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武汉市 | 采购单位 | 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金瑞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
WHJRDS-ZC-202601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5-2026-01789
三、项目名称
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1:
供应商名称:湖北山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街星明街70号
中标(成交)金额:¥174.23万元
综合评分法:83.37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占燕娥(包1)、肖书涵(包1组长)、李海燕(包1)
六、评审信息
1. 评审时间:2026-10-23
2. 评审地点:江夏区市民之家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工程类)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以中标价为基数,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 收费金额(如有多个只填总金额):1.51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道顺丰路 1 号
联系方式:17771431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金瑞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纸坊街世纪大道博雅豪庭4-1-1604房
联系方式:15327178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勇
电 话:15327178719
武汉金瑞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10-23
(最终版)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磋商文件(1).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金口初级中学项目购需求及采购实施计划.pdf
湖北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5-2026-01789
项目编号:WHJRDS-ZC-2026012
项目名称: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包编号:【如有】
采购包名称:【如有】
采购人: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金瑞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
八、联系方式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项目评审
(六)成交
(七)签订合同
(八)质疑和投诉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无效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
(十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十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十三)其他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二、项目概述
三、参照规范及标准
四、技术要求
五、商务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二)响应文件澄清
(三)磋商程序
三、评审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表
(二)符合性审查表
(三)评分标准
第五章合同草案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
一、磋商书及附件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
二、报价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表
三、商务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三)资格证明文件
(四)业绩证明文件
(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
(六)商务响应偏离表
(七)其它商务文件
四、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二)技术方案
(三)其他技术文件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一)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5-2026-01789
2.项目编号:WHJRDS-ZC-2026012
3.项目名称: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5.145885万元
6.最高限价:175.145885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
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
所称“中小微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6.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3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9日24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云)(网址:http://47.111.
115.168:10026/#/index)。
3.方式: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可通过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http://47.111.115.168:10026/#/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
开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
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
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
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
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
商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
间内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
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
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系统(采招云)(网址:http://47.111.115.168:10026/#/index)文件递交页
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采招云)(网址:http://47.111.115.168:10026/#/index)系统开标大厅中
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
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5.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
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26/#/index)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道顺丰路1号
联系方式:占罗联系电话:17771431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金瑞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夏区纸坊街博雅豪庭4栋1单元1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
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
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
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
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
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
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
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也称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
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
2.定义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2.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项目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3.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5.费用承担
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
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保密
6.1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
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语言文字
7.1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8.计量单位
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进行项目现场考察。
9.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9.3在现场考察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
商自行负责。
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
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
决策负责。
9.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0.合同分包
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
10.2供应商未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分包规定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电子标说明
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方式,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
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潜在供应商。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
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供应商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
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
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11.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
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
云)”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
云)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采招云)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
11.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电子化采购的有关概念:
(1)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
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
据。
(2)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
电子签名的形式。
(3)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
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
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
(4)供应商客户端:“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云)”完成对
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
云)(网址:http://47.111.115.168:10026/#/index)中下载使用。
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
题和风险,特别是响应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2.磋商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第五章合同草案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
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3.1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
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竞争性磋
商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
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1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
13.4本“供应商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
网中发布的公告。
(三)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磋商书及附件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
二、报价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表
三、商务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三)资格证明文件
(四)业绩证明文件
(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
(六)商务响应偏离表
(七)其他商务文件
四、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二)技术方案
(三)其他技术文件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一)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5.磋商报价
15.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
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
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
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
被视为无效文件。
15.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
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
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他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
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
15.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
件。
15.6报价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
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6.响应文件有效期
16.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
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
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
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
长响应文件有效期。
16.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
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17.响应文件的编制
17.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
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
17.2供应商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
后,生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
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的加密
18.1供应商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
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18.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
响应文件加密异常,在开启时无法解密。
18.3供应商应保证加密响应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启时间之前。若CA
证书有效期临近开启时间,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启时无法
进行解密。
19.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
19.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
交(上传)响应文件。
19.2供应商递交(上传)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递交响应文件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
递交响应文件高峰时间,错峰进行递交。供应商递交全部的响应文件后,可在递
交响应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响应文件递交回执单。
19.4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响应文件妥善保
存,以便启动应急开启程序时使用。
19.5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0.拒收
20.1超过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响应文
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在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响应
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供应商
可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2.实物样品
2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
“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22.2样品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
联系采购人取回递交样品;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
履约验收的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3.项目演示
23.1要求供应商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
准”。
(五)项目评审
24.响应文件开启
24.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开启。
25.开启时间和地点
25.1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通过供应商客
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采购包)完成项目签到工作。
(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
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响应文件开启
工作。
25.2响应文件开启: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
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响
应文件开启工作。
25.3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采购平台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
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停止解密后,已解密开启的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
采购活动。
25.4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工作人员当场
对疑义作出答复。
26.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
26.1项目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26.2磋商准备: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前准备好磋商
所需的设备,确保设备稳定可靠、互联网畅通。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通过
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应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磋商,按照工作人员提
示进行相关操作。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成交
27.确定成交供应商
27.1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成交结果公告
2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
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
结果同时公告。
28.2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29.成交通知书
29.1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
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签订合同
30.履约保证金
30.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
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0.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30.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
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1.签订合同
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
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
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
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31.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据《政府采购竞争
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
定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
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
动。
31.3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1.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
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质疑和投诉
32.质疑
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
32.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2.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2.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
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33.质疑答复
3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
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
及商业秘密。
33.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34.投诉
3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4.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
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
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
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35.收取方式和标准
35.1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
服务费。
(十)无效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
36.无效响应
36.1响应文件存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作无
效响应处理。
37.终止采购活动
3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
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
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
家)。
(十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8.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
38.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
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39.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9.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
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
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上述文
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
例,对供应商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9.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
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
40.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0.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
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
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供应商
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
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
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
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
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十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十三)其他
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适用法律
4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43.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
44.解释权
44.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采购需求
【以下几项内容应根据项目情况作出具体采购需求描述。同时,制定各条款具体
内容时与采购需求无关的内容将不得纳入】
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
效响应处理。
一、采购清单
要求/备注说明
其他要求: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
2、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3、工程地点:金口初级中学
4、主要招标内容:主要包含新建塑胶跑道3009.12m2、新建人造
免填充草坪5765.3m2、新建排水沟164.67米及零星维修等,具体详
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由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金
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及来往答疑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24)及计算
标准应用与实务》的通知、(GB/T50500-2024)安全文明施工费有
关事项的通知;
3、现行的国家、省、市有关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及竣工验收标准
资料等;
4、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招标人对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5、跟清单编制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工程量清单说明
1、本项目工作内容,请投标单位认真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有
状况,予以全面考虑,并满足设计图纸、招标文件的要求。
2、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到拆除、清理的项目,均应包含所拆除、
清理物的弃运,建筑垃圾弃运、运距、消纳费等投标人投标标价时自
行综合考虑。
3、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工程
量计算规范(2024)、技术规范和图纸、答疑书及补遗书结合起来阅
读、理解或解释。在填写工程量清单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的全部
内容。
4、以“项”为单位计列的项目,是指完成本工程设计所涵盖的
实施内容包干使用,不因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及其他原因而发生变
化。
5、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包含自行考虑的项目,投标时应
根据现场勘察及施工组织设计综合考虑。
6、所有材料,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实施,保持材
质、档次、效果的一致性。投标人应提供性能、质量不低于参考品牌
的同类品牌或档次的材料,主材材料、设备的选择需满足现场要求。
7、投标人在报价前应掌握设计图纸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每
一个子目的“项目特征”未说明或说明不全的,均按设计图纸和施工
规范要求执行。
8、本工程如涉及外购土、弃土、建筑垃圾、淤泥等运距投标人
自行考虑,投标单位需自行综合考虑运土路线地面的清扫保洁等(含
甲方指定弃土点的费用调整,请慎重考虑报价,风险自担),其消纳
费自行综合考虑。
9、除另有说明外,本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及合价视为设计
图纸所有费用及合同条款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
费用。投标时提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每一项综合单价和合价有未
报、漏报的,视为该部分的综合单价已包含所有费用,结算时不予调
整。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清单中无暂列金,无专业暂估价。
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
工程名称:目
招标工程量清单
编制人
(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及盖章)
审核人(签字及盖章)
编制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
工程项目清单汇总表(不含甲供材)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第1页共1页
注:1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已含税价格,在计算增值税计算基础时不应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2本表宜用手按合同标的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汇总计算,以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等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可按本表
汇总计算:
3本表“合计”金额不含甲供材(发包人提供材料)金额及其增值税。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
改造项目项目第1页共3页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
改造项目项目第2页共3页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
改造项目项目第3页共3页
注:1.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构成详见表E.3.2,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用组成见表E.3.4。
2.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3.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对工作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4.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扬尘防治费、智慧工地费)以工程项目
整体计算,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的计算基础及费率应符合湖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文
明施工费有关计价规则(结算时,安全生产责在保险费据实调整):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基础及费率可以参考湖北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计价规则,也可以自行填报。
5.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对于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外的措施项目,应在“以工程项目整体计算的措施项目”和“以单位工程分
别计算的措施项目”中选择一种分类进行列项。
增值税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1页共1页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1页共6页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2页共6页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3页共6页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4页共6页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5页共6页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6页共6页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WHJRDS-ZC-202601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5.145885万元
5.最高限价:175.145885万元
6.主要功能或目标:完善体育场地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每日运动时间,
顺利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在各类天气下正常运动。对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拆除
破损塑胶跑道、新建塑胶跑道、球场砌筑排水沟、球场硬化、球场铺设人工草坪、铅球
运动场改造、跳远运动场改造、运动场器材场地零星维修。
三、参照规范及标准
采购内容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如有修订,以最新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江夏区
