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G209房县土城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
【招标公告】G209房县土城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十堰市 | 采购单位 | 房县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G209房县土城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G209房县土城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HBFX-202610GL-012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 ||||||||||||||||||||||||||||||||||||||||
招标编号:HBFX-202610GL-012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G209房县土城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与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房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房县土城镇至城关镇 | ||||||||||||||||||||||||||||||||||||||||
|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房县土城镇穿山堰村,接在建的G209柳树垭至土城段,经两河口、四棵树、钱家坟、朱家咀、朱湾村、谢家湾村,止于白驹大桥南侧桥头,对接规划的G209城区段,路线全长约18.795km。项目全线拟新建桥梁1232.75米/8座,其中大桥1135.75米/7座、中桥97米/1座;隧道416m/1座;平面交叉5处。 | ||||||||||||||||||||||||||||||||||||||||
| 合同估算价:87195.5301万元 | ||||||||||||||||||||||||||||||||||||||||
| 其他:/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需写明联合体各成员所承担的份额。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 | ||||||||||||||||||||||||||||||||||||||||
|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票决法)。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2日。 | ||||||||||||||||||||||||||||||||||||||||
| 8.联系方式 | ||||||||||||||||||||||||||||||||||||||||
| ||||||||||||||||||||||||||||||||||||||||
2026年10月08日 |
点击查看附件
G209房县土城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G209房县土
城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6年月日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投标相关事宜
7.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2偏差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您议
5.4特殊情况的处置
5.5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况
I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2评标结果异议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定标
7.5中标通知
7.6中标结果公告
7.7履约保证金
7.8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投诉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3.9评标结果
3.10履约能力审查
3.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另册)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
第四卷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I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五、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九、施工组织设计
十、第一信封其他材料
十一、财务会计报表
一、投标函
一、投标函
年月日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第二信封其他材料
I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G209房县土城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G209房县土
城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09房县土城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
改审批服务【2025】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
家补助与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房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
为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房县土城镇至城关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房县土城镇穿山堰村,接在建的G209柳树垭至土城段,
经两河口、四棵树、钱家坟、朱家咀、朱湾村、谢家湾村,止于白驹大桥南侧桥头,
对接规划的G209城区段,路线全长约18.795km。项目全线拟新建桥梁1232.75米/8
座,其中大桥1135.75米/7座、中桥97米/1座;隧道416m/1座;平面交叉5处。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G209房县土城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环境保护及水土保
持等工程的施工、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及工程数量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①: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合同估算价:87195.5301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
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需写明
联合体各成员所承担的份额。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
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数字证书(CA)、移动数字证书(CA)、
电子营业执照3种任选其一,下同)(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交
易主体注册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
务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
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
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
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
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6.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6.3本
项目采用施工过程结算。6.4本项目将按照湖北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评标错误
快速纠正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履行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程序。6.5温馨
提示:房县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采用手机扫描
“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
→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APP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
在线申领CA证书。(2)投标时,打开"标证通"APP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通过APP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
盖传统CA锁所有应用场景。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票决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房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 | 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房县城关镇房陵东路12号 | 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林荫大道1号6栋1-2-4 |
| 邮编: | 442100 | 邮编: | 442000 |
| 联系人: | *** | 项目负责人: | ***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附录A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满足: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
(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
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
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
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
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务要求 |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同时具备:1、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2、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大于1。 |
注:1、证明材料应附: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
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
会计报表”中)。
2、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
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
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
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0万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新建或
改扩建公路(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注:1、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
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审核通过的为
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
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最低要求
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
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
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
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
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
算。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前一日,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表中业绩要求。
5、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施工业绩不予
认可。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
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
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
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
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
内;
4、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
果》信用等级评定》或在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
价结果》中均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
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
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
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
低要求,且均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
誉情况承诺函》。
2、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
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3)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 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安全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
1、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安全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扫描件;(3)项目经理建造
师证应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
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
建造师证书无效。
2、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
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需附公开发布
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
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3、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
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6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
位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人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
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
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派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
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
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
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由牵头人提供。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1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 | / | / |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如有)
| 其他要求(如有) |
| / |
注:1.如招标人将“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则将相关要
求填入附录6,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如招标人拟在合同谈判期间与中标人确定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则将“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填入第四章“合同条款
及格式”的第三节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且不作为评标委员会
的评标依据。
2.如招标人将“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则将相
关要求填入附录7,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如招标人拟在合同谈判期间与中标人
确定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则将“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填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节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
