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房县卓财循环经济设备升级项目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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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十堰市 | 采购单位 | 房县卓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房县卓财循环经济设备升级项目二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房县卓财循环经济设备升级项目二标段(HBFX-202610QT-004001002)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 ||||||||||||||||||||||||||||||||||||||||
招标编号:HBFX-202610QT-004001002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房县卓财循环经济设备升级项目二标段已由房县行政审批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9-420325-04-03-94839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卓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房县卓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房县城关镇莲花村六组42号 | ||||||||||||||||||||||||||||||||||||||||
| 建设项目规模:富氧炉冶炼及冷却系统、二燃室及其燃烧系统、环集吸罩系统、SNCR脱硝系统、电化学阻垢设备等部分设备采购。 | ||||||||||||||||||||||||||||||||||||||||
| 合同估算价:7350.0万元 | ||||||||||||||||||||||||||||||||||||||||
|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废气处理系统设备或电化学设备);(3)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同一制造商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只接受制造商,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代理商不允许转授代理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其他要求:1、本项目将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评标错误快速纠正工作指引》的通知》,履行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程序。 2、温馨提示:房县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采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手机版 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APP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 /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 | ||||||||||||||||||||||||||||||||||||||||
|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4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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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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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卓财循环经济设备升级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
房县卓财循环经济设备升级项目二标段(标段名称)
房县卓财循环经济设备升级项目二标段(货物名称)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BFX-202610QT-00400100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6年10月10日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纪律和监督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二: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预留工作及金额
附录三: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适合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及金额
附表二:招标文件文件澄清通知
附表三:招标文件文件修改通知
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附表五:开标记录表
附表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
附表八:中标通知书
附表九: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表十:异议函
附表十一:异议答复函
附表十二:投标确认书
附表十三:授权委托书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办法一)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评标结果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I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2.合同范围
3.合同价格与支付
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技术服务
8.质量保证期
9.质保期服务
10.履约保证金
11.保证
12.知识产权
13.保密
14.违约责任
15.合同的解除
16.不可抗力
17.争议的解决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3.合同价格与支付
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质量保证期
9.质保期服务
10.履约保证金
11.保证
12.知识产权
14.违约责任
15.合同的解除
16.不可抗力
17.争议的解决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第二卷
第五章供货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供货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II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分项报价表
七、拟分包计划表
七、分包意向协议书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表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六)制造商授权书
(七)投标人信誉声明
(八)其他材料
十、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十一、技术支持资料
十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十三、其他资料
III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房县卓财循环经济设备升级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610QT-004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卓财循环经济设备升级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房县行政审批局(项
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2609-420325-04-03-94839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卓财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
房县卓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房县城关镇莲花村六组42号。
建设规模:富氧炉冶炼及冷却系统、二燃室及其燃烧系统、环集吸罩系统、SNCR脱硝
系统、电化学阻垢设备等部分设备采购。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房县卓财循环经济设备升级项目二标段,包括供货、运输、保险、
税金、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项目所有相关配套服务等,直至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本标段为二标段。
交货期:60日历天。
交货地点:房县城关镇莲花村六组42号。
2.3其他:合同估算价:7350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
它组织;(2)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废气处理系统设备或电化学
设备);(3)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
经销商授权,同一制造商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只接受制造商,同一
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代理商不允许转授代
理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项目不属于(属于/不属于)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项目整体预
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
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
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24:00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
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
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月日时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
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
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将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
招标投标项目评标错误快速纠正工作指引》的通知》,履行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程序。
6.2温馨提示:房县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采用手机扫描
“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手机版
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APP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CA证书。
(2)投标时,打开“标证通"APP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APP直接实现电子
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CA锁所有应用场景。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
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房县卓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吉甫路6号 | 地址: | 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白土村广雅居小区对面 |
| 邮编: | 442100 | 邮编: | 442100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2026年10月10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
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
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房县卓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吉甫路6号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白土村广雅居小区对面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1763651921@qq.com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房县卓财循环经济设备升级项目二标段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2.3 | 项目性质 |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前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
| 1.3.1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房县卓财循环经济设备升级项目二标段,包括供货、运输、保险、税金、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项目所有相关配套服务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 1.3.2 | 交货期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期: |