金口初级中学(单位名称)的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
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山云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0人,营业收入为7923.36万
元,资产总额为4607.1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1(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
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车拉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情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钽相应责任。
金业名称:湖北山云建工程有限公司
日具期:2026年10月2日
21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
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武汉市政府采购项目
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采
购需求及采购实施计划
采购单位: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
项目名称: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编制时间: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章需求调查情况
第三章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第五章采购实施计划
第六章审查情况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
(二)项目载体: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
(三)项目内容或规模:主要包含新建塑胶跑道3009.12m2、新建人造免
填充草坪5765.3m2、新建排水沟164.67米及零星维修等
(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预算金额:175.145885万元
(七)最高限价:175.145885万元
(八)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九)主要功能或目标:完善体育场地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每日运
动时间,顺利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在各类天气下正常运动。对金口初级
中学运动场拆除破损塑胶跑道、新建塑胶跑道、球场砌筑排水沟、球场硬化、球
场铺设人工草坪、铅球运动场改造、跳远运动场改造、运动场器材场地零星维修。
(十)预算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量化可考核)
2.质量目标(达标可核验)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
材料合规性:塑胶面层、人造草坪有害物质指标满足《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
场地》GB36246-2018等国家强制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进场材料经
监理预检合格后方可施工。
施工规范达标:严格执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体育场地系列国
标、市政工程验收规范,跑道、草坪平整度、物理性能指标满足田径、足球场地
使用要求。
质保履约: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质保期,质保期内出现面层破损、开裂、脱
层等质量问题及时无偿维修处置。
安全文明施工: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全过程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破
坏校园原有建筑设施。
3.时效目标(限时可督查)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验收时效:施工完工后,在资料齐全前提下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结算审计时效:竣工验收完成后按程序推进决算审计,按审计结果完成工程款支
付。
质保响应时效:质保期内接到质量报修,24小时内响应,7日内完成处置维修。
4.效益目标(成效可体现)
(1)社会效益
①消除原有运动场破损带来的学生运动安全隐患,保障全校学生体育教学、课间
活动、阳光体育活动正常开展;②完善学校校园体育基础设施,改善校园体育运
动条件,满足学校田径、足球等体育课程教学及课外体育活动需求。
(2)环境效益
改造后运动场地环保指标达标,塑胶、草坪材料有害物质控制在国标限值以内,
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建筑垃圾全部规范清运消纳,施工期间做好扬尘、噪声
管控,降低对校园教学环境干扰。
(3)可持续影响
改造后的运动场设施完好,可长期服务学校体育教学;在1年质保期内保障设施
使用状态,延长运动场使用寿命,减少后期重复维修投入。
(4)服务对象满意度
学校师生对运动场使用体验满意度≥90%,切实提升在校师生体育运动获得感。
如果你需要,我可以把以上内容整理成财政系统填报用的表格版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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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需求调查情况
本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
第三章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本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
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以下几项内容应根据项目情况作出具体采购需求描述。同时,制定各条款具体
内容时与采购需求无关的内容将不得纳入】
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
效响应处理。
一、采购清单
要求/备注说明
其他要求: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
2.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3.工程地点:金口初级中学
4.主要招标内容:主要包含新建塑胶跑道3009.12m2、新建人造免
填充草坪5765.3m2、新建排水沟164.67米及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招
标工程量清单。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由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金口
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及来往答疑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24)及计算标
准应用与实务》的通知、(GB/T50500-2024)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事
项的通知;
3.现行的国家、省、市有关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及竣工验收标准资
料等;
4.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招标人对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5.跟清单编制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工程量清单说明
1.本项目工作内容,请投标单位认真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有状
况,予以全面考虑,并满足设计图纸、招标文件的要求。
2.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到拆除、清理的项目,均应包含所拆除、清
理物的弃运,建筑垃圾弃运、运距、消纳费等投标人投标标价时自行
综合考虑。
3.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工程量
计算规范(2024)、技术规范和图纸、答疑书及补遗书结合起来阅读、
理解或解释。在填写工程量清单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4.以“项”为单位计列的项目,是指完成本工程设计所涵盖的实
施内容包干使用,不因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及其他原因而发生变化。
5.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包含自行考虑的项目,投标时应根
据现场勘察及施工组织设计综合考虑。
6.所有材料,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实施,保持材质、
档次、效果的一致性。投标人应提供性能、质量不低于参考品牌的同
类品牌或档次的材料,主材材料、设备的选择需满足现场要求。
7.投标人在报价前应掌握设计图纸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每一
个子目的“项目特征”未说明或说明不全的,均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
范要求执行。
8.本工程如涉及外购土、弃土、建筑垃圾、淤泥等运距投标人自
行考虑,投标单位需自行综合考虑运土路线地面的清扫保洁等(含甲
方指定弃土点的费用调整,请慎重考虑报价,风险自担),其消纳费
自行综合考虑。
9.除另有说明外,本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及合价视为设计图
纸所有费用及合同条款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费
用。投标时提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每一项综合单价和合价有未报、
漏报的,视为该部分的综合单价已包含所有费用,结算时不予调整。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清单中无暂列金,无专业暂估价。
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
工程名称:目
招标工程量清单
编制人
(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及盖章)
审核人(签字及盖章)
编制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
工程项目清单汇总表(不含甲供材)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第1页共1页
注:1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已含税价格,在计算增值税计算基础时不应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2本表宜用手按合同标的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汇总计算,以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等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可按本表
汇总计算:
3本表“合计”金额不含甲供材(发包人提供材料)金额及其增值税。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
改造项目项目第1页共3页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
改造项目项目第2页共3页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
改造项目项目第3页共3页
注:1.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构成详见表E.3.2,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用组成见表E.3.4。
2.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3.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对工作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4.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扬尘防治费、智慧工地费)以工程项目
整体计算,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的计算基础及费率应符合湖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文
明施工费有关计价规则(结算时,安全生产责在保险费据实调整):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基础及费率可以参考湖北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计价规则,也可以自行填报。
5.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对于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外的措施项目,应在“以工程项目整体计算的措施项目”和“以单位工程分
别计算的措施项目”中选择一种分类进行列项。
增值税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1页共1页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1页共6页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2页共6页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3页共6页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4页共6页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5页共6页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6页共6页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WHJRDS-ZC-202601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5.145885万元
5.最高限价:175.145885万元
6.主要功能或目标:完善体育场地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每日运动时间,
顺利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在各类天气下正常运动。对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拆除
破损塑胶跑道、新建塑胶跑道、球场砌筑排水沟、球场硬化、球场铺设人工草坪、铅球
运动场改造、跳远运动场改造、运动场器材场地零星维修。
三、参照规范及标准
采购内容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如有修订,以最新为准):
四、技术要求
附表1
人造草面层成品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五、商务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在供应商实施完成后由采购人严格依据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
求组织验收,所有的材料及设备、工艺需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质量达
到“合格”标准。
采购单位对照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
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采购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
关规定做违约处理,成交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
权利。在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和发生人员安全等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按照
采购人的要求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五章采购实施计划
5.1合同订立安排
5.1.1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
5.1.2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
5.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5.1.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
☑分散采购□集中采购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安排:武汉金瑞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
5.1.5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
本项目共计1个项目包,合同分包:不允许
5.1.6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中小企业政策: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
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
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所
称“中小微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4.特定资格要求:无
5.1.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具体以财政部门实际批准方式为准。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采购
□其他采购方式:/
选择采购方式的理由:依据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7号)的通知要求及财政
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
第一章总则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
设项目。
5.1.8竞争范围
☑公开方式
面向全国范围,通过法定媒体公开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方式征集供应商,
符合资格
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竞争。
□邀请方式,依据:/。
5.1.9评审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
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
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
2.同品牌检查:
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
商计算。
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
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
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
2.3有效磋商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
(二)响应文件澄清
1.评审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
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
(三)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应当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
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第一轮磋商
1.1磋商小组将按照系统随机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
分别进行磋商。
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对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等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
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
组应将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5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
对原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
盖公章)后提交磋商小组。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
1.6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多轮磋商
2.1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
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
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到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3磋商程序同第一轮磋商。
3.最后报价
3.1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
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的方式经授
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
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
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
3.2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
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
商。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修正后的报价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
盖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商务技术评审
4.1磋商小组应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磋商
文件要求、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内容以及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响应
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5.报价评审
5.1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
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
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2价格扣除: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
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
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
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
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
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
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5.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计
算方法详见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6.计分办法及复核
6.1评审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得分应当为商务评
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6.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
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6.3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对各供应商评审得分汇总后的
算术平均值。
7.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7.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
且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
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
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获
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7.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
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
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
8.评审报告
8.1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
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
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
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8.2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3家(市
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
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
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形成评审报告。
8.3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
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
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
意评审报告。
9.应予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
9.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
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9.2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
10.停止评审的情形
10.1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
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
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评审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表
备注:
1.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
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
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信用信息核查
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
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
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3.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
项评审。
(二)符合性审查表
(三)评分标准
(1)方案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要求,
(2)对项目内容做了有针对性的全面、具体分析,
(3)提供的响应方案基于服务需求的全口径,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预判,
(4)准确把握项目重难点,分析各类情况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性,并尽可能列明多种详细预案,
(5)针对各类服务要求的不同特点及性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也可以举例论证,
(6)对于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细致、具体,具有一定的论证支撑性及可追溯性。
2.基本可行:
(1)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微小偏差和响应缺项,
(2)对项目内容分析有一定的层次性,能大体体现项目要求,
(3)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
(4)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
(5)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衬料提供过于简单。
3.有缺陷、合理性、可行性低:
(1)响应方案没有响应采购需求,或有明显重大欠缺,
(2)对项目内容分析缺乏层次性,对项目需求的体现不明显,或有明显重大缺陷,
(3)响应方案排列、响应情况杂乱,或文不对题。
附件2:
《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财库〔2026〕2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财政局:
为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就推
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
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信息,以及市场供给
和产业发展状况,材料、人工等市场价格,行业费用标准等市场调查情况,形成科学、完
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竞争报价提供基础。未设定最高限价
的采购项目,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
采购人要综合考虑技术、成本效益、促进竞争等因素,按照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
理设置采购包。采购人可以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约定期
限内的运营、维护、升级,专用耗材,处置报废等费用进行报价,作为评审因素,并在采
购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应当在约定期限内以不高于其报价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专用耗材或
者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确定价格、技术、
商务等因素的分值和权重。
采购人应当重点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耗材使用量大的复印、打印、实验、医疗等
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管理。对于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人应当要求供应商严格落实相关开
放性、兼容性标准和规范要求,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在系统运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在
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外以任何名义向相关服务对象收取费用。
二、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
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
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
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
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
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
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
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
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
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
性进
WHJRDS-ZC-202601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5-2026-01789
三、项目名称
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1:
供应商名称:湖北山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街星明街70号
中标(成交)金额:¥174.23万元
综合评分法:83.37分
包1: 包1: 工程类 名称: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文件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项目经理:余桥保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252556234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占燕娥(包1)、肖书涵(包1组长)、李海燕(包1)
六、评审信息
1. 评审时间:2026-10-23
2. 评审地点:江夏区市民之家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工程类)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以中标价为基数,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 收费金额(如有多个只填总金额):1.51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道顺丰路 1 号
联系方式:17771431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金瑞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纸坊街世纪大道博雅豪庭4-1-1604房
联系方式:15327178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勇
电 话:15327178719
武汉金瑞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10-23
(最终版)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磋商文件(1).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金口初级中学项目购需求及采购实施计划.pdf
湖北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5-2026-01789
项目编号:WHJRDS-ZC-2026012
项目名称: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包编号:【如有】
采购包名称:【如有】
采购人: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金瑞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
八、联系方式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项目评审
(六)成交
(七)签订合同
(八)质疑和投诉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无效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
(十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十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十三)其他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二、项目概述
三、参照规范及标准
四、技术要求
五、商务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二)响应文件澄清
(三)磋商程序
三、评审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表
(二)符合性审查表
(三)评分标准
第五章合同草案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
一、磋商书及附件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
二、报价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表
三、商务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三)资格证明文件
(四)业绩证明文件
(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
(六)商务响应偏离表
(七)其它商务文件
四、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二)技术方案
(三)其他技术文件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一)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5-2026-01789
2.项目编号:WHJRDS-ZC-2026012
3.项目名称: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5.145885万元
6.最高限价:175.145885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
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
所称“中小微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6.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3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9日24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云)(网址:http://47.111.
