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孝感市 发布日期:2026-10-22

【招标结果】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孝感市 采购单位 孝感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暖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孝感市第一人民医院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090120260100060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900-2026-00887
三、项目名称
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孝感市第一人民医院
供应商地址:孝感市东城新区环川路215号(东城院区)、孝感市环城路215号(城中院区)
中标(成交)金额:175.00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3.56(分)

服务类

名称: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段攀峰,徐建新,田会明,张燕,左小丽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10-13
2、评审地点:孝感市仙女路 7 号一宫社区院内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标准及代理协议收取。
2、收费金额:2.1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孝感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孝感市高新区澴川路2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暖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孝感市仙女路 7 号一宫社区院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相关下载
ecce9e7c-7b4e-40e4-84e6-36676bd80e62.ofdrBABMGqw4yaACkonAAuon5WpPdc945.ofd
相关合同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610/notice_e0be2e8c178b4591a69973a0dd61b671.html
湖北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0-2026-00887

项目编号:420901202601000609

项目名称: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
采购包名称: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
采购人:孝感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暖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

注意事项
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
方式,将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潜
在供应商。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
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供应商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内容。若
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内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行承
担。
2、供应商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依《中华人民共
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供应商的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形成的数据
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得到了投标人确认。
3、供应商于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
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
人将拒收。
本提示内容与招标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正文为准。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2.基本定义.......................
3.资金来源.......................
4.投标人资格要求..................
5.费用承担........................
6.保密............................
7.语言文字.......................
8.计量单位.......................
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0.中标后分包.....................
11.电子投标说明....................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的组成................
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
(三)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报价.........................................................................................................................................................................
16.投标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
18.投标文件的加密..........................................................................................................................................................
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20.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实物样品.........................................................................................................................................................................
23.演示..................................................................................................................................................................................
(五)开标.........................................................................................................................................................
24.开标会议准备...............................................................................................................................................................
25.开标时间和地点..........................................................................................................................................................
26.开标程序.........................................................................................................................................................................
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
(六)资格审查................................................................................................................................................
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
(七)评标.........................................................................................................................................................
29.评标委员会....................................................................................................................................................................
30.评标..................................................................................................................................................................................

(八)中标............................31.确定中标人............................32.中标结果公告...........................33.中标通知...............................(九)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5.签订合同..............................(十)质疑和投诉......................36.质疑...................................37.质疑答复...............................38.投诉..................................(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方式和标准.........................(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40.无效投标...............................41.废标..................................(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
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十五)其他..........................
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7.适用法律.........................................................................................................................................................................
48.解释权.............................................................................................................................................................................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二、资格审查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信用信息核查.
(三)资格审查结果.
三、资格审查标准......

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二、评标程序................
(一)符合性审查..........
(二)投标文件澄清及修正..
(三)比较和评价...........................................................................................................................................
(四)评标报告................................................................................................................................................
(五)应予废标的情形..................................................................................................................................

(六)停止评标的情形..................................................................................................................................
三、评标标准..........................................................................................................................................................
(一)符合性审查表......................................................................................................................................
四、评分标准【综合评标法适用】.

第六章合同草案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
(一)报价文件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报价表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二、资格证明文件响应信息
(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
(三)资格条件承诺书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联合体协议书
(六)分包意向协议书
(七)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其他响应文件
(一)其他响应文件封面
(二)商务部分
1.商务响应偏离表
2.业绩证明文件
3.拟派项目团队
4.其他商务文件
(三)技术部分
1.技术响应偏离表
2.技术方案
3.其他技术文件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5.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
6.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如适用】
7.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证明文件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
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采招云供应
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
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90120260100060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0-2026-00887
3.项目名称: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00元
6.最高限价:***.00元
7.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
购的项目,本文所称“中小微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第二条)。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具
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拟派医护人员中,医生须具备有
效期内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须具备有效期内护士从业资格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关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22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9月29日23时59分
止。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
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采招云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年9月22日00时00分
2.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招云供应商客户端注册、响应文件制作及开标解密等操作手册详见采招云
网站(https://czy-zfcg.ceczy.com/login)帮助中心--《政府采购操作指南》栏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孝感市公安局
地址:孝感市高新区澴川路2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暖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孝感市仙女路7号一宫社区院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
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
2.2采购人孝感市公安局
2.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暖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监督管理部门孝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5项目名称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
2.6项目地点孝感市公安局市直监管场所,采购人指定地点
2.7项目内容
2.8项目属性服务
3.1资金来源
4.1
4.2☑不接受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9.1☑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财政性资金:1752000元,非财政性资金:/元。

