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通山县大路乡山口村十三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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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咸宁市 | 采购单位 | 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泉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通山县大路乡山口村十三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通山县大路乡山口村十三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BCF-TS2024020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通山县大路乡山口村十三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8.9071 万元,招标人为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农村环境整治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山县大路乡山口村十三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通山县大路乡山口村十三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 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26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0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持(1)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 委托书(须附两者身份证复印件);(2)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述内容的原 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 套装订成册现场确认报名,资料不退还。注:报名时以上资料缺 一不可,否则不予以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湖北泉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洋都村十一组) 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湖北泉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洋都村十一组) 七、其他
通山县大路乡山口村十三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通山县大路乡山口村十三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洋都 村十一组、湖北泉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3 月 07 日上午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F-TS202402001
2.项目名称:通山县大路乡山口村十三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8.9071 万元
5.资金来源:统筹资金
6.采购要求:农村环境整治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提供书 面承诺,格式自拟);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供应商提供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授权人无行贿犯罪声明函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 询截图;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 记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以及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等政策。
(2)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200 万元 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 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 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提高至 40%以上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 6%-10% 提高至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 审优惠度由 2%-3%提高至 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中 对应的 3%-5%、1%-2%的规定执行。
(4)根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 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条 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 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产品;政 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
(5)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3 月 01 日,每天上午 08 点 0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午 15 点 00 分至 17 点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泉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洋都村十一组)
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持(1)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两者身份证复印件);(2)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述内容的原件及复 印件(加盖公章)1 套装订成册现场确认报名,资料不退还。注:报名时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以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3 月 07 日上午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湖北泉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洋都村十一组)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4 年 3 月 07 日上午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湖北泉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洋都村十一组)六、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通山县花园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泉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洋都村十一组
联系方式: 孟工/1398663850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通山县迎宾大道开发区办公楼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18672912186
电子邮件:65350471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泉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洋都村十一组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03524161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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