要求”中,且不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3.3 | 工程质量目标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
| 1.3.4 | 安全目标① |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 |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的时间 | 召开投标预备会之日/日前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对分包的要求:专业工程分包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专项工程分包应满足《湖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鄂交建〔2018〕472号)的相关要求,分包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一)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二)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财务能力;(三)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四)具有(自有或者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五)未被列入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名单;(六)不属于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七)专项工程分包人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应按照 |
| 不低于《湖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附件1湖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专项类别与资格条件》执行。 |
| 上述要求因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限制,无法进行调整修改,投标人在开展本工程项目分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本项目分包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4〕2号)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交办公路〔2024〕6号)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澄清和修改内容将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通知投标人,补遗书将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公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出补遗书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各投标人注意定期登录、查询、下载。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收到此类补遗书,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
| 3.2.2 |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 |
| 3.2.3 | 报价方式 | ☑单价□总价 |
| 3.2.5 | 安全生产费 | 安全生产费为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的1.5%。第3.2.5项细化为:3.2.5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招标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实际发生的金额在上述规定的金额以下,经监理及招标人审核批准后将据实支付;如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金额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承包人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购买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文件规定的其它用途,不得挪作他用。招标人将制定详细的支付管理办法,施工 |
| 3.2.5 | 安全生产费 | 过程中根据管理办法计价支付。其中,安全施工措施落实应充分考虑施工(如开挖安全措施、安全标识、警示标识、围护设施等)及其他工程施工所需的安全措施。 |
| 3.2.8 | 最高投标限价 | □不设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第100章总则限价为:39683987元第200章路基限价为:393957527元第300章路面限价为:122972485元第400章桥梁、涵洞限价为:114332449元第500章隧道限价为:98841077元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限价为:21640707元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限价为:28127069元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为:52400000元 |
| 3.2.9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2)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①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中标人以中标人与招标人联名投保。投保的范围与条件和保险费率按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20.1款和第20.4款的规定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3‰。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3‰。招标人将按保险单的实际费用直接向投标人支付保险费,但不超过工程量清单中所填报费用。②中标人必须为其雇用的全部人员办理工伤事故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为其施工设备办理保险及合同条款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险种,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3)投标人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自行调查解决用水、用电及临时道路。①用水:中标人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自行调查解决用水,此项费用均含入工程量清单相应支付子目的单价、合计或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②用电: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投标人自行调查的沿线电力设施分布情况,在认真分析后,将预制场、 |
| 3.2.9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拌和站等主要集中用电接点所需的负荷总量及实施性方案报监理人批准,与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组织临时协调后,进行供电设施的架设。临时供电设施的架设、维修以及拆除的全部费用均含入工程量清单100章相应支付子目中,由投标人包干使用。③临时道路(包括原有道路):临时道路由中标人自行调查,并考虑征地、修建、养护、拆除等工作后报价。凡利用或占用现有道路,无论工程范围内外,运输人员、材料或设备,或从事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作业,中标人应自行协调并与道路产权部门签订使用协议,维护保持道路的畅通,并按协议约定负责使用期的养护及工程结束后的道路恢复。新建临时道路应在工程结束后,经协商负责将临时道路恢复到所占用地的原有使用功能或移交地方。投标人应依法使用现有道路,并承担因使用、养护和恢复现有道路所需缴纳的所有费用。(4)临时用地由投标人自行调查解决,其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100章中,由投标人包干使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调查本项目所处地区的临时用地征用情况,合理填报施工临时用地费用,招标人将不因为施工过程中因变更引起的临时用地增减及征用标准的变化而调整该项费用。(5)凡是标段内与已建公路、堤防、通讯缆线、供水、输气管道、居民住宅区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中标人应根据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在不干扰公路正常运营以及注意保护地下管线、不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现场设置施工和安全标志,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凡是标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中标人应做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凡是标段内地形复杂、场地狭窄的地段,中标人应按照施工要求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计划。中标人应对上述所有工作负责,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的要求给予适当协助。中标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中标人采取的措施不力,影响公路、通讯缆线、供水、输气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居民的正常生活而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中标人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炮震炮损及“打、占、压”等对他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相应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采取保通措施、交通安全保护措施以及环保措施和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并计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中。若投标人中标后,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工程保通、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招标人有权指令其进一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7)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因开挖(含爆破)土石方、碾压路基对周边居民的房屋造成影响,投标人应将损坏部分进行赔偿、协调费用含入投标报价中。上述工作所需费用均应含入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8)投标人中标后应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做好驻地建设,驻地建设应在满足项目部办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且通过安全、地质、水文、环保评估,避开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地段,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为计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中不再单独计列,招标人不另行支付。(9)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省、地方政府相关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相关规定,并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报价中。(10)对于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约定的属于中标人完成的但不予另行计量的附属工作(工程),不因招标图纸与施工图纸与变更图纸的不同而调整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投标人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价中(11)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应进行安全评价,并应征求当地安全主管部门的意见。应按照《湖北交通重点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完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投标人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报价中。(12)除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之外,工程量清单100章各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不随合同工期和工程数量的变化而变化。工程量清单各细目单价不因为工程数量,以及施工工艺、工序的变化而变更合同单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可能带来的合同价格风险后进行投标报价。(13)本项目安全生产费为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的1.5%,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中。(14)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建议书时,应仔细研究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等的要求,了解施工地点的水文、地质、气象情况及汛期施工、防汛、堤防等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制定周密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施工计划(包括人员、设备、材料、后勤保障及紧急处理措施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为计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中不再单独计列,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5)对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和构件,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招标人有关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足够财务能力的供应商,承包人应将供应商名单及有关材料(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进场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报送监理人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签订供货合同。投标人不得与未经批准的供应商签订主要材料和构件合同,并应按有关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验收,投标人应承担上述产品的质量风险。除专用合同条款16.1款约定的价格调整之外,承包人应承担上述产品的价格风险。(16)中标人应结合项目特点设置现场管理机构,现场管理机构的人员、设备的配置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相关费用已含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7)隧道施工监控量测、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与地质预报、水文监测、瓦斯隧道监控量测相关费用已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设置支付子目,费用由中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招标人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担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与地质预报、水文监测、瓦斯隧道监控量测工作,实施过程中不作调整。(18)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各章节支付细目名称中包含“土石”或“土(石)”的支付细目,均不因为土石类别、土石比例、岩石强度、隧道围岩类别变化而变更单价,投标人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价中。(19)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进度过慢的,中标人须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增加施工设备、增加开挖掌子面等措施),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交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20)中标人应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排污等防治工作。投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排污等防治工作的全部费用和因上述原因限制施工、停止施工的费用和损失,视为含在工程量清单子目中,不单独列项,招标人不在另行支付。(21)中标人应根据项目现场实际地形地貌,并结合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开展土石方开挖工作。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2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23)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提交□提交,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金额:万元。3.形式:投标人应当采用现金、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4.递交方式及要求:(1)采用现金方式1)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保证金账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其他要求:。2)基本账户信息将以投标人办理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汇款账户与注册登记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方法及其他要求:。(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1)投标人须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项目按系统引导的程序申请电子保函或保单。2)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查询保函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或保单是否申请成功,开具成功后可下载电子保函或保单。电子保函或保单应载明: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等信息,检查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栏目中。3)开标后,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比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电子保函或保单情况;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以直接在投标文件中查验电子保函或保单。 |
