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42国道来凤县三胡至桂花树工业园段项目经理部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42国道来凤县三胡至桂花树工业园段项目经理部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42国道来凤县三胡至桂花树工业园段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42国道来凤县三胡至桂花树工业园段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FA000007063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42国道来凤县三胡至桂花树工业园段项目经理部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混凝土
采购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42国道来凤县三胡至桂花树工业园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42国道来凤县三胡至桂花树工业园段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合同金额26519.38万元,施工内容主要为路基(挖方117万方,填方100.3万方)、特殊路基处理(0.65万方)、桥梁5/座(849米)、涵洞12/道(744米)、路面、交安、机电和绿化等工程。
项目总体定位:以质量保市场,滚动开发,经营创效,深耕来凤市场
2.2 招标内容:
混凝土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2.3 包件划分:不划分包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垫资能力,可接受票据支付付款;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有合理、可靠、可行的质量保证方案;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
16:00
时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6: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6:00
时
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
“
中交三公局
242国道项目混凝土
标书款
”,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
将付款凭证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6:00
时
前发至邮箱
(
379864559@qq.com
)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见第
14条联系方式)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42国道来凤县三胡至桂花树工业园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
帐
号:
01-10-006159-01
联
行
号:
907100000513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
“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10
日
16:00
时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
线上开标,
不举办
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
采购内容为一级
集采
目录
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
本项目
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1)□不要求递交
(
2)
?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20000元
(
贰万元整)
;
保证金形式:
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
如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的费用汇入以下账户并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
“
中交三公局
来凤冰雪城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379864559@qq.com)并与联系人(刘先生19232717978)进行确认)
账户名称:
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42国道来凤县三胡至桂花树工业园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
帐
号:
01-10-006159-01
联
行
号:
907100000513
10.合同主要条款
10
.1
付款条件:
无预付款,物资结算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70%,90个工作日支付至当期结算97%,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在末次结算生效后6个月不计息按规定返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甲方
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
10
.
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
1)
?
不要求递交
(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
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
其他形式:
/
。
11
.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纪委
举报电话:
15902783297
举报邮箱:
15902783297@163.com
12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
“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
“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
.其他
/
。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42国道来凤县三胡至桂花树工业园段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FA000007063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42国道来凤县三胡至桂花树工业园段项目经理部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混凝土
采购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42国道来凤县三胡至桂花树工业园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42国道来凤县三胡至桂花树工业园段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合同金额26519.38万元,施工内容主要为路基(挖方117万方,填方100.3万方)、特殊路基处理(0.65万方)、桥梁5/座(849米)、涵洞12/道(744米)、路面、交安、机电和绿化等工程。
项目总体定位:以质量保市场,滚动开发,经营创效,深耕来凤市场
2.2 招标内容:
混凝土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2.3 包件划分:不划分包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垫资能力,可接受票据支付付款;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有合理、可靠、可行的质量保证方案;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
16:00
时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6: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6:00
时
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
“
中交三公局
242国道项目混凝土
标书款
”,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
将付款凭证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6:00
时
前发至邮箱
(
379864559@qq.com
)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见第
14条联系方式)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42国道来凤县三胡至桂花树工业园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
帐
号:
01-10-006159-01
联
行
号:
907100000513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
“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10
日
16:00
时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
线上开标,
不举办
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
采购内容为一级
集采
目录
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
本项目
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1)□不要求递交
(
2)
?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20000元
(
贰万元整)
;
保证金形式:
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
如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的费用汇入以下账户并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
“
中交三公局
来凤冰雪城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379864559@qq.com)并与联系人(刘先生19232717978)进行确认)
账户名称:
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42国道来凤县三胡至桂花树工业园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
帐
号:
01-10-006159-01
联
行
号:
907100000513
10.合同主要条款
10
.1
付款条件:
无预付款,物资结算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70%,90个工作日支付至当期结算97%,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在末次结算生效后6个月不计息按规定返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甲方
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
10
.
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
1)
?
不要求递交
(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
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
其他形式:
/
。
11
.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纪委
举报电话:
15902783297
举报邮箱:
15902783297@163.com
12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
“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
“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
.其他
/
。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使用部位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不分包件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500 | 来凤县 242国道项目 | 2026年12月至项目结束 | |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10000 | ||||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1600 | ||||
| 商品混凝土 | C30水下 | m3 | 3600 | ||||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6000 | ||||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2300 | ||||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3 | 1800 | ||||
| 合计 | m3 | 25800.00 | |||||
| 1、混凝土技术要求: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具体如下: (1)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严禁混用不同厂家,品种或批次的水泥。 (2)砂石级配含泥量需符合GB/T 14684-93等规范。 (3)到场混凝土不得有离析、初凝现象。 2.验收方式:1.以甲方工地实际验收签认合格的产品数量为准。2.甲方提供过磅(按方)计量方式,磅差允许误差范围为土3‰%,士3‰以内按甲方过磅数量为准,若乙方有异议,如误差比较大可进行第三方确认,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结算周期:每月 11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1 日至本月 10 日; 4.支付周期:无预付款,物资结算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80 %; 90日 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价款的 97% , 3%为质量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中期结算支付比例不高于业主计量收款比。 5.支付方式: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约定可支付40%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银行产品。 6.其他: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7.本次所采混凝土单价包含材料费及运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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