投标人资格要
求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
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
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
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
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现场考察和答
疑会

□组织
时间:。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
地点:。
10中标后分包☑不允许
11.5
11.6
13.1提出询问方式
15.2报价方式
15.6最高限价
16.1投标有效期
19.1投标截止时间
19.2
22.1实物样品☑不提供
23.1项目演示☑不进行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进行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电子交易系统
咨询

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
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联系人: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联系电话:4006398178
其他联系方式:https://czy-zfcg.ceczy.com/login。

政府采购交易
系统联系方式

提出询问方式:
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
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
其他询问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13554348725。

报价方式:
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
开标当天时分至时分,提供至(地点):,逾期提供
的样品将不予接受。

□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
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分钟;
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
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
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
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
24.1远程开标会议环境准备环境要求:操作系统支持win7,win10,win11;浏览器支持Chrome,edge,360极速模式,不支持IE或者360兼容模式,须提前安装湖北政采证书签章助手,建议使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操作说明:详见采招云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2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6.3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因系统技术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解密时间。
30.2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
31.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按照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评标委员会按照确定中标人。
32.1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34.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按照合同总价款的%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形式: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者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3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标准及代理协议收取。3.支付时间: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条款号条款名称
42.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
43.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44.1节能环保产品
45.1

内容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
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
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
物服务10%-20%);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
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
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
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
物服务4%-6%);
3.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招标文
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
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
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
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
业)采购
□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采购;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
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
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如涉及多个采购标的应在第三章采
购需求中逐一列明各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

支持中小企业
政策

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
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
报价给予1%的价格扣除。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
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
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

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政策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
46.1
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
“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
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4-04-16,则“近三年”是指2021-04-16至
2024-04-15。
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
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无抵押、低利率、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放款)
渠道和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
选择“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按照操作提示申请。。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
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
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
随机抽取。

需要补充的其
他内容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
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
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
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
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
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
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
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
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

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

2.基本定义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制定本招标文件。
2.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3.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费用承担
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6.保密
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语言文字
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8.计量单位
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项目现场考察。
9.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9.3在现场考察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中标后分包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
10.2投标人未遵守招标文件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分包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1.电子投标说明

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
件方式,将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
潜在供应商。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
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供应商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内容。
若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内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
行承担。
11.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

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
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
厂商名录”专栏。
11.4本招标文件中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有关概念:
(1)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
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2)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
形式。
(3)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
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
密解密等功能。
(4)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下载使用。
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投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
险,特别是投标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知前附表”。
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的组成
12.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9款、第1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
修改。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六章合同草案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

13.1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招标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
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
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
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3.4本“投标人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
公告。

(三)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二、资格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
(二)资格条件承诺书
(三)资格证明文件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
(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其他响应文件
(一)商务部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商务响应偏离表
3.业绩证明文件
4.拟派项目团队
5.其它商务文件
(二)技术部分
2.技术方案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5.投标报价

15.1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5.2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
报价中也不得遗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
15.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的管理水
平、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
价应合理,并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
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
1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5.6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
将否决其投标。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文
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
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16.3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
其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17.投标文件的编制

17.1投标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
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
17.2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
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
章。

(四)投标

18.投标文件的加密

18.1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供应商客
户端中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18.2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投标文件加密
异常,在开标时无法解密。
18.3投标人应保证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标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
临近开标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标时无法进行解密。

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
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文件递
交回执单。
19.4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投标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
应急开标程序时使用。
19.5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0.拒收

20.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
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19款中的要求重新提交投
标文件。

22.实物样品

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
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22.2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
取回投标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3.演示

23.1要求投标人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五)开标
24.开标会议准备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远程开标。

