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G220武穴至瑞昌过江通道(湖北段)工程投资人投标合作单位遴选公告((WRSJ-1标段))

所属地区:湖北黄冈市 发布日期:2025-12-13

【招标公告】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G220武穴至瑞昌过江通道(湖北段)工程投资人投标合作单位遴选公告((WRSJ-1标段)):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黄冈市 采购单位 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G220武穴至瑞昌过江通道(湖北段)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G220武穴至瑞昌过江通道(湖北段)工程投资人投标合作单位遴选公告(WRSJ-1标段)   1. 遴选条件   G220武穴至瑞昌过江通道(湖北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重点项目库、《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报告》及《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 年)》,同时被列入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湖北省人民政府已同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黄冈市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黄冈市人民政府授权黄冈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为保障本项目投资、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湖北省并已启动投资人公开招标工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遴选人”)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公司拟参与投标的G220武穴至瑞昌过江通道(湖北段)的投资、建设合作单位(以下称“申请人”),遴选代理为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次遴选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穴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湖北省武穴市石佛寺镇官桥,与G220、武山湖环湖公路十字平交,路线向南上跨丰收港,经下冯村,上跨G347,在梅家庄附近设长江大桥过江后进入江西省瑞昌市境内,止于江西省瑞昌市码头镇跨沿江大道桥北桥墩,与G220武穴至瑞昌过江通道(江西段)顺接。全长约6.151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其中长江大桥采用主跨2×1108米钢箱梁悬索桥,桥梁宽度37.7米,路基宽度33米。(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其他: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7.51亿元(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2.2遴选范围与标段划分 2.2.1 遴选范围 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作为G220武穴至瑞昌过江通道(湖北段)工程投资人招标项目投标的联合体主办人参加投标。 (1)本次遴选范围为本项目投资人招标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合作单位。申请人中选后,应与遴选人及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和其他标段中选人,以下简称“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以下通称为《联合体协议书》(投资人招标),具体格式见投资人招标文件要求),共同组成联合体对G220武穴至瑞昌过江通道(湖北段)工程投资人招标进行投标。 (2)如中标投资人后,联合体与黄冈市交通运输局签订初步协议(以下通称为《初步协议》,具体格式见投资人招标文件要求),出资组建负责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含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的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地方政府或其授权机构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取得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 (3)中选人将按照投资人招标文件及本遴选文件的规定,在符合规定的相应资质及业绩要求的前提下,中选人与项目公司签署合同,依法承担遴选公告附录1《标段划分表》承担合同内容栏所列工程范围内相应工程的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上述合同内容以本遴选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条款为准。 2.2.2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具体标段划分详见遴选公告附录1。本次仅对其中的WRSJ-1标段、WRTJ-2标段、WRTJ-3标段进行遴选。WRTJ-1标段不参与本次遴选,由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 计划工期:见遴选公告附录1。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遴选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遴选公告附录2-附录7,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联合体要求 3.2.1 WRSJ-1标段:本次遴选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单位,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申请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申请。(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2 WRTJ-2、WRTJ-3标段: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WRTJ-2和WRTJ-3标段各申请人均可就本遴选项目标段中的2个标段申请,且每个申请人只允许中1个标。同时取得两个标段第一中选候选人资格的申请人,其中选资格的授予将尊重申请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选标段的原则。同时,该申请人自动放弃剩余标段的中选资格,遴选人将在定标环节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剩余标段的中选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被否决。 3.5申请人同时对两个标段申请的,在相应标段均应上传按遴选文件要求填写的“优先选择中选标段的承诺函”,且两个标段的优先选择中选标段的顺序应保持一致。若申请人在不同标段申请文件中上传的“优先选择中选标段的承诺函”中填写的优先选择中选标段的顺序不一致时,以标段对应申请标段编号数字小的申请文件中填写的为准。 4. 遴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遴选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遴选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遴选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遴选文件的,遴选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遴选文件每个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遴选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预备会。