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五冶一公司(武汉公司)荆门项目装车系统设备
集中采购
(招标编号:HWCG00000982 )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
目录
第一卷6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7
总则7
1.1招标项目概况7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7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7
1.4投标人资格要求7
1.5费用承担9
1.6保密11
1.7语言文字11
1.8计量单位11
1.9投标预备会11
1.10分包12
1.11响应和偏差12
2.招标文件12
2.1招标文件的组成12
2.2招标文件的澄清13
2.3招标文件的修改13
2.4招标文件的异议14
3.投标文件14
3.1投标文件的组成14
3.2投标报价15
3.3投标有效期15
3.4投标保证金16
3.5资格审查资料17
3.6备选投标方案18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8
4. 投标19
4.1投标文件的加密19
4.2投标文件的递交19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
5.开标20
5.1开标时间和地点20
5.2开标程序20
5.3开标异议20
6.评标20
6.1评标委员会20
6.2 评标原则21
6.3评标21
7.合同授予21
7.1中标候选人公示21
7.2评标结果异议22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22
7.4定标22
7.5中标通知22
7.6履约保证金22
7.7签订合同22
8.纪律和监督23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3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3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3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3
8.5投诉24
9.合同付款方式24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25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26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7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28
附件五:确认通知29
第二卷30
第二章 招标公告31
1.招标条件31
2.项目概况31
3.招标范围31
★4.投标人资格要求32
5.招标文件的获取33
6.投标文件的递交34
7.开标时间、地点34
8.发布公告的媒介35
9.联系方式35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36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0
1.评标方法43评审标准43
2.1初步评审标准43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3
3.评标程序44
3.1初步评审44
3.2详细评审45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45
3.4评标结果45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7
设 备 购 买 合 同47
第六章技术要求(或供货要求)59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0
★一、投标函62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4
★二、授权委托书66
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67
★四、投标保证金68
五、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9
★六、报价文件70
一、投标报价要求:70
★二、报价表71
★七、资格审查资料73
★(一)基本情况表73
★(二)财务状况表75
★(三)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6
★(四)商业信誉承诺书77
(六)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无须提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79
★(七)供货承诺函80
八、投标设备详细描述(详细的配置清单、参数及主要部件品牌);81
九、技术资料及其他资料;81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所需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资料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资料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资料表。
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资料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资料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资料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资料表。
1.3.2交货期:见投标资料表。
1.3.3交货地点:见投标资料表。
1.3.4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资料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资料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资料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资料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资料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资料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标的物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资料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资料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标的物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包括以下内容:
1.5.1投标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是投标人使用平台进行投标时需要缴纳的平台使用费。服务费不是标书费,也不是投标保证金;不是招标方收取,系平台运营方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一)供应商支付投标服务费200元/标段(包)项目包括:
1.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招标项目;
2.货物类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的招标项目;
3.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不含)以下的招标项目;
(二)供应商支付投标服务费500元/标段(包)项目包括:
1.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招标项目;
2.货物类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招标项目;
3.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招标项目;
(三)供应商支付投标服务费800元/标段(包)项目包括:
服务、货物或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的招标项目。
如同一个招标项目设置多个标段(包),对同一投标供应商支付3个标段(包)的投标服务费为封顶上限,第4个标段(包)及以上免支付投标服务费。
如招标项目流标,已支付投标服务费的供应商再次参加本项目招标(即流标项目重新招标),无需再次支付投标服务费。
投标服务费支付流程:
供应商用户打开“投标管家”软件并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登录,按项目公告找到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完成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找到需要进行缴费(如有)、投标的项目,并点击“进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选择菜单“投标响应”,点击“立即支付”,请用户按照支付弹窗界面提示埴写缴费人信息和开票人信息后,支付款项。如果存在多标段,则需要进行标段的选择。支付成功后,方可上传投标文件。
缴费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请拨打以下联系电话:北京国信(平台运维单位)咨询电话:400-0809-508。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9.1投标资料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通过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在平台线上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部分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资料表规定的非主体部分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资料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资料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投标资料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共八章,分装两卷。各卷内容如下: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卷
