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咸丰县曲江新城塘铺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社区项目(EPC)

所属地区: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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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咸丰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致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咸丰县曲江新城塘铺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社区项目(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各潜在投标人:
为了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环境,加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公平竞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湖北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南》等相关规定,现对咸丰县曲江新城塘铺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社区项目(EPC)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提前公示,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1日至2026年10月13日止。
公示期间,各潜在投标人若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101936589@qq.com),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收集汇总反馈意见,认真研判。
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资格预审文件提前公示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将作为项目后期招投标活动资料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咸丰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大坝社区育英路8号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5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101936589@qq.com
点击查看附件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示范文本
(2024年电子化第三版)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四年五月
使用说明
一、《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是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关专
家,参照2007版《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合《标准设计
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招标工作实际编制
而成,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施工(DB)总承包或设计采购
施工(EPC)总承包招标的资格预审,也可适用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的资格预审。《示范文本》对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也留出了表达空间。
二、《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
供招标人和申请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
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
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选择性内容和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和补充的内容外,
《示范文本》第二章“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及第三章“资格审查办
法”正文部分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选择、填空和补充内容由招标
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招标项目具体情
况确定。
三、招标人按照《示范文本》第一章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
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
审邀请。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该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示范文本》第二章申请人须知正文应全文引用。“申请人
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招标
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如果填写内容与
正文对应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五、《示范文本》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提供了合格制和
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
际需要选择使用。如无特殊情况,招标人应当优先采用合格制。采用
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
少于9人。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
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
审的全部条款。
六、《示范文本》针对不同的情况,有关章节列出了可供选择的
内容。招标人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时应将未选择部分删除,以保
证文件整体的连贯性和避免歧义。
七、《示范文本》为2024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
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
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27)87237985、86620825
咸丰县曲江新城塘铺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社区项目
(EPC)(项目名称)咸丰县曲江新城塘铺片区保障性租赁
住房青年社区项目(EPC)(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申请人资格要求
1.5语言文字
1.6费用承担
2.资格预审文件
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4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加密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3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
4.4特殊情况的处置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审查委员会
5.2资格审查
6.通知和确认
6.1通知
6.2解释
6.3确认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8.纪律与监督
8.1严禁贿赂
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8.3保密
8.4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申请规定
9.2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适用于合格制)
I
9.2得分相同的申请人入围规则(适用于有限数量制)
9.3招标人的权力
9.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9.5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附录三:政府采购工程适合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及金额
附表一: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申请函
附表二: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
附表三: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通知
附表四:异议函
附表五:异议答复函
附表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附表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附表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的澄清
附表九: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附表十:投标确认书
附表十一: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附表十二:资格预审结果解释申请函
附表十三:授权委托书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
1.审查方法
2.审查标准
2.1初步审查标准
2.2详细审查标准
3.审查程序
3.1初步审查
3.2详细审查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4.审查结果
4.1提交审查报告
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错误!未定义书签。
1.审查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2.审查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初步审查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2.2详细审查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2.3评分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3.审查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
3.1初步审查........................................错误!未定义书签。
3.2详细审查........................................错误!未定义书签。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错误!未定义书签。
3.4评分............................................错误!未定义书签。
4.审查结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4.1提交审查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
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II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目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分包意向协议书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申请人基本情况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二)关联单位情况说明
(三)项目管理机构
3-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3-2项目经理简历表
3-3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3-4施工负责人简历表
3-5承诺书
(四)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
4-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4-2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七、近年财务状况
7-1近年财务状况表
7-2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格式)
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8-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
8-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九、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
9-1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汇总表
9-2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
十、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
10-1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汇总表
10-2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
十一、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11-1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汇总表
11-2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十二、企业信誉情况
12-1企业信誉声明
12-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2-3近年申请人获工程(设计)质量奖项和获表彰情况表
十三、其他材料
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
一、项目说明
二、建设条件
三、建设要求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III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咸丰县曲江新城塘铺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社区项目(EPC)(项
目名称)咸丰县曲江新城塘铺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社区项目
(EPC)(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曲江新城塘铺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社区项目(EPC)(项目名称)
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咸丰县曲江新城塘铺片
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社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24】180号(批文名称
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债及政府自
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丰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
代理机构为湖北致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元(¥.00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
“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曲江镇。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5704㎡,总建筑面积:69556㎡,主要建设内容:
保障房480套;托育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地下车库16800㎡(含480
个地下车位及配套人防工程);健康运动场所及相关环保、管网等基础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
目施工图设计(含建筑工程BIM模型)、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图审、相关专家论证以
及工程建设需要的其他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竣工图等)、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
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
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11-30。
合同估算价:***.02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人民币***.02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32006992.02
元、设备费8350000.00元、设计费2280000.00元)。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3.1.1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的能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
员方均需提供)。
3.1.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五年承接过类似总承包EPC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
工一体化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其联
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3.1.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
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并注册在申请人单位)或具
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承
诺书)。注:项目总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2)施工负责人:具