25.开标时间和地点

25.1开标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代表如出席会议,应在供应商
客户端中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使用CA证书验证投标人身份后参与开标会。

26.开标程序

26.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6.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6.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会纪律;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
(3)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加密投
标文件的CA证书在系统中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4)解密完成后,系统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
其他内容;
(5)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供应商应在线对开标记录进行签署确认;
(6)开标会结束。

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

2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会议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7.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7.3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采购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回
投标文件。停止解密后,已解密开启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

(六)资格审查
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

28.1开标结束后,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由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
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8.2资格审查按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
28.3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性审查错误进行及
时纠正并记录。

(七)评标
29.评标委员会

29.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
组成。.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9
(
(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0.评标
30.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
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0.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
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中标
31.确定中标人

31.1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中标结果公告
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
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2.2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
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
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33.中标通知

3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
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
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九)签订合同
34.履约保证金

3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
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
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5.签订合同

3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
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
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5.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
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5.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
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
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质疑和投诉
36.质疑

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
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6.2投
(1)质疑人的姓名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6.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6.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6.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
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37.质疑答复
3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7.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38.投诉

38.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
项的范围。
38.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
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

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39.收取方式和标准

39.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
40.无效投标

40.1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
的投标无效情形的,其投标无效。

41.废标

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

4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
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
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
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3.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
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
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
项目投标人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
除比例,对投标人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3.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
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

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不再进行优先采购,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
采购范围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五)其他
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7.适用法律

4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47.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

48.解释权

48.1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
2.最高限价:***.00元(超此限价投标无效)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4.付款方式:合同自行约定
二、采购需求
1.医疗合作人员
单位项目备注
市看守所医护人员6名(其中医生3名,护士3名)主要负责看守所日常医疗卫生工作
市拘留所医护人员2名(医生2名)主要负责拘留所日常医疗卫生工作
市执法办案中心医护人员6名(其中医生2名,技师2名,护士2名)主要负责24小时收押人员的五项健康体检和24小时医疗保障服务