第二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技术要求(或供货要求);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通过平台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平台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依法必招项目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一般招标项目根据项目实际考虑。
2.2.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通过平台发布变更公告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依法必招项目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一般招标项目根据项目实际考虑。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依法必招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4.2一般招标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详见投标资料表)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报价文件;
(7)资格审查资料;
(8)标的物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资料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资料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文件。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应以大写为准修正投标报价。修正投标报价需告知投标人,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报价的,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资料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资料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户名应与投标人一致。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资料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发起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索赔: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或伪造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参与投标的;
(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书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6)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的;
(7)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8)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9)投标人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10)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扣留、不予退还或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情形
(11)发生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资料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资料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至少一份类似招标标的物的销售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供货范围所在页、并必须显示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等有关内容)或结算发票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资料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5投标资料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上述所有文件需要提供原件扫描件。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资料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资料表。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利用CA加密投标文件。
4.1.2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重新上传。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主持人开启开标大厅;
(2)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进行线上签到,如未签到视为放弃投标;
(3)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
(4)投标人通过采购招标电子平台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系统自动对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唱标,并进行记录;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立即通知招标人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立即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资料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资料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 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资料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合同付款方式
详见投标资料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资料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项目名称: 开标地点: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交货日期 | 是否响应付款方式 | 质量及 售后 | 增值 税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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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唱标人:电子唱标记录人:电子唱标 监督人:_________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前通过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
评标委员会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____________)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___)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货物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_______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_____日内到_____(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货物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________年___月 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项目名称)货物采购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__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卷
第二章 招标公告
中国十五冶一公司(武汉公司)荆门项目装车系统设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十五冶一公司(武汉公司)荆门项目装车系统设备集中采购(招标编号: HWCG00000982),招标人为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装车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年产500万吨精细化工用灰岩生产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团堡村邓家湾。
2.2.周边交通情况:项目交通便利,周边环境简单,可以满足施工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的进退场需要。
3.招标范围
3.1供货范围:包含8套地磅移动定量装车系统+1套回收粉仓散装机+8套自动补料系统+8套喷雾抑尘和脉冲除尘双系统+2套灰罐喷雾抑尘系统+2套门禁地磅和1台原料毛石地磅(均自动过磅系统)+16屏监控系统+客商平台+数据中心。具体详见报价单。
|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定量装车系统 | 详见供货要求 | 批 | 1 | |
本合同价含设备,一年期备品备件(如有)、工具、13%增值税金、装车费、包装费、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安装调试、驻场服务、国内运输费、保险费、资金成本等一切费用。