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同
时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施
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它施工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的
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专职安
全员(C1:1人和C2:2人,或C1.C3或C2.C3或C3共3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
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
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1.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
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
件的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
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
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作出相应的书面承诺,否则其申请文件
无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
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
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
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资格预审文
件、制作并上传申请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2)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
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各成员均
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
本项目中投标。
3.4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
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
标段的招标项目)。
3.5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方法确定中标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
审查的申请人多于/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家。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
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电子营业执照3种任选其一,下同)(具
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24:
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
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
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
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月**日**时**分。
6.2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
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
“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
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
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xf.eszggzy.cn/xfweb/)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诚建设项目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大坝社区育英路8号融媒体中心(自主申报)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5号
邮编:445600,邮编:445600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营屏
寨路50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建管股,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6822699
____2026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备注:1.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9
人。
2.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
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
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
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是指申请人拟申请某标段资格预审的,
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
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资
格预审文件的依据。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咸丰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大坝社区育英路8号融媒体中心(自主申报)联系人:***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致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5号联系人:***6023518
造价咨询人/
1.1.4监理人/
项目管理单位/
1.1.5代建人/
1.1.6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咸丰县曲江新城塘铺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社区项目(EPC)招标编号:/
1.1.7建设地点咸丰县曲江镇
1.2.1资金来源地方专债及政府自筹资金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2.4项目性质□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
1.2.4项目性质业为:建筑业。
1.3.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建筑工程BIM模型)、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图审、相关专家论证以及工程建设需要的其他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竣工图等)、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1月29日
1.3.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1.3.4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的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部分预留的工作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对符合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录“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在投标阶段满足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在评标时享
1.3.4政府采购政策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2.根据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资格预审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招标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享受政策。3.根据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在资格预审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招标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政策。/。
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本章附录一财务要求:见本章附录一业绩要求:见本章附录一且与资格预审公告要求一致信誉要求:见本章附录一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见本章附录一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本章附录一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本章附录一施工机械设备:见本章附录一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本章附录一其他要求:见本章附录一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2)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1.4.3(17)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1.4.3
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2日前
3.1.1(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的其他材料申请人认为应当包含的其他材料内容
3.2.3近年财务状况“近年”是指近3年
3.2.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近年”是指近5年“类似项目”是指建设规模、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业绩。“类似设计项目”是指类似工程总承包EPC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施工项目”是指类似工程总承包EPC建筑
3.2.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3.2.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年”是指近3年
3.2.6近年申请人或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主要人员获工程(设计)质量奖项、获表彰情况“近年”是指近3年
3.2.7其他材料其他材料是指:/“近年”是指近/年
4.2.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整(北京时间)
4.2.3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是,退还时间:/。退还方式:/。
4.3.2组织解密工作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丰县市民之家二楼)
4.3.4解密时间招标人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标段数和申请人数量,合理设置解密时间,该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
5.1.2审查委员会人数审查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技术、经济专家5人;审查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5.2.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6.1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5日内。本时间是招标人计划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如申请人在该时间内未接到招标人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申请人可电话咨询招标人。招标人随时有可能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资格审查结果,请实时予以关注。
8.4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营屏寨路50号电话:0718-6822699传真:/邮政编码:445600
9.1.2多标段申请申请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9.2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适用合格制)☑上一年度净资产高的优先□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低的优先□/
得分相同的申请人入围规则(适用有限数量制)
9.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政采贷”业务政策:《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政采贷”业务申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
9.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申请人无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改为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f.eszggzy.cn/通知公告栏目(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2、申请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9.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情况表》并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f.eszggzy.cn/通知公告栏目(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3、申请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只需填写《近3年财务状况表》并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f.eszggzy.cn/通知公告栏目(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4、申请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的复印件”等证明社保缴纳以及缴纳税收等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f.eszggzy.cn/通知公告栏目(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5、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否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6、若申请人须知正文或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与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内容为准。7、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清晰可辨的扫描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扫描件必须是原件的扫描。若因模糊不清、漏页导致证明文件不能明确反应资格预审文件指标要求的,资格审查委员会不予认可。8、申请人应实时关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的申请人须在收到本“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以发出时间为准)后5天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确认书”。未按要求递交“投标确认书”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备注:1.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的年份要求:如要求提供近5年的类似项目情况,则近5
年是指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例如申请截止日为2014年2月1日,则近5
年是指2009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
近三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三年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近年完成类似设
计项目情况、近年完成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年工程
获工程(设计)质量奖项和获表彰情况等,如有年份要求的均按上述示例规则推算。
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如要求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申请截止日如在6月
30日以前,则近3年是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3年,例如申请截止日为2015年2
月1日,近3年是指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申请截止日如在6月30
日以后,则近3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例如申请截止日为2015年7
月1日,近3年是指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3.招标人另行制定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9.2款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或得分相
同的申请人入围规则时,应当是方便资格审查委员会能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直
接查证,客观没有争议,能够迅速排序,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方法。不得使用申请
文件递交时间早、类似项目多、项目经理学历高、由招标人或资格审查委员会确
定等难查证、无法排序或有争议的方法。