申请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期间,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 5.2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9日9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申请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申请文件,遴选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需使用CA数字证书,已缴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会员年费的供应商可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时供应商需准确下载并填写《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采购人、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详见关于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若因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不符且未及时修改、CA数字证书到期未主动申请延期等原因未及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造成供应商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遴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hbslft.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遴  选 人: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花林路99号 邮     编:430056 联  系 人:*** 电     话:*** 遴选代理机构: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75号湖北联投科技产业大厦17楼 联 系 人:*** 电    话:*** 2025年12月12日 附录: 附录1  标段划分表 序号 标段 桩号 合同内容 计划工期 备注 1 WRSJ-1 K0+000~K6+151 标段桩号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房屋建筑、加油站、加气站、环保、水保、景观绿化、机电工程(含监控、通信、收费系统、供配电系统、防雷系统、照明系统等)、其他工程等]的详勘、定测、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红线图、征地拆迁图、预算文件编制、地材价格调查、招标图纸、施工招标技术规范、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造价分析、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BIM技术服务等;负责包含标段桩号范围内、长江主桥基础、锚碇、索塔的相关专题及专项设计工作(含提供和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专题研究)。负责本项目专题及专项设计工作(含提供和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专题研究)。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采购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负责竣(交)工验收阶段工程质量缺陷分析论证及处治方案的设计。 勘察设计服务期:180日历天,施工期服务期14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730日历天;计划服务日期2025年12月起。施工服务及缺陷责任服务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日期为准。   2 WRTJ-1 K0+000~K3+595   (1)北岸接线3.142km路基和桥涵工程;北引桥基础、下构、上构及附属工程; (2)标段范围内主桥北岸锚碇基础、锚体(含散索鞍支墩、锚块、锚室等)、锚固系统、锚碇附属设施及防护结构;主桥①号主墩基础、塔身(含塔身钢结构的加工制作运输和集采材料)、塔身预埋件(包括但不限于塔身机电工程和景观工程)施工;主塔内电梯施工;①号主墩至②号主墩间钢箱梁加工制作、运输到场(不含集采材料);①号主墩至②号主墩间UHPC钢桥面铺装;主桥主缆、吊索及配套设施和钢护栏的加工制作、运输到场(含集采材料);主桥伸缩缝、支座、阻尼器等设备采购安装; (3)K0+000~K6+151全线的绿化工程、路面工程和主桥沥青面层施工。 施工期14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项目主体工程的正式开工令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本标段不参与遴选,由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 3 WRTJ-2 K3+595~K4+695 标段范围内主桥②号主墩基础、塔身(含塔身钢结构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和集采材料)、塔身预埋件(包括但不限于塔身机电工程和景观工程)施工,下游侧主缆(含检修道、主缆缠丝)、索鞍、鞍套、索夹、吊索、检修楼梯、主塔内电梯施工,防雷、航空障碍灯预埋件施工及配合;①号主墩至②号主墩间钢箱梁现场吊装、钢护栏安装;利用牵引索架设猫道承重索,架设猫道抗风索,铺设猫道面层。 施工期14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项目主体工程的正式开工令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4 WRTJ-3 K4+695~K6+151 标段范围内主桥南岸锚碇基础、锚体(含散索鞍支墩、锚块、锚室等)、锚固系统、锚碇附属设施及防护结构;主桥③号主墩基础、塔身(含塔身钢结构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和集采材料)的施工;上游侧主缆(含检修道、主缆缠丝)、索鞍、鞍套、索夹、吊索、检修楼梯(桥塔及锚锭)、主塔内电梯施工,防雷、航空障碍灯预埋件施工及配合;②号主墩至③号主墩间钢箱梁现场吊装和钢护栏的安装;②号主墩至③号主墩间UHPC桥面铺装;利用牵引索架设猫道承重索,架设猫道抗风索,铺设猫道面层;南引桥基础、下构、上构及附属工程;①号主墩至②号主墩间钢箱梁集采材料。 施工期14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项目主体工程的正式开工令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注:按项目拟建方案初步划分《标段划分表》,最终的合同内容等均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进行调整,具体划分界面在项目实施时签订合同时由项目公司进行明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格要求 WRSJ-1标段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WRTJ-2标段、WRTJ-3标段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申请人应填报申请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并在“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申请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申请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申请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填写资格审查资料“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并附满足上述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状况要求 WRSJ-1标段 1. 注册资本0.3亿元人民币;2024年末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4年末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 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申请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3.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WRTJ-2标段、WRTJ-3标段 1.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2024年末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4年末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 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申请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3.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注: 1.申请人应填报申请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中载明的注册资本的金额为准,若营业执照无法直接显示注册资本的,申请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含有注册资本信息的企业基础信息截图(若存在该情形时,请将截图附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 3.