2.药品明细
本项目下述药品及耗材清单为临床用药参考清单,仅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
件、测算报价参考。投标人应当结合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常见病、多发病、急救
处置实际需求,配齐急救药品及基础常用药品,药品配置须符合医疗卫生管理相
关规范,能够满足本项目日常诊疗、应急救治工作需要。
药品名称药品规格药品单位参考数量实际单价实际金额
阿卡波糖胶囊50mg*30粒盒50
阿莫西林胶囊0.25g*50粒盒500
阿司匹林肠溶片100mg*30片盒150
阿托伐他汀钙片10mg*14片盒160
阿昔洛韦乳膏10g:0.3g支30
艾司唑仑片1mg片500
氨咖黄敏胶囊10粒板3000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20mg*28片盒100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mg*30片盒80
苯扎氯铵贴2.5cm*1.8cm*100张张800
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15mg;500mg*30片瓶50
丙酸倍氯米松鼻气雾剂每瓶200揿,每揿含丙酸倍氯米松50μg支10
丙酸氟替卡松乳膏15g支50
丙戊酸钠缓释片(I)0.5g*30片瓶5
玻璃酸钠滴眼液0.4ml:1.2mg盒120
布洛芬缓释胶囊0.3g*30粒盒70
醋酸氟轻松乳膏10g:2.5mg支150
醋酸泼尼松片5mg*100片瓶10
达格列净片10mg*14片盒70
丹参注射液10ml*5支支50
丹参注射液10ml*5支支50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ml:5mg*10支支50
对乙酰氨基酚片0.5g*100片片100
多巴丝肼片0.25g*40片盒10
多潘立酮片10mg*30片盒10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150mg/12.5mg*7片盒250
非布司他片40mg*56片盒10
非洛地平缓释片5mg*10片盒50
酚磺乙胺注射液2ml:0.5g*10支支5
呋塞米注射液2ml:20mg*10支支20
氟比洛芬凝胶贴膏40mg*6贴盒20
复方氨酚烷胺片12片盒700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250ml:12.5g(总氨基酸)瓶10
复方甘草片100片瓶120
复方甘草酸苷胶囊40粒盒15
复方甘露醇注射液250ml塑瓶瓶10
复方甲氧那明胶囊12.5mg*60粒瓶20
复合维生素B片100片盒20
富马酸依美斯汀滴眼液5ml:2.5mg支10
格列美脲片1mg*30片盒10
更昔洛韦滴眼液8ml:8mg支20
红霉素软膏1%10g支160
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47.5mg*7片盒150
肌苷注射液2ml:0.1g支200
甲钴胺片0.5mg*48片盒50
甲巯咪唑片10mg*50片盒10
甲硝唑片0.2g*100片瓶100
酒石酸美托洛尔片25mg*60片盒10
开塞露(含甘油)20ml个1500
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50μg*60揿瓶5
克拉霉素片250mg*36片盒400
枯草杆菌二联活菌肠溶胶囊250mg*30粒盒50
兰索拉唑肠溶胶囊30mg*14粒盒5
利巴韦林注射液1ml:0.1g支100
利伐沙班片10mg*12片盒10
利可君片20mg*48片盒5
磷酸奥司他韦胶囊75mg*30粒盒100
硫软膏10%25g盒60
硫酸氢氯吡格雷片75mg*7片盒50
炉甘石洗剂100ml瓶30
罗红霉素片150mg*12片盒50
罗通定片30mg*100片瓶30
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14cm×10cm*2贴盒5
铝碳酸镁咀嚼片0.5g*24片盒70
氯雷他定片10mg*10片盒180
蒙脱石散3g*12袋盒20
尿素乳膏10g支10
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0.4ml:1680IU*10支盒10
诺氟沙星片0.1g*30片盒150
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250IU支6
葡萄糖酸钙注射液10ml:1g*5支支20
葡萄糖注射液250ml:12.5g(5%)(直立式)袋40
葡萄糖注射液20ml:10g*1支(50%聚乙烯安瓿)支240
氢氯噻嗪片25mg*100片瓶20
秋水仙碱片0.5mg*20片盒30
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15g支200
人胰岛素注射液10ml:400Uiu8000
瑞格列奈片1mg*60片盒20
瑞舒伐他汀钙片10mg*28片盒30
塞来昔布胶囊0.2g*12粒盒20
双氯芬酸钠栓50mg*10枚枚300
碳酸钙D3片(Ⅰ)1.5g*30片盒40
碳酸氢钠注射液250ml:12.5g瓶40
替勃龙片2.5mg*7片盒10
替米沙坦片80mg*7片盒40
头孢地尼分散片0.1g*24片盒70
头孢地尼胶囊100mg*24粒盒60
头孢克洛胶囊0.25g*12粒盒160
头孢克肟颗粒50mg*30袋盒10
维生素B1片10mg*100片瓶6
维生素B6注射液2ml:0.1g支50
维生素C片0.1g*100片瓶30
维生素C注射液2ml:0.5g支100
硝苯地平缓释片(Ⅱ)20mg*50片盒300
硝苯地平控释片30mg*7片盒350
硝苯地平片10mg*100片片400
硝酸咪康唑乳膏20g支130
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20mg*30片盒30
缬沙坦胶囊80mg*28粒盒100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100ml:0.3g瓶10
盐酸氨溴索片30mg*20片盒50
盐酸贝那普利片10mg*28片盒100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0.5g*60片盒100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5mg*40粒盒10
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8ml:0.6g支20
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玻瓶)5ml:0.1g*5支支10
盐酸莫西沙星片0.4g*3片盒14
盐酸普萘洛尔片10mg*100片瓶10
盐酸赛洛唑啉鼻用喷雾剂10ml:10mg支10
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1ml︰1mg支15
盐酸坦索罗辛缓释胶囊0.2mg*20粒盒40
盐酸消旋山莨菪碱注射液1ml:10mg*10支支30
盐酸左氧氟沙星滴耳液5ml(5ml:25mg)支80
依托考昔片120mg*5片盒10
注射用阿昔洛韦0.25g支50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40mg支10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40mg瓶10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0.6g支100
左氧氟沙星滴眼液5ml:24.4mg支130
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100ml:0.5g:0.9g袋60
左氧氟沙星片0.5g*7片盒100
板蓝根颗粒10g*15袋包200
冰硼含片0.6g*24片盒150
肺力咳合剂150ml盒40
枫蓼肠胃康颗粒3g*9袋盒30
复方丹参片0.32g*60片瓶200
复方血栓通胶囊0.5g*30粒盒4
感冒灵颗粒10g*10袋盒500
藿香正气口服液10ml*5支盒10
蓝芩口服液10ml*6支盒50
连花清瘟颗粒6g*10袋盒70
麻仁丸60g瓶100
马应龙麝香痔疮膏4g*6支盒40
脑心通胶囊0.4g*72粒盒50
牛黄解毒片1袋*24片袋1500
排石颗粒5g*12袋盒50
人丹1.725g*1瓶瓶22
麝香保心丸22.5mg*42丸盒50
麝香海马追风膏7cm*10cm*5片盒50
麝香追风止痛膏7cm*10cm*4贴盒170
速效救心丸40mg*200丸盒10
云南白药气雾剂85g+60g/1瓶瓶10
合计金额约14万元(12个月)
备注此表统计为采购方每年基本常用药品