(2)设备安装期间,使用的水电费由中标方承担,按照合同总价1.5%从合同总价中扣除(以合同约定为准)。
★3.2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收到预付款45日内具备交货条件,具备安装条件后90日内完成安装。
交货地点: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邓家湾中国十五冶项目部。
3.3合同相对人
合同相对人为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与履约由中国十五冶一公司(武汉公司)负责。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近2024或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有);投标人应保证财务报表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造假问题,招标人保留追索的权利;投标人的成立年限少于上述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同类标的物(定量装车、地磅、监控成套系统)相关业绩的销售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所在页(必须显示合同标的等有关内容)或结算发票扫描件。
(4)信誉要求:应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请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二项商业信誉承诺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
a.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及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在制造商授权下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项资格审查资料),持有其他格式的制造商授权文件的投标人,不视为代理商。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制造商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制造商的资质和业绩可视为代理商的资质和业绩。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b.投标人需提供供货承诺函,应保证承诺函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造假问题,招标人保留追索的权利。
C.投标人需提供机电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若投标人无该资质,可委托给具有该资质的法人组织进行安装,需提供被委托人的安装资质。
(6)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部分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的条款,或已注明为实质性要求的条款,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有色集团采购招标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mc.com.cn/)(以下简称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有供应商使用手册,请自行下载学习使用平台)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完成缴费后,将电子回单上传至平台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标书费、保证金均汇入以下账号。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HWCG00000982,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名 称: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石灰窑支行
账 号:17160101040017669
行 号:10352201601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26年6月 25日9时30分;
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进行线上签到,如未签到视为放弃投标。具体开标程序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5条有关规定。
7.2开标地点:平台线上开标
投标人不用到现场,但仍需在线参加开标过程。在开标时间前,招标人会开启远程开标大厅,投标人须登录投标管家(登录中国有色集团采购招标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mc.com.cn/),页面右方下载中心下载投标管家)点击“在线签到”。开标时间则截止签到,未签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开启远程解密,投标人在投标管家中点击“一键解密”解密标书,系统开始唱标。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线上解密,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有色集团采购招标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mc.com.cn/)及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788号12楼(采购物资中心)
邮编:430075
联系人(异议受理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swyjczxzbb@cn15mcc.com
行政监督部门:黄石市金通物资设备有限公司党员监督岗
电话:13260696772
平台运营方客服(平台使用技术问题解答):4000809508 2026年6月 8日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高新大道788号12楼(采购物资中心) 联系人:*** 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十五冶一公司(武汉公司)荆门项目装车系统设备集中采购 |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未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3.1供货范围 |
| 1.3.2 | 交货期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2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
| 1.3.3 | 交货地点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2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
| 1.3.4 | 质量标准 |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或供货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招标公告4.1★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现象; (2)发生过重大责任性质量事故; (3)法定代表人、财务及其他部门负责人最近三年内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被国家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主体; |
| 1.5.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无 |
| 1.7 | 投标文件与澄清文件语言文字 | ▇中文 □其他: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9.2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问题 | 无,不召开预备会 |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招标文件★号标记内容不允许偏离 |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指导安装方案,人员配置,服务承诺,包装方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用户证明,试验报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图纸、表格其他技术资料文件等。应与实质性技术要求对应。 |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 ▇除招标文件★号标记内容不允许偏差项外,其余可以偏差,但会影响相应评分。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书面材料。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2026年6月14日17:00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将文件发到平台,并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
