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襄阳市本级】【襄阳市襄城区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等1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所属地区:湖北襄阳市 发布日期:202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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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襄阳市 采购单位 襄阳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鲲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襄阳市襄城区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等1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襄阳市襄城区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等1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监理项目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襄城区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等1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鲲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提前公示公告。
本招标文件公示仅供参考,最终以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
1、招标人:襄阳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襄城区营盘路6号3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湖北鲲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谭庄路 168号山药小镇B区10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襄阳市襄城区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等1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20261009.doc
襄阳市襄城区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等1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项目名称)襄阳市襄城区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等1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襄阳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鲲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项目招标负责人:朱婷
日期:2026年9月24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1
1.招标条件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3.投标人资格要求1
4.招标文件的获取2
5.投标文件的递交3
6.投标相关事宜3
7.评标办法3
8.定标办法3
9.发布公告的媒介3
10.联系方式3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5
1.招标条件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
3.投标人资格要求5
5.投标文件的递交6
7.评标办法7
8.定标办法7
9.联系方式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
1.总则15
1.1项目概况15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5
1.3招标范围和监理与相关服务期15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5
1.5费用承担16
1.6保密16
1.7语言文字16
1.8计量单位16
1.9踏勘现场16
1.10投标预备会17
1.11分包17
1.12偏离17
2.招标文件17
2.1招标文件的组成17
2.2招标文件的澄清17
2.3招标文件的修改18
2.4招标文件的异议18
3.投标文件18
3.1投标文件的组成18
3.2投标报价19
3.3投标有效期19
3.4投标保证金19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9
3.6投标文件的编制20
4.投标21
4.1投标文件的加密21
4.2投标文件的递交21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
5.开标21
5.1开标时间和地点21
5.2开标程序22
5.3开标异议22
5.4特殊情况的处置22
6.评标23
6.1评标委员会23
6.2评标原则23
6.3评标23
6.4评标结果公示23
6.5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23
7.定标23
7.1定标前考察(如有)23
7.2组建定标委员会及定标监督小组24
7.3定标过程24
7.4定标报告26
7.5定标结果公告26
8.合同授予26
8.1中标通知26
8.2履约保证金26
8.3签订合同26
9.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27
9.1重新招标27
9.2不再招标27
9.3终止招标27
10.纪律和监督27
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7
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7
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7
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8
10.5投诉28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
11.1多标段投标28
11.2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和有关系数的取值28
11.3招标代理服务费28
11.4人员信息认定28
11.5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28
11.6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9
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0
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32
附表二:招标文件文件澄清通知33
附表三:招标文件文件修改通知34
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35
附表五:开标记录表36
附表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37
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38
附表八:中标通知书39
附表九:中标结果通知书40
附表十:异议函41
附表十一:异议答复函42
附表十二:授权委托书43
附表十三:投标确认书4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5
评标办法前附表45
1.评标方法52
2.评审标准52
2.1初步评审标准52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52
3.评标程序52
3.1初步评审52
3.2详细评审53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4
3.4评标结果5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5
第一节通用条件56
第二节专用条件57
1.定义与解释58
1.2解释58
2.监理人义务58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58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58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58
2.4履行职责58
2.5提交报告58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58
2.8监理与相关服务期58
2.9履约保证金58
3.委托人义务59
3.4委托人代表59
3.6答复59
4.违约责任59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59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59
5.支付59
5.1支付货币59
5.3支付酬金59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0
6.1生效60
6.2变更60
7.争议解决60
7.2调解60
7.3仲裁或诉讼60
8.其他60
8.2检测费用60
8.3咨询费用60
8.4奖励60
8.6保密61
8.8著作权61
9.补充条款61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62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63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65
第五章监理规范70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71
2.《项目监理规范》71
3.其他71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2
第七章图纸和资料74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7
目录7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80
(一)投标函(总价)80
(一)投标函(费率)81
(一)投标函(浮动幅度值)82
(二)投标函附录8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4
三、联合体协议书85
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86
四、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87
五、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88
六、资格审查资料89
七、其他材料108
八、定标补充材料111
定标补充资料111
附录: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标准参考表112
1.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襄阳市襄城区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等1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项目名称)襄阳市襄城区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等1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襄城区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等1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襄阳市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襄阳市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襄阳市襄城区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等1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襄城发改审批〔2025〕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鲲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城区。
建设规模:拟改造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机动通信局、国营林场小区、农垦小区、檀溪公寓、区公安分局东院、第一看守所家属区、畜牧局家属院、襄城地税局家属院、精诚公寓、粮机厂小区、景苑二区(丽水青城)、原襄阳市仪表元件厂向阳路50号小区、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小区、609小区、中铁纵横家属院共16个老旧小区,共46栋家属楼,总户数1596户,道路部分、给排水管线部分、照明工程、安防工程、消防工程、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竣工联合验收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服务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并对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等全面管理。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与施工同步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1047.33万元。
2.3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不属于
2.4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141.9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8)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第1—8条由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材料;若上述所列内容中有一条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3.1.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襄住建【2020】91号)不存在以下情形:(一)在襄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担任工程项目总监的;(二)担任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公共建筑项目,且造价超过3亿以上工程项目总监的;(三)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三个工程项目总监的。
3.1.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3.1.5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3.1.6投标人拟派监理员不少于3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3.1.7投标人提供的监理人员信息必须同《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公开信息一致,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3.1.8项目拟派监理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需提供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1.9投标人需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它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定标办法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和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鲲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襄城区营盘路6号3楼地址: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谭庄路168号山药小镇B区10栋
邮编:441000邮编:441000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26年09月24日
备注:1.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建设工程项目同城的情况下,注册监理工程师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名 称: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下同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营盘路6号3楼联系人:***电话:13296512756电子邮件:无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下同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谭庄路 168号山药小镇B区10栋联 系 人:*** 电 话:***电子邮件:无
1.1.4项目名称襄阳市襄城区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等1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1.1.5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城区
1.1.6代建人/