备注:⑴所有药品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具备合格证明,有效期满足国家药品管理规定;⑵
急救类药品必须足额配置到位,保障突发疾病应急处置;⑶实际使用可根据在押人员患病情
况动态调整药品品类及数量,采购人不保证清单内参考数量全部消耗。
3.医疗耗材明细
本项目下述耗材清单为日常医用参考清单,仅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测算
报价参考。
品名型号单位参考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PE检查手套中号6000
电子血压计台2
体温计10
无菌敷贴普通型护创膜(敷料)贴20
心电图机记录纸本100
血糖测试条EA-12型1600
一次性使用避光精密过滤输液器带针G00-5um副100
一次性使用聚乙烯手套中号只2000
一次性使用胸穿包I型包1
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中号M(7.5)付200
医用被服包(床罩)条500
医用超声耦合剂2500ml瓶5
医用检查垫长:50cm×宽:60cm条500
医用棉签10cm袋1740
医用外科口罩长方形挂耳长17cmx宽9cm灭菌级10只/袋只3000
医用无菌敷贴S-1型(输液贴)片200
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有粉表面双800
运作牌0.5%活力碘皮肤粘膜消毒剂有效碘0.5%50ml/瓶100瓶/箱瓶100
止血海绵A型片20
合计金额约1万元(12个月)
备注此表统计为采购方每年的基本医疗耗材。