| 2.4 | 一般招标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时间 | 时间:2026年6 月14日17:00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将文件发到平台,并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常规9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电汇、网银转账),非现金(电子保函、保单)等;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人民币; 采用现金形式的,汇款账户与标书费汇款账户一致;采用非现金形式的电子保函或保单时,投标人对保函或保单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保证金需备注“HWCG00000982(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上传电子采购平台。 汇付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石灰窑支行 账号:17160101040017669 □不要求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 无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 | 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 2024或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投标人应保证财务报表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造假问题,招标人保留追索的权利;投标人的成立年限少于上述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同类标的物相关业绩的国内外销售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所在页(必须显示合同标的等有关内容)或结算发票扫描件。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25日9时30分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不超过3个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有色集团采购招标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mc.com.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地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公示期限:3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 7.6.1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是,供方需要提供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电汇、网银转账),非现金(电子保函、保单)等。 ▇否 |
| 9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50%现金转账+50%(承兑、云信或E信通),贴息部分由供方承担。 付款比例:签订合同后,供方提供预付款保函,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到达安装现场并验收合格(包含设备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资料)后支付至设备合同价款的6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设备合同价款的 80%,剩余 20%作为质保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一次性无息付。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
| 2.1.1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签字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电子签章同样有效)。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招标公告”第 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招标公告”第 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招标公告”第 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招标公告”第 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招标公告”第 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招标公告”第 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及投标资料表的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实质性响应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 |
| 付款方式 | 符合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9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招标公告”第 3.2 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15分;技术部分:35分 ;投标报价:5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A方案: F=(T1+T2+T3+…+Tn)/n F=(T1+T2+T3+…+Tn)/n F-评标基准价;T1、T2、T3、Tn-通过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 n-通过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如果n≥5,按去掉一个最高价计算评标基准价,如果n<5,取剩余有效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但最高报价仍属于有效报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总计15分) | 供货业绩 (4分,客观分) | 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有效的定量装车系统业绩(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供货范围所在页、并必须显示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等有关内容);无合同金额按无效合同处理。 每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合同得1分,最高得4分。 |
| 发明专利或针对性技术方案(8分) | ①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与称重计量、自动装车、无人值守、智能称重、防作弊、数据分析、物流管控等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或针对性技术方案。 ②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与移动式汽车衡、移动式地磅、电轨汽车衡、电子汽车衡、汽车衡或类似表述关键词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针对性技术方案。 由评委横向比价,根据专利数量和技术方案优劣程度打分,同一领域既提供了专利又提供了技术方案不重复计分,优的得7.1-8分,良好的得4.1-7分,一般的得0-4分。 注:证书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取得,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计量证书(3分,客观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需取得政府主管计量部门(如计量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带有“移动式汽车衡、移动式地磅、电轨汽车衡、电子汽车衡、汽车衡”等类似关键字词的计量认证证书,格式以政府部门颁发为准。提供一份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证书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取得,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总计35分) | 主要技术性能及要求(10分) | 投标人提供汽车衡、监控系统、其他系统与“供货要求”的性能对比表,评委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排名打分,结合设备知名度,市场占有率、性能质量等,有评委横向比价打分,优的得7.1-10分,良好的得4.1-7分,一般的得0-4分。 |
| 产品的先进性及可靠性(9分) | (1)传感器、电机配置方案及满足移动装车可靠性的技术措施,根据优劣得0.1-1.5分; (2)地磅移动速度与下料口物料流速控制方案及设备配置,根据优劣得0.1-1.5分; (3)车轮阻拦装置和刹车装置安全可靠性方案,根据优劣得0.1-1.5分; (4)自动装车防溢料控制方案,根据优劣得0.1-1.5分; (5)地坑及装置周边人物坠落检测控制方案,根据优劣得0.1-1.5分; (6)移动地磅反复移动过程中计量精度稳定性保障方案,根据优劣得0.1-1.5分; 本项最高得分9分。 |
| 各类软件评价(4分,主观分) | 投标人提供与“供货要求”的各子系统对比表,从软件功能全面性、稳定性等方面由评委横向比较进行评价(响应数量):优的得3.1-4分,良好的得2.1-3分,一般的得0-2分。 |
| 质量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的完整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1.5-3分,良得1-1.5分,差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安装方案 (4分,主观分) | 投标人提供安装方案进度、人员、施工安排,由评委横向比较进行评价,,良好的得1.1-2分,一般的得0-1分。 |
| 售后服务 方案(5分) | (1)提供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含日常维护计划、备品备件供应计划、应急响应机制),方案针对性强、贴近项目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但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简单的得0-1分。 (2)投标人提供售后人员名单及服务经历,优的得1.6-2分,较好得1.1-1.5分,一般的得0-1分。 本项最高得分5分。 |
| 2.2.4(3) | 投标报价 (总计50分) | A方案:(对应2.2.2中A方案) 基础分4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向上浮动1%,在基础分上扣0.25分,扣至0分为止;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向下浮动1%,在基础分上加0.25分,加至50分为止。 说明:偏差率不足1%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行计算。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设 备 购 买 合 同
买方:
卖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湖北武汉
签订时间:2026年 月 日
为明确买卖双方责、权、利,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买方**项目工程所需 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 同 标 的
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本合同所列成套设备,包括设备及其安全稳定操作所需的全部必要的材料及备件(以下称合同标的物),以及合同标的物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及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培训资料和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技术文件)。
2.卖方提供设备全寿命期内的备品备件优惠服务,即买方在设备全寿命期内根据需要如果购买卖方备品备件,执行优惠价格,备品备件清单(含报价及有效期)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章 合 同 价 格
卖方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所提供的合同标的物和技术资料的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增值税总额为: 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具体明细见下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量 数量 | 增值税率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增值税票类型 | 生产厂家及产地 |
| 不含税单价 | 税款 | 含税总价 | 其中不含税总价 | 其中税总额 |
| 1 | | | | | | | | | | | 增值税专票 | |
| 合计 | | | | | | | | | | | |
2.本合同价含设备主机、设备备品备件(安装调试、试运行)、设备专用工具、设备运行常用备品备件(二年期)、技术资料、技术配合、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
报价所涉及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3、货物的配置、随机工具、随机备品备件、随机资料及技术服务详见技术协议。
4、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调整税收政策影响本合同价款的,由买卖双方据实调整。
5、以上为 交货的价格,若买方要求调整为 交货,则由于运费变化双方约定对合同价格调整如下: 价格不变。
6、卖方保证新机出厂日期不早于 年 月 日前。
第三章 支付及支付条款
支付本合同货款按下述方法、比例,由买方付给卖方:
货款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
付款形式:
2、卖方应按买方开票通知要求及时提供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开具后,卖方应于10日内送达买方,卖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的种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开票信息如下:
买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邮编: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卖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邮编: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行号:
买方发票接收人: 电话:
发票邮寄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花园路1号十五冶七公司 邮编:
3.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应符合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并经买方认证合格后,方可要求买方支付除质保金外款项。因卖方开具的增值税票不合格,卖方需承担违约责任。不合格增值税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增值税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增值税票的;
(2)开具增值税发票种类错误;
(3)开具增值发票票面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4)增值税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5)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增值票专用发票认证失败等。
交货及交货条件卖方将合同标的物按买方要求交至 ,若买方需要延迟交货,则按买方通知时间交货。交货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包括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件毛重、外形尺寸、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地等准确的装箱清单。同时提供电子版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其他技术资料。
3.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包括安装说明书、操作维护说明书等)应随同主机一同交付,技术资料按合同约定数量直接提供买方。
4.买方或其指定代表在交货地点会同物流单位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规定、产品箱件清单对卖方的货物包装、箱件数量及包装损坏情况进行验收并拍照留存,验收合格后出具经三方签字的《货物交接单》,但不免除卖方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责任。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自卖方完成交货后转移至买方。如买方或其指定代表发现卖方所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或卖方样品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由于此原因引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5、卖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已完成打蜡并满足海运需求。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海关法》及中国海关监管政策,需办理出口法定商检的设备,卖方应配合买方及物流单位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报检验,并提供完整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规格书、原产地证明、装箱单等)。
商检完成后,卖方需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凭单中收发货人信息及海关编码须经买方书面确认。卖方需在设备出厂前10个工作日提交商检申请,商检费用由卖方承担。因单据错误或延迟申报导致的通关延误,卖方需承担相应责任。若设备涉及危险品、环保限制类或需GOST认证的特殊商品,卖方需额外提供专项检测报告及合规证明。
第五章 认证及文件资料
1 卖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应文件。
2 卖方提供的工艺和技术文件等资料必须完整、清楚。如有不足,卖方应按要求尽快补齐;如果卖方提供的工艺和技术文件等资料有任何错误或遗漏,卖方应当立即进行纠正。
3卖方应保证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文件资料和服务,不会侵害任何专利、商标、贸易秘密、版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并且保证任何第三人不会以其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向买方、业主或其相关方提出索赔或干扰买方、业主或其相关方的工作。如果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或者在合同有效期间,因侵犯其工业产权或者知识产权,第三方向买方提出索赔,那么卖方应补偿买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卖方应自付费用,调解索赔,保障供给买方的商品的使用。
4发货前15天,卖方应将设备随设备资料安装和调试指导技术文件、总装图、现场需装配的部件图、使用维护说明书等资料,以电子邮件发送给买方。买方审查合格后,卖方在设备交货时再将上述资料中英文纸质版一式两份及包含上述内容的U盘一份邮寄给买方国内办公室。
5卖方应无条件配合买方进行设备的认证工作,依据海关联盟(欧亚经济联盟,EAEU)技术法规要求提交资料用于认证,最终的资料要求以认证机构要求为准。所提交资料采用中英文对照版本。
6买方委托经EAEU官方备案的认证机构开展认证工作,包括产品性能测试、工厂生产审查及技术文件评审。认证机构有权对样品进行破坏性/非破坏性试验,并对卖方生产环境、质量控制体系进行现场核查,卖方须全程配合并提供必要设施及人员支持。
7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认证所需资料及样品(需要时提供),并确保其真实性与一致性。因卖方延迟提交、资料不符或拒绝配合审查导致认证延误,由此产生的买方交货违约罚金、物流成本等损失由卖方全额承担。
8样品如需要送检,送样样品费用由买方预支,最终按结果结算:若样品通过测试,样品费用由买方承担;若因样品不合格导致合同无法生效,卖方需赔偿买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1.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必须按照买方要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进行成撬包装。卖方需将设备及其附属部件集成安装于统一钢结构底座或框架上,形成可整体运输、吊装的模块化单元。成撬结构设计必须满足设备出口包装相关规定,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尘、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需符合行业标准,如按照国家标准GB/T 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等,确保运输中稳定性及抗变形能力,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2.每一件包装的设备,卖方都应编制装箱单且经买方审核,写明被包装设备清单,每一个单独部件的数量、毛重和净重。一份装箱单随货放在箱子里,一份装箱单放在不透水的信封里,贴在箱子外壁上。每批次设备所有装箱单的复印件都放在最小号码的箱子里。