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竣工联合验收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服务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并对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等全面管理。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3.2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270日历天。其中:1.监理服务期:270日历天。自与施工同步2.相关服务期(1)勘察阶段服务期: /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 /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 /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 /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本章附件主要人员要求:见本章附件信誉要求:见本章附件其他要求:见本章附件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18)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2偏离☑不允许□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相关文件。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日前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3监理服务费计费额和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计费额(二选一):☑概算投资额为:110473300元口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元2. 最高投标限价的计费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计费规则》(鄂建监协【2015】7号)3. 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3.2.3监理服务费计费额和最高投标限价(费率)1.计费额(二选一):口概算投资额为: 元口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元2. 最高投标限价的计费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计费规则》(鄂建监协【2015】7号)(综合费率法)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3. 最高投标限价为计费额的 %
3.2.3监理服务费计费额和最高投标限价(浮动幅度值)1.计费额(二选一):口概算投资额为: 元口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元2. 最高投标限价的计费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计费规则》(鄂建监协【2015】7号)(综合费率法)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3. 最高投标限价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计费规则》(鄂建监协【2015】7号)收费标准的 %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内有效
3.4.1投标保证金☑不提交口提交,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零万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口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网银支付):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其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口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应当通过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管理系统”选择已完成对接测试的银行出具3.特别提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金额、未按规定的递交方式、未从基本存款帐户(银行保函除外)汇至招标人指定的帐户视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3.4.3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之日至退还的前一日退还办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次日,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中标通知书发放次日,第二、三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合同签订次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
3.5.1类似项目业绩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市政项目预验收文件颁发时间为准)承担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或项目建设总投资达到1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类似业绩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市政工程确已投入使用,可以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预验收文件为依据)的扫描件;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页面。以上证明材料应齐全有效,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对于工程总承包项目(EPC),应以施工项目的监理类似项目业绩作为认定标准]2.类似项目特征描述:“类似项目”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按照“同类、同等”的指标要求设置(不应简单以工程总投资额和总面积作为指标要求设置);当房屋建筑工程由多个单体组成时,应以规模相对较大且施工难度相对复杂的单体工程为基准设定类似项目。3.类似业绩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市政工程确已投入使用,可以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预验收文件为依据)的扫描件,(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市政项目预验收文件颁发时间为准);如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业绩,除前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有效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并经建设方确认。4.类似业绩认证: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信息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
3.6.4技术标暗标
4.2.1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
5.1.2组织开标地点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1(5)解密时间招标人发出解密提示后 30 分钟内(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标段数和投标人数量,合理设置解密时间,该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相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
6.4评标结果公示媒介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s://www.hbggzyfwpt.cn)和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jyzx. xiangyang. gov. cn/)上发布
7.1定标前考察☑否□是,相关要求: 。
7.2定标委员会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数量为5人。(招标人应建立定标人成员库,成员从招标人、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经济技术人员中产生。成员库成员还可以从招标人的母子公司(上下级单位)相应人员中增补。)
7.3.2定标现场答辩☑否□是,相关要求: 。
7.3.3定标要素(可多选)☑定标委员结合项目实际和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采用择优方式比选定标:□投标报价: ☑企业实力:①企业综合②业绩奖项③财务状况 ☑企业信誉:①表彰表扬②履约情况 ☑项目机构:①总监理工程师履历 ;②项目机构成员配置等 ☑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定标要素:定标委员会认为可审查的其他事项□定标委员会也可以对中标候选人1~3年内是否发生或存在质量安全事故、不良行为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等要素,采用比劣方式比选定标。......
7.3.4定标补充资料(因定标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资料,不做评标使用)(与定标要素要求结合描述并细化,具体可参照《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 等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定标资料与投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3.5定标方法□价格竞争法:(□最低投标价法 □近低价法□平均值法)。☑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票决计分法)。□集体议事法
8.2.1履约保证金☑不提交□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的 %
10.5行政监督部门名 称: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地 址: 襄阳市中新路 8 号襄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电 话: 0710-3231015邮政编码: 441000
10.5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地 址:襄阳市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电 话:0710-3273186邮政编码:441000
11.1多标段投标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11..2.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R 采用方法一£ 采用方法二
11.2.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中M、N的取值£ M、N的取值分别为0.25 0.3£ M、N的取值分别为0.3 0.4
11.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 支付标准:以中标价为基础,依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90%收取代理费;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 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超过期限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人被视为自动放弃。
11.4监理人员信息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监理人员信息必须同《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公开信息一致,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11.5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七、其他材料(一)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格式递交承诺书
11.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襄住建【2020】91号),并按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11.7其他内容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当投标人数量大于 10家推荐中标候选人 5 家,当投标人数量少于或等于 10 家时推荐中标候选人 3家。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递补规则 :招标人可以选择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依次递补至 3 家后继续定标。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政府采购强制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若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 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5、资格审查资料所要求的业绩年限等内容,请按照招标公告及评标办法实际要求填写。6 、 由于招标文件范本格式原因,本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中“要求”与“备注 ”中不一致的以“备注 ”中内容为准,附件内容与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冲突的以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为准。7、第三章评标办法所指的“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本章须知前附表第 3.5.1 项“类似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招标公告中要求为准。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标段代建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和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9)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10)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在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监理规范;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和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
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6)资格审查资料;
(7)其他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定标补充资料(因定标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资料,不做评标使用)。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2.2招标人可以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总价或费率或浮动幅度值),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计费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宜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计费规则》(鄂建监协【2015】7号)的相关规定计算,且不宜低于监理服务费基准价或工程监理费的80%;相关阶段服务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或《工程监理人员综合费用计算表》的规定计算。
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指投标函中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其成本,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4每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招标人最迟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计息标准和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本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1)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人员、奖项等均应从“电子交易系统”交易主体诚信库中选择,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的栏目上传。若未从相应栏目上传,导致评标委员会未予以认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可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扫描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XYTF)。
(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助文档。
3.6.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采用无标识“技术暗标”时,则“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按本章第3.6.3项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封面设置要求: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写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字样,文字为黑色2号宋体,可加粗;
