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北省中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逸夫博物馆维修工程施工项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逸夫博物馆维修工程施工项目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401FJ-012001001)

所属地区:湖北武汉市 发布日期:2024-02-19

【招标公告】【湖北省中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逸夫博物馆维修工程施工项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逸夫博物馆维修工程施工项目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401FJ-01200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武汉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逸夫博物馆维修工程施工项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逸夫博物馆维修工程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逸夫博物馆维修工程施工项目第一次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相关内容答疑如下: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业绩要求“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是否包含扩建改造项目?
答:包含。
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施工管理、质量管理,持有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施工员、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持有相关专业岗位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均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第6.2.4条:“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结算资料14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至承包人送审金额的70%,且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扣除预留金)的70%”。
问题: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支付比例是否过低且与进度款比例无异,可否提高至合同价(扣除预留金)的90%?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第6.2.4条:“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计认可后(内部审计及第三方审计),按审计结果结算”。6.2.5条:“本合同质量保证金为最终确定结算价的1.5%,承包人将1.5%的审定结算款(质保金)按学校财务规定汇至学校指定账户后,发包人按最终审定金额支付剩余工程款”。
问题:两条结合考虑,是否可理解为审计结果定案后发包人支付至100%,但承包人需另行支付结算价1.5%的质量保证金给发包人?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承包人将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1.5%(质保金)按发包人财务规定汇至发包人指定账户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100%。
5、招标人是否提供每项清单综合单价的招标控制价?
答:不提供,请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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