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本级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质量提升多媒体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随州市 发布日期:2026-10-11

【招标结果】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本级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质量提升多媒体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随州市 采购单位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鑫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质量提升多媒体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随州市易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随州市网迅电脑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本级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质量提升多媒体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130120260100050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随采计备[2026]00202号
三、项目名称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质量提升多媒体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1包)第三次计算机及相关辅材第一批
供应商名称:随州市易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涢水街道涢水二路1号7栋二单元1001(自主申报承诺)
中标(成交)金额:86.6816(万元)
综合评分法:97.60(分)

货物类

名称:A包计算机及相关辅材第一批
品牌(如有):联想等,其他详见报价清单
规格型号:慧天M5-A098等,其他详见报价清单
数量:1.0000
单价:866816.0000

包名称:(1包)第三次计算机及相关辅材第二批
供应商名称:随州市网迅电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随州市时代广场B区1楼
中标(成交)金额:97.7(万元)
综合评分法:97.90(分)

货物类

名称:B包计算机及相关辅材第二批
品牌(如有):联想慧天
规格型号:联想慧天M5-A098
数量:1.0000
单价:977000.0000

五、评审小组成员
朱道玉,梁保成,张杏艳,熊鑫,余飞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10-10
2、评审地点:湖北省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园4栋5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2、收费金额:2.7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189.2986(万元);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4.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随州市已开通“政采贷”业务的银行有9家,联系方式如下:邮储银行:刘勇13317592258;随州工行:任永平13308662276;随州建行:张慧芬13007189173;随州农行:万欣 18827588896,0722-3063717;湖北银行:雷洋 15572251788;随州交行:汪彩云 18627904019;汉口银行随州分行:杨力15671245170;随州中行:喻强威 18672731423;随州农商行:李泽坤 13908666813,李小飞18672233339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本级
地址:随州市迎宾大道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鑫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园4栋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相关下载
421301202601000507结果公告.doc招标文件-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质量提升多媒体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B包.ofd
相关合同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本级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质量提升多媒体电子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2026-07-30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610/notice_006ea30300cc4ec7af37329bb1788ddf.html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质量提升多媒体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130120260100050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随采计备[2026]00202号
三、项目名称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质量提升多媒体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1包)第三次计算机及相关辅材第一批
供应商名称:随州市易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涢水街道涢水二路1号7栋二单元1001(自主申报承诺)
中标(成交)金额:86.6816(万元)
综合评分法:97.60分
货物类
名称:A包计算机及相关辅材第一批 品牌:联想等,其他详见报价清单规格型号:慧天M5-A098等,其他详见报价清单数量:1.0000单价:866816.0000