(2)目录、正文标题(包括章、节、条、款、项)、正文要求: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文字为黑色小4号宋体,标题可加粗;
(3)图表、图片要求:图表应尽可能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用A3规格白色底色,图表中的文字采用黑色,字体、字号不限。需要采用图片的,图片中的字体、字号不限,图片颜色不限;
(4)页眉和页脚(包括页码)设置要求:不允许出现页眉,且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字体为五号宋体,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5)任何情况下,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6)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的页数不超过150页(不包括封面及目录)。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3.6.3项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4.3.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系统”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5.1.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系统”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公布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银行保函);
(5)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6)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7)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他内容,生成开标记录;
(8)开标结束。
5.2.2在本章第5.2.1(5)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
5.3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5.4特殊情况的处置
5.4.1因“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4.2因“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
5.4.3“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应明确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6.5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定标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定标
7.1定标前考察(如有)
7.1.1招标人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前考察,应面向所有中标候选人。同时参与考察的人员应为招标人的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无法满足专业需要的,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人员或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考察。
7.1.2招标人组织考察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考察的内容和方法,并出具考察的书面报告提交定标委员会作为定标参考因素。
7.1.3定标会议原则上应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召开,招标人组织考察的,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的个工作日内召开。
7.2组建定标委员会及定标监督小组
7.2.1招标人应建立定标人成员库,成员从招标人、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经济技术人员中产生。成员库成员还可以从招标人的母子公司(上下级单位)相应人员中增补。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数量为5人或7人。其中,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定标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担任,其他成员原则上从定标人成员库中,按3倍以上(含本数)备选数量,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定标会议结束前应当保密。
7.2.2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定标职责,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相应责任。定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2.3招标人应组建定标监督小组,其职责是对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过程及招标人在定标前的清标和考察等进行全程监督。
7.3定标过程
7.3.1定标情况介绍
招标人负责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在定标前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基本情况、中标候选人情况、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定标前考察情况(如有)以及定标规则等内容,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
7.3.2定标答辩(如有)
定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中标候选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定标会议现场进行答辩,答辩内容做好书面记录,并由提问和答辩双方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答辩的内容应当限于与招标项目合同履行有关的技术和商务内容。定标委员会不得与中标候选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7.3.3定标要素
定标委员结合项目实际和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根据投标报价、企业实力、企业信誉、项目机构等要素,采用择优方式比选定标:
(一)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竞争方法。
(二)企业实力:企业综合(资质等级、售后服务、科技创新)、业绩奖项(项目业绩、工程质量安全奖、安全文明工地)、财务状况(企业营业额、流动比率、流动资金、项目资金保障)等。
(三)企业信誉:表彰表扬(县级以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表扬通报)、履约情况(过往履约记录、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
(四)项目机构:项目负责人履历(项目负责人业绩、荣誉、从业年限、职称以及在企业任职情况)、项目机构成员配置(专业配置齐全程度及合理性,技术负责人职称、从业年限,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书、职称)、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等。
(五)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定标要素。
定标委员会也可以对中标候选人1~3年内是否发生或存在质量安全事故、不良行为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等要素,采用比劣方式比选定标。
上述定标因素的参考依据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以及中标候选人考察报告(如有)、定标答辩资料(如有)。
7.3.4定标补充资料
因招标人定标需要投标人另行补充的相关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5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可以采用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一)价格竞争定标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竞争方法,如最低投标价法、近低价法、平均值法等定标。具体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二)投票表决法:包括票决数量法、票决计分法。
1.票决数量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记名投票,得票最高的即为中标人。当最高得票相同时,对最高得票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再次进行记名投票,直至选出中标人。
2.票决计分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记分排名。如中标候选人数量为N,则取中标候选人最高得分为N分,其次为N-1分、最低分为1分,汇总定标委员会各成员记名投票打分情况,总得分最高的即为中标人。当最高得分相同时,对最高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再次进行记名投票打分,直至选出中标人。
(三)集体议事法:根据集体议事规则进行集体决策。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充分发表意见并作书面记录确认,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中标人。集体议事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议事规则。
7.3.6定标会流程
(1)签到,宣读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2)定标监督小组监督员宣读定标纪律;
(3)招标人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基本情况、中标候选人情况、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定标前考察情况(如有)以及定标规则;
(4)定标委员会审阅相关资料,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开展现场答辩(如有);
(5)定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规则和定标程序进行定标,形成定标报告;
(6)定标委员会成员签署定标报告,会议结束;
(7)定标监督小组对定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
7.4定标报告
7.4.1定标委员会应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1名中标人,并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记录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监督小组名单、定标办法、答辩情况(如有)、定标工作情况、定标结果,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监督小组成员签字。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定标职责,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7.4.2定标活动应全程录音录像,建立全过程档案,保存期不低于十五年,便于过后进行追溯。
7.5定标结果公告
7.5.1招标人应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在项目所属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告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公告时间不少于3日。
8.合同授予
8.1中标通知
定标结果公告期满无投诉,且时间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规定的媒介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8.2履约保证金
8.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8.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8.2.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3签订合同
8.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文件版本为准)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3.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开标时投标函中大写投标总报价应为签约合同价。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如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以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为签约合同价。
9.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9.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4)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3终止招标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出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0.纪律和监督
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投诉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第5.3款、第6.4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或《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多标段投标
各投标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对多标段中标的确定方法见前附表的规定。
11.2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和有关系数的取值
11.2.1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中M、N的取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约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人员信息认定
人员信息认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
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襄阳市襄城区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等1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项目名称)襄阳市襄城区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等1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
项目要求备注(备注内容只能是正文的补充和说明,不得对正文做实质性调整)
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详见备注专业详见备注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主要人员要求监理岗位资格要求数量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襄住建【2020】91号)不存在以下情形:(一)在襄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担任工程项目总监的;(二)担任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公共建筑项目,且造价超过3亿以上工程项目总监的;(三)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三个工程项目总监的。1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1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不少于2人
监理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不少于3人
监理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 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监理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 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信誉要求1.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8)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其他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监理人员信息必须同《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公开信息一致,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2.项目拟派监理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需提供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3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

