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6年长江集团第七次联合对标采购

所属地区:湖北武汉市 发布日期: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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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武汉市 采购单位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长江集团2026年第七次联合对标采购(株洲及长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壹家或多家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公开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长江集团2026年第七次联合对标采购
(株洲及长江)
项目编号: PN-X-0101-2026080018
 
 
 
 
 
 
 
采购人: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9日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本次公开采购原则
1.2项目概况
1.3投标人资格条件
1.4 合格的物资及服务
1.5投标费用
1.6保密
2 采购文件
2.1文件发布方式
2.2采购文件组成
2.3采购文件的修正和澄清
3 投标文件
3.1采购文件研读
3.2投标文件编制
3.3投标文件组成
3.4投标数量
3.5投标文件有效期
3.6投标文件递交
3.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8投标操作故障处理
3.9投标截止时间
4 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
5 开标
6 评标
7 投标文件的澄清
8 拟定中标人
9 中标结果公示
10 中标通知书
11 履约保证金
12合同签订及履约
13 纪律和监督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 评标原则
2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技术文件
第五章  合同基本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供应商廉洁从业告知函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长江集团2026年第七次联合对标采购(株洲及长江) 采购公告
中车长江运输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以下统称采购人)铁路货车造修用配件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车辆配件组织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PN-X-0101-2026080018
2项目名称:长江集团2026年第七次联合对标采购(株洲及长江)
3 项目概况:
3.1本项目包括的车辆物资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分包情况等详见附表。
3.2本项目车辆配件需求单位为中车长江运输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具体收货地址为:中车长江运输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指定地点。
3.3本项目合同签订方式:中标供应商持中标通知书与中车长江运输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签订合同。
4 采购方式:一般性询比。
5 投标人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是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
5.2如果投标代表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3 资格要求
5.3.1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有任何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响应同一个标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不存在被采购人及上级母公司列入黑名单,或与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法人存在独资或者以合资、入股、承包、租赁等形式参与经营等情况。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与采购人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本人(在职或已退休)及配偶、子女及配偶等亲属个人独资或者以合资、入股、承包、租赁等形式参与经营的情况。 
5.3.2本项目不接受挂靠单位、联合体投标。
5.3.3本项目中标方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4资质要求
具体项目资质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文件规定。
5.5信誉要求:(请提供截图证明)
5.5.1当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产负债率小于80%。
5.5.2当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无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经营风险信息。
5.5.3当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行政处罚(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资质证书等)。
5.5.4近三年未发生因本项目中所投标车辆配件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当前未处在国家、行业、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或中国中车(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或采购人投标限制期内。
5.5.5近一年内供应商未因供应的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人生产造成重要影响。
5.6其它要求: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流程投标人凭中车购账号和密码,登录中车购2.0,查看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附件。
6.2投标人登录网址:https://www.crrcgo.cc
6.3获取时间:2026年8月10日9点30分前(北京时间)。
6.4获取纪律。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负有保密责任,如因泄露文件内容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5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递文件,逾期递交投标文件将拒收。
电子版要求:中车购2.0上传;未加密盖章PDF格式。无须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9点30分。
7.3报名后不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联系采购业务联系人。
8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2026年8月10日9点30分。地点:长江公司评标室。
9 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江公司监督检查室。
11 联系方式
组织方: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山湖路特1号
邮编:430205
招标中心联系人: ***19002772258  
座机: ***  
邮箱地址: 1179048214@qq.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公开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名称
内           容
1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长江集团2026年第七次联合对标采购(株洲及长江)
交货地点:中车长江运输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指定地点。   
交 货 期:中车长江运输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指定时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到位
2
采购信息
采购车辆配件规格及数量(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
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
4
投标方式
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递文件,逾期递交投标文件将拒收。
2、电子版要求:中车购2.0上传;未加密盖章PDF格式。
5
报价条件
报价货币:人民币;      报价税率: 13% ;
报价方式:含税到厂价;
6
标书费
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截止
时间
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
9
开标
1.开标时间:2026年8月14日 上午9点30分
2.开标地点: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评标室
10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按行项目授标。
11
异议提出
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12
其他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答疑会;本项目不接受替代投标方案或备选投标方案。本采购文件的附件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
中标候选人
公示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14
中标通知书
发送时间:中标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
15
非供方投标准入流程
对于尚未取得长江集团下属各子公司供货资质的新供应商,按各子公司合格供应商准入流程办理供应商准入手续后方可参与线上投标。
16
付款方式
按照各子公司合同条款执行。