包名称:(1包)第三次计算机及相关辅材第二批
供应商名称:随州市网迅电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随州市时代广场B区1楼
中标(成交)金额:97.7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7.90分
货物类
名称:B包计算机及相关辅材第二批 品牌:联想慧天规格型号:联想慧天M5-A098数量:1.0000单价:9770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杏艳、熊鑫、梁保成、朱道玉、余飞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年10月10日
2、评审地点:湖北省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园4栋5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2、收费金额:2.7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189.298600(万元)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4.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随州市已开通“政采贷”业务的银行有9家,联系方式如下:邮储银行:刘勇13317592258;随州工行:任永平13308662276;随州建行:张慧芬13007189173;随州农行:万欣18827588896,0722-3063717;湖北银行:雷洋15572251788;随州交行:汪彩云18627904019;汉口银行随州分行:杨力15671245170;随州中行:喻强威18672731423;随州农商行:李泽坤13908666813,李小飞18672233339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本级
地址:随州市迎宾大道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鑫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园4栋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湖北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2024版)
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6]00202号
项目编号:421301202601000507
项目名称: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质量提升多媒体
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包编号:B包
采购包名称:(1包)第三次计算机及相关辅材第二批
采购人: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鑫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审核表
湖北鑫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公司代理的“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质量提升多媒
体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经审核
符合要求,同意发出。
采购人: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09月18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
(六)资格审查
(七)评标
(八)中标
(九)签订合同
(十)质疑和投诉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
(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十五)其他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二、项目概述
三、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四、技术要求
五、商务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二、资格审查程序
三、资格审查标准
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二、评标程序
三、评标标准
第六章合同草案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二、资格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66
(二)资格条件承诺书
(三)资格证明文件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
(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其他响应文件
(一)商务部分
1.商务响应偏离表
2.业绩证明文件
3.拟派项目团队
4.其他商务文件
(二)技术部分
1.技术响应偏离表
2.技术方案
3.其他技术文件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5.创新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
6.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适用】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如适用】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质量提升多媒体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的
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
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
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421301202601000507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6]00202号
3、项目名称: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质量提升多媒体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02.433(万元)
6、最高限价:102.433(万元)
7、采购需求: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质量提升多媒体电子设备采购项目(1包)第
三次分2个包采购,其中:B包为(1包)第三次计算机及相关辅材第二批,最高限
价为1024330元。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交货、安装
调试工作;质保期为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第三章采购需求“四、技术要
求”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不允
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如果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则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小微企业扣除
比例为10%,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
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
上限给予评审优惠,即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2)电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行业分支机构参加的,应当提供总公司授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20日至2026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
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
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
3、方式: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
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
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czt.hubei.gov.cn/zchj/register;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年10月01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
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
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等政策;
4、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本公司质疑。
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5、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随州市已开通“政采贷”
业务的银行有9家,联系方式如下:邮储银行:刘勇13317592258;随州工行:龚巧巧
15308668085;建行:0722-7093700伍翰文;随州农行:冯丹妮18727978257,0722-
3063717;湖北银行:雷洋15572251788;随州交行:汪彩云18627904019;汉口银行随州
分行:杨力15671245170;随州中行:刘雯13197463166;随州农商行:营业部李小飞
18672233339,曾都支行黄鑫15572255799,高新区支行赵雷晗13237263228;
6、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
商客户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随州市迎宾大道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鑫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园4栋5楼
联系方式:0722-3222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
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
2.2采购人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2.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鑫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2.5项目名称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质量提升多媒体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2.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项目内容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质量提升多媒体电子设备采购项目(1包)第三次计算机及相关辅材第二批
2.8项目属性货物
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24330元,非财政性资金:0元。
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
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组织时间:。地点:。
10中标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
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汇聚平台、国采(湖北)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7-67818745;027-86620931;4009913966。其他联系方式:供应商QQ群:463671735。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
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电话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5.2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
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
1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2.1实物样品不提供提供开标当天时分至时分,提供至(地点):,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
23.1项目演示不进行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
24.1远程开标会议环境准备远程开标会议环境要求:投标人应当自行准备好摄像头、拾音器、音箱、电脑等设备,并提前做好设备调试,在设备稳定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和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手册。操作说明: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和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手册。
2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6.3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
30.2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
31.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2.1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34.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形式:。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
3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或现金汇款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湖北鑫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县支行账号:17783101040017831
42.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
42.2支持本国产品不适用。适用,本项目第B包适用。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42.3是否限制欧盟产品不适用适用,本项目第【填写采购包编号】包适用。
43.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物服务10%-2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4%(货物服务4%-6%);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2.支付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
〔2011〕534号文、鄂建文〔2023〕35号文收费标准,以中
标金额为计算基数计取。
3.支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前一次性支付

证明材料要求:
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关于
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如适用】(格式详见第
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证明材料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编
写提交。
未提供、提供不完整、不足以证明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
相应政策。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
44.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
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七项“其他补充事宜”。
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投诉请按要求的程序和格式办理,否则不予受理。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见http://www.szztbxh.com/show-2-213-1.html。2.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3份,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9月2日,则“近三年”是指2020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1日。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提供证
书的产品按照下列方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扣除方式:对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评分优先方式:对提供证书的产品设置评分,评分细则详见
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同分优先方式:在中标候选人排序出现同分情形时,优先选
择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具
体方式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附件: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
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
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
一、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
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
二、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
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三、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
为基础进行计算。
四、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
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附件:具体品目清单
政府采购品目编码政府采购品目名称
A02103000心理仪器(仅限医用)
A02320100手术器械
A02320200普通诊察器械
A0232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A02320400医用光学仪器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A02320700医用内窥镜
A02320800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A02321000医用磁共振设备
A02321100医用磁共振设备辅助装置
A02321200
A02321300
A02321400医用放射射线治疗设备
A02321500核医学诊断设备
A02321600核医学诊断设备辅助装置
A02321700医用射线防护设备
A02321800医用射线监检测设备及用具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A02322000药房设备及器具
A02322100体外循环设备
A02322200人工脏器及功能辅助装置
A02322300假肢装置及部件
A02322400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A02322500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A02322600介/植入诊断和治疗用器械

