乙方保证对本项目组成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廉洁自律教育,同时与所有参审人员签订法律责任书,保障征迁项目社会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
(三)乙方保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现场查勘、逐户审核、全程跟踪的审计程序和原则,认真核实征迁补偿协议和各种相关资料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确保审计工作不出差错、征迁补偿项目真实准确合法合规。
(四)乙方保证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意见,对政策不明确、发现异常问题或违规违纪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视情况提出可行的整改建议。
(五)乙方必须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或征迁代办公司送审的协议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出具跟踪审计报告或者问题反馈沟通函,保证按照甲方的时间要求完成本项目审计工作(在相关审计条件已经具备的基础上)。
(六)乙方保证妥善保管本项目所有审计资料,随时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检查。
(七)乙方保证保守甲方机密。
(八)如因乙方在工作中存在工作不到位或过失,产生的各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费用和相应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应当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工伤事故以及其他纠纷等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因此造成对项目的不利影响。
(十)乙方应当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并自行承担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经济损失费等。
(十一)乙方应甲方要求及项目实际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安排足量人员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点进行办公,随时提供相关服务。
(十二)应甲方要求,乙方对项目所在地征迁工作人员进行征迁等方面相关知识的专项培训。
(十三)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为项目提供服务,无条件解约,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并赔偿相应损失。
(十四)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在完成审计服务后至项目征收完毕期间内,承担因审计服务产生的投诉、信访咨询记录及必要的审计服务。
六、审计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合同最高限价(含税价)为人民币,中标折扣率为,最终审计费用以实际审核量据实结算,即取费标准*中标折扣率,结算金额不能高于合同最高限价。
(二)审计费计算方式:以征迁成本为基数(征迁成本=被征迁房屋评估总价值+其他补偿费用+工作经费+项目第三方服务费+过渡费),审计费按累进制,并由甲方据实结算:1.非企业项目:征迁补偿款在10亿元之内(含10亿元)的部分,按照2‰计算费用;征迁补偿款高于10亿元、低于20亿元(含20亿元)的部分,按照1.5‰计算费用;征迁补偿款高于20亿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2.企业项目:按照征迁补偿款的1‰计算费用。
(三)审计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乙方提交被征迁人总户数(实际户数以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公告为准)40%以上的审计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费用;乙方提交被征迁人总户数(实际户数以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公告为准)80%以上的审计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费用;征迁项目完毕,经审计、甲方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应结算总价剩余的20%。
(四)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办公、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项目实施期间,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决策调整项目范围,导致甲方征迁范围改变或项目中途停止的,甲乙双方应据实签订补充协议,对乙方已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结算。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若甲方未通知乙方进场开展相关工作,或乙方未出具甲方验收合格工作成果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解约协议,互不追究对方相关责任。
七、审计报告
(一)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结合甲方实际工作需要出具审计报告。
(二)乙方出具审计报告包括一户一档征迁补偿款审计报告、阶段性征迁资金及房源使用情况审计报告、项目第三方服务费审计报告以及项目完成后整个成本结算的最终审计报告。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审计报告需一式两份。
八、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计划服务期为60日历天。实际服务期限以甲方要求为准,自双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之日起终止。
九、合同终止条款
(一)通过沟通核实,甲方认为乙方在实际的征迁补偿安置资金审计活动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影响,不适宜继续提供审计服务时,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履行本约定书,并有权追究乙方应负的一切责任。
(二)乙方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不再支付后续款项,且三年内乙方不得继续承接东西湖区房屋征迁项目:
1.弄虚作假,伪造相关凭证或与被征迁人串通、勾结,抬高补偿价格,从中谋取利益。
2.采取野蛮或暴力方式进行审计工作,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引发人员缠访、闹访、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3.存在贿赂行为。
4.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
5.乙方在约定工作期限内未完成过审工作、导致项目整体进度未达50%,或者连续两次未完成项目部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6.其他扰乱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良行为。
(三)若乙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对征迁补偿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导致征迁成本增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可从其审计费中扣除。
(二)乙方对被征迁房屋存在的债权债务等特别情况应提醒和告知甲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错误及经济损失的,若已追回损失,则按照错误金额占审计总金额的比例扣减审计费用,若无法追回损失,则按照损失金额支付赔偿。