4、其他:采购方与中标方协商,配齐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必备的基础
设备和紧急抢救处置器材(如心电图机、除颤仪、呼吸气囊、医用氧气等),以
及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其他设备,采购方与中标方共同对医疗设施设备进
行管理和维护。
三、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总承包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合同
履行期间,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采购需求
全部服务内容的一年包干总价,投标人须结合项目3个点位(市看守所、市
拘留所、市执法办案中心)全部派驻医护人员费用、人员工资福利、社保、
管理费、常用药品费、基础医疗器具耗材损耗费、培训费、应急处置、交通、
保险、税金、风险费等一切全部费用。服务周期内正常诊疗产生的全部药品
及耗材费用包含在总价内;确属非正常特殊大量用药,按双方协商处理。
2.派驻人员须根据市直监管场所作息时间要求到岗值守,服从点位日常管
理制度,保障24小时基础医疗应急处置。各点位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履职,不
得一人同时兼职多个点位。所有医护人员须提供体检报告。
3.医药及医疗器具损耗要求:(1)中标人须承担本项目日常基础诊疗所需
常用药品、一次性基础医疗耗材、简易医疗器具损耗;(2)所有药品、耗材必
须符合国家医疗卫生管理规范,从正规渠道采购,具备合格证明;(3)如遇危
重病人需外出救治,按照监管场所现有处置流程执行。
4.医护人员岗位要求及职责:
(1)医生岗位要求
①具备有效执业医师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完成执业注册。应当以有独
立处方权的内科或者全科类临床专业为主,且具有精麻药品处方权及相关资
质。
②熟悉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掌握急症初步处置、急救基础操作,具备相
应的临床诊疗经验及对危急患者进行院前急救处理的能力。
③服从监管场所各项管理制度,遵守执业医师法,无重大医疗事故不良记
录。
④能够驻点在岗尽职,不得同时兼职本项目多个点位,不得外挂挂名。
(2)医生工作职责
①负责监管对象日常巡诊、接诊,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治疗,规范开
具处置意见。
②开展每日两次健康巡查(上下午各一次),重点关注患病、年老体弱人
员,做好健康档案登记。
③遇突发疾病、身体不适人员,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病情危重按流程
及时提出外送就医建议,做好记录。
④规范书写诊疗记录、病历台账,完整留存就诊、巡诊、处置资料,接受
采购人、卫健部门检查。
⑤负责药品管理,核对药品效期,规范药品使用,落实药品出入库登记。
⑥配合开展健康教育,落实场所医疗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医疗风险防
范。
⑦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医疗相关工作。
(3)护士岗位要求
①具备有效护士执业证,证书在有效期,完成执业注册,派驻护士至少应
有1名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②熟练基础护理操作、生命体征测量,掌握急救配合工作。
③服从监管场所管理,恪守护理工作规范,无重大护理不良记录。
④驻点现场在岗履职,不得一人兼职多个点位,不允许挂名不到岗。
(4)护士工作职责
①配合医生完成生命体征测量、给药、基础护理等各项护理操作,严格执
行医嘱。
②做好就诊登记、护理记录,协助完善人员健康档案。
③负责药品、医疗耗材保管,做好出入库登记,检查药品效期,做好耗材
管理。
④突发疾病时配合医生开展现场急救处置,协助做好危重人员转运前准备
工作。
⑤落实医疗区域清洁、消毒工作,做好流感防控。
⑥严格遵守监管场所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医疗相关信息。
⑦完成采购人交办其他护理相关工作。
5.服务总体要求:(1)派驻医护人员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
及监管场所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诊疗工作;(2)建立诊疗台账,
做好就诊登记、药品出入库登记,完整保存医疗记录,接受采购人及卫健部
门监督检查;(3)针对在押人员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基础诊疗,做好健康巡诊、
突发疾病应急初步处置,建立人员健康档案;(4)落实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规
范操作流程,杜绝医疗安全事故;因中标方医护人员违规操作、履职不到位
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其他要求:建立派驻医护人员轮岗机制,在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前提下,
轮转时间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进行协商(轮换时间原则上为6个月至2年)。
派驻医护人员因故需要更换的,中标单位应当提前向采购人报备,新更换人
员资质条件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人员相关证书资料提交采购人审核确认
后方可上岗。
政府采购政策评审:(如有)
(1)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
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
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
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
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达
到80%,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适用支持本国产品标准。对供应商所出具
的《声明函》(详见第七章)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符合澄清补正情形的,
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澄清补正,澄清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价格评
审优惠。
(2)当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叠加适用,统一在原投标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价格扣除。
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
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
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
一、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
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
二、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三、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
基础进行计算。
四、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
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
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

二、资格审查程序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并
按本章“三、资格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
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信用信息核查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要求,投标人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和中国政府cn)
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2.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4.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在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应
当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
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资格审查结果

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予以废标。

三、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资格要求审查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投标人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拟派驻医护人员中,医生须具备有效期内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须具备有效期内护士从业资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关的服务能力。
备注:
1.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
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信用信息核查
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
2.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3.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下面所列资料是对评标方法和评标程序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
7.1
8.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2.1式
13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
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
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
序修正。

报价修正规定

□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
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
评标委员会以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方式确定
一家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投标人
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
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
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其它投标无效。

相同品牌中标
候选人推荐方

☑评标结果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
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按照投标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

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程序
(一)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三、评标标准”中“(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对通过资
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满
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同品牌检查:
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
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
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
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
2.3有效投标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澄清及修正

3.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交易系统中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
4.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
当在交易系统中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
6.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正规定见办法前附表”;
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7.1报价修“评标
7.2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5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
无效投标处理。