| 3.4.2 | 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 1.采用现金方式计息标准:。计息时间:。退还办法:。2.采用电子保函或保单方式,不产生利息,电子保函或保单到期后自动失效。 |
| 3.4.3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3年至2025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 时间要求:近5年,即☑交工□竣工验收时间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 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 3.5.4 | 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要求 | 2022年、2023年、2024年 |
| 3.5.5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 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不要求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是否采用“技术暗标” | ☑采用□不采用 |
| 3.7.4 | 中标人另行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 | 份数:6份,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退还安排: |
| 5.1 | 组织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组织开标地点: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组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织开标地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招标人将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结束时于“电子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预计开标时间,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将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请投标人实时关注。 |
| 5.2.1 | 解密时间 | 招标人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标段数和投标人数量,合理设置解密时间,该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 |
| 5.2.5 | 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况 | 除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外,在第二个信封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其他要求,如需要)。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专家库随机抽取。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①投标人的数量少于或等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家;②投标人的数量多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5家;③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定,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网址:www.hbbidcloud.cn | ||
|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
| 网址:www.hbggzyfwpt.cn |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 公告媒介: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网址:www.hbbidcloud.cn | ||
|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 网址:www.hbggzyfwpt.cn |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 |
| 8.5.1 | 行政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房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东路12号电话:0719-3569159传真:/邮政编码:442100 |
|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 |
| 》的通知鄂建文(2023〕35号文标准计取; | ||
|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或转账支付;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清相关费用。 | ||
| 10.3.1 | 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 | M的取值:/ |
| 10.3.2 | 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 | N的取值:/ |
| 10.4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政采贷”业务政策:《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政采贷”业务申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 |
| 10.5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一、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1、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的通知》开展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机制等。二、定标原则(评定分离):1、定标候选人推荐: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推荐相应数量中标候选人。并对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以邀请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参与定标,专家人数为1-2名且不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3。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定标会议结束前应当保密。3、召开定标会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如有特殊情况可延迟到7个工作日内招开定标会,定标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4、定标办法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依规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按照票决定标法确定中标人。5、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结合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投标人报价情况及投标人信用等资料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进行一次性记名票决排名,按票数高低确定中标人,得票最高的即为中标人。当最高得票相同时,可由定标委员会对票数相同的定标候选人再次票决确定排名,直至选出中标人。6、定标因素招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和建设内容实际需要,选择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等因素。(1)价格因素:投标人报价是否合理(2)企业信誉:投标人信用评价情况、获得的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及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3)企业实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机械设备,纳税情况、财务状况、类似业绩等方面进行核查。招标人认为有需要的,可以考核定标候选人拟派团队的履约能力,也可以对团队主要负责人进行核实。三、“投标人须知”第3.7.3项施工组织设计页码编制从正文开始。 |
| 10.5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四、因本项目为电子化投标,招标文件采用固定格式,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若招标文件投标格式中所列要求与招标公告及附件中所列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及附件中所列要求为准。 |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
1.1.3本招标项目性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
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招标公告。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
1.3.3本标段的工程质量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工程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建设工程。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
财政性资金。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
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
外。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包括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
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要明确预留的工作和金额。招标人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
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明确联合协议或
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联合
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小微企业。招标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小微企业可以独立参
加投标,无须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或进行合同分包。该类项目因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
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
惠政策。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
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对于联
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项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小微企业、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大中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
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享受评标优惠。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本标段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招标公告附录;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招标公
告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
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
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
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
贿罪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
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
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
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
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投标预备会
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
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
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
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
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
施工的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
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
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偏差
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允许投标文件存在的偏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
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
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
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
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
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
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
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不足15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
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
予受理。投标人的异议与招标人的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
单以书面形式进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和招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
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
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
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
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
(6)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施工组织设计;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1)财务会计报表。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招标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第一个信封)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第一个信封)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
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
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或发布澄清、修改文件
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
额价,即可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在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子