 
 
表2-1  标包明细表
序号
企业物资编码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包件号
交付日期
车型
1
QCP529-00-00-00WX
50升风缸(0度)

850
1
2026-10-20
通用
2
QCP548-00-00
28X11L双室风缸(I)

850
1
2026-10-20
通用
3
CAQ111-00-00-000GC
隔热车数据传输设备

100
1
2026/8/20
中铁特货BH1型军改车
4
QCH215-01-05-004
上心盘

400
1
2026/9/20
隔热车
5
CAH172-01-03-000
底架垫梁

200
1
2026/9/20
隔热车
6
CAH172-10-02-001
内墙板

400
1
2026/9/20
隔热车
7
CAH172-11-02-001
内墙板(2)

400
1
2026/9/20
隔热车
8
CAH172-20-02-001
内端板

400
1
2026/9/20
隔热车
9
CAH172-30-00-004
密封条(1)

400
1
2026/9/20
隔热车
10
CAH172-30-00-005
橡胶垫(1)

800
1
2026/9/20
隔热车
11
CAH172-30-00-007
密封条(2)

400
1
2026/9/20
隔热车
12
CAH172-30-00-008
橡胶垫(2)

800
1
2026/9/20
隔热车
13
CAH172-30-00-018
橡胶垫板

400
1
2026/9/20
隔热车
14
CAH172-30-00-022
止挡座胶垫

800
1
2026/9/20
隔热车
15
CAH172-30-01-100
门内板组成

400
1
2026/9/20
隔热车
16
CAH172-31-01-103
连接板

1600
1
2026/9/20
隔热车
17
CAH172-31-03-000
中间门框

400
1
2026/9/20
隔热车
18
CAH172-40-02-001
内顶板

200
1
2026/9/20
隔热车
19
QCH234-02-03-000-2
胶管 L=195

1200
1
2026/9/20
隔热车
20
QCP900-00-06-102X160
非金属定滑轮

100
1
2026/9/20
隔热车
21
CAH172-30-09-301
锁紧销

1600
1
2026/9/20
隔热车

1 总则
1.1本次公开采购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1.2项目概况
详见采购公告。
1.3投标人资格条件
1.3.1详见采购公告。
1.3.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通过长江集团下属相关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准入后方可授标。
1.3.3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属于长江集团下属各子公司合格供方的)
1.3.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1.3.3.2 投标人在本年度长江集团联合对标采购供应过程中,若存在不按照合同履约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影响采购人生产进度的,采购人有权在资格审查环节否决其投标资格。
1.3.4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新供方且未进行资格审查的)
(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2)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的复印件。
(4)“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近一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合同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合格的物资及服务
1.4.1投标人应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物资。
1.4.2投标人应提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运输、保险和售后服务以及履行其他相关的义务。
1.5投标费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公开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保密
参加公开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资料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采购文件
2.1文件发布方式
采购人通过中车购2.0平台,按照平台规定内容和格式,编制发布项目基本信息和要求,并以附件形式,发布采购文件。
2.2采购文件组成
采购文件除包括下列内容外,还包括采购人在采购期间按本须知在中车购2.0平台发出的具体车辆配件信息、变更内容正文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变更、修改、补遗及其它正式有效函件: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技术文件
第五章 合同基本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2.3采购文件的修正和澄清
2.3.1投标人要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说明、图表、术语、技术文件等。如发现采购文件内容缺失,应及时向采购人询疑,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2.3.2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过中车购2.0平台向采购人递交询疑资料。
2.3.3采购人可根据需要,通过中车购2.0平台“采购变更”栏,对采购文件内容或相关时间进行修正、澄清、补遗,其中,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完成变更。
2.3.4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中车购2.0平台查阅“采购变更”信息,对于投标人未及时了解变更信息内容,造成投标人投标错误,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2.3.5对采购文件两次以上的修正、澄清、答疑或补遗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内容为准。
2.3.6采购人所做的一切有效的通知和变更信息等都将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2.3.7采购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发布前对采购物资数量和服务的范围进行变更和调整。
3 投标文件
3.1采购文件研读
投标人应对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和全面理解。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或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地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人应对这种否决所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3.2投标文件编制
3.2.1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2.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未提供或提供的上述文件内容缺失,都将视为无效文件。
3.2.3投标文件的组成要件应包括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资信文件主要包括公司资质、信誉、业绩及相应证明文件。技术文件主要包括完成投标项目所使用的技术方案,匹配的人员、证书等,证明具备实施的条件。商务文件主要包括报价文件、关键合同条款等。
3.2.4投标文件文字采用中文简体,计量单位以本次采购文件发布的计量单位为准。
3.2.5投标文件中证件类如为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原始红色公章方为有效;须签字的材料,应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如印章、签字缺失,将视为无效文件。
3.2.6投标文件需为书面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文件内容及印章、签字必须清晰可辨,资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无法被评标工作组辨识的材料、超期的材料等,都将视为无效文件。
3.3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中应包括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明细清单及相应供货周期。
3.3.1报价方式
“按标包报价”,对该标包行项目中所有车辆配件全部报价。
3.3.2报价注意事项
3.3.2.1投标报价为供应商拟提供标的的单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报价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2含税到厂价是指发货到指定交货地点的含税含运费交货价格,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的收货地址。
3.3.2.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对采购标的的全部要求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应充分考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数量增减”幅度对投标价格的影响,谨慎报价。
3.3.2.4若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时,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2.5《分项报价表》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上传。
3.4投标数量
投标人根据计划交货期,充分核查、评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供货能力,如生产(经营)供货能力不足以按照采购数量完成供货,投标人可在“报价备注”栏注明投标数量,未注明投标数量的,视为按照采购数量投标。
3.5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连续6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投标文件递交
3.6.1以下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时,通过中车购2.0平台“上传相应投标文件”对应位置上传提交。
3.6.2投标文件的命名规则为: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为便于传输,上传文件的大小控制在50M以内。
3.6.3投标人可在中车购2.0平台上方的“附件下载”中下载查看投标《操作说明书》,了解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方法。
3.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7.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在中车购2.0平台上修改或召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不需通知采购人。
3.7.2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撤销投标文件。
3.8投标操作故障处理
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1天完成中车购2.0平台的投标操作,以免由于信息系统临时故障或网络原因、电脑原因等影响投标,如出现平台系统故障,可于8:30-17:00时拨打中车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996220(节假日除外)。
3.9投标截止时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
5 开标
5.1开标方式。中车购2.0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出席开标现场。
5.2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室作为监督人对开标、评标、拟定中标人过程全程监督。
5.4开标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标包,采购人可以终止该标包采购,履行程序后也可将该标包转入一般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6 评标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 投标文件的澄清
7.1评标工作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评标工作组有权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要求。
7.3投标文件澄清由评标工作组在中车购2.0平台上通过“答疑”发起,投标人在“已截止投标报价”页面中点击“澄清答疑”下的数字,进入答疑页面进行答复。需要上传附件时,应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未经签字或盖章的附件视为无效文件。
8 拟定中标人
8.1评标工作组按照中标候选人最终排名顺序拟定中标人。
8.2本项目中标人:壹家或多家。
8.3拟中标价的确定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 中标候选人公示
9.1公示媒介
