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通城县城市更新三年(2022-2024年)第四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通城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TCZX-202402QT-004001001)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咸宁市 发布日期:2024-02-09

【招标公告】通城县城市更新三年(2022-2024年)第四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通城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TCZX-202402QT-004001001)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咸宁市 采购单位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一鸣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通城县城市更新三年(2022-2024年)第四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通城县城市更新三年(2022-2024年)第四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通城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TCZX-202402QT-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ZX-202402QT-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城县城市更新三年(2022-2024年)建设项目(通城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隽发改审批【2023】1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一鸣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城县城市更新三年(2022-2024年)第四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城县隽水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对通城县隽水镇进行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涉及改造小区有:银泉花园小区、惠民家园小区、老气象局小区、福人小区、博仁小区、电瓷小区、邓家滩小区、怡河小区、旭中小区、皮家小区、君临时代小区、新塘一小区、古龙小区二期、古龙山庄小区、南康小区、宝塔花园小区、新村小区、秀水花园小区共18个,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小区道路61551m,机动车道119114m,停车场19725m,人行道29352m,铺设路缘石47916m;改造排水管网54409m,给水管网 36885m,通讯信息管道23412m,安装路灯1098套,场地硬化36444m,绿化改造29805m;增设垃圾桶 238个,垃圾收集点38处,资源回收站19处;新建便民设施7740m,新增公共晾晒设施161个,健身器械88个;房屋修缮面积101473m,新增电梯62套,强电线缆改造13300m,以及安防设施18套等改造工程;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的交钥匙工程。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完成招标项目中18个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工作;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按照业主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确定的投资额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报业主单位先行审查,并应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根据国家及湖北省相关规定,不需要图审的工程项目可不需图审);负责全部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在工程竣工交付时将全部资料向业主单位移交;(2)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设备材料的选型、采购、安装、保管、调试、培训等工作;负责设备采购,关键设备及重要设备采购前需提交采购方案报业主单位审查同意后再依法组织采购;(3)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为本期18个招标项目的工程施工、现场障碍物清理、场地平整、临时通道(如有)修建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服务工作;(4)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负责办理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5)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承包范围,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11
合同估算价:24191.14万元
  2.3其他:1、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合同估算价:24191.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952.44万元,工程施工图设计费238.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合同款的支付等,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09日至2024年02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城县住
房和城乡
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一鸣
招标有限
公司
地址:
通城县隽
水镇湘汉
路365

地址:
通城县隽
水镇宝塔
大道19
1号
邮编:
437400
邮编:
437400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2月08日
附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主体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须满足①或②+③的要求:即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满足①+②的要求:即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60个月)内,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规模及业绩时间以合同内容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并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公告的网址截图);
 ②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60个月)内,完成过一项工程造价金额在2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或完成过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设计的(设计业绩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业绩时间以图审合格通知书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图审合格通知书的扫描件,并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公告的网址截图);
注:(①以费率形式签署合同的业绩,须另外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的建安费投资额来证明业绩规模;②设计批复文件无法证明施工图图审合格;③若因网站维护、变更、关闭等系统问题,部分网站已无法查询到该业绩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公告,可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各省级一体化平台的官方网站截图):
3.1.4 信誉要求: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被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6 人员资格: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②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注册于本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专业);
②注册于本单位。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房建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②市政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③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可由一人兼任,且注册于本单位。
3.1.7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1.8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提供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1.9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日。(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备注:

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湖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