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申请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若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2024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少于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4.上述要求与申请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投资能力最低要求) 标段 投资能力要求 WRSJ-1标段 具有不低于0.5亿元的投资能力。 WRTJ-2标段、WRTJ-3标段 具有不低于1亿元的投资能力。 注: 1.申请人应根据申请文件格式“其他资格审查材料”中的“投融资能力”的相关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投融资能力按照提供的证明材料(银行授信额度、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中的合计金额计算,银行授信额度可用金额证明材料的有效期须覆盖申请有效期。 2.上述要求与申请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商业信誉要求 WRSJ-1标段 1. 近三年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 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3.申请人未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下,且未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下。 WRTJ-2标段、WRTJ-3标段 1. 近三年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 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3.申请人未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C级(含)及以下等级,且未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4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被列为C级(含)及以下。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申请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 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WRSJ-1标段 同时满足: 1.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1座单孔跨径不低于800m的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的勘察工作。 2.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1条里程10km以上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工作。 3.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内完成过1座单孔跨径不低于800m的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的设计工作。 4.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1条里程10km以上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的设计工作。 WRTJ-2标段、WRTJ-3标段 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座新建单孔跨径不小于800m的跨江(河、湖)或跨海悬索桥或单孔跨径不小于500m的跨江(河、湖)或跨海斜拉桥梁施工业绩。 注: 1. BT、BOT、BOOT、BOT+EPC等项目投资人自行承担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其勘察设计或施工业绩予以认可。 2. WRTJ-2标段、WRTJ-3标段:①如申请人所提供业绩的桥梁结构形式为悬索桥,业绩除包含主桥1个主塔墩及相应的主梁施工外,还须包含1个锚碇的施工;如申请人所提供业绩的桥梁结构形式为斜拉桥,业绩须包含主桥1个主塔墩及相应的主梁施工。②悬索桥或斜拉桥分标段实施的,申请人施工内容包含上述要求的,其业绩予以认可,同一桥梁业绩只计一项。 3. WRSJ-1标段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a. 中标通知书(如有);b.合同协议书;c.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WRTJ-2标段、WRTJ-3标段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a. 中标通知书(如有);b.合同协议书;c.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市政、铁路等项目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申请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申请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申请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 WRSJ-1标段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业绩之和满足上述要求即可。同一业绩同时包含上述多个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WRSJ-1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条件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座单孔跨径不低于800m的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座单孔跨径不低于800m的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注: 1. 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还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果申请人未附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上述的建设规模、技术指标或人员,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 申请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证明机构单位章)。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WRTJ-2标段、WRTJ-3标段 人  员 数量 资格条件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单孔跨径≥800米的跨江(河、湖)或跨海悬索或单孔跨径≥500米的跨江(河、湖)或跨海斜拉桥梁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业绩。 项目总工程师 1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单孔跨径≥800米的跨江(河、湖)或跨海悬索或单孔跨径≥500米的跨江(河、湖)或跨海斜拉体系桥梁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业绩。 注: 1.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还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果申请人未附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上述的建设规模、技术指标或人员,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申请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证明机构单位章)。 4. 如申请人提供的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项业绩要求,可按多项业绩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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