(三)比较和评价

8.评标方法
8.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8.2本项目评标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9.综合评分法
9.1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商务技术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因素及标准见本章
《评分标准》。
9.2投标报价评审
(1)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
(3)价格权重见本章《评分标准》。
9.3商务技术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及本章“三、评标标准”中的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9.4计分办法及复核
(1)评标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得分应为商务评分、技术
评分、报价评分之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存在以
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A.B.C.D.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3)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对各投标人评标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
均值。0.最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1.政价格扣除
1低评标价法
10.1除
1府采购政策评审
11.1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
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对小微企业中
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
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
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
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
受价格扣除优惠。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
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12.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1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
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中
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方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

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
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

(四)评标报告

1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中
标候选人排序方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4.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评标报告。
15.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
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五)应予废标的情形

16.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7.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停止评标的情形

18.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
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
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评标标准
(一)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审核内容是否满足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2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3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5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条款中实质性要求;
6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7投标人未有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8未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审核结论

(二)澄清有关问题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
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异常低价审查内容:(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
投标报价平均值60%的;(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
商投标报价60%的;(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的;(4)评审委员
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异常低价审查情形: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
知》(财库〔2026〕2号)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异
常低价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三)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分
标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
的报告。
四、评分标准【综合评标法适用】

评审项目评审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
价格部分(15.0分)报价部分15.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权值;价格权值=15%备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商务部分(10.0分)类似业绩6.0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每提供一个项目得2分,最多6分;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项目团队人员4.0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含服务需求中的7名医生、2名技师、5名护士),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职称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凭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部分(75.0分)诊疗方案15.0一、评审内容: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技术部分(75.0分)诊疗方案15.0诊疗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日常巡诊与基础诊疗;2.用药安全管理;3.医疗质量安全管控。二、评审标准:1.符合度:是否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2.完整性: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描述,不得缺项;3.可行性:需依据本项目阐述,措施可落地。三、给分标准: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5分,满足2项的得3分,仅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15分。
防疫方案15.0药品耗材保障方案一、评审内容: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防疫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日常消毒消杀;2.传染病筛查识别3.突发传染事件应急处置。二、评审标准:1.符合度:是否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2.完整性: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描述,不得缺项;3.可行性:需依据本项目阐述,措施可落地。三、给分标准: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5分,满足2项的得3分,仅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15分。15.0
体检方案15.0一、评审内容: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体检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新入所人员入所体检;2.在押人员定期健康监测;3.体检异常结果处置。二、评审标准:1.符合度:是否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2.完整性: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描述,不得缺项;3.可行性:需依据本项目阐述,措施可落地。三、给分标准: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5分,满足2项的得3

湖北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0-2026-00887

项目编号:420901202601000609

项目名称: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
采购包名称: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
采购人:孝感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暖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

注意事项
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
方式,将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潜
在供应商。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
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供应商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内容。若
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内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行承
担。
2、供应商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依《中华人民共
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供应商的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形成的数据
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得到了投标人确认。
3、供应商于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
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
人将拒收。
本提示内容与招标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正文为准。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2.基本定义.......................
3.资金来源.......................
4.投标人资格要求..................
5.费用承担........................
6.保密............................
7.语言文字.......................
8.计量单位.......................
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0.中标后分包.....................
11.电子投标说明....................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的组成................
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
(三)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报价.........................................................................................................................................................................
16.投标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
18.投标文件的加密..........................................................................................................................................................
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20.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实物样品.........................................................................................................................................................................
23.演示..................................................................................................................................................................................
(五)开标.........................................................................................................................................................
24.开标会议准备...............................................................................................................................................................
25.开标时间和地点..........................................................................................................................................................
26.开标程序.........................................................................................................................................................................
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
(六)资格审查................................................................................................................................................
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
(七)评标.........................................................................................................................................................
29.评标委员会....................................................................................................................................................................
30.评标..................................................................................................................................................................................