| 1.3.3 | 交货地点 | 房县城关镇莲花村六组42号 |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3.5 | 政府采购政策 |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的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部分预留的工作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二“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预留工作及金额”。□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对符合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满足一定条件的投标人(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价格评审优惠”),在评标时享受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资质要求:详见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财务要求:详见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业绩要求:详见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详见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其他要求:详见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要求一致,若各包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不同,则应按标段分列)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3(18)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投标人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往前推算的三年)在参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弄虚作假、贿赂评委或其他当事人情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含警告、通报、批评、公示、记(扣)分、记为不良行为、限制准入、列入黑名单、罚款等)。注:以政府相关部门(或含网址链接的政府网站)发布的有关情形处理定性文件(信息)为准。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召开投标预备会之日/天前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1.12.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 1.12.4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修改、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要求在其他材料中的投标人相关承诺及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的内容等。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为:7350万元,或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为:/。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项目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招标人将不予增补。3、对于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以及配套安装所增加的一切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括在投标总报价中。4、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报价清单。5、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6、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内有效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提交□提交,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金额:元。3.形式:投标人应当采用现金、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4.递交方式及要求:(1)采用现金方式1)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保证金账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其他要求:/。2)基本账户信息将以投标人办理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汇款账户与注册登记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方法及其它要求:。(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1)投标人须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按系统引导的程序申请电子保函或保单。2)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查询保函或保单是否申请成功,开具成功后可下载电子保函或保单。电子保函或保单应载明: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等信息,检查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栏目中。3)开标后,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比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电子保函或保单情况;评标时评标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委员会可以直接在投标文件中查验电子保函或保单。 |
| 3.4.3 | 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 1.采用现金方式计息标准:/计息时间:/退还办法:/。2.采用电子保函或保单方式,不产生利息,电子保函或保单到期后自动失效。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即2023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近三年,即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废气处理系统设备或电化学设备);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近三年,即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但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退还时间: |
| 5.1.2 | 组织开标地点 | 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 5.2.1(4) | 抽取评标基准价下浮值 | / |
| 5.2.1(5) | 解密时间 | 招标人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标段数和投标人数量,合理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2.1(5) | 解密时间 | 设置解密时间,该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总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
| 7.1 | 评标结果公示媒介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是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不提交□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 8.5.3 | 行政监督部门 | 行政监督部门:房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地址:房县城关镇吉甫路6号电话:传真:邮政编码:442100综合监管部门:房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房县城关镇市场路4号电话:0791-3227538传真:邮政编码:442100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9.1 | 多标段投标 | 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他方式:/ |
| 9.2.1 | 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 | P的取值:/ |
| 9.2.2 | 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 | Q的取值:/ |
| 9.3 |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 / |
| 9.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9.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或转账支付;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清相关费用。 |
| 9.5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
| 9.6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本项目将按照《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的通知》,由招标人组织开展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机活动。2、房县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采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APP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CA证书。(2)投标时,打开"标证通"APP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APP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CA锁所有应用场景。3、定标办法:由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确定排名,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出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中小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根据鄂财采发[2022]5号文件中《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工程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9.6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微型企业)等政策。(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囯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6号)精神,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有需求的中标供应商按照《房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执行。(2)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招标答疑等所有涉及本项目招投标相关信息的内容均会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每位投标人,请投标人注意及时浏览,以防遗漏。6、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文件中相关事项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完整的,均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7、各潜在投标人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领取下载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及其包含的附件等所有内容,如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且未在法定开标时间前提出异议,则视同投标人认可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包含的附件所提及的所有内容且无异议。招标结束后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质疑。 |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性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本标段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
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
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标段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暂
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
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
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
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
