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蕲春县Y090花郑线路面改善工程

所属地区:湖北黄冈市 发布日期:202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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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黄冈市 采购单位 蕲春县青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蕲春县Y090花郑线路面改善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蕲春县Y090花郑线路面改善工程(HBQC-202609GL-00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609GL-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Y090花郑线路面改善工程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2026] 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蕲春县青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青石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 8.368 公里,位于蕲春县青石镇,起于青石镇花桥街,止于郑山村;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 7.5 米,路面宽 6.5 米。
其他:在原有道路基础上实施提档升级,开展路基路面处置、桥涵工程、路面刷黑、标线、安全设施等内容。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20
合同估算价:1639.9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实施“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青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蕲春县青石镇青石大道 16 号
地址:
蕲春县蕲春大道318号
邮编:
435300
邮编:
435300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程欢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3873501334@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蕲春县齐昌大道 11 号
电话:
0713-7210917
传真:
0713-7210917
邮政编码:
435300

2026年09月16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提供近 3 个年度(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足 3 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1
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如有)
其他要求(如有)
1、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
施工员:具备有效的施工员证书;
质检员:具备有效的质检员证书;
材料员:具备有效的材料员证书;
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2、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
备注:

【蕲春县中心】蕲春县Y090花郑线路面改善工程蕲春县Y090花郑线路面改善工程第2次答疑(标段编号HBQC-202609GL-006001001)
【蕲春县中心】蕲春县Y090花郑线路面改善工程蕲春县Y090花郑线路面改善工程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QC-202609GL-006001001)
蕲春县Y090 花郑线路面改善工程
澄 清 公 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蕲春县 Y090 花郑线路面改善工程(项目编号:HBQC-202609GL-006001001)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澄清更正: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 条款内容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要求:2023年、2025年。
2、更正后条款内容 3.5.4 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要求:2022年至2024年。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蕲春县青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09月29日
 
蕲春县 Y090 花郑线路面改善工程
澄 清 公 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蕲春县 Y090 花郑线路面改善工程(项目编号:HBQC-202609GL-006001001)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澄清公告附件上传版本为准。投标人须按本次澄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蕲春县青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09月28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QC-202609GL-006001001
一、招标概况
    蕲春县Y090花郑线路面改善工程于2026年09月16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10月09日在蕲春320小开标室开标,并于2026年10月09日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青石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序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通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团风县安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蕲春绘新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元)
16227127.89 16248435.25 16259913.81
质量(如有) 交工验收质量:道路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它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竣工验收质量:道路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它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交工验收质量:道路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它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竣工验收质量:道路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它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交工验收质量:道路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它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竣工验收质量:道路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它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65日历天 365日历天 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丁原全 吴志海 黄迎春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242242450449 242111118069 鄂 242232554019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1日至2026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蕲春县青石镇人民政府
  地址:蕲春县青石镇青石大道16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蕲春大道318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
3.行政监督部门: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蕲春县齐昌大道 11 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7210917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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