采购人将在中车购2.0平台上进行中标结果公示,投标人可登录中车购2.0平台,在“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页面查看中标情况。当平台上自动生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与上传附件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不一致的,以平台上传附件为准。
9.2异议提出
投标人可以对公示的中标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函,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该书面材料应经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为有效。
9.3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作出解释;发现公开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将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室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公开采购结果的,可继续进行公开采购活动。
10 中标通知书
10.1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在中车购2.0平台上发布中标结果,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分别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10.2投标人可登录中车购2.0平台,通过“投标”-“投标结果”页面查看签收该通知书。
10.3《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采购人保留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前终止采购的权利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0.4本次授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各采购人实际订单为准。
11 履约保证金
11.1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11.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1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未按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合同文件履约;
(2)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2合同签订及履约
12.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2采购人的公开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2.3合同签订前,中标人被责令停业或投标的产品属于被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该事件如在合同签订后发生或被采购人获知,则合同终止,采购人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2.4合同签订前,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将按照本企业管理制度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13 纪律和监督
13.1对采购人的纪律
13.1.1采购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采购过程的其他情况。
13.1.2有关采购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以及授予合同意向等有关的一切情况,采购人均不得透露给投标人及其他任何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
13.1.3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3.2对投标人的纪律
13.2.1中标结果发布前,禁止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如有发生,采购人将对该投标人实施如下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首次发生者,暂停其3个月内在长江集团全部业务的投标资格。
(2)再次发生者,暂停其6个月内在长江集团全部业务的投标资格。
(3)对第三次发生的投标人,暂停其后12个月内在长江集团全部业务的投标资格。
(4)三次以上发生此类事件者,采购人将永久取消其在长江集团全部业务的投标资格。
13.2.2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
(1)投标人出现下列围标、串标行为的,否决该轮招投标结果,并取消其投标资格,首次予以警告,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并上报中车集团。
①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②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或协调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导致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成交人,或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采购响应;
④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采购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
⑤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时,不同投标人报名或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电脑IP、MAC地址相同;
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视为围标、串标行为。
(2)投标人向采购人员、采购人员或者评标工作组成员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从长江集团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剔除。
(3)投标人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及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从长江集团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剔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中标后,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从长江集团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剔除。
(5)投标人违法行为触犯法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3.2.3中标通知书发布后,投标人出现下列行为,采购人将按照本章13.2.1的处罚措施对该投标人实施处罚,同时将该投标人纳入采购人的诚信不良供应商名单,并保留其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
(1)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2)投标人拒绝或延滞与采购人进行合同洽商、洽谈,或不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13.2.4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不因投标人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而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如有发生,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同时视情节取消其长江集团三年内所有业务投标资格。
13.2.5投标人应妥善保存好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不得泄露。为编制投标文件之需,投标人从采购人借阅的图纸、资料、文件等不得复印、出借、转让、出售、发布,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交回。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对评标工作组的纪律要求
13.3.1评标工作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3.3.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工作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3.4对评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3.4.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3.4.2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3.5投诉
13.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本文件规定的行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室提起投诉。
13.5.2投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经投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 评标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保证供应、降低采购成本;
(4)控制源头,保证产品质量;
(5)培育优秀供应链,提高企业竞争力。
1.1 评标工作组将以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在评标中对评标工作组的质询而做出的书面澄清文件为依据,按照本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评标办法
2.1 本次采购的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工作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评标工作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并以此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当最终报价相同时,按如下优先顺序对投标人作出排序:1、初次报价;2、供应商评价;3、供应商资信。
2.2 本轮采购供应商报价采取一轮报价,原则上不高于招标建议价,当授标多家供应商时,采用价格一致性确认的方式进行价格调整。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工作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人资格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并根据审核结果填写“符合性评议表(表1)”和“商务评议表(表2)”评标工作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工作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工作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1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的偏差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3.1.2.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工作组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工作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工作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工作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工作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工作组有权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工作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工作组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工作组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工作组完成评标后,向公司招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5投标人在线交流/谈判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实时登录中车购2.0平台,在线与采购人进行投标文件澄清、谈判、多轮报价等业务交流互动,如因投标人通讯不畅在30分钟内三次联系不上,则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澄清、谈判、多轮报价资格,因此对中标结果产生影响,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表1
符合性检查表
采购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投标人
内容