医用X线诊断设备

医用X线附属设备及部件

政府采购品目编码政府采购品目名称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A02322800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A02322900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A02323000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A02323100助残器械
A02323200骨科植入部件
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
A02323400兽医设备
A02323500医疗设备零部件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A05030301制服(仅限医用)
A07021301肝素类
A07026301球蛋白、白蛋白
A07026302血液制品制剂
A07026399其他血液制品
A07026701血型试剂
A07026702影象检查用化学药制剂
A07026703器官功能检查剂
A07026799其他病人医用试剂
A07026801有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A07026802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A07026803空心胶囊
A07026899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A07090109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仅限医用)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
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
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
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
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
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
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的为中小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的为中小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000万元以下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00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
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从业人员1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
(十四)物业管理。000人以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
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
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
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
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

2.基本定义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
2.2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
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
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依法履行与政府采
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投标人(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
加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资金来源
3.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支机构不得以自身名
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
外,具体规定详见第一章申请人资格要求;
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

5.费用承担
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
用。

6.保密
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
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语言文字
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
中文注释。

8.计量单位
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项目现场考察。
9.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9.3在现场考察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
标人自行负责。
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
断和决策负责。
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中标后分包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遵守其分包规
定。
10.2投标人未遵守招标文件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分包规定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11.电子投标说明
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
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
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
更正公告。若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
后果,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
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
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
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
11.4本招标文件中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有关概念:
(1)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
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
数据。
(2)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
行电子签名的形式。
(3)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
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
(4)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
规范体系》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
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
中下载使用。

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投标可能会发生的各
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投标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的组成
12.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9款、第13款对招标文件所
作的澄清或者修改。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六章合同草案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
13.1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
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招标文
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3.4本“投标人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
网中发布的公告。

(三)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二、资格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
(二)资格条件承诺书
(三)资格证明文件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
(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其他响应文件
(一)商务部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商务响应偏离表
3.业绩证明文件
4.拟派项目团队
5.其它商务文件
(二)技术部分
1.技术响应偏离表
2.技术方案
3.其他技术文件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5.创新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
6.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适用】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5.投标报价
15.1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5.2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
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遗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
则,其投标无效。
15.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
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
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合理,并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
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
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
1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5.6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
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
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
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
16.3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
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17.投标文件的编制
17.1投标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
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
17.2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
容后,生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

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
(四)投标
18.投标文件的加密
18.1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
书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18.2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
投标文件加密异常,在开标时无法解密。
18.3投标人应保证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标时间之前。若CA
证书有效期临近开标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标时无法
进行解密。
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
传)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
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
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
19.4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投标文件妥善保
存,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使用。
19.5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0.拒收
20.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
易系统应当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系统中
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
19款中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

22.实物样品
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
“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内自
22.2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投标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
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3.演示
23.1要求投标人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
准”。

(五)开标
24.开标会议准备
24.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远程开标。
25.开标时间和地点
25.1开标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代
表如出席会议,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使用CA证书验
证投标人身份后参与开标会。
26.开标程序
26.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6.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6.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会纪律;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
(3)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
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系统中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4)解密完成后,系统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5)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供应商应在线对开标记录进行签署确认;
(6)开标会结束。
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
2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会议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
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
及时处理。
27.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资格审查
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
28.1开标结束后,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由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
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
标资格。
28.2资格审查按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
28.3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性审查
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

(七)评标
29.评标委员会
29.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担任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9.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0.评标
30.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0.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在评标报
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中标
31.确定中标人
31.1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中标结果公告
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
书,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招标文件
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2.2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
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
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33.中标通知
3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
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
序。

(九)签订合同
34.履约保证金
3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
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5.签订合同
3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
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5.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
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5.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
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质疑和投诉
36.质疑
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
36.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6.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
公章。
36.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
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6.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
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37.质疑答复
3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
得涉及商业秘密。
37.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38.投诉
38.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
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8.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
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
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
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39.收取方式和标准
39.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
理服务费。

(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
40.无效投标
40.1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
及标准”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其投标无效。

