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团风县中心】团风县临港产业园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园区中路-长河北路连通段EPC总承包团风县临港产业园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园区中路-长河北路连通段EPC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TF-202404SZ-003001001)
所属地区:湖北黄冈市
发布日期:2024-05-12
【招标结果】【团风县中心】团风县临港产业园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园区中路-长河北路连通段EPC总承包团风县临港产业园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园区中路-长河北路连通段EPC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TF-202404SZ-00300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黄冈市 |
采购单位 |
团风县都秀城市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团风县临港产业园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园区中路-长河北路连通段EPC总承包团风县临港产业园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园区中路-长河北路连通段EPC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湖北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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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招标编号:HBTF-202404SZ-003001001 |
一、招标概况 |
团风县临港产业园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园区中路-长河北路连通段EPC总承包团风县临港产业园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园区中路-长河北路连通段EPC总承包于2024年04月16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5月10日在团风县开标一厅2019开标,并于2024年05月10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团风县都秀城市置业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二、评标结果 |
序 |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金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久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 湖北思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振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16563600 | 16660000.00 | 16450000 | 16351800.00 | 16689375.00 | 质量(如有)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设计图纸、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设计图纸、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设计图纸、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设计图纸、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设计图纸、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120 | 120 | 120 | 120 | 120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邹亚刚 | 任建明 | 邱正南 | 刘洋 | 吴振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证书编号 | 鄂242212340052 | 鄂242171880342 | 鄂242212109163 | 鄂242222337446 | 鄂242141542747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
三、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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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
公示期为2024年05月12日至2024年05月14日(北京时间)。 |
五、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六、联系方式 |
1.招 标 人:团风县都秀城市置业有限公司 |
地址:团风县资本大厦10楼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3.行业主管部门: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团风县团方大道22号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地址:团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联系人:吴主任 |
电话(传真):0713-6088013 |
备注说明: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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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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