备注:1.主要人员专业要求从下列各项选取: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农林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2.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的专职人员。
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二:招标文件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附表三内容合并发出。
附表三:招标文件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修改时,适用本格式。
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编号: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文件是否加密

附表五: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开标记录表
招标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日历天)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最高投标限价
开标过程需记录的其他事项

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
附表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将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澄清”菜单提交给本评标委员会。
1.
2.
......
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字)
年月日
备注: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
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
附表八: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招标编号: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日历天。
其中:监理服务期:日历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相关服务期:日历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2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随附的投标文件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如有),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如有)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行政主管部门对中标通知书有备案管理程序的,从其规定。
附表九: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十:异议函
异议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研究(看到)你方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
1.……
2.……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要求招标人解释的,适用本格式。
附表十一:异议答复函
异议答复函
编号: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名称):
你方提出的有关(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的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2.1.附表十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签名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签名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2.2.附表十三:投标确认书
投标确认书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收到你方发送的投标邀请书,将(参加/不参加)(项目名称)标段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投标。
特此确认。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并向招标人确认是否继续参加投标时,适用于本格式。
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4)目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开标一览表中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成员一致。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多标段投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2.1.2资格评审标准(后审)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算术错误修正(如有)投标人接受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
投标价格(1) 投标报价(指投标函中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本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2) 投标报价(指投标函中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3.1.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2)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 15分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30分项目管理机构: 29分其他评分因素: 16分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 10分
2.2.2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1)评标价确定方法:评标价=投标函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的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的评标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数量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3)本项目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1项。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3(1)投标报价方法一(15分)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投标,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得分均为15分。
2.2.3(1)投标报价方法二(15分)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1. 当1.1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0.90评标基准价时F=152. 当投标人评标价>1.10评标基准价时F=15-︱投标人评标价-1.10×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N3. 当投标人评标价<0.90评标基准价时F=15-︱投标人评标价-0.90×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M其中:F: 为投标报价得分,F≥0; M、N: 是评标价每低于或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M、N分别取值为0.25 0.3或0.3 0.4。本项目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1项。 M、N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2项。
2.2.3(2)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30分)工程概况 (3分)工程概况表述清楚,准确 0.9-1分工程概况表述基本清楚、基本准确 0.6-0.8分工程概况表述不清楚、不准确 0分
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清楚 1.8-2分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基本清楚 1.2-1.6分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不清楚或未考虑 0分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1分)范围、内容、目标明确 0.9-1分范围、内容、目标基本明确 0.6-0.8分范围、内容、目标不明确 0分
监理工作依据(1分)监理工作依据正确 0.9-1分监理工作依据基本正确 0.6-0.8分监理工作依据不正确 0分
监理组织形式、监理人员岗位职责(2分)机构设置可行,满足工作需要 0.9-1分机构设置可行,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0.6-0.8分机构设置不可行,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0分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明确且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0.9-1分监理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 0分
工程质量控制(5分)质量控制目标明确 0.9-1分质量控制目标基本明确 0.6-0.8分质量控制目标不明确 0分
主要工序和关键部位控制措施合理 1.8-2分主要工序和关键部位控制措施基本合理 1.2-1.6分主要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控制措施不合理 0分(主要工序和关键部位最多不超过5项)
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检测控制措施可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方法可行 0.9-1分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检测控制措施基本可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方法基本可行 0.6-0.8分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检测控制措施不可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方法不可行 0分
各项工程验收方法和工作流程正确合理 0.9-1分各项工程验收方法和工作流程基本正确 0.6-0.8分各项工程验收方法和工作流程不正确 0分(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最多不超过5项)
工程造价控制(3分)工程造价控制目标明确 0.9-1分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基本明确 0.6-0.8分工程造价控制目标不明确 0分
工程造价控制方法和措施正确、完善 0.9-1分工程造价控制方法和措施基本正确 0.6-0.8分工程造价控制方法和措施不正确 0分
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流程清晰 0.9-1分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流程基本清晰 0.6-0.8分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流程不清晰 0分
工程进度控制(3分)进度控制目标明确 0.9-1分进度控制目标基本明确 0.6-0.8分进度控制目标不明确 0分
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正确、完善 0.9-1分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基本正确 0.6-0.8分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不正确 0分
进度控制工作流程正确合理 0.9-1分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基本正确 0.6-0.8分进度控制工作流程不正确 0分
