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曾都区中心】随城山公园慢行系统及配套工程项目(HBZD-202512SZ-012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招标公告】【曾都区中心】随城山公园慢行系统及配套工程项目(HBZD-202512SZ-012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随州市 | 采购单位 | 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随城山公园慢行系统及配套工程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随城山公园慢行系统及配套工程项目(HBZD-202512SZ-012001001)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HBZD-202512SZ-012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随城山公园慢行系统及配套工程项目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随曾发改审批[2025]31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采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曾都区南郊街道及涢水街道随城山一带。 建设规模:改造提升北门至南门车行道,在原有路面铺设沥青及改色,铺设沥青全长约5.5公里,宽约3.5米,改色区域宽1米;改造提升步行道,铺设砾石,全长约1.3公里,宽约3米;改造提升炎帝大道沿线慢行系统,在原有及新建路面铺设沥青,全长约5公里,宽约3米,其中新建路面约1.5公里,改造路面约3.5公里;设置可移动式驿站厕所3处;配套完善绿化工程、林相改造、标识标牌、路灯等其他附属工程。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应由中标人完成的其它工作等,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 ①设计:中标人按照初设批复的建安工程费进行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如有),协助完成图审(如需要)及施工现场服务等,质量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②采购: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材料的检测、调试等。 ③施工:按审定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如有)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15 合同估算价:735.46万元 | ||||||||||||||||||||||||||||||||||||||||
|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设计、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业绩要求:2020年12月1日至今(设计、施工和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下列①或②或③业绩:①1个市政工程施工估算价735.46万元的设计业绩;②1个单项合同金额735.46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③1个单项合同金额735.46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等)。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净利润不得为负值。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②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③2022年12月1日以来无官方围标串标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经济纠纷记录;④2022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提供,出具截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以后);⑤本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结果,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无效。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担任过不低于拟建项目等级和规模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③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记录或不良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保证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与合同文件约定的条件相当。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按主管部门的现行要求标准配备、并齐全。五大员涉及到专业要求的,则为市政专业。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最多只接受1个设计单位和1个施工单位联合,自行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须按现行有关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包括资格证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项目管理团队养老保险证明、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等)为虚假材料,招标人报监督管理部门,并按有关程序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数量票决定标法的“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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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17日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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