(八)中标............................31.确定中标人............................32.中标结果公告...........................33.中标通知...............................(九)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5.签订合同..............................(十)质疑和投诉......................36.质疑...................................37.质疑答复...............................38.投诉..................................(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方式和标准.........................(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40.无效投标...............................41.废标..................................(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
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十五)其他..........................
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7.适用法律.........................................................................................................................................................................
48.解释权.............................................................................................................................................................................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二、资格审查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信用信息核查.
(三)资格审查结果.
三、资格审查标准......

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二、评标程序................
(一)符合性审查..........
(二)投标文件澄清及修正..
(三)比较和评价...........................................................................................................................................
(四)评标报告................................................................................................................................................
(五)应予废标的情形..................................................................................................................................

(六)停止评标的情形..................................................................................................................................
三、评标标准..........................................................................................................................................................
(一)符合性审查表......................................................................................................................................
四、评分标准【综合评标法适用】.

第六章合同草案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
(一)报价文件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报价表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二、资格证明文件响应信息
(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
(三)资格条件承诺书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联合体协议书
(六)分包意向协议书
(七)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其他响应文件
(一)其他响应文件封面
(二)商务部分
1.商务响应偏离表
2.业绩证明文件
3.拟派项目团队
4.其他商务文件
(三)技术部分
1.技术响应偏离表
2.技术方案
3.其他技术文件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5.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
6.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如适用】
7.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证明文件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
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采招云供应
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
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90120260100060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0-2026-00887
3.项目名称: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00元
6.最高限价:***.00元
7.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
购的项目,本文所称“中小微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第二条)。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具
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拟派医护人员中,医生须具备有
效期内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须具备有效期内护士从业资格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关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22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9月29日23时59分
止。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
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采招云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年9月22日00时00分
2.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招云供应商客户端注册、响应文件制作及开标解密等操作手册详见采招云
网站(https://czy-zfcg.ceczy.com/login)帮助中心--《政府采购操作指南》栏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孝感市公安局
地址:孝感市高新区澴川路2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暖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孝感市仙女路7号一宫社区院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
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
2.2采购人孝感市公安局
2.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暖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监督管理部门孝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5项目名称市直监管场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
2.6项目地点孝感市公安局市直监管场所,采购人指定地点
2.7项目内容
2.8项目属性服务
3.1资金来源
4.1
4.2☑不接受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9.1☑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财政性资金:1752000元,非财政性资金:/元。

投标人资格要
求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
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
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
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
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现场考察和答
疑会

□组织
时间:。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
地点:。
10中标后分包☑不允许
11.5
11.6
13.1提出询问方式
15.2报价方式
15.6最高限价
16.1投标有效期
19.1投标截止时间
19.2
22.1实物样品☑不提供
23.1项目演示☑不进行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进行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电子交易系统
咨询

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
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联系人: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联系电话:4006398178
其他联系方式:https://czy-zfcg.ceczy.com/login。

政府采购交易
系统联系方式

提出询问方式:
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
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
其他询问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13554348725。

报价方式:
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
开标当天时分至时分,提供至(地点):,逾期提供
的样品将不予接受。

□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
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分钟;
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
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
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
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
24.1远程开标会议环境准备环境要求:操作系统支持win7,win10,win11;浏览器支持Chrome,edge,360极速模式,不支持IE或者360兼容模式,须提前安装湖北政采证书签章助手,建议使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操作说明:详见采招云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2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6.3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因系统技术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解密时间。
30.2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
31.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按照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评标委员会按照确定中标人。
32.1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34.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按照合同总价款的%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形式: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者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3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标准及代理协议收取。3.支付时间: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条款号条款名称
42.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
43.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44.1节能环保产品
45.1

内容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
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
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
物服务10%-20%);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
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
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
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
物服务4%-6%);
3.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招标文
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
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
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
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
业)采购
□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采购;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
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
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如涉及多个采购标的应在第三章采
购需求中逐一列明各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

支持中小企业
政策

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
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
报价给予1%的价格扣除。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
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
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

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政策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
46.1
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
“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
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4-04-16,则“近三年”是指2021-04-16至
2024-04-15。
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
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无抵押、低利率、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放款)
渠道和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
选择“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按照操作提示申请。。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
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
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
随机抽取。

需要补充的其
他内容

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湖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