41.废标
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
4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
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
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
“第三章采购需求”。
42.2支持本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
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
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
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
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
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
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
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
适用情形及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42.3限制欧盟产品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自欧盟进口的医
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财库(〔2025〕19号)规定,采购人采购预算金
额4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疗器械(具体品目清单见须知前附表后附件)时,
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应当排除欧盟企业(不包括在华欧
资企业)参与。对于参与的非欧盟企业,其提供的人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占比
不得超过项人合同总金额的50%。上述措施不适用于仅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
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采购项人。本项目适用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规定。

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3.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如
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投标人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43.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
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

44.支持绿色发展
4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
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
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页面截图或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
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
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
围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落实政策。

(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五)其他
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7.适用法律
4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47.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48.解释权
48.1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采购需求
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
无效投标处理。
一、采购清单
B包:(1包)第三次计算机及相关辅材第二批
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投标最高单限价(元)所属行业要求/备注
(一)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产品检测与维修实训室项目
1计算机21台6000.00工业★核心产品★节能产品
2交换机含机柜2台700.00工业
(二)信息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设计与管理项目
3计算机21台6000工业★核心产品★节能产品
4交换机2台700工业
(三)信息工程学院学院网络安全攻防实训室采购项目
5计算机58台6000工业★核心产品★节能产品
6交换机3台700工业
7交换机1台500工业
8机柜1台300工业
(四)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视觉实训室项目
9计算机视觉基础工作站41台10000工业
10pcie还原卡41个130工业
11交换机2台700工业
12机柜1台300工业
13交流稳压器1套1600工业

要求/备注说明
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
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页面截图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
进口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竞争。
适宜中小企业提供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或部分由联合体提供或进行合同分包。
合同分包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未注明“允许分包”的标的,不得合同分包。

其他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交货、安装调试工作。
质保期/服务期质保期为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第三章采购需求“四、技术要求”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项目概述
1、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教学一体机、电视机及计算机等相关设备辅材,
提升学校各院系教学质量。实现教室互动教学、高清显示、无线投屏及远程教
学功能,支撑日常授课、实训及考试等场景。
2、需满足的要求:一体机、电视机、计算机符合采购参数需求,辅材符合
国标,兼容现有设备,信号稳定,含安装调试及培训。
三、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序号名称标号或文号
1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012
2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943.1-2022
3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4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
5智慧校园总体框架GB/T36342-2018
6智慧教育平台功能与性能要求GB/T37740-2019
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
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16
9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11
10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
1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12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8566-2022
13信息技术软件工程产品质量GB/T16260-2006
14教育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教技〔2018〕6号
15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教科信(2021)2号
16计算机通用规范第1部分:台式微型计算机GB/T9813.1-2016
17计算机通用规范第2部分:便携式微型计算机GB/T9813.2-2016
18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7618-2015
19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17625.1-2012
20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014
21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2015
22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2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4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电磁兼容第1部分:发射要求GB/T9254.1-2021
25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等限量要求GB/T26572-2011/2025
26教育行业软件系统通用要求JY/T1001-2012
27教学用液晶显示设备通用规范JY/T0373-2004
28教学用触控一体机技术规范JY/T0614-2017
29多媒体教学环境工程建设规范JY/T0380-2006
……
5以上标准如有更新,将按最新标准执行。GB/T36342-2018