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
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
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
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
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
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
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
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
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
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
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
疑。
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
第2.3款规定办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
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
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
被否决。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方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
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
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
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招标人最迟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对于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计息标准和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
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
质性降低,并在投标函中声明。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
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
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
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
收证书等的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
号。
本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的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
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
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
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
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投标文件制作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均为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
诚信库中选择,交易主体诚信库中没有的“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扫描件”
的证明材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投标函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
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
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
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
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BSTF)和一份不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HBSTF)。
(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助文档。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
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
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4.3.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电
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
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
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
的准备工作。
5.1.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
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该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
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抽取评标基准价下浮值(如有);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
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如适用),当众公布后记录在案;
(5)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6)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7)公布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
并生成开标记录;
(8)开标结束。
5.2.2在本章第5.2.1(5)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
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
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
5.3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
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
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
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5.4特殊情况的处置
5.4.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视
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后果。
5.4.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
正常后继续开标。
5.4.3“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
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
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当通过“电
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
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行政监督部门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媒介发布中标结果
公告。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7.7.4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合同文件归档。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
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
得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
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不得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
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财政部门依法
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8.5.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
材料。
8.5.3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
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2项
规定的期限内。
8.5.4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或《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多标段投标
多标段投标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评标办法中的有关系数的取值
9.2.1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小微企业报价优惠系数”P的取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9.2.2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系数”Q的取
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缴费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约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房县卓财循环经济设备升级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房县卓财循环经济设备升级项目二标段
(标段名称)(货物名称)
|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 1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2 | 财务要求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评审依据: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其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财务会计制度证明资料。备注:各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 3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废气处理系统设备或电化学设备)。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4 | 信誉要求 |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 |
|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 4 | 信誉要求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8)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评审依据:①投标人应结合本项信誉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18)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提供明确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承诺书;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在评标过程中统一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 |
| 5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企业完税证明。 | |
| 6 |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 6 |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 □接受□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允许□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
附录二: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预留工作及金额
| 序号 | 预留工作内容名称 | 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万元) | 预留合同估算价占比(%)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合计 | ||||
|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 ||||
备注:1.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明确
