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厂区域蒸汽系统隐患治理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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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武汉市 | 采购单位 |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厂区域蒸汽系统隐患治理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厂区域蒸汽系统隐患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厂区域蒸汽系统隐患治理项目已由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关于炼厂区域蒸 汽系统隐患治理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中韩石化工单〔2024〕4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
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厂区域蒸汽系统隐患治理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武汉市青山区长青路特1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841.97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新建130吨/小时中压卧式角管燃气锅炉及烟气治理、锅炉给水、供风流程、电气及自控配置等相关系
统配套的详细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压力管道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2及以上且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且压力容器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及以上或2)压力容器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及以上且化 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压力管道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2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持有以下业绩:
①2015年以来有环境工程(含锅炉或其配套系统)或炼油化工工程(含锅炉或其配套系统)EPC/BEPC项目业绩(单项合 同金额≥3500万元,联合体业绩除外);
②2015年以来有环境工程(含锅炉或其配套系统)或炼油化工工程(含锅炉或其配套系统)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 EPC/BEPC总承包项目中工程设计费≥90万元,联合体业绩除外);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化工工程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 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环境工程(含锅炉或其配套系统)或炼油化 工工程(含锅炉或其配套系统)EPC/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联合体业绩除外)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化工工程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证书;2015年以来有环境工程(含锅炉或其配套系统)或炼油化工工程(含锅炉或其配套系统)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或 EPC/BEPC总承包项目中工程设计费≥90万元,联合体业绩除外)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 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之一:①环境工程(含锅炉或其配套系统)或炼油化工工程(含锅炉或其配套系统)EPC/B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联合体业绩除外)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业绩;
②环境工程(含锅炉或其配套系统)或炼油化工工程(含锅炉或其配套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
元,联合体业绩除外)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之
一:
①环境工程(含锅炉或其配套系统)或炼油化工工程(含锅炉或其配套系统)EPC/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联合体业绩除外)的安全负责人业绩;
②环境工程(含锅炉或其配套系统)或炼油化工工程(含锅炉或其配套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
元,联合体业绩除外)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
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8月1日 1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 19 时00 分。
(3)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 09 时0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长青路特1号;
邮编:430082;
联系人:吴阳斯;
电话:18507135827;
电子邮箱:wuys.zh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76号锐创中心办公楼10层 邮编:430081
联系人:冯伟
电话:027-59972030
电子邮箱:fengw59@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11.异议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2024年8月1日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项目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吴阳斯027-86595745 | 电子邮箱 | wuys.zhsh@sinopec.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 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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