四、技术要求
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应对以下技术、服务要求逐条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如果原
文完全复制招标文件“规格参数、技术要求说明”作无效报价处理。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其投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如有不满足的其投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下表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重要评分内容。
4、投标人应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
B包:(1包)第三次计算机及相关辅材第二批
(一)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产品检测与维修实训室项目
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规格参数、技术要求说明投标最高单限价(元)所属行业要求/备注
1计算机21台★1.CPU:≥10核16线程,主频≥2.5GHz,三级缓存≥20MB;★2.主板:芯片组:支持PCIe5.0x16,DMI通道≥4,PCIExpress通道≥14,提供至少2个内存槽位,板载M.2固态硬盘接口≥2个,支持3.5寸机械硬盘扩展,板载M.2无线wifi插槽3.显卡:集成,支持PCIe5.0x16插槽扩展;★4.内存:≥16GDDR4内存★5.硬盘:≥512GM.2NVMESSD6.网卡集成10/100/1000M以太网卡7.显示器:≥23.8英寸液晶显示器(与主机同品牌),分辨率≥1920*1080,对比度≥3000:1,刷新率≥100Hz。通过低蓝光护眼认证;▲8.扩展槽及接口:2个以上PCIE槽位,其中至少包含1个1*PCIex16Gen5;11个USB接口(其中至少9个USB3.2G1接口,后置主板原生USB接口不少于6个)、1个HDMI+1个DP接口。9.键盘、鼠标:原厂防水键盘、抗菌鼠标10.操作系统:出厂预装Windows正版操作系统▲11.安全特性:BIOS底层支持USB智能屏蔽技术,仅识别USB键盘、鼠标,无法识别USB读取设备,有效防止数据泄露(投标时提供功能性截屏)▲12.自带硬盘保护、网络同传功能(统一拷贝,数据传输速率≥2GB/分钟,统一分配IP、机器名等,可远端管理维护,支持主流操作系统,免费提供长期版本升级服务)13.机箱:不小于15升标准塔式机箱;▲14.服务:厂商提供整机(含显示器)至少3年上门保修服务。支持工程师下一工作日上门维修服务。主机、显示器配备唯一硬件序列号,可通过品牌官方公开渠道核验产品出厂信息、质保期限,保证全新正品货源。原厂提供三年上门服务,下一工作日上门维修、故障48小时内修复。6000.00工业★核心产品★节能产品
1计算机21台※15.优先环保:所投产品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原件扫描件,并附证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查询页面截图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6000.00工业★核心产品★节能产品
2交换机含机柜2台1.24口千兆,即插即用,自适应端口,可上机架700.00工业

(二)信息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设计与管理项目
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规格参数、技术要求说明投标最高单限价(元)所属行业要求/备注
3计算机21台★1.CPU:≥10核16线程,主频≥2.5GHz,三级缓存≥20MB;★2.主板:芯片组:支持PCIe5.0x16,DMI通道≥4,PCIExpress通道≥14,提供至少2个内存槽位,板载M.2固态硬盘接口≥2个,支持3.5寸机械硬盘扩展,板载M.2无线wifi插槽3.显卡:集成,支持PCIe5.0x16插槽扩展;★4.内存:≥16GDDR4内存★5.硬盘:≥512GM.2NVMESSD6.网卡集成10/100/1000M以太网卡7.显示器:≥23.8英寸液晶显示器(与主机同品牌),分辨率≥1920*1080,对比度≥3000:1,刷新率≥100Hz。通过低蓝光护眼认证;▲8.扩展槽及接口:2个以上PCIE槽位,其中至少包含1个1*PCIex16Gen5;11个USB接口(其中至少9个USB3.2G1接口,后置主板原生USB接口不少于6个)、1个HDMI+1个DP接口。9.键盘、鼠标:原厂防水键盘、抗菌鼠标10.操作系统:出厂预装Windows正版操作系统▲11.安全特性:BIOS底层支持USB智能屏蔽技术,仅识别USB键盘、鼠标,无法识别USB读取设备,有效防止数据泄露(投标时提供功能性截屏)▲12.自带硬盘保护、网络同传功能(统一拷贝,数据传输速率≥2GB/分钟,统一分配IP、机器名等,可远端管理维护,支持主流操作系统,免费提供长期版本升级服务)13.机箱:不小于15升标准塔式机箱;▲14.服务:厂商提供整机(含显示器)至少3年上门保修服务。支持工程师下一工作日上门维修服务。主机、显示器配备唯一硬件序列号,可通过品牌官方公开渠道核验产品出厂信息、质保期限,保证全新正品货源。原厂提供三年上门服务,下一工作日上门维修、故障48小时内修复。※15.优先环保:所投产品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原件扫描件,并附证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查询页面截图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6000工业★核心产品★节能产品
4交换机2台1.24口千兆,即插即用,自适应端口,可上机架700工业

