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北省建始县平阳一号、二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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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建始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德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北省建始县平阳一号、二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湖北省建始县平阳一号、二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湖北德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红土坪红土中路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下午16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SJS-24019
2、项目名称:湖北省建始县平阳一号、二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2(万元)(含监理平行检测费)
5、最高限价:24.2(万元)(含监理平行检测费)
6、采购需求: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坝坡整修、帷幕灌浆、溢洪道整修等。需采购承担自该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工程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为止的监理服务机构。
7、合同履行期限:540(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由水利部或2020年以后由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投标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书或文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3)磋商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申请人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申请人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申请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申请人应作出承诺,否则申请人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02日上午08:30至2024年06月07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2、方式:申请人将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76605867@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的报名资料”报名,发送后需电话联系确认获取文件事宜。申请人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申请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申请人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 06月12日下午16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清晰有效的响应文件以PDF格式发送至湖北德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476605867@qq.com),提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接收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提交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如因未按时提交导致而引起废标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始县水利局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建设路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德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始县红土坪红土中路9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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