1
投标文件






2

投标保证金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资格证明文件






5

信用中国






6

结论







注: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代表签署时,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制造商直接投标无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2.表中1~5项只需填写“有/√”或“无/×”。
3.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评委签字:
表2
商务评议表
采购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评议内容
投标人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人的合格性
(见表1)






投标的
有效性

是否由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署
要求







投标有效期
60天






资格
证明
文件

资格声明
应提供







制造厂家资格声明
应提供







作为代理的贸易公司的资格声明(如适用)








制造商授权书(如适用)








经营范围
要求有经营权







交货期
中车长江运输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指定时间







质量保证期








付款条件和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适用法律
中国法律







仲裁
湖北武汉江夏去







其它







结论







注:1.仅对“符合性检查”合格者进行商务评议。2.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评委签字:
第四章  技术文件
 
(一)技术要求
以标准图样及技术条件为准。
(二)检验要求
以各采购人入厂检验要求为准。
(三)包装要求
     以各采购人包装要求为准。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工作组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招标管理中心(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或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招标管理中心: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招标管理中心: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中标通知书
以中车购2.0平台模板为准。
第五章  合同基本条款
以下为合同签订基本条款,具体内容及选定条款由买卖双方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商定。          
 
 
        项目采购合同
 
 
                      
              公司
 

 
              公司
 
 
 
 
 
合同编码: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买方:中车XXXX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卖方:
鉴于:买方需要购买标的货物,卖方具有标的货物的供货能力及资质,现就标的货物的买卖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1.标的货物
1.1本合同项下标的货物(以下简称“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及价格等,详见□以下供货清单: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规格型号
图号或标准
单位
数量
单价
税率
总价
备注
(含税)
(含税)








