合同与信息管理(4分)合同管理措施具体、完善 1.8-2分合同管理措施具体、可行 1.2-1.6分合同管理措施不可行 0分
信息管理措施完备,合理 1.8-2分信息管理措施基本完备,可行 1.2-1.6分措施不得当或未予考虑 0分
组织协调(2分)内容考虑周全、措施得当 1.8-2分内容基本周全,措施基本得当 1.2-1.6分内容不周全,措施不得当或未予考虑 0分
安全生产管理(4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明确 0.9-1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基本明确 0.6-0.8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不明确 0分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合理可行 0.9- 1分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基本合理可行 0.6-0.8分安全监理工作程序不可行 0分
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措施合理可行 1.8-2分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措施基本合理可行 1.2-1.6分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措施不可行 0分
监理工作制度(1分)监理工作制度完善,齐备 0.9-1分监理工作制度基本完善,齐备 0.6-0.8分监理工作制度不完善,不齐备 0分
相关服务工作规划(1分)内容完善,合理可行 0.9-1分内容基本完善,可行 0.6-0.8分内容不完善,不可行 0分(如果招标范围不含相关服务的内容,各投标人该项得0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监理于相关服务建议书”相关评审子项给“0”分,须注明理由
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5)目规定情形之一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按零分处理。
2.2.3(3)项目管理机构(29分)总监理工程师(13分)职称、学历(4分)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程师) 4分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工程师)且本科及以上学历 4分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工程师)且专科学历 3.2分其他 0分
业绩(5分)1、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业绩,每项得5分;2、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完成的规模不小于本招标项目的50%(房建工程按面积、市政工程按投资额)的同类别监理项目业绩,每项得2.5分;3、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业绩,每项得4分;注: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年限(4分)5年及以上 4分3年-5年 3分1年-3年 2分不足1年 1分(资格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其他人员(16分)专业配套(3分)总监代表(如有)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配套合理得3分;专业配套基本合理得2分;
年龄结构(3分)年龄30-50岁人员占比≥50% 3分年龄30-50岁人员占比≥30% 2分年龄30-50岁人员占比<30% 0分
持证比例(2分)持注册证人员占比≥30% 2分持注册证人员占比<30% 0分
职称结构(3分)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60% 3分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30% 2分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30% 0分
工作年限(2分)监理人员工作年限均大于3年,得2分;否则得0分(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监理人员工作计划安排(3分)工作计划合理,满足工程需要 3分工作计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工程需要 2分工作计划不合理,不可行 0分
2.2.3(4)其他评分因素( 16分)类似项目业绩(4分)1、投标人近5年监理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业绩,每项得4分;2、投标人近5年监理完成的规模不小于本招标项目的50%(房建工程按面积、市政工程按投资额)的同类别监理项目业绩,每项得2分;注:本项最高计4分
工程奖项(4分)1.投标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即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下同),近3年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 每项得2分;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如楚天杯)或市优质工程奖(如隆中杯),每项得1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2.以项目总监身份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近5年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 每项得2分;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如楚天杯)或市优质工程奖(如隆中杯),每项得1分。 (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3.项目总监近5年获得省部级优秀监理工程师表彰的每项得2分,获得地市级优秀项目总监表彰的每项得1分。(同1人获得不同级别表彰的,按级别高的加分且不重复计分)(注:本项最多不超过4分)
认证体系(4分)1.获得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认证内容应与招标内容一致)2.获得ISO14001(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3.获得ISO45001或OHSAS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试验、检测仪器(3分)试验、检测仪器满足工作需要 3分试验、检测仪器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1.5分试验、检测仪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0分
现场办公设施(1分)设施满足工作需要,现场配备电脑办公 1分设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0分
2.2.3(5)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10分1.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满足要求的 3-5分;基本满足要求得 1-3分;表述不清楚、不准确得 0 分。最高得 5 分。2.缺陷责任期监理措施满足要求的 3-5 分 ;基本满足要求得 1-3 分 ;表述不清楚、不准确得 0 分。最高得 5 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价及评标基准价计算
(1)评标价确定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和种类提供原件核验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判断和量化。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①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者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1.5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评委分别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计算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得分B;
(3)评委分别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得分C;
(4)评委分别按本章第2.2.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分因素计算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得分D;
(5)按本章第2.2.3(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计算出得分E;
3.2.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投标人最终得分=A+B+C+D+E。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问题澄清的通知,以及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澄清”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中标候选人名单不标明顺序。
3.4.2招标文件允许多标段投标、多标段中标的,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执行,对某些标段由此产生的空缺由排序在后的投标人依次替补。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条件
略
第二节专用条件
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解释
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2.监理人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监理范围包括:。
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
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投入监理人员数量。
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4履行职责
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2.8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在协议书中约定。
2.9履约保证金
2.9.2委托人向监理人返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为:在签发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后14日内/在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14日内。
3.委托人义务
3.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监理人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服务费总额的。
4.1.1(5)监理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1委托人赔偿监理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累计限额为。
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支付
5.1支付货币
币种为:,比例为:,汇率为:。
5.3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
最后付款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6.2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争议解决
7.2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2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8.6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补充条款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勘察阶段:。
A-2设计阶段:。
A-3保修阶段:。
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序号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
1工程技术人员
2辅助工作人员
3其他人员