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监理人(项目管理单位):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代建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6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标段号: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4本招标项目性质: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8)施工机械设备: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0)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
第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1.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标段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
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等咨询成果的除外);
(4)为本标段的监理人(项目管理单位);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造价咨询人);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项目管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人)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项目管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人)
相互控股或参股;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项目管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人)
相互任职或工作;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
效期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
贿罪;
(17)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资格预审文件
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
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申请答疑”菜单以书
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并通知所有下载资格
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
间不足3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
2.2.3申请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及
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申请截
止时间不足3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
2.3.2申请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及
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4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
2.4.1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包括对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和修改的
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
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
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
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
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
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
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
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
(5)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
(6)申请人基本情况;
(7)近年财务状况;
(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9)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
(10)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
(11)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12)企业信誉情况;
(13)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1.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按各资格
审查表格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的,本章第3.2.3项至第3.2.7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相关情况。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近年完
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具体年份时间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6近年申请人或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主要人员获工程(设计)质量奖项、获表彰情况
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7其他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8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
(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申请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软件”制作生成。
(2)申请人在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
相关内容。
(3)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
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中选择,交易主体诚信库中没有的“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
直接导入,未标示“扫描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申请人应使用CA数
字证书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申请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
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申请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联合体牵
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
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资格预审文件有特别说
明的除外。
(5)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
缀名为.HBSSF)和一份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缀名为.NHBSSF)。
(6)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助
文档。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加密
申请人应按照本章第3.2.8项要求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上
传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
台”)将拒收并提示。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
表。
4.2.2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
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
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
为准。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
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4.2.3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3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
4.3.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组织对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的解密,所有申请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4.3.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
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
段作在线解密前的准备工作。
4.3.3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
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
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
情况。
4.3.4在申请截止时间后,申请人根据招标人的提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内,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3.5招标人公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情况,申请人可在线得知己方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是否成功解密。
4.3.6在本章第4.3.4项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未解密的,视为申请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解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少于三个的,
招标失败;已解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少于三个,资格预审工作继续进行。
4.4特殊情况的处置
4.4.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申请人无法完成申请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招
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申请截止时间。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申请的,
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4.4.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完成解密工作的,招标人将暂停解密
工作,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
4.4.3“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审查委员会
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
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审查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
七条规定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比例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来源组建。
5.1.2审查委员会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1.3审查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人员;
(3)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资格审查、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2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
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没有规定的方
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通知和确认
6.1通知
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报告备案后,通过“电子交易
平台”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
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6.2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
意。申请解释与作出解释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6.3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后(以发出时间为准),应在资格预审
通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
确认书”,“投标确认书”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
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未按要求递交“投标确认书”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在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
得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申请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
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资质条件、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
时,申请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
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
标准或影响本次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纪律与监督
8.1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
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
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
审。
8.3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
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投诉
本次资格预审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对实
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进
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
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或《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申请规定
9.1.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更
换。
9.1.2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标段数应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9.2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适用于合格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2得分相同的申请人入围规则(适用于有限数量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得分相同的申请人入围规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3招标人的权力
招标人有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核实和要求澄清的权力,申请人应当配合。若
招标人在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串通、行贿、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
为的,将在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后,取消其投标资格。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作出
行政处理决定后,在相关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予以公告。
9.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5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咸丰县曲江新城塘铺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社区项目(EPC)(项目名称)咸丰县曲江