115.168:10026/#/index)。
3.方式: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可通过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http://47.111.115.168:10026/#/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
开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
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
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
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
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
商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
间内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
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
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系统(采招云)(网址:http://47.111.115.168:10026/#/index)文件递交页
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采招云)(网址:http://47.111.115.168:10026/#/index)系统开标大厅中
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
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5.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
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26/#/index)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道顺丰路1号
联系方式:占罗联系电话:17771431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金瑞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夏区纸坊街博雅豪庭4栋1单元1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
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 2.2 | 采购人 | 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道顺丰路1号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 武汉金瑞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夏区纸坊街博雅豪庭4栋1单元1601室项目联系人:***电话:*** |
| 2.4 | 监督管理部门 | 名称:武汉市江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华路42号联系方式:027-81363102 |
| 2.5 | 项目名称 | 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
| 2.6 | 项目地点 | 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 |
| 2.7 | 项目内容 | 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拆除破损塑胶跑道、新建塑胶跑道、球场砌筑排水沟、球场硬化、球场铺设人工草坪、铅球运动场改造、跳远运动场改造、运动场器材场地零星维修。 |
| 2.8 | 项目属性 | 工程 |
| 3.1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175.145885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 |
| 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 |
| 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 9.1 |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组织时间:。地点:。 |
| 10 | 合同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 |
| 11.5 | 电子交易系统咨询 | 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
| 11.6 |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 | 联系人:客服。联系电话:4006398178。其他联系方式:/。 |
| 13.1 | 提出询问方式 | 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 |
| 15.6 | 最高限价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
| 16.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 |
| 19.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26/#/index)”,选择所投包号,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26/#/index)”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将拒收。 |
| 22.1 | 实物样品 | 不提供提供开启当天时分至时分,提供至(地点),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收 |
| 23.1 | 项目演示 | 不进行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分钟。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 23.1 | 项目演示 | 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 |
| 24.1 | 响应文件开启环境准备 | 响应文件开启环境要求:详见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说明:详见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
| 25.1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
| 25.2 | 解密响应文件的时限 | 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 |
| 26.2 | 磋商准备 | 磋商环境要求:可正常操作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操作说明:详见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
| 27.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四条,组建磋商小组。 |
| 28.1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 30.1 | 履约保证金 | 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形式:。 |
| 35.1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 |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工程类)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以中标价为基数,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3.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银行账户信息:武汉金瑞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MA49FJUB77开户行:建行武汉江夏支行账号:42050114720800001384其他事项:成交供应商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 35.1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 | 开票: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 |
| 38.1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不接受接受 |
| 39.1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10%—2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4%—6%);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175.145885万元。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 40.1 | 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 | 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 |
| 41.1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 |
| 42.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评审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如大面积停电、网络崩溃、评标系统崩溃、评标设备全部不能使用、突发火灾、自然灾害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一个工作日)无法正常评审,评审专家签订《保密协议》后,待具备评审条件时由原评审专家小组或代理公司在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重新抽取评审专家,重新组织评审工作。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 1.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年月日,则“近三年”是指年月日至年月日。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 ||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
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
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
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
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
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
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也称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
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
2.定义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2.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项目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3.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5.费用承担
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
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保密
6.1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
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语言文字
7.1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8.计量单位
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进行项目现场考察。
9.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9.3在现场考察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
商自行负责。
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
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
决策负责。
9.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0.合同分包
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
10.2供应商未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分包规定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电子标说明
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方式,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
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潜在供应商。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
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供应商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
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
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11.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
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
云)”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
云)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采招云)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
11.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电子化采购的有关概念:
(1)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
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
据。
(2)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
电子签名的形式。
(3)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
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
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
(4)供应商客户端:“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云)”完成对
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
云)(网址:http://47.111.115.168:10026/#/index)中下载使用。
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
题和风险,特别是响应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2.磋商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第五章合同草案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
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3.1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
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竞争性磋
商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
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1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
13.4本“供应商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
网中发布的公告。
(三)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磋商书及附件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
二、报价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表
三、商务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三)资格证明文件
(四)业绩证明文件
(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
(六)商务响应偏离表
(七)其他商务文件
四、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二)技术方案
(三)其他技术文件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一)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5.磋商报价
15.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
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
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
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
被视为无效文件。
15.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
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
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他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
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
15.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
件。
15.6报价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
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6.响应文件有效期
16.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
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
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
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
长响应文件有效期。
16.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
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17.响应文件的编制
17.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
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
17.2供应商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
后,生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
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的加密
18.1供应商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
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18.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
响应文件加密异常,在开启时无法解密。
18.3供应商应保证加密响应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启时间之前。若CA
证书有效期临近开启时间,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启时无法
进行解密。
19.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
19.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
交(上传)响应文件。
19.2供应商递交(上传)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递交响应文件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
递交响应文件高峰时间,错峰进行递交。供应商递交全部的响应文件后,可在递
交响应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响应文件递交回执单。
19.4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响应文件妥善保
存,以便启动应急开启程序时使用。
19.5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0.拒收