(三)信息工程学院学院网络安全攻防实训室采购项目
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规格参数、技术要求说明投标最高单限价(元)所属行业要求/备注
5计算机58台★1.CPU:≥10核16线程,主频≥2.5GHz,三级缓存≥20MB;★2.主板:芯片组:支持PCIe5.0x16,DMI通道≥4,PCIExpress通道≥14,提供至少2个内存槽位,板载M.2固态硬盘接口≥2个,支持3.5寸机械硬盘扩展,板载M.2无线wifi插槽3.显卡:集成,支持PCIe5.0x16插槽扩展;★4.内存:≥16GDDR4内存★5.硬盘:≥512GM.2NVMESSD6.网卡集成10/100/1000M以太网卡7.显示器:≥23.8英寸液晶显示器(与主机同品牌),分辨率≥1920*1080,对比度≥3000:1,刷新率≥100Hz。通过低蓝光护眼认证;▲8.扩展槽及接口:2个以上PCIE槽位,其中至少包含1个1*PCIex16Gen5;11个USB接口(其中至少9个USB3.2G1接口,后置主板原生USB接口不少于6个)、1个HDMI+1个DP接口。9.键盘、鼠标:原厂防水键盘、抗菌鼠标10.操作系统:出厂预装Windows正版操作系统▲11.安全特性:BIOS底层支持USB智能屏蔽技术,仅识别USB键盘、鼠标,无法识别USB读取设备,有效防止数据泄露(投标时提供功能性截屏)▲12.自带硬盘保护、网络同传功能(统一拷贝,数据传输速率≥2GB/分钟,统一分配IP、机器名等,可远端管理维护,支持主流操作系统,免费提供长期版本升级服务)13.机箱:不小于15升标准塔式机箱;▲14.服务:厂商提供整机(含显示器)至少3年上门保修服务。支持工程师下一工作日上门维修服务。主机、显示器配备唯一硬件序列号,可通过品牌官方公开渠道核验产品出厂信息、质保期限,保证全新正品货源。原厂提供三年上门服务,下一工作日上门维修、故障48小时内修复。※15.优先环保:所投产品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原件扫描件,并附证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查询页面截图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6000工业★核心产品★节能产品
6交换机3台1.24口千兆,即插即用,自适应端口,可上机架700工业
7交换机1台1.16口全千兆,即插即用,自适应端口,可上机架500工业
8机柜1台1.钢制机柜挂墙包安装,尺寸:≥550*400*450mm300工业

(四)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视觉实训室项目
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规格参数、技术要求说明投标最高单限价(元)所属行业要求/备注
9计算机视觉基础工作站41台★1.CPU:x86-64架构桌面级处理器,采用LGA/PGA插拔式封装;等效制程<10nm;总物理核心数≥10核,线程数≥16;最大加速频率≥4.6GHz;三级缓存≥20MB;处理器基准功耗(TDP)≤125W。★2.GPU:独立图形处理器,制程工艺≤8nm;显存容量≥12GB,显存类型为GDDR6;显存位宽≥192bit;理论最大显存带宽≥360GB/s;CUDA核心数量≥3500个;FP32单精度浮点算力≥12TFLOPS;支持CUDA并行计算加速;原生兼容PyTorch、TensorFlow等主流深度学习框架,适配OpenCV等计算机视觉开发库,满足模型训练、图像推理等教学场景需求。3.散热:配备与处理器TDP匹配的风冷散热器,适配教室长时间教学使用环境。4.主板:与处理器适配的同代桌面级芯片组主板;支持XMP;支持DDR4或DDR5双通道内存;主板供电及板载电路所使用的电容均为固态电容;后置USB接口≥4个;板载千兆及以上速率有线网卡。5.内存:DDR4或DDR5台式机内存,总容量≥32GB,双通道配置。6.存储:配备≥1tM.2NVMePCIe4.0固态硬盘。7.电源:额定功率≥650W,具备过压、过流、短路、过温保护功能;且电源能效达到80PLUS铜牌及以上认证标准,运行稳定低噪,适配教学场景长时间连续使用。8.显示器:屏幕尺寸≥23.8英寸,分辨率≥1920×1080,配备HDMI等常用接口。9.键盘鼠标:USB接口防水键盘及光电鼠标,适配日常教学使用。10.机箱:标准办公机箱,具备合理散热风道;前面板USB接口≥2个。▲11.售后服务:提供整机(含显示器)至少3年上门保修服务。支持工程师下一工作日上门维修服务。显示器、主板可通过编码在官网查询到设备出厂信息与保修信息。★12.投标产品中显示器、电源必须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3C认证证书扫描件。10000工业
10pcie还原卡41个1.支持带硬盘保护、网络同传功能(统一拷贝,数据传输速率≥2GB/分钟,统一分配IP、机器名等,可远端管理维护,支持win10操作系统)130工业
11交换机2台1.24口全千兆,即插即用,自适应端口,可上机架700工业
12机柜1台1.尺寸:≥550*400*450mm300工业
13交流稳压器1套1.高精度全自动交流稳压器30KVA1600工业