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序号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1办公用房
2生活用房
3试验用房
4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序号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1工程立项文件
2工程勘察文件
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施工许可文件
6其他文件

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序号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1通讯设备
2办公设备
3交通工具
4检测和试验设备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协议书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5)通用条件;
(6)监理规范;
(7)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8)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
包括:
1.监理酬金:。
2.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日历天。
其中:
1.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相关服务期:
(1)勘察阶段服务期:
日历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
日历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
日历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
日历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年月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履约担保
(委托人名称):
鉴于(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接受(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监理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委托人和监理人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5.第五章监理规范
监理规范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由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人不提供。
2.《项目监理规范》
附:《项目监理规范》
3.其他
备注:1.监理规范由《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和本工程专用的《项目监理规范》(如有)以及招标人约定的其他工作标准构成,监理规范为本工程监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3年第35号”发布,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3.《项目监理规范》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监理规范》不得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矛盾。
4.凡《项目监理规范》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对同一章节的内容、要求和规定有不一致的,以《项目监理规范》为准;《项目监理规范》未列入的,仍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执行。
6.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1.技术标准
1.1监理人在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过程中,应执行现行国家的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包括地方规程,下同)。
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实施所引用的标准、规范、规程如有修改或新颁,除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外,其他新颁标准、规范、规程是否采用由委托人决定,监理人应监督承包人按委托人决定执行。
1.3现行国家的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包括地方规程)目录见下表: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号或发布文号