20.1超过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响应文
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在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响应
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供应商
可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2.实物样品
2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
“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22.2样品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
联系采购人取回递交样品;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
履约验收的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3.项目演示
23.1要求供应商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
准”。
(五)项目评审
24.响应文件开启
24.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开启。
25.开启时间和地点
25.1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通过供应商客
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采购包)完成项目签到工作。
(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
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响应文件开启
工作。
25.2响应文件开启: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
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响
应文件开启工作。
25.3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采购平台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
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停止解密后,已解密开启的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
采购活动。
25.4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工作人员当场
对疑义作出答复。
26.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
26.1项目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26.2磋商准备: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前准备好磋商
所需的设备,确保设备稳定可靠、互联网畅通。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通过
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应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磋商,按照工作人员提
示进行相关操作。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成交
27.确定成交供应商
27.1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成交结果公告
2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
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
结果同时公告。
28.2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29.成交通知书
29.1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
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签订合同
30.履约保证金
30.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
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0.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30.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
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1.签订合同
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
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
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
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31.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据《政府采购竞争
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
定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
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
动。
31.3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1.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
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质疑和投诉
32.质疑
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
32.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2.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2.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
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33.质疑答复
3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
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
及商业秘密。
33.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34.投诉
3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4.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
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
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
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35.收取方式和标准
35.1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
服务费。
(十)无效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
36.无效响应
36.1响应文件存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作无
效响应处理。
37.终止采购活动
3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
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
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
家)。
(十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8.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
38.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
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39.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9.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
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
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上述文
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
例,对供应商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9.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
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
40.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0.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
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
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供应商
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
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
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
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
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十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十三)其他
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适用法律
4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43.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
44.解释权
44.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采购需求
【以下几项内容应根据项目情况作出具体采购需求描述。同时,制定各条款具体
内容时与采购需求无关的内容将不得纳入】
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
效响应处理。
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所属行业 | 要求/备注 |
| 1 | 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 1 | 项 | 建筑业 | 适宜中小企业 |
要求/备注说明
| 核心产品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服务项目不适用) |
| 节能产品 | 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服务项目不适用) |
| 进口产品 | 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
| 适宜中小企业提供 | 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全部或部分由联合体提供或进行合同分包。 |
| 合同分包 | 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未注明“允许分包”的标的,不得合同分包。 |
其他要求:
| 项目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
| 质保期/服务期 | 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
2、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3、工程地点:金口初级中学
4、主要招标内容:主要包含新建塑胶跑道3009.12m2、新建人造
免填充草坪5765.3m2、新建排水沟164.67米及零星维修等,具体详
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由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金
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及来往答疑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24)及计算
标准应用与实务》的通知、(GB/T50500-2024)安全文明施工费有
关事项的通知;
3、现行的国家、省、市有关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及竣工验收标准
资料等;
4、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招标人对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5、跟清单编制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工程量清单说明
1、本项目工作内容,请投标单位认真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有
状况,予以全面考虑,并满足设计图纸、招标文件的要求。
2、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到拆除、清理的项目,均应包含所拆除、
清理物的弃运,建筑垃圾弃运、运距、消纳费等投标人投标标价时自
行综合考虑。
3、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工程
量计算规范(2024)、技术规范和图纸、答疑书及补遗书结合起来阅
读、理解或解释。在填写工程量清单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的全部
内容。
4、以“项”为单位计列的项目,是指完成本工程设计所涵盖的
实施内容包干使用,不因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及其他原因而发生变
化。
5、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包含自行考虑的项目,投标时应
根据现场勘察及施工组织设计综合考虑。
6、所有材料,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实施,保持材
质、档次、效果的一致性。投标人应提供性能、质量不低于参考品牌
的同类品牌或档次的材料,主材材料、设备的选择需满足现场要求。
7、投标人在报价前应掌握设计图纸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每
一个子目的“项目特征”未说明或说明不全的,均按设计图纸和施工
规范要求执行。
8、本工程如涉及外购土、弃土、建筑垃圾、淤泥等运距投标人
自行考虑,投标单位需自行综合考虑运土路线地面的清扫保洁等(含
甲方指定弃土点的费用调整,请慎重考虑报价,风险自担),其消纳
费自行综合考虑。
9、除另有说明外,本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及合价视为设计
图纸所有费用及合同条款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
费用。投标时提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每一项综合单价和合价有未
报、漏报的,视为该部分的综合单价已包含所有费用,结算时不予调
整。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清单中无暂列金,无专业暂估价。
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
工程名称:目
招标工程量清单
编制人
(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及盖章)
审核人(签字及盖章)
编制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
工程项目清单汇总表(不含甲供材)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第1页共1页
| 序号 | 项目内容 | 金额(元) |
| 1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 |
| 1.1 | 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 |
| 1.1.1 | 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 |
| 2 | 措施项目 | |
| 2.1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项目 | |
| 3 | 其他项目 | |
| 3.1 | 其中:暂列金额 | |
| 3.2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3.3 | 其中:计日工 | |
| 3.4 | 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 |
| 3.5 | 其中: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项目 | |
| 4 | 增值税 | |
| 5 | 合计 | |
注:1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已含税价格,在计算增值税计算基础时不应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2本表宜用手按合同标的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汇总计算,以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等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可按本表
汇总计算:
3本表“合计”金额不含甲供材(发包人提供材料)金额及其增值税。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
改造项目项目第1页共3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价格(元) | 备注 |
| 1 | 措施项目 | ||||
| 1.1 | 大型机械 | ||||
| 1.1.1 | 041201012001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
| 1.2 | 以工程项目整体计算的措施项目 | ||||
| 1.2.1 | 041201019001 | 安全生产 | |||
| 1.2.1.1 | 04B999 | 其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 |||
| 1.2.2 | 041201017001 | 文明施工 | |||
| 1.2.3 | 041201018001 | 环境保护 | |||
| 1.2.4 | 041201016001 | 临时设施 | |||
| 1.2.5 | 04B998 | 扬尘防治 | |||
| 1.2.6 | 1 | 智慧工地 | |||
| 1.2.6.1 | 1.1 | 基础项费用 | |||
| 1.2.6.1.1 | 04B997 | 人员管理-实名制管理 | |||
| 1.2.6.1.2 | 04B996 | 智慧监控一扬尘噪声监测 | |||
| 1.2.6.1.3 | 04B995 | 智慧监控-视频监控 | |||
| 1.2.6.14 | 04B994 | 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 | |||
| 1.2.6.1.5 | 04B993 | 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 | |||
| 1.2.6.2 | 1.2 | 提高项费用 | |||
| 1.2.6.2.1 | 04B992 | 人员管理-证件管理 | |||
| 1.2.6.2.2 | 04B991 | 人员管理-工资管理 | |||
| 1.2.6.2.3 | 04B990 | 人员管理-培训教育管理 | |||
| 1.2.6.2.4 | 04B989 | 智慧监控一车辆出入管理 | |||
| 1.2.6.2.5 | 04B988 | 智慧监控-AI行为分析 | |||
| 1.2.6.2.6 | 04B987 | 智慧监控一临边、卸料平台预警 | |||
| 本页小计 |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
改造项目项目第2页共3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价格(元) | 备注 |
| 1.2.6.2.7 | 04B986 | 智慧监控-深基坑监控 | |||
| 1.2.6.2.8 | 04B985 | 智慧监控-高支模监控 | |||
| 1.2.6.2.9 | 04B984 | 智慧监控-水电监控 | |||
| 1.2.6.2.10 | 04B983 | 起重机械-吊钩可视化 | |||
| 1.2.6.2.11 | 04B982 | 起重机械-钢丝绳监测管理 | |||
| 1.2.6.2.12 | 04B981 | 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监控 | |||
| 1.2.6.2.13 | 04B980 | 智慧提质一关键工序可视化追溯管理 | |||
| 1.2.6.2.14 | 04B979 | 智慧提质一混凝土试块信息化管理 | |||
| 1.2.6.2.15 | 04B978 | 智慧提质一信息化实测实量 | |||
| 1.2.6.3 | 1.3 | 创新项费用 | |||
| 1.2.6.31 | 04B977 | 创新项费用 | |||
| 1.3 | 二 | 以单位工程分别计算的措施项目 | |||
| 1.3.1 | 1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 |||
| 1.3.2 | 2 | 仿古建筑工程 | |||
| 1.3.3 | |3 | 通用安装工程 | |||
| 1.3.4 | 4 | 市政工程 | |||
| 1.3.5 | 5 | 园林绿化工程 | |||
| 1.3.6 | 6 | 矿山工程 | |||
| 1.3.7 | 7 | 构筑物工程 | |||