五、商务要求
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未对以下商务要
求逐条说明响应或偏离情况的,其投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文件中“★”标注的商务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如有不满足的其投标
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下表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重要
评分内容。
序号商务条款内容评分点▲
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1.1交付(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交货、安装调试工作。1.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2.1合同款支付:按合同约定。
2.2本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按随州市财政局相关规定直接从国库支付,中标人认可采购人按约定的付款时间向随州市财政局提出了资金支付申请,则视同采购人已履行了合同付款义务。
2.3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3.售后服务要求★3.1质保期为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第三章采购需求“四、技术要求”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接到报修通知后36小时内派遣技术人员抵达现场,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4.★报价要求4.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货物或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4.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包含采购清单中的全部产品采购、定制、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设施设备数量以现场实际用量为准据实结算。
4.3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序号商务条款内容评分点▲
5.★包装和运输5.1中标人负责货物的包装、保险、运输至业主指定的交货地点。零散及易损件须用木箱包装,确保防盗、防震、防潮、防破损、运输方式确定,并且由于运输造成的设备损坏,丢失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5.2中标人负责货物卸车、就位、组装、调试等工作。5.3中标人保证交给采购人货物的完好性。
6.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内容6.1投标人提供2023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采购清单中的核心产品)▲
6.2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6.3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4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标准执行。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
二、资格审查程序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
资格要求并按本章“三、资格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
查,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信用信息核查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http://ww
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结
果为准。
2.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
构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
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4.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在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在评标时应当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
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资格审查结果
1.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资格审查结
果。
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予以废标。

三、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资格要求审查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投标人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无;(2)电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行业分支机构参加的,应当提供总公司授权

备注:
1.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
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
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信用信息核查
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

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3.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
下一项评审。
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下面所列资料是对评标方法和评标程序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
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
7.1报价修正规定(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8.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2.1相同品牌中标候选人推荐方式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它投标无效。
13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评标结果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照投标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
13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18.1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1)。2)。3)。

数值标准为:65%
数值标准为:65%
数值标准为:65%

二、评标程序
(一)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三、评标标准”中“(一)符合性审查”的
内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同品牌检查:
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
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
家投标人计算。
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
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
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
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
2.3有效投标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澄清及修正
3.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交易系统中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投
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5.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应当在交易系统中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
6.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7.1报价修正规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2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5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
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比较和评价
8.评标方法
8.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
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8.2本项目评标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9.综合评分法
9.1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商务技术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因素
及标准见本章《评分标准》。
9.2投标报价评审
(1)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
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
整;(3)价格权重见本章《评分标准》。9.3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9.4计分办法及复核
招标文件要求及本章“三、评标标准”中的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1)评标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得分应为商务
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
分。

(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
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
中记载:
A.B.C.D.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3)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对各投标人评标得分汇总
后的算术平均值。
10.最低评标价法
10.1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
整。
11.政府采购政策评审
11.1价格扣除
1)支持本国产业发展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给
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含有多
种产品,供应商对其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其提供的全部
产品成本之和比例是否达到80%作出承诺,该比例达到80%以上,依法对其全部
产品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达到80%,不享
受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适用情形及提供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规定。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
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的规定,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
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
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
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
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
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
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中的规定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

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
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
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
格扣除优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
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促进中小企业政策叠加计算时:1.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
的的,每个采购标的均满足“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
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2.采购项目
或采购包属性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属性为准。3.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
录包括但不限于《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
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若所投产品获得有效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适用价格扣
除政策的,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扣除比例,在评审
时对其产品报价进行价格扣除。
4)多项政策叠加计算时按照算术叠加法计算
当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叠加适用,统一在原投标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价格扣
除。
招标文件所称“评标价”,指投标报价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因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形成的、用于评审排序的最终价格。未作扣除的,以原
投标报价为准。
评标价=总报价×(1-(本国折扣20%+中小折扣10%+优先采购产品折扣1%
……))
上述计算公式中的比例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此处仅做范例。
12.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1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
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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