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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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一期)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A020040-2024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4-01263
3、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一期)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000(万元)
6、最高限价:5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是对夷陵区城区小发路、黄金路、夷兴大道、罗河路、松湖路、平云四路、七里岗路、锦江大道、峡州大道、湖光路等片区16处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改造供水管网总长度约19.1km,新建供水管网长度12.3km。 (详见工程量清单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3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上传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质量员、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投标文件中需上传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需提供2024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投标文件中须上传网上信息截图原件彩色扫描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意: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关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2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注:本项目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与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招标公告有不一致处,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招标公告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 112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 186 号东汇云居酒店 9 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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