| 1.3.8 | 8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 |||
| 1.3.9 | 9 | 爆破工程 | |||
| 本页小计 |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
改造项目项目第3页共3页
| 合计 | ||
| 说明:本表中措施清单项目均以“项”为单位计价。 | ||
注:1.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构成详见表E.3.2,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用组成见表E.3.4。
2.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3.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对工作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4.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扬尘防治费、智慧工地费)以工程项目
整体计算,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的计算基础及费率应符合湖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文
明施工费有关计价规则(结算时,安全生产责在保险费据实调整):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基础及费率可以参考湖北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计价规则,也可以自行填报。
5.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对于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外的措施项目,应在“以工程项目整体计算的措施项目”和“以单位工程分
别计算的措施项目”中选择一种分类进行列项。
增值税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1页共1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说明 | 计算基础 | 税率(%) | 金额(元) |
| 1 | 增值税 | ||||
| 合计 |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1页共6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跑道 | |||||||
| 1 | 041001001002 | 拆除路面 | 1.部位:原跑道2.厚度:拆除13mm塑胶跑道3.拆除物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3009.12 | ||
| 2 | 011101005001 | 塑胶地面 | 1.部位:13mm厚全单组份弹性跑道(全塑型)2.面层:3mm单组份无溶剂/无催干剂聚氨酯喷面和EPDM颗粒按1:1混合,搅拌均匀后加入喷涂机内进行喷涂。喷涂分2遍完成,每次喷涂的方向相反,保证面层每平米用胶量不小于1.0-1.1kg;3.中间层:10mm厚单组份无溶剂/无催干剂聚氨酯弹性体,分三次铺设;4.底涂:喷涂机按每平方米0.2-0.3kg无溶剂聚氨酯底涂;5.机械打磨原有基层6.50mm宽白色聚氨酯划线(白色、防水防紫外线、防滑耐磨)7.检测标准及要求满足相关规范8.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3009.12 | ||
| 球场 | |||||||
| 3 | 041001001001 | 拆除路面 | 1.材质:混凝土路面2.厚度:15cm3.拆除物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1541.56 | ||
| 4 | 040101001001 | 挖一般土方 | 1.区域:人造草坪2.土类别:综合考虑3.挖土深度:30cm以内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3 | 1440.72 | ||
| 本页小计 | |||||||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2页共6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5 | 040103003001 | 余方弃置 | 挖土方1.弃料品种:人造草坪处开2.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3.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3 | 1440.72 | ||
| 6 | 040202010001 | 碎石 | 1.石料规格:级配碎石垫层2.厚度:100mm3.素土夯实,压实度≥94%(保留)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5765.3 | ||
| 7 | 040203007001 | 水泥混凝土 |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水泥混凝土基层2.厚度:160mm3.混凝土养护、切缝及灌缝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5765.3 | ||
| 8 | 050201003001 | 园路面层 | 1.面层材料种类、规格:30mm双色(翠柠各半)人造免填充草坪2.检测标准及要求满足相关规范3.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5765.3 | ||
| 9 | 040205007001 | 标线 | 1.材料品种:白色聚氨酯划线(白色、防水防紫外线、防滑耐磨)2.宽度:50mm3.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28.77 | ||
| 排水沟 | |||||||
| 本页小计 | |||||||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3页共6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10 | 040501016001 | 砌体方沟 | 1.区域:足球场2.断面规格:净空截面B*H=300*300~Hmm(其中H=300mm)3.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100mm厚碎石垫层、100mm厚C30垫层及模板4.砌筑材料品种、规格、强度等级:M7.5水泥砂浆砌筑MU10砖5.勾缝、抹面要求:20mm厚1:2.5水泥砂浆找平(沟壁内侧及底面)6.盖板材质及规格:500*600*100mm钢筋混凝土沟盖板(一字孔)7.挖沟槽土方、沟槽原土回填、沟槽余土装车外弃,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8.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 | 164.67 | ||
| 11 | 041001008001 | 拆除混凝土结构 | 1.区域:足球场2.拆除旧排水沟钢筋混凝土盖板500*600*100mm(一字孔)3.拆除垃圾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3 | 14.8 | ||
| 12 | 040501016003 | 排水沟盖板安装 | 1.区域:足球场2.盖板材质及规格:500*600*100mm钢筋混凝土沟盖板(一字孔)3.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 | 296 | ||
| 零星维修 | |||||||
| 本页小计 | |||||||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4页共6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13 | 041001002001 | 拆除人行道 | 1.部位:健身器材周边2.240*120*80mm(fts4.5A级)混凝土透水砖3.30mm厚砂滤层4.拆除物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5.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19 | ||
| 14 | 040204001001 | 人行道块料铺设 | 1.部位:健身器材周边2.块料品种、规格:240*120*80mm(fts4.5A级)混凝土透水砖3.垫层、基层材料品种、厚度、混凝土强度等级:30mm厚砂滤层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19 | ||
| 15 | 041001005001 | 拆除侧、平(缘)石 | 1.材质:100*200*495mm混凝土路缘石2.拆除物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3.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 | 58 | ||
| 16 | 040101002001 | 挖沟槽土方 | 1.土类别:综合考虑2.挖土深度:10cm3.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3 | 0.87 | ||
| 17 | 040204004001 | 安砌侧(平、缘)石 | 1.材料品种、规格:100*200*495mm混凝土路缘石2.垫层材料品种、厚度:C20细石素砼护脚3.30mm厚1:2.5水泥砂浆座浆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 | 58 | ||
| 18 | 010609003001 | 金属网栏 | 1.材料品种、规格:拆除现状绿色围网2M高2.拆除物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3.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16.82 | ||
| 本页小计 | |||||||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5页共6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19 | 010609003002 | 金属网栏 | 1.材料品种、规格:绿色围网2M高(参考硬塑框网丝粗5.0mm+2米高*3米长预埋柱)2.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16.82 | ||
| 20 | 041001007001 | 拆除砖石结构 | 1.结构形式:砖砌台阶,平面尺寸5460*1289mm2.拆除物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3.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3 | 1.06 | ||
| 21 | 011107002001 | 石材台阶 | 1.部位:火烧板台阶,参15ZJ001-台72.20-40mm厚石质板材踏步及踢脚板,水泥浆擦缝3.30mm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4.素水泥浆一遍5.80mm厚C15混凝土台阶(厚度不包括台阶三角部分)6.300mm厚3:7灰土7.素土夯实8.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9.45 | ||
| 22 | 040202003001 | 石灰、粉煤灰、土 | 1.300mm厚3:7灰土,分两步夯实,1公里内运距2.机械路床碾压3.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1537.6 | ||
| 23 | 04B001 | 机械吊走人脸识别箱 | 1.机械吊走人脸识别箱 | 套 | 1 | ||
| 24 | 04B002 | 拆除现状闸机 | 1.拆除现状闸机 | 套 | 1 | ||
| 25 | 040101003001 | 挖基坑土方 | 1.部位:沙坑2.土类别:综合考虑3.挖土深度:30cm4.机械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5.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3 | 60.83 | ||
| 本页小计 | |||||||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6页共6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26 | 040103001001 | 沟槽、基坑回填方 | 1.部位:沙坑2.填方来源:投标单位自行考虑3.密实度:满足设计要求4.材料品种、规格:中砂5.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3 | 60.83 | ||
| 施工围挡 | |||||||
| 27 | 04B003 | 施工围挡 | 1.2m高施工挡板安拆,(装配式围挡板A2型常规围挡H=2m非隔音式),考虑周转8次 | m2 | 524.54 | ||
| 本页小计 | |||||||
| 合计 | |||||||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WHJRDS-ZC-202601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5.145885万元
5.最高限价:175.145885万元
6.主要功能或目标:完善体育场地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每日运动时间,
顺利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在各类天气下正常运动。对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拆除
破损塑胶跑道、新建塑胶跑道、球场砌筑排水沟、球场硬化、球场铺设人工草坪、铅球
运动场改造、跳远运动场改造、运动场器材场地零星维修。
三、参照规范及标准
采购内容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如有修订,以最新为准):
| 序号 | 名称 | 标号或文号 |
| 1 |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 (GB50099-2011) |
| 2 | 《中小学人造草面层足球场地》 | (GB/T43566-2023) |
| 3 | 《体育用人造草》 | (GB/T20394-2019) |
| 4 | 《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5部分:足球场地》 | (GB/T22517.5-2019) |
| 5 |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 (GB55019-2021) |
| 6 |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 (GB55030-2022) |
| 7 |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 (GB36246-2018) |
| 8 | 《合成材料跑道面层》 | GBT14833-2011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江夏区
金口初级中学(单位名称)的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
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山云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0人,营业收入为7923.36万
元,资产总额为4607.1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1(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
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车拉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情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钽相应责任。
金业名称:湖北山云建工程有限公司
日具期:2026年10月2日
21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
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武汉市政府采购项目
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采
购需求及采购实施计划
采购单位: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
项目名称: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编制时间: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章需求调查情况
第三章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第五章采购实施计划
第六章审查情况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
(二)项目载体: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
(三)项目内容或规模:主要包含新建塑胶跑道3009.12m2、新建人造免
填充草坪5765.3m2、新建排水沟164.67米及零星维修等
(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预算金额:175.145885万元
(七)最高限价:175.145885万元
(八)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九)主要功能或目标:完善体育场地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每日运
动时间,顺利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在各类天气下正常运动。对金口初级
中学运动场拆除破损塑胶跑道、新建塑胶跑道、球场砌筑排水沟、球场硬化、球
场铺设人工草坪、铅球运动场改造、跳远运动场改造、运动场器材场地零星维修。
(十)预算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量化可考核)
| 绩效指标 | 指标内容(量化) |
| 改造运动场面积 | 完成塑胶跑道铺设3009.12㎡,人造免填充草坪铺设5765.3㎡ |
| 附属工程完成量 | 完成排水沟施工164.67米,完成原有破损跑道、球场拆除清运及场地硬化、零星维修全部清单工程量 |
| 项目实施范围 | 完成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全部改造内容,实现运动场功能完整交付 |
| 绩效指标 | 指标内容(量化) |
| 保障服务覆盖 | 保障在校全体学生可正常使用改造后的体育运动场地 |
2.质量目标(达标可核验)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
材料合规性:塑胶面层、人造草坪有害物质指标满足《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
场地》GB36246-2018等国家强制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进场材料经
监理预检合格后方可施工。
施工规范达标:严格执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体育场地系列国
标、市政工程验收规范,跑道、草坪平整度、物理性能指标满足田径、足球场地
使用要求。
质保履约: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质保期,质保期内出现面层破损、开裂、脱
层等质量问题及时无偿维修处置。
安全文明施工: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全过程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破
坏校园原有建筑设施。
3.时效目标(限时可督查)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验收时效:施工完工后,在资料齐全前提下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结算审计时效:竣工验收完成后按程序推进决算审计,按审计结果完成工程款支
付。
质保响应时效:质保期内接到质量报修,24小时内响应,7日内完成处置维修。
4.效益目标(成效可体现)
(1)社会效益
①消除原有运动场破损带来的学生运动安全隐患,保障全校学生体育教学、课间
活动、阳光体育活动正常开展;②完善学校校园体育基础设施,改善校园体育运
动条件,满足学校田径、足球等体育课程教学及课外体育活动需求。
(2)环境效益
改造后运动场地环保指标达标,塑胶、草坪材料有害物质控制在国标限值以内,
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建筑垃圾全部规范清运消纳,施工期间做好扬尘、噪声
管控,降低对校园教学环境干扰。
(3)可持续影响
改造后的运动场设施完好,可长期服务学校体育教学;在1年质保期内保障设施
使用状态,延长运动场使用寿命,减少后期重复维修投入。
(4)服务对象满意度
学校师生对运动场使用体验满意度≥90%,切实提升在校师生体育运动获得感。
如果你需要,我可以把以上内容整理成财政系统填报用的表格版绩效目标申报表
格式,直接复制粘贴进财政系统。
第二章需求调查情况
本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
第三章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本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
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以下几项内容应根据项目情况作出具体采购需求描述。同时,制定各条款具体
内容时与采购需求无关的内容将不得纳入】
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
效响应处理。
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所属行业 | 要求/备注 |
| 1 | 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 1 | 项 | 建筑业 | 适宜中小企业 |
要求/备注说明
| 核心产品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服务项目不适用) |
| 节能产品 | 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服务项目不适用) |
| 进口产品 | 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
| 适宜中小企业提供 | 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全部或部分由联合体提供或进行合同分包。 |
| 合同分包 | 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未注明“允许分包”的标的,不得合同分包。 |
其他要求:
| 项目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
| 质保期/服务期 | 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
2.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3.工程地点:金口初级中学
