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远安县丹山碧水和美乡村示范片(花林寺镇片区)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

所属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布日期:2023-11-12

【招标公告】远安县丹山碧水和美乡村示范片(花林寺镇片区)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宜昌市 采购单位 远安县花林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远安县丹山碧水和美乡村示范片(花林寺镇片区)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远安县丹山碧水和美乡村示范片(花林寺镇片区)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建设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1205-202301-01F          
2、政府采购项目备案编号:420525-2023-00883 
3、项目名称:远安县丹山碧水和美乡村示范片(花林寺镇片区)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26.34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26.34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7、采购需求:完成远安县丹山碧水和美乡村示范片(花林寺镇片区)建设项目花林寺村、高楼村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分公司盖章无效;
6.2、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6.3、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 3 人。拟派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主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分公司。如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及返聘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
6.4、拟派项目总监承担在建项目个数不得超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 3.1.5 条规定,并按要求作出承诺;(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6.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其中总监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20个工作日,专监和监理员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22个工作日,实行早晚考勤签到及酒精早中晚测试制度(施工单位人员的签到和酒精测试由监理负责,每天记录备查,此条纳入监理日常工作考核范围,未严格执行达到3次的,按合同金额的1%进行处罚);(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6.7、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0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22日15时00分
2、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金凤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金凤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组织解密工作,供应商应当在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磋商,实时在线关注磋商小组线上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接受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磋商: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花林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远安县花林寺镇石头店集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金凤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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