合计(含税)
小写:


大写:


含税价格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

1.2本合同供货清单中的价格均为含税价。
本合同货物的总价款中包含合同约定及合同相关文件中列明的随货配送的备品备件和随同配有的文件、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验、售后服务、□以及合同中虽未明确约定但可合理推知应由卖方承担的的成本与费用,为卖方完全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后所应得的合同对价,上述总价款同时包含卖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等费用。
1.3本合同供货清单中所列的合同总价及货物数量均为暂定,但对应货物单价均为固定价格且不因材料、人工、运输等任何成本或费用的变化而调整,届时买方将根据实际采购需求在约定的货物数量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向卖方发出订单,最终结算的总价款将以卖方按买方订单交付的货物实际数量为准据实核定。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溢短装重量通常±5%,遇订货量少,实交产品单件重量增减均超出溢短装量时,以实际交货重量为准。
1.4货物随同配有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技术标准、说明、货物组装图等)、产品使用和维修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等,均为货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5 "最终用户"指与本合同买方签订的合同相对方及其关联方。"终端项目"指买方与最终用户约定的货物使用地点及用途。最终用户对货物提出的任何要求、标准、异议或验收意见,均视为本合同项下买方对卖方的相应要求、标准、异议或验收意见。
2.技术与质量标准
2.1货物的性能、质量与技术要求等应□符合      号技术协议。□符合      号供货技术条件。□符合经买方确认的图纸(图号见供货清单)。□符合经双方确认的样品。□符合   国家标准。□符合   国际标准。□符合卖方提供的      材料证书或报告。
□上述质量标准连同使用/安装货物的买方产品采购方/使用方(以下简称“用户”)的相关要求,一并作为货物验收标准。
2.2货物及其包装应是安全、环保的,在装卸、储存、搬运或使用过程中不会损害人身健康与环境。若存在或可能存在前述损害,卖方应以书面通知买方该等损害的性质、情况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3已经在买方报备的卖方产品,卖方变更生产场所、原材料、零部件的型号、规格、供货厂家、检验标准、产品制造工艺、交检交验标准等,均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买方认可,否则不得变更。
2.4在货物安装、拆卸、使用、维护保养、检测、维修等过程中,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技术指导及协助等方面的支持,并指派合格人员对买方人员进行相应培训。
3.包装、运输及交货
3.1交货时间:□卖方应按照买方时间要求按需交付货物,并提供相应资料。□卖方应按附件货物交付时间表的要求交付货物。
3.2交货地点: 买方指定地点。
3.3货物由卖方运送至合同约定地点,货物交付买方前的运费、损耗及损毁风险由卖方承担。
3.4卖方应根据货物情况采取适合运输与存储的包装或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其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5装运通知:卖方应在货物待运前24小时之内,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立方米表示)、运输工具名称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卖方未按时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无法及时安排接收准备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4.货物的查验与验收        
4.1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由双方共同清点查验,之后由买方以抽检、检测、例行检查、联调测试、运行试验等方式进行检验,若无质量问题视为货物通过验收,双方办理验收事宜。若经查验和检验,发现货物存在任何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则卖方应在3日内或买方要求的时间内自费补足、修复或更换。若货物经修复或更换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买方可视情况选择退货或降价处理。在质量保证期内,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仍然按照前述原则执行。        
若货物存在补足、修复或更换的情形,卖方补足、修复或更换所用的时间将被累加到对应货物的实际交付日期,经累加后的日期视为对应货物的卖方实际交付日期。        
□4.2买方有权在卖方(含卖方的二级供应商)生产现场,随机选取货物的半成品、成品进行解剖验证,卖方应积极配合。        
若经解剖验证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整改,且该次解剖验证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对于前期已交付的不合格品,卖方应立即安排修复或更换。若经买方评估对买方产品运营造成安全隐患的,卖方须配合买方对已安装的货物进行处置,并由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3若货物为新产品,则货物在批量投产前应进行首件检验(FAI)。卖方应按计划组织买方共同进行货物首件检验,未经首检即批量投产或发运的货物买方有权拒收。
5. 付款与保函
□5.1卖方完成交货且通过买方验收后10日内卖方应向买方开具合同总价款100%的增值税发票,买方收到乙方发票并对交货、验收记录/单据审核无误后90日内以银行转账、网银方式向卖方支付当批报酬总额的xx%。□票据或其他方式向卖方支付当批报酬总额的100%。(合同约定的保证金除外。)
□5.1合同生效后,买方按以下阶段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卖方完成交货且通过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最终验收后60日内,卖方应向买方开具合同总价款9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卖方发票并对交货、最终验收记录/单据审核无误后90日内,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向卖方支付当批报酬总额的95%
□5.2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买方收到最终用户支付的对应质保金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或本合同第6条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以较晚发生者为准),由买方向卖方一次性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不代表免除卖方在质保期内的任何应尽责任和义务。
□5.2首批货物交付买方后xx日内£货物全部交付买方后xx日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中国境内银行开立的、以买方为受益人、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xx%、有效期至所有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期满后xx日、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质量保函。
5.3合同生效后xx日内,卖方应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中国境内银行开立的、以买方为受益人、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xx%、有效期至所有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期满后xx日的、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5.3合同生效后3日内,卖方应以银行转账、网银方式向买方缴纳合同总价款  %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在卖方完全履行所有合同义务且所有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期满后30日内归还卖方。