4.主要招标内容:主要包含新建塑胶跑道3009.12m2、新建人造免
填充草坪5765.3m2、新建排水沟164.67米及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招
标工程量清单。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由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金口
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及来往答疑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24)及计算标
准应用与实务》的通知、(GB/T50500-2024)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事
项的通知;
3.现行的国家、省、市有关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及竣工验收标准资
料等;
4.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招标人对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5.跟清单编制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工程量清单说明
1.本项目工作内容,请投标单位认真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有状
况,予以全面考虑,并满足设计图纸、招标文件的要求。
2.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到拆除、清理的项目,均应包含所拆除、清
理物的弃运,建筑垃圾弃运、运距、消纳费等投标人投标标价时自行
综合考虑。
3.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工程量
计算规范(2024)、技术规范和图纸、答疑书及补遗书结合起来阅读、
理解或解释。在填写工程量清单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4.以“项”为单位计列的项目,是指完成本工程设计所涵盖的实
施内容包干使用,不因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及其他原因而发生变化。
5.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包含自行考虑的项目,投标时应根
据现场勘察及施工组织设计综合考虑。
6.所有材料,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实施,保持材质、
档次、效果的一致性。投标人应提供性能、质量不低于参考品牌的同
类品牌或档次的材料,主材材料、设备的选择需满足现场要求。
7.投标人在报价前应掌握设计图纸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每一
个子目的“项目特征”未说明或说明不全的,均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
范要求执行。
8.本工程如涉及外购土、弃土、建筑垃圾、淤泥等运距投标人自
行考虑,投标单位需自行综合考虑运土路线地面的清扫保洁等(含甲
方指定弃土点的费用调整,请慎重考虑报价,风险自担),其消纳费
自行综合考虑。
9.除另有说明外,本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及合价视为设计图
纸所有费用及合同条款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费
用。投标时提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每一项综合单价和合价有未报、
漏报的,视为该部分的综合单价已包含所有费用,结算时不予调整。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清单中无暂列金,无专业暂估价。
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
工程名称:目
招标工程量清单
编制人
(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及盖章)
审核人(签字及盖章)
编制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
工程项目清单汇总表(不含甲供材)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第1页共1页
| 序号 | 项目内容 | 金额(元) |
| 1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 |
| 1.1 | 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 |
| 1.1.1 | 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 |
| 2 | 措施项目 | |
| 2.1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项目 | |
| 3 | 其他项目 | |
| 3.1 | 其中:暂列金额 | |
| 3.2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3.3 | 其中:计日工 | |
| 3.4 | 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 |
| 3.5 | 其中: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项目 | |
| 4 | 增值税 | |
| 5 | 合计 | |
注:1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已含税价格,在计算增值税计算基础时不应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2本表宜用手按合同标的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汇总计算,以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等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可按本表
汇总计算:
3本表“合计”金额不含甲供材(发包人提供材料)金额及其增值税。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
改造项目项目第1页共3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价格(元) | 备注 |
| 1 | 措施项目 | ||||
| 1.1 | 大型机械 | ||||
| 1.1.1 | 041201012001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
| 1.2 | 以工程项目整体计算的措施项目 | ||||
| 1.2.1 | 041201019001 | 安全生产 | |||
| 1.2.1.1 | 04B999 | 其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 |||
| 1.2.2 | 041201017001 | 文明施工 | |||
| 1.2.3 | 041201018001 | 环境保护 | |||
| 1.2.4 | 041201016001 | 临时设施 | |||
| 1.2.5 | 04B998 | 扬尘防治 | |||
| 1.2.6 | 1 | 智慧工地 | |||
| 1.2.6.1 | 1.1 | 基础项费用 | |||
| 1.2.6.1.1 | 04B997 | 人员管理-实名制管理 | |||
| 1.2.6.1.2 | 04B996 | 智慧监控一扬尘噪声监测 | |||
| 1.2.6.1.3 | 04B995 | 智慧监控-视频监控 | |||
| 1.2.6.14 | 04B994 | 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 | |||
| 1.2.6.1.5 | 04B993 | 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 | |||
| 1.2.6.2 | 1.2 | 提高项费用 | |||
| 1.2.6.2.1 | 04B992 | 人员管理-证件管理 | |||
| 1.2.6.2.2 | 04B991 | 人员管理-工资管理 | |||
| 1.2.6.2.3 | 04B990 | 人员管理-培训教育管理 | |||
| 1.2.6.2.4 | 04B989 | 智慧监控一车辆出入管理 | |||
| 1.2.6.2.5 | 04B988 | 智慧监控-AI行为分析 | |||
| 1.2.6.2.6 | 04B987 | 智慧监控一临边、卸料平台预警 | |||
| 本页小计 |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
改造项目项目第2页共3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价格(元) | 备注 |
| 1.2.6.2.7 | 04B986 | 智慧监控-深基坑监控 | |||
| 1.2.6.2.8 | 04B985 | 智慧监控-高支模监控 | |||
| 1.2.6.2.9 | 04B984 | 智慧监控-水电监控 | |||
| 1.2.6.2.10 | 04B983 | 起重机械-吊钩可视化 | |||
| 1.2.6.2.11 | 04B982 | 起重机械-钢丝绳监测管理 | |||
| 1.2.6.2.12 | 04B981 | 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监控 | |||
| 1.2.6.2.13 | 04B980 | 智慧提质一关键工序可视化追溯管理 | |||
| 1.2.6.2.14 | 04B979 | 智慧提质一混凝土试块信息化管理 | |||
| 1.2.6.2.15 | 04B978 | 智慧提质一信息化实测实量 | |||
| 1.2.6.3 | 1.3 | 创新项费用 | |||
| 1.2.6.31 | 04B977 | 创新项费用 | |||
| 1.3 | 二 | 以单位工程分别计算的措施项目 | |||
| 1.3.1 | 1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 |||
| 1.3.2 | 2 | 仿古建筑工程 | |||
| 1.3.3 | |3 | 通用安装工程 | |||
| 1.3.4 | 4 | 市政工程 | |||
| 1.3.5 | 5 | 园林绿化工程 | |||
| 1.3.6 | 6 | 矿山工程 | |||
| 1.3.7 | 7 | 构筑物工程 | |||
| 1.3.8 | 8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 |||
| 1.3.9 | 9 | 爆破工程 | |||
| 本页小计 |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
改造项目项目第3页共3页
| 合计 | ||
| 说明:本表中措施清单项目均以“项”为单位计价。 | ||
注:1.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构成详见表E.3.2,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用组成见表E.3.4。
2.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3.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对工作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4.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扬尘防治费、智慧工地费)以工程项目
整体计算,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的计算基础及费率应符合湖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文
明施工费有关计价规则(结算时,安全生产责在保险费据实调整):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基础及费率可以参考湖北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计价规则,也可以自行填报。
5.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对于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外的措施项目,应在“以工程项目整体计算的措施项目”和“以单位工程分
别计算的措施项目”中选择一种分类进行列项。
增值税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1页共1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说明 | 计算基础 | 税率(%) | 金额(元) |
| 1 | 增值税 | ||||
| 合计 |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1页共6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跑道 | |||||||
| 1 | 041001001002 | 拆除路面 | 1.部位:原跑道2.厚度:拆除13mm塑胶跑道3.拆除物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3009.12 | ||
| 2 | 011101005001 | 塑胶地面 | 1.部位:13mm厚全单组份弹性跑道(全塑型)2.面层:3mm单组份无溶剂/无催干剂聚氨酯喷面和EPDM颗粒按1:1混合,搅拌均匀后加入喷涂机内进行喷涂。喷涂分2遍完成,每次喷涂的方向相反,保证面层每平米用胶量不小于1.0-1.1kg;3.中间层:10mm厚单组份无溶剂/无催干剂聚氨酯弹性体,分三次铺设;4.底涂:喷涂机按每平方米0.2-0.3kg无溶剂聚氨酯底涂;5.机械打磨原有基层6.50mm宽白色聚氨酯划线(白色、防水防紫外线、防滑耐磨)7.检测标准及要求满足相关规范8.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3009.12 | ||
| 球场 | |||||||
| 3 | 041001001001 | 拆除路面 | 1.材质:混凝土路面2.厚度:15cm3.拆除物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1541.56 | ||
| 4 | 040101001001 | 挖一般土方 | 1.区域:人造草坪2.土类别:综合考虑3.挖土深度:30cm以内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3 | 1440.72 | ||
| 本页小计 | |||||||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2页共6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5 | 040103003001 | 余方弃置 | 挖土方1.弃料品种:人造草坪处开2.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3.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3 | 1440.72 | ||
| 6 | 040202010001 | 碎石 | 1.石料规格:级配碎石垫层2.厚度:100mm3.素土夯实,压实度≥94%(保留)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5765.3 | ||
| 7 | 040203007001 | 水泥混凝土 |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水泥混凝土基层2.厚度:160mm3.混凝土养护、切缝及灌缝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5765.3 | ||
| 8 | 050201003001 | 园路面层 | 1.面层材料种类、规格:30mm双色(翠柠各半)人造免填充草坪2.检测标准及要求满足相关规范3.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5765.3 | ||
| 9 | 040205007001 | 标线 | 1.材料品种:白色聚氨酯划线(白色、防水防紫外线、防滑耐磨)2.宽度:50mm3.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28.77 | ||
| 排水沟 | |||||||
| 本页小计 | |||||||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3页共6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10 | 040501016001 | 砌体方沟 | 1.区域:足球场2.断面规格:净空截面B*H=300*300~Hmm(其中H=300mm)3.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100mm厚碎石垫层、100mm厚C30垫层及模板4.砌筑材料品种、规格、强度等级:M7.5水泥砂浆砌筑MU10砖5.勾缝、抹面要求:20mm厚1:2.5水泥砂浆找平(沟壁内侧及底面)6.盖板材质及规格:500*600*100mm钢筋混凝土沟盖板(一字孔)7.挖沟槽土方、沟槽原土回填、沟槽余土装车外弃,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8.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 | 164.67 | ||
| 11 | 041001008001 | 拆除混凝土结构 | 1.区域:足球场2.拆除旧排水沟钢筋混凝土盖板500*600*100mm(一字孔)3.拆除垃圾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3 | 14.8 | ||
| 12 | 040501016003 | 排水沟盖板安装 | 1.区域:足球场2.盖板材质及规格:500*600*100mm钢筋混凝土沟盖板(一字孔)3.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 | 296 | ||
| 零星维修 | |||||||
| 本页小计 | |||||||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4页共6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13 | 041001002001 | 拆除人行道 | 1.部位:健身器材周边2.240*120*80mm(fts4.5A级)混凝土透水砖3.30mm厚砂滤层4.拆除物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5.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19 | ||
| 14 | 040204001001 | 人行道块料铺设 | 1.部位:健身器材周边2.块料品种、规格:240*120*80mm(fts4.5A级)混凝土透水砖3.垫层、基层材料品种、厚度、混凝土强度等级:30mm厚砂滤层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19 | ||
| 15 | 041001005001 | 拆除侧、平(缘)石 | 1.材质:100*200*495mm混凝土路缘石2.拆除物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3.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 | 58 | ||
| 16 | 040101002001 | 挖沟槽土方 | 1.土类别:综合考虑2.挖土深度:10cm3.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3 | 0.87 | ||
| 17 | 040204004001 | 安砌侧(平、缘)石 | 1.材料品种、规格:100*200*495mm混凝土路缘石2.垫层材料品种、厚度:C20细石素砼护脚3.30mm厚1:2.5水泥砂浆座浆4.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 | 58 | ||
| 18 | 010609003001 | 金属网栏 | 1.材料品种、规格:拆除现状绿色围网2M高2.拆除物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3.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16.82 | ||
| 本页小计 | |||||||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5页共6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19 | 010609003002 | 金属网栏 | 1.材料品种、规格:绿色围网2M高(参考硬塑框网丝粗5.0mm+2米高*3米长预埋柱)2.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16.82 | ||
| 20 | 041001007001 | 拆除砖石结构 | 1.结构形式:砖砌台阶,平面尺寸5460*1289mm2.拆除物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3.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3 | 1.06 | ||
| 21 | 011107002001 | 石材台阶 | 1.部位:火烧板台阶,参15ZJ001-台72.20-40mm厚石质板材踏步及踢脚板,水泥浆擦缝3.30mm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4.素水泥浆一遍5.80mm厚C15混凝土台阶(厚度不包括台阶三角部分)6.300mm厚3:7灰土7.素土夯实8.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9.45 | ||
| 22 | 040202003001 | 石灰、粉煤灰、土 | 1.300mm厚3:7灰土,分两步夯实,1公里内运距2.机械路床碾压3.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2 | 1537.6 | ||
| 23 | 04B001 | 机械吊走人脸识别箱 | 1.机械吊走人脸识别箱 | 套 | 1 | ||
| 24 | 04B002 | 拆除现状闸机 | 1.拆除现状闸机 | 套 | 1 | ||
| 25 | 040101003001 | 挖基坑土方 | 1.部位:沙坑2.土类别:综合考虑3.挖土深度:30cm4.机械装车及弃运,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5.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3 | 60.83 | ||
| 本页小计 | |||||||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标段: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
工程名称: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造项目第6页共6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26 | 040103001001 | 沟槽、基坑回填方 | 1.部位:沙坑2.填方来源:投标单位自行考虑3.密实度:满足设计要求4.材料品种、规格:中砂5.其他未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 m3 | 60.83 | ||
| 施工围挡 | |||||||