2.其他要求
7.第七章图纸和资料
图纸和资料
1.图纸目录
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

2.资料目录
序号资 料 名 称单 位数 量备 注

3.图纸
4.资料
备注:相关资料由招标人提供,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地质资料;2、水文、气象条件;3、项目总平面布置;4、项目总进度计划;5、技术要求及必要的附图
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他材料
八、定标补充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总价)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日历天,承担并完成(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证书名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
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监理与相关任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备注:证书名称填写专业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
(一)投标函(费率)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计费额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日历天,承担并完成(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证书名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
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监理与相关任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备注:证书名称填写专业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
(一)投标函(浮动幅度值)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计费规则》(鄂建监协【2015】7号)收费标准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日历天,承担并完成(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证书名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
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监理与相关任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备注:证书名称填写专业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事 项合同条款数 据
1投入监理人员数量2.3.1______人
2监理服务期2.8.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相关服务期勘察阶段服务期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设计阶段服务期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缺陷责任期阶(保修)阶段服务期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其他相关服务期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履约保证金2.9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的______﹪
4监理人的赔偿限额4.1.1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的______﹪
5委托人赔偿监理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累计限额为4.2.1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1.上表所有数据须由投标人签署确认,并随投标函一起报送;
2.数据栏中,对数据的限额说明见合同条款或投标人须知;
3.招标人可根据工程情况对本表各项内容进行扩充、修改。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监理与相关服务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专业工程监理;(成员一名称)承担专业工程监理;(成员二名称)承担专业工程监理;……。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年月日
备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未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不需联合体协议书,也无须盖单位章和签字。
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
(招标人名称):
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我方已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保证金,我方承诺出现以下情形时,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投标文件。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附:银行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招标文件要求以现金形式(包括现钞、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除按规定方式提交保证金外,还应在投标文件中采用本格式告知招标人。
四、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保函编号:
(本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银行出具保函格式为准)
(招标人名称):
鉴于:(下称“投标人”)根据贵方于年月日发出的编号为的招标文件/标书拟向贵方投标承接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标书,投标人需向贵方提交电子投标保函。
根据保函申请人的申请,我行(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立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保函(下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为独立保函,见索即付。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保函有效期为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保函有效期顺延)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且符合本保函约定的,保证人将在收到索赔文件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向受益人付款。索赔文件约定如下:
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函编号并申明如下事实: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投标人中标后未与受益人签约;
(3)投标人中标后未向受益人提交可接受的履约保函;
(4)投标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
(5)投标人以其他方式放弃中标的。
2.为确保索赔文件的真实性,索赔文件须经受益人开户行确认签字、盖章真实、有效并经其提交保证人,寄送地址为。
二、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三、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四、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于年月日保证人对公营业时间结束时失效(若该日为非银行营业时间,则以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为准)。本保函自失效日起均视为自动失效,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和义务自动解除。
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证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具日期:年月日
五、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投标人提交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中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工程质量控制;
6.工程造价控制;
7.工程进度控制;
8.合同与信息管理;
9.组织协调;
10.安全生产管理;
11.监理工作制度;
12.相关服务工作规划(如有)。
六、资格审查资料
表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网 址
组织结构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企业资质等级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员工总人数(人)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高级职称人员 (人)
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 (人)中级职称人员 (人)
初级职称人员 (人)
经营范围
关联单位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
备注

备注:1.在本表后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3.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相关关联单位的情况,没有关联单位的明确填“无”。
表6-2拟投入监理人员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
序号监理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称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证书注册执业单位
设计施工管理监理初级中级高级证书名称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

备注:1.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要求。
2.注册执业单位指拟投入的监理人员目前是否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
表6-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
姓名性别年龄
职称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最高学历专业
监理资质证书编号
本工程拟出任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经历
年月单位工程名称在工程中担任岗位主要工作证明人联系电话
目前承担工作或在监工程名称
担任职务
在监工程开、竣工时间
奖惩情况

备注:本表人员应与表6-2中所列人员相一致,并在本表后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的复印件。
表6-3-1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在本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在襄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担任工程项目总监的;
(二)担任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公共建筑项目,且造价超过3亿以上工程项目总监的;
(三)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三个工程项目总监的。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表6-3-2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项目等级
工程造价
监理服务费
承担的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
总监理工程师
投入的监理人员数量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1.投标人应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后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项。
表6-3-3近5年总监理工程师获奖和监理项目获奖情况表
序号项目名称获奖名称获奖日期颁奖单位