5.4 卖方收款账户信息:_________
6.质量保证期及服务
6.1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买卖双方签署货物最终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对所有货物免费保修12个月。□自使用货物的买方产品交付并通过验收之次日起算。□自项目内组装货物的全部买方产品交付并通过验收之次日起算。□自货物通过买方验收之次日起算。
若合同项下技术与质量标准相关文件中所列明的货物质量保证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1.1若因最终用户原因导致最终验收延迟,则本合同的质保期起算日相应顺延,但顺延总时长累计不超过12个月。若顺延超过前述期限且非因卖方原因所致,双方应另行协商质保期起算事宜。
6.1.2质保期内卖方修复或更换的配件,质量保证期自修复或更换后的配件经买方和最终用户书面确认投入正常使用之次日起重新计算。
6.1.3若出现买方产品因故障(不限于由本合同项下货物质量引起)而被延长质量保证期时,若该故障与本合同项下货物存在关联,则组装于该买方产品上的相应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将同等延长。
6.1.4若因卖方货物质量问题直接或间接导致最终用户向买方提出索赔、拒绝支付货款、要求延长质保期或要求承担其他任何形式的责任,卖方应承担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最终用户索赔金额、未回收货款、质保期延长导致的额外成本、商誉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6.2若卖方未按技术要求之材质和设计要求供货并就此对买方进行恶意隐瞒,则买方索赔之权利及其期限不受本合同所述之检验期及质量保证期的限制。
6.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出现故障或缺陷,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及时派员到达(属同一市区:12小时;属同一省区:24小时;其他地区:48小时)出现故障或缺陷的货物现场,并按时或按买方要求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若缺陷或故障不是由于买方或用户不遵守卖方的操作及保养说明及其他的人为破坏所造成,则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如果经卖方修复或更换,仍未消除故障或缺陷,买方可视情况选择退货或对货物进行降价。
若货物有修复或更换,质量保证期从投入正常使用之次日起重新计算。
6.4质量保证期内货物所使用的备品备件与易损易耗件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6.5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对因货物故障或缺陷而进行的质量责任判定存在分歧,应由双方共同书面选定并由卖方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及判定,所发生的费用暂由卖方承担,待取得鉴定结果后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质量责任比例承担费用。
6.6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在买方或安装货物的买方产品用户现场需要时,卖方应按买方通知要求派员提供货物维保服务。
7.合规承诺
7.1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
7.2双方保证已经就以上承诺内容与双方的管理层、董事、一般管理人员、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确保上述人员遵守本承诺条款的要求。
8.保密
8.1在本合同签订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接收方对披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内部管理资料等)负严格的保密责任。接收方违反约定导致披露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8.2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将上述资料及信息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得将上述资料及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8.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9.违约责任
9.1若卖方迟延交货,自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每迟延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对应价款总额2‰的违约金;卖方迟延交货超过7日,自第8日起前述迟延交付违约金比例调升至5%/日,且自第15日起买方享有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的选择权。卖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累计至实际交付日或合同解除日,迟交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迟交货物的义务。
□若卖方迟延交货超过2日且因此迟延交货导致了买方生产计划兑现异常(引起工序停工或生产计划重大调整等),则卖方除应承担迟延交付违约金与承担相应赔偿外,在对应迟延期间内还应另按2000元/日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若卖方迟延交货是由于买方未按时提供必要条件、或最终用户原因(如场地不具备、配合不力、需求变更等)、或不可抗力事件所致,卖方应在知悉可能导致延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经买方确认后,相应迟延期间不计算违约金。卖方未及时通知的,无权据此免责。
9.2在交货后的查验、检验过程中,若货物经检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则卖方应按不符合部分货物价款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若货物经卖方更换或修复后,经第二次检验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则前述违约金调增为30%,同时买方享有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的选择权。
9.3未经买方同意,卖方将货物全部或部分交由第三方完成的(包括以合作、联营等形式变相实施),每发现一次,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因卖方事后纠正而免除。若卖方未在买方限定的时间内纠正,买方享有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的选择权,同时前述违约金亦不得免除。
9.4卖方怠于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每出现一次,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因卖方事后纠正而得以免除。
9.5卖方所供货物存在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每出现一次,应向买方支付侵权货物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因卖方尽职解决而免除。若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买方造成失去订单、无法交付买方产品以及用户无法运用买方产品等情况,卖方应对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9.6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损失额难以确定的,以本合同总价的30%作为损失额。
9.7若卖方存在欺诈行为或违反合规承诺,买方有权选择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卖方应对解除合同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买方被调查、被停工、被索赔以及买方在有限期间内以合理价格采取的必要补救措施等事项所发生的费用。