| 27 | 04B003 | 施工围挡 | 1.2m高施工挡板安拆,(装配式围挡板A2型常规围挡H=2m非隔音式),考虑周转8次 | m2 | 524.54 | ||
| 本页小计 | |||||||
| 合计 | |||||||
注:如有场地硬化及现场围挡清单,除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填列。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WHJRDS-ZC-202601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5.145885万元
5.最高限价:175.145885万元
6.主要功能或目标:完善体育场地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每日运动时间,
顺利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在各类天气下正常运动。对金口初级中学运动场拆除
破损塑胶跑道、新建塑胶跑道、球场砌筑排水沟、球场硬化、球场铺设人工草坪、铅球
运动场改造、跳远运动场改造、运动场器材场地零星维修。
三、参照规范及标准
采购内容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如有修订,以最新为准):
| 序号 | 名称 | 标号或文号 |
| 1 |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 (GB50099-2011) |
| 2 | 《中小学人造草面层足球场地》 | (GB/T43566-2023) |
| 3 | 《体育用人造草》 | (GB/T20394-2019) |
| 4 | 《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5部分:足球场地》 | (GB/T22517.5-2019) |
| 5 |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 (GB55019-2021) |
| 6 |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 (GB55030-2022) |
| 7 |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 (GB36246-2018) |
| 8 | 《合成材料跑道面层》 | GBT14833-2011 |
| 序号 | 名称 | 标号或文号 |
| 9 | 《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 | GB/T14833-2020 |
| 10 | 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24) | |
| 11 |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 GB55032-2022 |
| 12 | 《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6部分:田径场地》 | GB/T22517.6-2011 |
| 13 | 《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 | (JGJ/T280-2012) |
四、技术要求
| 序号 | 名称 | 功能及技术参数 |
| (一)工程工作量施工及技术要求 | ||
| 1.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2.不满足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 | ||
| (二)工程总要求 | ||
| 1 | 质量要求(含施工、材料、设备等) | 1.1本项目施工、材料、设备质量须达到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的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且不得低于所改造维修的运动场地自身原有的质量标准。(非固体原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塑胶面层成品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塑胶面层成品物理机械要求、草丝拉断力要求、草坪重金属含量要求严格按照《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人造草面层成品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详见附表1) |
| 1.2质量不得低于本项目设计文件(包括图纸)的技术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 ||
| 1.3符合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及验收规范要求。 | ||
| 1.4符合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及省、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 ||
| 1.5应按(且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项目特征描述完成清单的工作内容。 | ||
| 1.6项目经竣工验收,质量应评定为合格及以上标准。 | ||
| 施工技术要求 | 2.1本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达到各项拟 | |
| 2 | 定的设计指标。 | |
| 2.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为保证本项目施工工作能顺利开展,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重难点分析,并提供重难点分析要点及描述,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服务解决方案。 | ||
| 2.3供应商提供合理、科学可行的主要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概况;(2)总体施工部署;(3)施工前准备与主要人力、物资配置计划;(4)施工工期进度计划;(5)各分部分项施工工艺流程(含施工工艺、成品保护、自检)。 | ||
| 2.5供应商提供确保工程质量技术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材料物资质量保障措施;(2)施工技术保障措施;(3)工程质量施工过程控制措施;(4)处罚措施; | ||
| 2.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严格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作业,确保项目施工安全。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 ||
| 2.7供应商提供保修服务方案 | ||
| 3 | 其他技术要求 | 3.1优先使用可重复使用、可循环使用、可再生使用的材料;优先使用先进节能、环保的制品和材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材料。供应商在供货安装或施工前必须先提交拟选用材料产品质量鉴定证书(或出厂合格证)的复印件和产品样品,供采购人及现场监理预检、签字通过后方能施工。 |
| 3.2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 ||
| 3.3本项目包含拆除工程及垃圾清运。供应商需根据现有场地合理安排布局,充分考虑防护措施,且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教学大楼正常的运行;针对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准。 | ||
附表1
人造草面层成品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 项目 | 要求 | |
| 有害物质含量 |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BBP、DEHP)总和a/(g/kg) | ≤1.0 |
|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NOP、DINP、DIDP)总和a/ | ≤1.0(g/kg) | |
| 18种多环芳烃总和b/(mg/kg) | ≤50 | |
| 苯并[a]芘/(mg/kg) | ≤1.0 | |
| 可溶性铅/(mg/kg) | ≤50 | |
| 可溶性镉/(mg/kg) | ≤10 | |
| 可溶性铬/(mg/kg) | ≤10 | |
| 可溶性汞/(mg/kg) | ≤2 | |
| 有害物质释放量 |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mg/(m²・h)) | ≤5.0 |
| 甲醛/(mg/(m²・h)) | ≤0.4 | |
| 苯/(mg/(m²・h)) | ≤0.1 | |
| 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mg/(m²・h)) | ≤1.0 |
五、商务要求
| 序号 | 商务条款 | 具体内容 |
| 1 | 项目施工地点: | 1.1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初级中学 |
| 2 | 报价要求 | 2.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及税金等。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暂估价、规费及税金应按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要求计取。 |
| 2.2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 ||
| 2.4成交供应商应避免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日常教学秩序产生干扰和不良影响,以及为消除此干扰和不良影响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充分考虑因此而不能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施工作业、需要在夜间和休息日作业导致的工效降低及其他一切费用。 | ||
| 3 | 资金支付 | ★3.1合同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完成验收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且经审计部门完成工程决算审计,甲、乙方按照确认的审计金额支付98.5%工程款,余留1.5%的质保金,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中标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协商具体付款节点、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承诺函。 |
| 3.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 ||
| 4 | 管理人员要求 | ★4.1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材料的扫描件及投标截止前近12个月(任意1个月)的由社会保险参保部门盖章出具的查询明细表【由社会保险参保部门盖章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含工伤(单位专用)、养老(单位专用)、失业(单位专用)、医疗(个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
| 4 | 管理人员要求 | ★4.2应按国家规定配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一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劳动合同材料的扫描件及投标截止前近12个月(任意1个月)的由社会保险参保部门盖章出具的查询明细表【由社会保险参保部门盖章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含工伤(单位专用)养老(单位专用)、失业(单位专用)、医疗(个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
| 5 | 履约能力 | 供应商2023年10月至今(以同类业务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承担过已竣工的业绩。(同类业务不限定行业领域,即政府采购业绩或非政府采购业绩均可以;不限定项目性质,即新建或改造修缮业绩均可,业绩必须能考察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
| 6 | 违约责任 | ★供应商提供确保工期承诺及违约处罚措施。 |
| ★供应商提供安全生产目标的承诺及违约处罚措施。(安全生产目标:无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 | ||
| ★供应商提供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及违约处罚措施。(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应避免本项目施工作业对日常教学秩序产生干扰和不良影响。包括人员、设备及材料进出管理等。) |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在供应商实施完成后由采购人严格依据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
求组织验收,所有的材料及设备、工艺需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质量达
到“合格”标准。
采购单位对照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
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采购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
关规定做违约处理,成交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
权利。在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和发生人员安全等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按照
采购人的要求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五章采购实施计划
5.1合同订立安排
5.1.1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
| 包号 | 采购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交货)范围 | 备注 |
| 1 | 175.145885 | 175.145885 | 详见采购需求 | / |
5.1.2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
| 序号 | 任务内容 | 实施周期 | 实施人 |
| 1. |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 | 2026.09.07 | 采购人 |
| 2. | 明确采购需求 | 2026.09.23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 3. | 采购方案确定 | 2026.09.25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 4. | 拟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初稿 | 2026.09.25-2026.09.28 | 代理机构 |
| 5. | 竞争性磋商文件审核及确认(公平竞争审查、采购需求审核) | 2026.09.29至2026.10.10 | 采购人或第三方审核机构或湖北省公平竞争审查系统 |
| 6. |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 | 2026.10.12 | 采购代理机构 |
| 7. | 采购需求发布时间 | 2026.10.12 | 采购代理机构 |
| 8. | 招标时间 | 2026.10.13-2026.10.23 | 采购代理机构 |
| 9. | 开标评审及推荐中标候选人 | 2026.10.23 | 磋商小组 |
| 10. | 报送评审报告 | 2026.10.23 | 采购代理机构 |
| 11. | 采购结果确定时间 | 2026.10.23 | 采购人 |
| 12. | 采购结果公告及通知书发布 | 2026.10.23 | 采购代理机构 |
| 13. | 采购合同签订 | 2026.10.23-2026.11.22 |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
| 14. | 采购合同公示 | 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 | 采购人 |
| 15. | 合同履约 | 按合同要求履行 | 成交供应商 |
| 16. | 履约验收 | 按合同组织验收 | 采购人或采购人及委托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 |
| 17. | 合同款支付 | 按约定支付合同款 | 采购人 |
| 备注:本次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
5.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5.1.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
☑分散采购□集中采购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安排:武汉金瑞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
5.1.5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
本项目共计1个项目包,合同分包:不允许
5.1.6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中小企业政策: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
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
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所
称“中小微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4.特定资格要求:无
5.1.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具体以财政部门实际批准方式为准。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采购
□其他采购方式:/
选择采购方式的理由:依据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7号)的通知要求及财政
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
第一章总则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
设项目。
5.1.8竞争范围
☑公开方式
面向全国范围,通过法定媒体公开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方式征集供应商,
符合资格
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竞争。
□邀请方式,依据:/。
5.1.9评审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
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
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
2.同品牌检查:
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
商计算。
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
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
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
2.3有效磋商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
(二)响应文件澄清
1.评审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
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
(三)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应当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
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第一轮磋商
1.1磋商小组将按照系统随机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
分别进行磋商。
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对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等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
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
组应将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5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
对原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
盖公章)后提交磋商小组。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
1.6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多轮磋商
2.1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
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
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到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3磋商程序同第一轮磋商。
3.最后报价
3.1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
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的方式经授
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
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
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
3.2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