备注:1.近5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如投标截止日为2014年2月1日,则近5年是指2009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
2.总监理工程师获得表彰,本表后应附表彰文件、颁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监理项目获奖,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表彰文件、颁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表6-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
姓名性别年龄
职称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最高学历专业
监理资质证书编号
本工程拟出任职务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经历
年月单位工程名称在工程中担任岗位主要工作证明人联系电话
目前承担工作或在监工程名称
担任职务
在监工程开、竣工时间
奖惩情况

备注:本表人员应与表6-2中所列人员相一致,并在本表后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如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如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证书(如有)、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人,并标明序号。
表6-5拟投入的监理员简历表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
姓名性别年龄
职称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最高学历专业
监理资质证书编号
本工程拟出任职务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经历
年月单位工程名称在工程中担任岗位主要工作证明人联系电话
目前承担工作或在监工程名称
担任职务
在监工程开、竣工时间
奖惩情况

备注:本表人员应与表6-2中所列人员相一致,并在本表后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如有)、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人,并标明序号。
表6-6拟投入的监理试验、检测仪器及办公设施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
仪器、设备及办公设施名称型号、产地用途、功能规格数量设备寿命(年)已使用年限(年)
合计自有租赁新购
试验检测仪器
办公设施
备注

表6-7近5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汇总表
序号项目名称工程规模起止时间工程造价(万元)监理服务费(万元)总监理工程师

表6-8近5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项目等级
工程造价
监理服务费
承担的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
总监理工程师
投入的监理人员数量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1.近5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4年2月1日,则近5年是指2009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
2.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已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本表后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项。
表6-9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监理项目汇总表
序号项目名称工程规模起止时间工程造价(万元)监理服务费(万元)总监理工程师

表6-10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监理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项目等级
工程造价
监理服务费
承担的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
总监理工程师
投入的监理人员数量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中招标的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的项目附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表6-11近3年投标人监理项目获奖情况表
序号项目名称获奖名称获奖日期颁奖单位

备注:1.近3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如投标截止日为2014年2月1日,则近3年是指2011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
2.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监理业务手册(注明完工时间)、表彰文件、颁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其中招标的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的项目附合同协议书。
表6-12近3年投标人获奖情况表
序号获奖名称获奖日期颁奖单位备注

备注:1.近3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如投标截止日为2014年2月1日,则近3年是指2011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
2.本表后应附表彰文件、颁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表6-13投标人信誉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市场监督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8)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1.投标人应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做出说明。如上格式文件所示。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要求做出说明。
表6-14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

备注:1.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将附有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
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表6-15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备注:1.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附有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
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表6-16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在近三年内(年月日至年月日)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1.近3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如投标截止日为2014年2月1日,则近3年是指2011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要求做出声明。
七、其他材料
(一)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格式
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
我公司参加本项目(标段)投标,现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
二、我公司在本项目中依法依规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未参与串通投标,不在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
三、我公司清楚知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四、我公司清楚知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五、我公司清楚知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我公司清楚知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七、我公司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
八、我公司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的规定。
九、我公司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我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二)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定标补充材料
定标补充资料
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4条要求,自行提供相应资料,格式自拟。所提供的证明资料需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其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证明材料为招标人定标时的参考,不作为评标依据。
8.1.附录: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标准参考表
工程类别各施工阶段配备人员数量(人)
N:工程造价(万元)地基与基础阶段主体结构阶段建筑装饰装修阶段
总监专监监理员合计总监专监监理员合计总监专监监理员合计
房屋建筑一般公共建筑N<100011(兼)1211(兼)1211(兼)12
1000≤N<300011(兼)1212(兼)1311(兼)12
3000≤N<6000111312141214
6000≤N<9000111312251214
9000≤N<10000121413261225
10000≤N<30000122513371326
30000以上123613481337
住宅小区、工业厂房类工程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市政公用工程N<1000总监理工程师 1 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兼) 监理员 1 人 合计 2 人
1000≤N<3000总监理工程师 1 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1-2人(兼) 监理员 1 人 合计 2-3 人
3000≤N<6000总监理工程师 1 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1-2人 监理员 1 人 合计 3-4 人
6000≤N<9000总监理工程师 1 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 监理员 1-2人 合计 4-5 人
9000≤N<10000总监理工程师 1 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2-3人 监理员 1-2人 合计 5-6 人
10000≤N<30000总监理工程师 1 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2-3人 监理员 2-3人 合计 6-7 人
30000以上总监理工程师 1 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3 人 监理员 4 人 合计 8 人

备注:表中人数为基本数量要求,供招标人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参考,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对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的数量及资格提出明确的要求,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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