9.8卖方应对违约而导致的买方损失或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第三方索赔、律师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9.8一方应对违约而导致的另一方损失或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第三方索赔、律师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9.9在卖方违约情况下,其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买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发出违约索赔通知。若卖方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处理意见或解决方案回复买方,未按时回复视为接受买方索赔要求。若卖方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或双方就索赔金额达成一致,则卖方应按双方签认的相应文件约定期限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xx日内将违约金或相应赔偿金支付买方,并及时收取买方向卖方开具的对应发票。若卖方未能按时支付,则买方有权从未付卖方款项(包括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付账款等)中直接抵扣,不足以抵扣时卖方应在xx日内以银行转账、网银方式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9.10如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或参数与实际交付的货物不符,导致买方或最终用户产生返工、设计变更或其他损失,卖方需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损失。此情况下,不影响买方就因此产生的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向卖方另行索赔的权利。
10.争议解决
10.1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争议,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0.2 若因最终用户向买方提起诉讼、仲裁或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导致买方遭受损失且该损失系因卖方货物质量、性能、知识产权或其他违约行为所致,买方有权在承担对最终用户的责任后向卖方全额追偿。该追偿权纠纷同样适用本合同第10.1条约定的管辖条款,由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通知与送达
11.1任何一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应以合同语言书就)及文件,均应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并以到达接收方地址或接收方服务器时视为送达。任一方变更接收地址,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对本合同涉及的双方分歧、索赔与其他争议事项的书面通知或文件,除按前述方式向对方合同联系人送达外,双方确认还须将相关通知或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买方联系人姓名: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    
卖方联系人姓名: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
11.2除非通知中另有规定,接收方均应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通知方,未答复将视为该通知已被确认并接受,通知方可按通知处理相关事宜。
□11.3本合同项下技术与质量标准涉及的相关文件将由买方通过     系统向卖方发布并送达,卖方确认自买方在该系统发布之次日起已接收对应技术文件并将受之约束。
12.其他约定
12.1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除非合同中另有明确约定,否则应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
12.2卖方不得擅自将买方的品牌(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字号、标识等)内容用于广告宣传或业务推销等活动;若需使用,需经买方书面授权,并事先将宣传样本等有关内容提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立即停止一切宣传等活动,积极消除对买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向买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另外予以赔偿。同时,卖方应对其自身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2.3货物生产所必需模具的制作费已由买方承担的,模具的所有权归买方所有。未经买方许可,卖方不得对其以任何形式进行处分,也不得使用该等模具生产货物向第三方出售。否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可选择收回模具。
□12.4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研制、生产的过程中,若买方向卖方支付了产品、工艺、试验研发等一次性费用或提供了技术支持,则卖方同意为履行该合同开展的产品研制所产出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买方所有,且该所有权不受买方对前述一次性费用或技术支持提供比例的限制。卖方应在货物交付前向买方提供该货物的技术方案及相关技术资料,由买方根据需要提出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卖方应配合完成知识产权保护。
在货物的知识产权归买方所有的情况下,在买方产品涉及的配件需求市场范围内,卖方应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其零部件交由买方总经销,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向其他第三方销售。若买方同意卖方向其他第三方销售上述货物及其配件,则卖方应与买方签订知识产权许可协议,许可费为卖方向第三方销售前述货物及其配件收入的XX%。若卖方擅自向其他第三方销售本合同项下相关货物及其配件,买方有权自卖方该销售活动中获得收益,分成额度为卖方相关销售合同总额的XX%。
12.5合同中需要添加的其他条款。
13.合同生效
13.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印章□加盖双方印章之日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本合同一式 4份(买方执  3份,卖方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正文均系打印文字,若出现非打印文字的修改或添加,均须经双方代表签认并加盖双方印章,方被认为有效。
13.3本合同文本每页均以双方人员进行页签或以双方印章加盖骑缝章的方式进行确认,一方放弃前述确认方式的,视同认可并接受对方的确认,双方若因所执合同文本不同发生争议,则以被对方确认的合同文本为准。
□13.1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采用电子文本及电子签名签署,电子合同存档于电子签章平台,双方可随时查看下载,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完成电子签章程序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至双方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日止。
14. 不可抗力
□14.1 如果发生双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暴风、地震、重大疫情、政府行为或政策变更),致使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时,履行合同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4.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影响导致一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14.3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3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以下无正文)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约时间:    2026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2026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正/副本
 
