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北省中心】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船闸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制作材料FSFCCL-2标段采购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所属地区:湖北黄石市 发布日期:2024-07-13

【招标公告】【湖北省中心】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船闸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制作材料FSFCCL-2标段采购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黄石市 采购单位 阳新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湖北省中心】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船闸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制作材料FSFCCL-2标段采购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船闸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制作材料FSFCCL -2标段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001SY-001015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富水富池省发改委关于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0]256号)批准建设、《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富池船闸金属结构及机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3]82号)批准施工图设计 ,项目业主为阳新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资金和项目法人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阳新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船闸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制作材料FSFCCL-1标段、FSFCCL -2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率洲管理区农场
建设规模: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全长59.5公里,其中:富水富池至阳新城关29公里航道按Ⅲ(3)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1000吨级货船及1000 吨级驳船组成的一顶二驳船队,航道尺度为2.8×60×48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下同);阳新城关至排市30.5公里航道按Ⅳ(3)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500吨级货船及500吨级驳船组成的一顶二驳船队,航道尺度为2.4×50×330米。新建Ⅲ级富池船闸1座,船闸有效尺度为180×23×4米(有效长度×有效宽度×门槛最小水深),船闸设计近期通过能力为684万吨,远期通过能力为913万吨。船闸上闸首左右岸侧连接新建富水堤防,下闸首左右岸侧连接新建长江堤防,均为挡水建筑物的组成部分。船闸工作闸门采用空间网架结构三角门形式。上闸首工作闸门由2扇主弧半径12.825m、中心角65度、高16.6m的门体组成, 下闸首工作闸门由2扇主弧半径12.825m、中心角65度、高22.25m的门体组成。船闸事故检修闸门采用滑块支承式叠梁门形式。上游事故检 修闸门共5节,每节尺寸为23.9 × 3.32 ×2.32m (宽×高×厚); 下游事故检修闸门共8节,其中7节尺寸为23.9 × 2.83 × 2.32m (宽×高×厚),1节尺寸为23.9 × 2.84 × 2.32m (宽×高×厚)。工作阀门共4扇,分别设置在上、下闸首左右两侧输水廊道靠近闸室侧,工作阀门采用潜孔式平面定轮钢闸门,门体尺寸为 3.85 × 3.75 × 0.6m(宽×高×厚)。在上闸首输水廊道进水口、下闸首输水廊道出水口各设置12 扇拦污栅。在船闸闸墙内共布置20套浮式系船柱 。
其他:《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项目的招标人为阳新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中标人为广东省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 《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项目材料暂估价中的铸钢件价格达到了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标准限额,现采用联合招标的形式进行本次招标,招标人分别为阳新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本项目供货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FSFCCL-1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船闸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铸件及锻件材料的采购、包装、运输、保险、交货等直至移交招标人的全部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FSFCCL-2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为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船闸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自润滑轴承及高分子滑块的采购、包装、运输、保险、成品交货等直至移交招标人的全部工作,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为:FSFCCL-1、FSFCCL-2。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01
合同估算价:190.00万元
  2.3其他: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8月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本公告后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13日至2024年07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bidcloud.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阳新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阳新县兴国镇熊家垴安置小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87号2601房
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
联系人:
陈力 卢庆伟 肖敏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7月12日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最低资质要求
FSFCCL-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FSFCCL-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基本情况表”,并在“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FSFCCL-1
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一个船闸铸件及锻件(含顶枢或底枢)制造供货的合同业绩。
FSFCCL-2
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一个船闸自润滑轴承和高分子滑块供货的合同业绩。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及到货验收证书。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作内容、技术参数指标的,还需要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近10年”是指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本标段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FSFCCL-1、FSFCCL-2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交通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FSFCCL-1、FSFCCL-2
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标段FSFCCL-1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技术建议书。
5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7
备选投标方案
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8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9
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要求(FSFCCL-1)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基本情况表”,并在“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10
资格评审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FSFCCL-1)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一个船闸铸件及锻件(含顶枢或底枢)制造供货的合同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及到货验收证书。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作内容、技术参数指标的,还需要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近10年”是指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12
资格评审标准
信誉
(FSFCCL-1)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交通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13
资格评审标准
财务要求
(FSFCCL-1)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4
资格评审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5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16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属于重大偏离:
(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
(3)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17
服务期限
投标函未填报工期或填报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8
利益冲突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9
投标内容
不符合招标范围的规定
20
质量标准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1
投标有效期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22
权利义务
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或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标段FSFCCL-2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技术建议书。
5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7
备选投标方案
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8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9
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要求(FSFCCL-2)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基本情况表”,并在“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10
资格评审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FSFCCL-2)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一个船闸自润滑轴承和高分子滑块供货的合同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及到货验收证书。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作内容、技术参数指标的,还需要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近10年”是指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12
资格评审标准
信誉
(FSFCCL-2)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交通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13
资格评审标准
财务要求
(FSFCCL-2)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4
资格评审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5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16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属于重大偏离:
(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
(3)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17
服务期限
投标函未填报工期或填报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8
利益冲突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9
投标内容
不符合招标范围的规定
20
质量标准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1
投标有效期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22
权利义务
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或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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