3.在同一包装箱内,若装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别设备时,不同类别的设备应有效的隔开,并标明各类、各项设备的名称和序号,箱面应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和序号,箱子的编号按号码增加的顺序进行。
4.装设备的箱子,要在三面贴上唛头:箱子两个相邻的侧壁上和箱子顶部。
唛头采用防水漆喷涂,用中英语书写的唛头应包含以下内容:
5.铭牌要求:主要设备和辅助设备应包含以下信息:生产者名称、出厂日期、品牌、型号、编码、批号。所供全部设备的认证标志、金属铭牌材质均为不锈钢,内容全部使用中英文对照。
为确保包装符合国家规定,卖方须在计划包装前向买方提交包装方案,买方有权对卖方的包装方案进行预审,买方应及时纠正卖方所提出的不符合相关国家和合同规定的包装问题。
7.凡由于卖方未按相关国家标准和合同规定进行包装,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 安装、试车、验收及技术服务
1.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派遣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为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预试运转、试运转、负荷试车、培训及维护提供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卖方技术人员需持有有效资格证书,并对技术指导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最终验收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2、设备的安装、无负荷试车、负荷试车和考核由卖方负责配合指导。
3.安装工作开始前,买方要对到达现场的货物进行开箱验收:按照详细的装箱清单对卖方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货物的说明书、合格证、工厂检验和试验报告、安装运行及维护说明书)等进行验收。卖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为指定厂家自行生产的全新产品,否则买方有权提出更换或赔偿要求,由此造成的直接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4.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卖方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在安装期间,卖方技术人员负责安装过程的技术指导。
5.安装完成后,双方代表签署安装完成证书,确认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6.双方共同制定无负荷试车及负荷试车计划,试车完成后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书面手续。
7.合同标的物的调试验收并不免除卖方在合同标的物质保期内的责任。
第八章 保证、索赔和违约金
1.保证及索赔卖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和图纸清晰、完整、正确并能满足合同标的物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卖方保证提供的材料无缺陷,保证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无错误。卖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标的物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质量是最好的,能满足正常安全运行及长期使用的要求。设备质保期的计算方式:设备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卖方保证换货期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日起5日内(国内交货)。如属微小缺陷,经卖方同意,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卖方保证接到买方的索赔通知书后,立即无偿换货或赔偿。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通知书后1个星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则索赔成立。卖方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卖方的原因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合同标的物而使本合同标的物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卖方保证所提供的合同标的物在使用前经买方检验不合格,卖方应无条件退货。
2. 卖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⑴ 质保期内,合同标的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卖方负责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2小时内进行调换或修理(买方人为损坏或易损件的正常耗损除外),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合同标的物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买方同意利用时,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卖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
(3)非买方原因导致合同标的物交货时间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每逾期一周,卖方应按逾期交货款总值1 %计算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超过3周不足4周卖方应付给买方10 %的迟交违约金,由买方在付款时扣除。
(4)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合同标的物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买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买方如果不需要,可以拒收。由于拒收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如买方有证据证明卖方不能继续履行或卖方明确表明不能继续履行的,或延期交货超过28天,则卖方应按延期或不能交货款总值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且买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5)卖方所提供的合同标的物在使用前经买方检验不合格,卖方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 买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买方无理由拒绝接货,应承担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买方不按合同要求付款,买方对逾期付款额度按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承担违约责任。
4.卖方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卖方除应向买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卖方开具虚假、作废(由于财务人员误操作而引起的除外)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卖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卖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拒绝接收;卖方无法开具发票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卖方应退还买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买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买方产生的额外负担应由卖方承担。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配合买方提供资料。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由于财务人员误操作而引起的除外),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卖方未按买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九章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战争、暴乱、骚动、地震、洪水、台风、海啸等不可抗力事件。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职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卖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要负延迟履行违约责任。
3.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4.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
第十章 争议解决
1.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若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买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 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到所有款项结清之日止。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到买方注册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卖方壹份,买方叁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章 合同附件