       (项目名称)    /    (名称及标包号)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分项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相关服务计
十一、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
行义务。
1.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分项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8)技术支持资料;
(9)相关服务计划;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网址: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及标包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
 
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年  月  日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标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差说明
1



2



3



4



5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分项报价表
 
 
1. 分项报价表说明
2. 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标包号:             
序号
物料编码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5







……

……





合计报价



单位:人民币元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材料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材料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中对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材料(非定制材料),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材料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材料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签约合同价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
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
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
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材料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投
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八、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相关服务计划
十一、其他资料
 
 
 
 
 
 
 
 
供应商廉洁从业告知函
各位供应商朋友们:
感谢您参与我司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为更好地体现诚信合作、公平竞争、廉洁从业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采供双方业务往来,切实维护我司与贵企业达成的互利共赢、长期合作良好伙伴关系,特发此函告知在合作期间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各位供应商在与我司合作期间,应遵守如下条款:
1.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我司有关规章制度,坚持诚信合作、公平竞争、廉洁从业的原则,绝不做损害双方企业利益的事。
2.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我司业务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合作合同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赠送现金、物品、购物卡、有价证券、免费提供劳务、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同时,不得为我司人员报销处理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开支、发票或发放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报酬。
3.不得安排我司干部员工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贵企业或下属单位内任(兼)职取酬或持股、控股,以利益输送方式谋求业务代理、代言。
4.不得私自邀请我司业务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任何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种宴请或各种消费娱乐活动。
5.不得与我司业务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从事合作项目相关的物资买卖及中介服务活动。
6.不得私下接触我司业务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以任何违规违法手段获取涉及合作事项的非公开信息或采购、工程项目。
7.不得有其他违反党纪国法和行业规范的行为。
8.积极配合我司开展调查、检查、调研等工作,及时、完整、准确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如有违反上述条款的,我司有权视情节采取约谈警告、下调合作评价等级、纳入准入黑名单、解除合作项目合同并追索经济赔偿等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提请司法介入。
二、在业务往来中若发现我司人员存在但不限于以下不良行为时,均可向我司进行举报:
1.在项目合作中存在营私舞弊行为(如在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量变更及验收、质量问题处理等业务中进行私下商谈或搞暗箱操作,以及违规违法串标、评标等)。
2.在供应商开发、资质审核及评级认定中存在区别对待、故意刁难供应商或排挤特定对象的行为。
3.同一合作项目、同等资质的条件下,在对供应商的询价、报价、核价等业务上存在有不同要求、不同标准的行为。
4.存在向供应商吃、拿、卡、要的行为。
5.存在要求或是要挟供应商为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安排任(兼)职取酬或持股、控股的行为。
6.存在违规经商办企或以“影子公司”“影子股东”形式与我司发生业务往来的行为。
7.存在其他违反廉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行为。
针对以上行为的举报,应尽可能说明具体人、具体时间和具体事项等内容,提倡实名举报;我司承诺对举报者身份及举报内容予以严格保密,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将核查情况和处置结果向实名举报者进行反馈。
举报可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办公电话:   ***
手机(短信):13871378979,13995610012
电子邮箱:   cjgsjwzh@crrcgc.cc
信函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山湖路特一号,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纪委收,邮编430212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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