预留工作、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及预留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
2.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招标投标法》《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充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及联
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
3.预留工作中包含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货物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
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附录三: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适合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及金额
| 序号 | 适合工作内容名称 | 适合工作合同估算价(万元) | 适合工作合同估算价占比(%)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合计 | ||||
|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 ||||
备注:1.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果招标人接受大
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招
标人宜明确适合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或适合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适合工
作的合同估算价及适合工作的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以供投标人组建
联合体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时参考。
2.适合工作中包含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货物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
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货物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
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二:招标文件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货物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
清: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附
表三内容合并发出。
附表三:招标文件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货物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
改: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修改时,适用本格式。
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编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货物名称)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投标人 | |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投标文件是否加密 |
附表五: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货物名称)开标记录表
招标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日历天) | 交货地点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开标现场需记录的其它情况 | |||||||
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
附表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货物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
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将投
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
澄清”菜单提交给本评标委员会。
1、......
2、......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货物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备注: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
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货物名称)评标委员会: | ||
| 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 ||
| 1. | |||
| 2. | |||
| 附件(如有): | |||
| 1.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
附表八: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招标编号: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货
物名称)的投标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供货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九: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编号: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
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货物名称)投标文件,确定其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 我方已接受 | (未中标人名称): | 中标结果通知书 | 编号:(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 |
| 所递交的(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货物名称)投标文件,确定其为中标人。 | |
|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 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 |
附表十:异议函
异议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研究(看到)你方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
1.……
2.……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要求招标人解释的,
适用本格式。
附表十一:异议答复函
异议答复函
编号: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名称):
你方提出的有关(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或评
标结果公示)的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
2.……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十二:投标确认书
投标确认书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收到你方发送的投标邀请书,我方将(参加/不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货物名称)投标。
特此确认。
潜在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潜在投标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并向招标人确认是否继续参加投标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十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货物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
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办法一)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 | 初步评审 | 形式评审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4)目规定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第五章供货要求
本项目供货要求中若涉及到品牌、型号的均为参考,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投标人
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货物或材料、配件的技术标准,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提供
的货物或材料、配件的技术标准,应相当于或高于所列的品牌,并提供相应技术参
数证明其符合采购需求。
一、技术参数要求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燃烧室高温冶炼系统及冷却系统、风机、水泵 | 钢材(Q235B)(Q345R)、耐火材料,处理量80吨/天; | 3 | 套 | |
| 2 | 二燃室及燃烧系统 | 钢材(Q235B)、耐火材料,烟气量80000m³/h; | 3 | 套 | |
| 3 | 三级燃室 | 钢材(Q235B)、耐火材料,烟气量80000m³/h; | 3 | 套 | |
| 4 | 沉降室 | 钢材(Q235B)、耐火材料,烟气量80000m³/h; | 3 | 套 | |
| 5 | 集风系统 | 综合集风量35000m³/h,钢材(Q235B); | 3 | 套 | |
| 6 | SNCR脱硝系统 | 处理风量:80000m³/h1、尿素溶液制备系统:储存罐,电加热,搅拌器,上料装置,温度计;2、计量装置:调节阀、流量计、压力变送器、压力表;3、喷射装置:喷枪、软管、阀门,集成装置; | 3 | 套 | |
| 7 | 余热锅炉 | 处理风量:70000m³/h1、锅炉本体:膜式壁结构多回程余热锅炉,蒸汽压力1.0MPa;2、锅炉保温:硅酸铝纤维棉+铝皮,含保温层、外护板、密封件;3、软化水机组、阀组、排污膨胀器;4、控制系统及仪表; | 3 | 套 | |
| 8 | ▲电化学阻垢设备 | 电化学阻垢设备,钛涂稀有金属阳极,高频直流电源,功率30KW; | 3 | 套 | |
| 9 | ▲急冷塔 | 处理风量:70000m³/h1、塔体:尺寸φ=4.2m,H=14.5m,耐温850℃,内衬防腐浇注;2、急冷降温装置:喷枪、金属软管、急冷水箱、冷却管、液位计、阀门;3、急冷调节装置:调节阀、流量计、压力变送器、压力表、温度传感器; | 3 | 套 | |
| 10 | ▲温控保安塔 | 处理风量:70000m³/h1、塔体:尺寸φ=3.0m,H=14.5m,数量7座,Q235材质,包含检修门,内部热喷铝;内外800℃高温封闭漆;2、温控系统:电动阀、温度传感器、温控管、温度监控集成装置; | 3 | 套 | |
| 11 | ▲干式脱酸反应塔 | 处理风量:70000m³/h1、反应塔:规格:φ=3.0m,H=14.5m,防腐内衬,含工艺管阀、压力、温度监测装置;2、消石灰活性炭喷射装置:干粉仓、插板阀、振动器、卸料器、给料机、输送风机、喷射器、液位计、阀门; | 3 | 套 | |
| 12 | ▲阻火沉降塔 | 1、塔体:尺寸φ=3.0m,H=14.5m,数量1座,Q235材质,包含检修门,内部热喷铝;内外800℃高温封闭漆;2、折流板:耐火折流板,交错上下布置,预留检修孔; | 3 | 套 | |
| 13 | ▲袋式除尘器 | 处理集风系统烟气,处理风量:30000m³/h1、包含净气室、花板、中箱体、灰斗、立柱、圈梁、盖板、风道、风阀、防雨棚、外保温,P84滤袋,有机硅骨架,压缩空气喷吹装置,提拉装置,震灰装置;2、喷吹装置,卸料装置,切换阀,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系统集成; | 3 | 套 | |
| 14 | ▲SCR系统 | 处理风量:70000m³/h1、SCR催化反应单元:设备本体,吹灰装置,换热装置,催化装置,电动阀板装置,外保温;2、催化输送单元:尿素输送装置、喷射装置、调节装置,阀门组件;2、SCR程控单元:压力表、流量计、温度传感器,程控装置; | 3 | 套 | |
| 15 | ▲脱硫系统 | 处理风量:70000m³/h1、脱硫塔:2座,φ=3.5m,H=16m,防腐耐磨内衬,喷淋吸收装置4级,除雾装置1级,连接管,反清洗装置,预冷装置;2、脱硫工艺水循环吸收装置:脱硫泵,脱硫阀门,桨液循环装置;3、仪控系统:压力表,差压变送器,液位计,温度传感器,仪控装置; | 3 | 套 | |
| 16 | 安全防护系统 | 设备检修防护平台、护栏、围档、步梯、照明、报警装置等; | 3 | 套 | |
| 17 | ▲引风系统 | 1、引风系统1,燃烧室烟气系统引风,风量70000m³/h,风压6500Pa,变频控制,减震装置,软接装置;2、引风系统2,集风系统引风,风量35000m³/h,风压3500Pa,变频控制,减震装置,软接装置; | 3 | 套 |
三、供货范围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符合要求的成品设备,并整体运抵项目现
场,设备到场后经固定、安装即可投入使用。如因运输条件限制等原因,部分构件
需以散件形式交付,投标人须在出厂前完成所有预制及防腐处理工序。设备运抵现
场后,由投标人负责进行现场拼装、焊接及防腐修补等工作,且所有预制工序及产
品性能均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不低于国家现行相关施工及验收标准。
四、商务要求
1、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
验收,达到合格标准。遇不可抗逆因素延迟供货期,须及时报备招标人,经招标人
同意后方可延期。
2、交付安装地点:房县城关镇莲花村六组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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