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
人不得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
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
准。
3.2.5安全生产费的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6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
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
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
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
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
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中或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以书
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
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
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
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
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联合体其他
成员提交保证金的,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
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计息标准和退还方式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
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
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3年”(除有特别说明外),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第
3年的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如投标截止日为2025年2月1日,则近3年是指2022
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3.5.4“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表”应说明投标人被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定、湖北
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的情况,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具体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3.5.6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
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
总工不允许更换。
3.5.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
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
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
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9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
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
人的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签
订前发现作为中标人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
实施期间发现中标人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的,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
作假或串通投标行为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制作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交易
主体诚信库中选择,交易主体诚信库中没有的“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
未标示“扫描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
据文件格式一致。
(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
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
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
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
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
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BSTF)
和一份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HBSTF)。
(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助文档。
3.7.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无标识“技术暗标”时,则“施
工组织设计”按本章第3.7.2项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封面设置要求: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写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施工组织设计”字样,文字为黑色二号宋体,可加粗;
(2)目录、正文标题(包括章、节、条、款、项)、正文要求:采用A4规格白
色底色,文字为黑色小四号宋体,标题可加粗;
(3)图表要求:图表应尽可能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用
A3规格白色底色。图表中的文字采用黑色,字体、字号不限;
(4)页眉和页脚(包括页码)设置要求:不允许出现页眉,且页脚只准出现页码,
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字体为五号宋体,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5)任何情况下,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
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3.7.4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与投标时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3.7.2项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
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
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4.3.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
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
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
公开进行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招标人还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应按时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
标会。投标人未参加第一个信封开标的,将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人未参加第
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开标结
果。
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
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
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5.1.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
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
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
作情况。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将按照本章第5.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
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如有);
(5)开标后招标人核查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6)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7)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
(8)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工期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9)开标结束。
5.2.2在本章第5.2.1(6)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
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
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
5.2.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第一个信封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
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
5.2.4主持人将按照本章第5.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
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
经所有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
默认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
(4)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经投标人
确认后,读取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
信封(报价文件)的内容;
(5)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
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
录;
(6)开标会议结束。
5.2.5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
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除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
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外,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
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其他情况。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时提出异议,经
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时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
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本次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3开标您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对通过第一个信
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读取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对此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无异议;
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开标大厅”在
“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
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5.4特殊情况的处置
5.4.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4.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将暂停开标,待系
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
5.4.3“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5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况
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
价计算的情况,经确认后招标人将如实记录,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
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
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
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
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公
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
复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
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向
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公告中
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
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
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
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7.8.4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
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
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8.5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合同文件
归档。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
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
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
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
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
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
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8.5.3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
理办法》或《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
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
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2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约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政府采购项目报价优惠系数
10.3.1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2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0.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①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
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对附表格式进行修改,下同。
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
与附表三内容合并发出。
附表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修改时,适用本格式。
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 工程名称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投标人 | |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投标文件是否加密 |
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