新城塘铺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社区项目(EPC)(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项目要求备注
资质条件①资格要求: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的能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②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资质要求详见资审公告
财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业绩要求/具体要求详见资审公告

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岗位资格要求数量
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有建筑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并注册在申请人单位)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注:项目总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1人
设计负责人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1人
施工负责人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1人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
施工员持有建筑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人
质量员持有建筑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人
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人具体要求详见资审公告
材料员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资料员1人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人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属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申请单位的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保险缴费证明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其他要求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申请,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申请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申请,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备注:1.政府采购工程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建设工程。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
同财政性资金。
2.本资格预审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除外。
3.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包括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
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要明确预留的工作和金额。招标人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
成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申请的,应当明确联合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申请人资格条
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招标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小微企
业可以独立进行申请,无须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或进行合同分包。该类项目因落实
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
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4.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
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对于联
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项目合同总金额30%以上
的,对小微企业、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
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组成联
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评标优惠。
5.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
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序号预留工作内容名称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万元)预留合同估算价占比(%)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备注:1.政府采购工程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明确预留工作、预
留工作合同估算价及预留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
2.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充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
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及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
3.预留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
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附录三:政府采购工程适合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及金额
序号适合工作内容名称适合工作合同估算价(万元)适合工作合同估算价占比(%)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备注:1.政府采购工程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果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
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招标人宜明
确适合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或适合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适合工作的
合同估算价及适合工作的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以方便申请人组
建联合体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2.适合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
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附表一: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申请函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后,
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申请人要求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二: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申请人名称):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作
如下澄清: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
附表三内容合并发出。
附表三: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通知
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申请人名称):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作
如下修改: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四:异议函
异议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研究你方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
审文件,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
1.……
2.……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适用本格式。
附表五:异议答复函
异议答复函
编号: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名称):
你方提出的有关(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的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编号: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申请人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
申请文件是否加密

附表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申请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你方的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
子交易平台”“申请文件澄清”菜单提交给本审查委员会。
1.
2.
……
资格审查委员会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的澄清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申请人应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
附表九: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编号:
(通过资格预审单位名称):
你单位已通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的资格预审,
请你单位收到本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以发出时间为准)后天内,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确认书”。未按要求递交“投标确认书”的,
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稍后将在招标文件发出时,以前款方式发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第
一章。投标邀请书将载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获取方法、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
等信息。
请你单位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信息,以免错过获取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你方也可随时电话咨询我方。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在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中载明的给予申请人确认参加投标的时间不应少于5
日,且确认参加投标的截止时间应当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附表十:投标确认书
投标确认书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收到你方发送的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投标邀请书,我方将(参加/
不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
特此确认。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投标邀请书并向招标人确认是否继续参加投标时,
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十一: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我方已对你方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结果为未通过。原因为,。
你方如需要我方解释,请在年月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
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方。我方不保证你方对解释内容满意。
感谢你方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结果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十二:资格预审结果解释申请函
资格预审结果解释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收到你方发送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
审结果通知书,现申请对下列问题予以解释:
1.……
2.……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申请人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作解释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十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
2.1初步审查标准申请文件申请文件能正常打开
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一致
申请文件格式、内容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申请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8(4)目规定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多标段申请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1.2项规定
2.2详细审查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业绩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设计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施工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施工机械设备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2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4.1.1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2款

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
1.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且不存在本章
第3.2.2项任何一种情形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审查标准
2.1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审查程序
3.1初步审查
3.1.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
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详细审查
3.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
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资格预审申请事宜;
③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异常一致;
⑤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一
致等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①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的,即
以他人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的。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
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问题澄清的通知,以及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澄清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申请文件澄清”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4.审查结果
4.1提交审查报告
4.1.1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按照本
章第1条的规定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如果出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参加同一标段资
格预审且均在应当通过资格预审名单范围内时,则按照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规则选择
其中一家通过资格预审。
4.1.2审查委员会编制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
而直接招标。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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