(三)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廉政监督管理。甲方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总过审户数1%的比例抽查,向被征迁人核实补偿情况。乙方或者其工作人员恶意串通和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举报或检查发现并查证属实,除罚没不当得利外,扣除廉政保证金,并进行相应处罚。发现一例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以该问题涉及的被征迁户补偿金额取得的服务费用金额基础上处以10倍罚金,上不封顶,并按情节严重性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出具审计报告,甲方有权扣减合同金额1%作为处罚。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审计人员,未经甲方同意随意减少审计人员,导致因人员变动对审计工作的衔接、连贯和时限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扣减合同金额1%作为处罚。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交付审计报告,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审计报告交付时间,则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金额的0.3%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违约金。乙方逾期提交成果造成委托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赔偿。
十一、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1.6
1.7
1.8
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
评估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评估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评估基本事项
(一)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如下:
1.为甲方与被征迁人确定拟征迁房屋价值及其他补偿价值提供依据,评估被征迁房屋价值及其他补偿价值;
2.为甲方与被征迁人计算被征迁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二)评估对象:
1.项目名称:项目征迁评估服务;
2.项目范围:项目征迁范围及其相关联部分;
3.项目总面积:。
(三)评估时点:以甲方要求时间为准。
(四)评估开展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成果文件交付期限: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依约交付全部成果文件,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但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开展评估工作的,成果文件交付期限相应顺延。
(六)评估价值内涵:
1.拟征迁房屋价值;
2.产权调换房屋价值;
3.构筑物、附属物价值;
4.其他补偿价值(包括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和安装费用,临时安置补偿费以及停产停业补偿费等);
5.其他与拟征迁房屋及土地有关的事项。
二、评估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房地产评估费:根据乙方中标折扣率计取,房屋征迁评估按元/平方米收取评估费用,征迁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则总评估费用:,小写:元。(最终收费按照审计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结算,结算金额=实际建筑面积×收费单价)。
若项目实施方式从协议搬迁转为房屋征收,费用结算及相关要求如下:前期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并完成协议搬迁部分,按前述约定的收费单价核算费用;剩余部分按房屋征收程序,乙方向甲方提供预评估结果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经审计、甲方验收合格后,以元/平方米进行结算。
(二)支付方式:若项目实施方式为协议搬迁,乙方提交被征迁人总户数(实际户数以房屋调查结果复核公告为准)40%以上的评估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费用;乙方提交被征迁人总户数(实际户数以房屋调查结果复核公告为准)80%以上的评估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费用;征迁项目完毕,经审计、甲方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应结算总价剩余的20%。
若项目实施方式从协议搬迁转为房屋征收,协议搬迁部分经甲方及审计单位确认合格后,甲方支付项目协议搬迁部应结算总价100%。房屋征收部分乙方提交参考价格评估成果,经甲方及审计单位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50%;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且乙方提交全部成果并提供对应金额合法有效税务凭证,经甲方及审计单位验收合格,甲方支付项目应结算总价剩余50%尾款。
项目实施期间,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决策调整项目范围,导致甲方征迁范围改变或项目中途停止的,甲乙双方应据实签订补充协议,对乙方已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结算。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若甲方未通知乙方进场开展相关工作,或乙方未出具甲方验收合格工作成果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解约协议,互不追究对方相关责任。
三、评估所需资料
出具评估报告之前,甲方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及第三方房屋情况调查、测绘等单位将涉及评估的相关资料提交乙方。具体如下:
(一)评估对象房屋清单
(二)房屋权属证件、未经登记房屋认定证明及面积认
定证明
(三)征迁范围红线图
(四)乙方评估所需的其他必备资料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及第三方房屋情况调查、测绘等单位提供乙方需要的评估对象基础资料,提供的评估对象资料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且资料提供单位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指定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乙方进行实地查勘,并协助收集评估所必须的情况和资料;3.甲方按第二条约定,及时支付评估费用给乙方;
4.甲方不干预乙方的评估工作;
5.被征迁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协调相关单位组织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及签字或者盖章。
6.甲方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乙方提出,乙方需在24小时内(复杂事项48小时内)作出书面解释及说明。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参照国家有关房屋征收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的法律法规、规范,履行必要估价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估价工作,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当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并对各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确定评估结果。并依照约定向甲方交付评估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
2.乙方对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合理性负责;
3.乙方保证选派熟练、充足的评估人员开展本次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评估人员。本项目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需到现场进行查勘,核对被征迁房屋的面积及利用状况、拍摄房屋内外状况的照片(包括室内外设施、装饰装修、搭建的建构筑物、地下设备设施等),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制作档案妥善保管。若评估工作确有开挖取样等必要,经被征迁人同意后,由乙方组织人员、设备开展相关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被征迁人不予配合入户查勘的,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不予配合查勘的情况说明;
4.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疑问,认真、审慎地作出书面解释和说明;