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
商。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修正后的报价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
盖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商务技术评审
4.1磋商小组应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磋商
文件要求、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内容以及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响应
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5.报价评审
5.1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
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
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2价格扣除: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
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
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
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
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
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
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5.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计
算方法详见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6.计分办法及复核
6.1评审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得分应当为商务评
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6.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
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6.3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对各供应商评审得分汇总后的
算术平均值。
7.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7.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
且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
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
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获
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7.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
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
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
8.评审报告
8.1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
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
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
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8.2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3家(市
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
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
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形成评审报告。
8.3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
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
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
意评审报告。
9.应予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
9.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
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9.2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
10.停止评审的情形
10.1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
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
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评审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表
| 序号 | 资格要求 | 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 |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 |
| 3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 |
| 4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 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
| 5 | 资格要求 | 函》,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6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详见第一章“特定资格要求” |
备注:
1.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
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
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信用信息核查
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
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
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3.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
项评审。
(二)符合性审查表
| 序号 | 审查项名称 | 审查内容 |
| 1 | 磋商报价 | (1)总报价不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3)异常低价审查。【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详见附件2)】 |
| 2 | 响应文件编制 | (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书》《磋商报价明细表》;(2)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磋商方案;(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签章)。 |
| 3 | 响应的要求 |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时,供应商所投产品不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2)提供所投货物(或服务)确定的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明确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 4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1)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是否满足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条款;(4)不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5 | 围标串标情形 | 供应商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
| 6 | 其他无效情形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磋商情形。 |
(三)评分标准
| 评标项目 | 评标因素 | 子项及分值 | 分值 |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 | 价格评分的计算如下: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2.其他合格响应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如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30%×100备注:1)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评标小组认为有可能影响项目实施及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启用澄清程序,有权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出具报价的合理分析,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小组可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有权将其报价作无效处理。【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详见附件2)】2)符合投标人须知中价格扣除规定的,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30 |
| 商务部分(6分) | 履约能力 | 供应商2023年10月至今(以同类业务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承担过已竣工的业绩,每个得3分,最多得6分。【提供同类业务合同(含项目名称、项目金额、甲乙方签章)扫描件。同类业务不限定行业领域,即政府采购业绩或非政府采购业绩均可以;不限定项目性质,即新建或改造修缮业绩均可,业绩必须能考察履行合同所必 | 6 |
| 商务部分(6分) | 履约能力 | 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 6 |
| 技术部分(64分) | 重难点分析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理解及重难点分析进行评分。一、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重点分析及解决方案;(2)项目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二、评审标准:根据上述两个方面分别进行评分。每项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科学、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可行性强的,得5分;内容基本可行的,得3分;内容有缺陷、合理性、可行性低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每项5分,满分10分) | 10 |
| 施工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科学可行的主要施工方案进行评分。一、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概况;(2)总体施工部署;(3)施工前准备与主要人力、物资配置计划、施工工期进度计划(含劳动力计划表、施工设备表、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工期横道图);(4)各分部分项施工工艺流程(含施工工艺、自检、成品保护);(5)工程竣工收尾方案。二、评审标准:根据上述五个方面分别进行评分。每项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科学、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可行性强的,得3分;内容基本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缺陷、合理性、可行性低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每项3分,满分15分) | 15 | |
| 确保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确保工程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分。一、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材料物资质量保障措施;(2)施工技术保障措施;(3)工程质量施工过程控制措施(4)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二、评审标准:根据上述三个方面分别进行评分。每项措施内容完整、详细、合理、科学、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可行性强的,得3分;内容基本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缺陷、合理性、可行性低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每项3分,满分12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 1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确保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进行评分。一、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3)施工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及安全事故处理方案。二、评审标准:根据上述三个方面分别进行评分。每项措施内容完整、详细、合理、科学、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可行性强的,得3分;内容基本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缺陷、合理性、可行性低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每项3分,满分9分) | |
| 文明施工组织措施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确保工程文明施工组织措施进行评分。一、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文明施工责任制度;(2)确保工程施工文明进行的计划措施;(3)环境保护措施。二、评审标准:根据上述三个方面分别进行评分。每项措施内容完整、详细、合理、科学、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可行性强的,得3分;内容基本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缺陷、合理性、可行性低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每项3分,满分9分) | 9 | |
| 保修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一、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质保期内工程保修服务内容;(2)质保期外工程保修服务内容;(3)保修物资储备、服务响应时间。二、评审标准:根据上述三个方面分别进行评分。每项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科学、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可行性强的,得3分;内容基本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缺陷、合理性、可行性低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每项3分,满分9分) | 9 | |
| 确保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 总分 | 100 | |
| 上述技术方案中,区间量化指标:1.完整、详细、合理、科学、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可行性强: | |||
(1)方案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要求,
(2)对项目内容做了有针对性的全面、具体分析,
(3)提供的响应方案基于服务需求的全口径,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预判,
(4)准确把握项目重难点,分析各类情况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性,并尽可能列明多种详细预案,
(5)针对各类服务要求的不同特点及性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也可以举例论证,
(6)对于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细致、具体,具有一定的论证支撑性及可追溯性。
2.基本可行:
(1)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微小偏差和响应缺项,
(2)对项目内容分析有一定的层次性,能大体体现项目要求,
(3)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
(4)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
(5)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衬料提供过于简单。
3.有缺陷、合理性、可行性低:
(1)响应方案没有响应采购需求,或有明显重大欠缺,
(2)对项目内容分析缺乏层次性,对项目需求的体现不明显,或有明显重大缺陷,
(3)响应方案排列、响应情况杂乱,或文不对题。
附件2:
《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财库〔2026〕2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财政局:
为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就推
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
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信息,以及市场供给
和产业发展状况,材料、人工等市场价格,行业费用标准等市场调查情况,形成科学、完
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竞争报价提供基础。未设定最高限价
的采购项目,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
采购人要综合考虑技术、成本效益、促进竞争等因素,按照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
理设置采购包。采购人可以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约定期
限内的运营、维护、升级,专用耗材,处置报废等费用进行报价,作为评审因素,并在采
购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应当在约定期限内以不高于其报价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专用耗材或
者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确定价格、技术、
商务等因素的分值和权重。
采购人应当重点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耗材使用量大的复印、打印、实验、医疗等
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管理。对于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人应当要求供应商严格落实相关开
放性、兼容性标准和规范要求,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在系统运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在
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外以任何名义向相关服务对象收取费用。
二、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
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
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
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
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
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
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
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
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
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
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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