下述合同附件组成合同条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件一 《设备价格明细表》
附件二 技术协议书
| 买 方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银行行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卖 方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银行行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备注:合同技术文件另行根据投标文件及供货要求进行签订
第六章技术要求(或供货要求)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国十五冶一公司(武汉公司)荆门项目装车系统设备集中采购
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目录
★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不适用)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报价文件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设备详细描述(详细的选型依据、配置清单、运行参数及主要设备品牌)
九、技术资料及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中国十五冶一公司(武汉公司)荆门项目装车系统设备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材料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报价文件;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及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章。
正面 反面
投标人: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货物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正反面)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正面 反面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
正面 反面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____________(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项目名称)货物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或电子保函、保单的原件扫描件。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如果不填写此表,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
★六、报价文件
一、投标报价要求:
(1)报价及结算方式:本次投标采取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模式,合同签订时按中标单价签订,在供货期内合同价格不得调整,投标人所报单价含运费,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按要求准确报出。
(2)报价表格由所附独立表格构成,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上传《分项报价表》EXCEL版本。
(3)本标的价格为设备,备品备件(如有)、工具、13%增值税金、装车费、包装费、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国内运输费、保险费、资金成本等一切费用。
(4)各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如果报价缺项漏项,则视同含在总价中。
★二、报价表
详见附件,报价表中的报价项目内容均需投标人完整填报。(招标人填写部分不允许修改)
详见附件,报价表中的报价项目内容均需投标人完整填报。(招标人填写部分不允许修改)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资金 | | 成立时间 | |
| 注册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员工总数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网址 | | 传真 |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 电话 |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 近三年营业额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投标材料制造商名称 | |
| 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材料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
| 备注 |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相关发明专利、设计专利、实用专利、主要设备件产品认证证书及其他资质证书:...
★(二)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提供2024或2025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投标人应保证财务报表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造假问题,招标人保留追索的权利;投标人的成立年限少于上述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本次投标业绩总数量:
| 序号 | |
| 设备名称 | |
| 规格和型号 | |
| 项目名称 | |
| 需方名称 | |
| 需方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项目履约情况 | |
注: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一份标的物制造销售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供货范围所在页、并必须显示合同标的等有关内容)或结算发票扫描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商业信誉承诺书
商业信誉承诺书
致: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十五冶一公司(武汉公司)荆门项目装车系统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编号:HWCG00000982 )活动的资质审查标准规定,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
我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标的物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现象;
(19)发生过重大责任性质量事故;
(20)法定代表人、财务及其他部门负责人最近三年内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1)被国家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主体;
(22)法律法规或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方所做上述承诺信息真实有效,若有不实,我方愿意无条件自动放弃投、中标资格,并自愿放弃投标保证金。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六)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无须提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
制造商授权书
致: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____________(制造商名称)是按__________(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______________(货物名称)进行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_______(★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_____________ 签字人职务: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
★(七)供货承诺函
供货承诺函
致: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十五冶一公司(武汉公司)荆门项目装车系统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编号:HWCG00000982)活动的供货要求,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
我司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技术性能、综合质量稳定可靠,响应本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供货要求;我司承诺供货材料严格按投标确定的品牌、等级供应,在交货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如出现所供材料质量问题,同意按照合同中违约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3、本供货承诺函在质量保修期内有效。
我方所做上述承诺信息真实有效,若有不实,我方愿意无条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按照合同中违约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八、投标设备详细描述(详细的配置清单、参数及主要部件品牌);
九、技术资料及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