5.乙方对本项目估价结果等全部信息资料,尽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漏给他人;
6.乙方与房屋征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乙方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迁评估业务,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乙方应当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工伤事故以及其他纠纷等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因此造成对项目的不利影响;
9.乙方应当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并自行承担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经济损失费等;
10.乙方应甲方要求及项目实际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安排足量人员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地点进行办公,随时提供相关服务;
11.应甲方要求,乙方对项目所在地征迁工作人员进行征迁评估等方面相关知识的专项培训。
12.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为项目提供服务,无条件解约,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并赔偿相应损失。
1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在完成评估服务后至项目征收完毕期间内,承担因评估服务产生的投诉、信访咨询记录及必要的评估服务。
七、解决评估结论争议的方法
(一)甲方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复杂事项48小时内)向其作出书面解释和说明;
(二)甲方对评估报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乙方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或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
(三)甲方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的,乙方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重新出具评估报告。乙方未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四)甲方对乙方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被征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申请鉴定;
(五)经房地产估价师协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5次以内(含5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次以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乙方应当进行修改,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评估报告,且交付的评估报告符合行业标准。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评估报告交付时间,则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金额3‰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提交成果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赔偿。
(二)若乙方出具的评估报告不符合行业标准,经甲方提醒后须于3日内修改完善;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说明,且最迟不超过5日内修改完善。乙方拒不修改或累计3次出具不合格报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费用,乙方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三)若甲方或被征迁人申请房地产估价师协会鉴定,经鉴定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份数达3份及以上的,每满5份按项目总服务费的1%扣除违约金,不足5份的按5份计算;存在技术问题的户数占项目总户数10%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四)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评估人员,未经甲方同意随意减少评估人员,导致因人员变动对评估工作的衔接、连贯和时限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扣减合同金额1%作为处罚。
(五)项目实施单位及第三方房屋情况调查、测绘等单位如不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评估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评估报告擅自公开或泄漏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承担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若乙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项或在履行过程中有重大事情变更事宜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更改。如有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被征迁项目所在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
1.10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3
1.11
1.12
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
测绘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受托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测绘服务的中标结果及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承接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的该项目征迁测绘服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签订本技术服务合同,并由各方共同恪守。
一、测绘基本内容
(一)测绘对象:
1.项目名称: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工作测绘服务;
2.项目范围: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征迁退地范围及其相关联部分;
3.项目总面积:。
(二)测绘开展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成果文件交付期限: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依约交付全部成果文件,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但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开展测绘工作的,成果文件交付期限相应顺延。
(四)测绘内容
1.项目指定范围内入户测量及内业数据处理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负责拟征迁项目(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范围内入户调查测量工作,实地测量甲方指定项目区域内房屋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楼层和结构信息,协助配合对未经登记房屋建房年份进行认定。
2.项目指定范围内所需历史影像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负责提供拟征迁项目(G42沪蓉高速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东西湖区段))范围内满足辅助未经登记房屋建房年份认定的历史影像。
(五)项目检查验收
1.项目检查。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房屋征迁范围图、面积汇总表、一户一表、影像图、矢量图、嵌合图及相关成果资料进行检查,检查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等相关内容。
2.组织验收。乙方需按《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如有调整,以最新现行的标准为准)中的相关要求确认成果资料的可靠性,甲方对乙方提供成果资料进行验收。
二、主要技术要求
(一)执行技术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现行的标准为准)
1.《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2008);
2.《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3.《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1029.3-2013);
4.《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
6.《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7.《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一部分1:500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以下简称《图式》;
9.《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17941-2008);
10.《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11.《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
12.《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测国字(1997)28号);
13.《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2000);
14.《武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2010版)》
(武房发(2010)3号);
15.项目技术设计书和采购人认可的其它规范标准。
(二)采用基准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武汉2000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三)技术要求
1.图件范围线及界线
图件范围以甲方或项目实施单位指界或提供的矢量范围线为准。
2.基本技术要求
(1)绘制并提供项目征迁范围图、影像图、矢量图、嵌合图;
(2)对项目范围内房屋、构筑物及附属物进行测绘并出具测绘图。根据委托方要求,对征迁范围内土地和房屋及附属物的位置、用途和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测量;
(3)至少提供项目需要的历史影像;
(4)协助配合提供未经登记建筑历史影像年限区间;
(5)协助做好房查工作;
(6)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双方应尽的义务
(一)测绘时,甲方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密切配合,并做好指界工作。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负责。
(三)乙方的测量工作,应当符合甲方的具体工作要求。
四、测绘项目服务费
1.计费依据:根据乙方中标折扣率计取,本项目测绘服务费(含税价)暂定为人民币。
2.项目预估工作量及费用:该项目预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测绘服务按照实际测绘的房屋建筑面积结算,根据乙方中标折扣率计取,住宅元/平方米,非住宅元/平方米(最终结算费用依据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且本合同的每笔款项按照人民币结算)。
五、成果提交要求
(一)乙方提供成果:
1.项目征迁范围图、影像图、矢量图、嵌合图
2.房屋测量面积汇总表(包含房屋建筑面积、楼层、结构信息)
3.房屋编号图(包含房屋位置、房屋编号、楼层信息)
4.房屋调查一户一表(包含房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产权归属、结构信息)
(二)其他成果:
1.项目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
2.质量检查报告
3.甲方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测绘服务款支付日期和方式
付款方式:若项目以征收方式实施,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乙方提交初步成果,经甲方及审计单位验收合格,甲方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款项;乙方提交全部成果并提供对应金额合法有效税务凭证,经甲方及审计单位验收合格,甲方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40%支付第二笔款项;征迁项目全部完成并经甲方及审计单位确认合格后,甲方支付项目应结算总价剩余20%尾款。
项目实施期间,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决策调整项目范围,导致甲方征迁范围改变或项目中途停止的,甲乙双方应据实签订补充协议,对乙方已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结算。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若甲方未通知乙方进场开展相关工作,或乙方未出具甲方验收合格工作成果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解约协议,互不追究对方相关责任。
七、甲方责任
甲方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协助乙方进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八、乙方责任
(一)根据甲方的需要,按国家及武汉市有关测绘的规定、技术规范进行测量,保证调查结果合法、客观、公正,并对测量项目的有关问题提供解释说明。
(二)乙方测量初步完成,出具正式测量成果前,先通报甲方,征求甲方对测量成果的意见。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测量成果质量有异议的,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未达到质量要求,且在甲方下达整改通知单后15日内仍未整改的,每份整改通知单按照合同金额1%进行处罚;下达3份整改通知单后仍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由此产生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乙方对项目所有的资料及调查成果负有保密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四)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测绘成果,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测绘成果交付时间,则每逾期一日按合同金额3‰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违约金。乙方逾期提交成果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五)若乙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当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工伤事故以及其他纠纷等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因此造成对项目的不利影响。
(七)乙方应当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并自行承担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经济损失费等。
(八)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为项目提供服务,无条件解约,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并赔偿相应损失。
(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在完成测绘服务后至项目征收完毕期间内,承担因测绘服务产生的投诉、信访咨询记录及必要的测绘服务。
九、其它约定
(一)甲方对测绘成果有异议,乙方负责依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处理并作出答疑。简单事项现场或电话立即答疑;复杂事项24小时内解答。
(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三)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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