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宝区背街小巷、三无小区排水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所属地区:湖北荆门市 发布日期:2026-10-09

【招标公告】东宝区背街小巷、三无小区排水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荆门市 采购单位 荆门市东宝区市政园林建设维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金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本招标项目东宝区背街小巷、三无小区排水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东宝区背街小巷、三无小区排水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HBDB-202609SZ-007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DB-202609SZ-0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宝区背街小巷、三无小区排水改造项目已由荆门市东宝区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发〔2025〕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东宝区市政园林建设维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东宝区市政园林建设维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荆门市东宝区中心城区
建设项目规模:具体为4个建设点:①苏台居民点、②龙泉街道和泉口街道铁路沿线居民点、③屋脊山居民点、④浏河新村居民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d300-d800雨水管道4605米,改造d300-d600污水管道9922米,新建雨水沟1778米。新建雨水检查井176座,新建雨水箅子166个,新建污水检查井654座。路面破除及恢复、支护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5639.59万元
其他:(1)总工期130日历天,其中包括勘察、设计工期20日历天; (2)质量目标:合格。勘察、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现行工程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额)≥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含EPC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2)施工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含EPC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 3.1.4、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此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4)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配备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安全员2人,并持有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只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7)施工单位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1.5、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等相关事宜; (3)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方+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2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门市东宝区市政园林建设维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金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荆门市白庙路10号

地址:

荆门市象山大道53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

联系人:

***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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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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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区背街小巷、三无小区排水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东宝区背街小巷、三无小区排水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
包(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荆门市东宝区市政园林建设维护
中心/湖北金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10月
I
目录
II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东宝区背街小巷、三无小区排水改造项目(项目名称)东宝区背
街小巷、三无小区排水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宝区背街小巷、三无小区排水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
由荆门市东宝区行政审批局以以东行审发〔2025〕54号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荆门市东宝区市政园林建设维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荆门市东宝区市政园林建设维护中心,招
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
你单位参加东宝区背街小巷、三无小区排水改造项目(项目名称)东宝
区背街小巷、三无小区排水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门市东宝区中心城区。
建设规模:具体为4个建设点:①苏台居民点、②龙泉街道和泉口街道铁
路沿线居民点、③屋脊山居民点、④浏河新村居民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
d300-d800雨水管道4605米,改造d300-d600污水管道9922米,新建雨水沟
1778米。新建雨水检查井176座,新建雨水箅子166个,新建污水检查井654
座。路面破除及恢复、支护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
及安装等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11日。
合同估算价:5639.589539万元。
2.3其他:(1)总工期130日历天,其中包括勘察、设计工期20日历天;
(2)质量目标:合格。勘察、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现行工程勘察、设计相关
规范;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
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或投资额)≥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含EPC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2)施工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000万元的市政
工程施工业绩(含EPC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3.1.4、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此
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
工程);
(2)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4)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职称;
(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配备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
1人、安全员2人,并持有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只需提供安全生产
考核证书(C证)。
(7)施工单位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1.5、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
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
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
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
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被邀请单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
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承包
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
册。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等相关事宜;
(3)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
标;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4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拟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数字证书(CA)、移动数字证书(CA)、电
子营业执照3种任选其一,下同)(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交易主
体注册指南)。
4.2本投标邀请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请你单位收到投标邀请书后(以发出
时间为准)5日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投标
确认书”。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确认书”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4.3提交“投标确认书”后,请于2026年09月20日至2026年09月24日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
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
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
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
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
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实施:☑采用□不采用
6.2其他: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
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8.联系方式
荆门市东宝区市政园林建招标代理机湖北金丰工程咨询有限公
招标人:
设维护中心,构:司
地址:荆门市白庙路10号,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53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9.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荆门市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50号
电话:0724-6065968
招标人:荆门市东宝区市政园林建设维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荆门市白庙路10号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53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传真:/
邮政编码:448000
2026年10月日
备注:1.“投标确认书”格式见《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
件示范文本》第二章附表十。
2.招标人在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给予投标人确认参加投标的时间不应少于5日,且
确认参加投标的截止时间应当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
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
“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
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
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下同地址: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下同联系人: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下同电话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下同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下同地址: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下同项目负责人: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下同电话: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下同
造价咨询人/
1.1.4监理人/
项目管理单位/
1.1.5代建人/
1.1.6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1.1.7建设地点荆门市东宝区中心城区
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3.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内容。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3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11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3月30日
1.3.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现行工程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1.3.4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的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部分预留的工作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对符合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满足一定条件的投标人(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政府采购工程价格评审优惠”),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2.根据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招标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招标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享受政策。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评审中计算价格扣除时给予5%的扣除或增加价格分时给予5%的增加价格分。3.根据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1.3.4政府采购政策在招标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招标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政策。对小微企业中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企业,评审中计算价格扣除时给予5%的扣除或增加价格分时给予5%的增加价格分。4.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本章附录一财务要求:见本章附录一业绩要求:见本章附录一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要求一致信誉要求:见本章附录一项目经理资格:见本章附录一设计负责人资格:见本章附录一施工负责人资格:见本章附录一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见本章附录一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本章附录一其他要求:见本章附录一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2)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等相关事宜;(3)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1.4.3(19)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召开投标预备会之日/日前
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自主约定。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承包条件。
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1.2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5639.589539万元:其中①建安工程费:5281.39万元;②勘察费:21.125583万元;③设计费:52.813956万元;③预备费284.26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废标;预备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报价时不予调整,否则为废标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3.4.1投标保证金☑不提交□提交,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金额:_________元。3.形式:投标人应当采用现金、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
3.4.1投标保证金4.递交方式及要求:(1)采用现金方式1)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如下:标段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金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基本账户信息将以投标人办理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汇款账户与注册登记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方法及其它要求:。(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1)投标人须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项目按系统引导的程序申请电子保函或保单。2)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查询保函或保单是否申请成功,开具成功后可下载电子保函或保单。电子保函或保单应载明: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等信息,检查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栏目中。3)开标后,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比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电子保函或保单情况;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以直接在投标文件中查验电子保函或保单。
3.4.3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1.采用现金方式计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计息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退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2.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方式,不产生利息,电子保函到期后自动失效。
3.5.2近年财务状况“近年”是指近一年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近年”是指近五年“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工程项目(含EPC项目)。“类似设计项目”是指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额)≥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含EPC项目)。“类似施工项目”是指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含EPC项目)。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年”是指近三年
3.5.5近年投标人或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主要人员获工程(设计)质量奖项、获表彰情况“近年”是指近五年
3.5.6其他材料其他材料是指:/“近年”是指近/年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但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
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
5.1.2组织开标地点东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厅
5.2.1(5)抽取评标基准价下浮值☑否,下浮值为:□是,下浮值抽取方法:
5.2.1(6)解密时间招标人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标段数和投标人数量,合理设置解密时间,该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6.4评标结果公示媒介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有效投标人的数量少于或等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家;有效投标人的数量多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5家。
7.3.1履约担保☑不提交□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其他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根据相关政策,支持中小企业自主选择以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9.5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荆门市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50号电话:0724-6065968传真:/邮政编码:448000
10.1多标段投标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0.2.1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P的取值:/
10.2.2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Q的取值:/
10.3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规定标准收取;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10.5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3,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10.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政采贷”业务政策:《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政采贷”业务申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
10.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一、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采用的定标办法: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定标要素、“择优”和“比劣”标准,结合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建设单位对投标人的履约评价、投标人报价情况以及投标人信用情况等定标资料客观、公正、科学精准地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用计票法,按得票数高低排序确定中标人。得票数相同且影响中标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相同的定标候选人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否二、定标要素(采用评定分离)1.定标要素(1)投标单位或项目组成员近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经验丰富的。(2)投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规模。(3)投标单位或项目组成员近年来获得的各种荣誉。2.择优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可以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选择:①专业技术人员多的企业优于专业技术人员少的企业;②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③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④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⑤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记录企业;
10.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履约记录为全国范围内项目,以第三方证明材料为依据)⑥获得国家荣誉多企业获得国家级荣誉少企业;⑦拟派团队履约能力明显较高的。三、定标委员会(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四、定标监督小组(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开始前,招标人应及时组建定标监督小组,定标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至少有一个是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定标监督小组负责对定标委员会的定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对定标委员会定标行为开展评价,对履责不力者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定标过程公平、公正,监督工作完成后应撰写监督报告。

备注: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项目。对“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的年份要求”:如要求提
供近5年的类似项目情况,则近5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例如投标
截止日为2026年2月1日,则近5年是指2021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
日。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项目。对“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的年份要求”:如要求提
供近5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近5年是指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投标截止日
的前一日,例如申请截止日为2026年2月1日,投标截止日为2026年3月5
日,则近5年是指2021年2月1日至2026年3月4日。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
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
近三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三年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近年完成类似
设计项目情况、近年完成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年
工程获工程(设计)质量奖项和获表彰情况等,如有年份要求的均按上述示例规
则推算。
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如要求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投标截止日如在6
月30日以前,则近3年是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3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26
年2月1日,近3年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投标截止日如在6
月30日以后,则近3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26
年7月1日,近3年是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监理人(项目管理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代建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设计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施工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
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等咨询成果的除外);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项目管理单位);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项目管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人)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项目管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人)
相互控股或参股;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项目管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人)
相互任职或工作;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
效期内);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拟派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
行贿罪;
(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
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
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
澄清,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
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
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
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1.2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招标人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
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
以澄清。
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
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
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
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
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
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
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
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
提出的质疑。
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
款、第2.3款规定办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协议书;
(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适用于非政府采购工程);
(5)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
(6)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价格清单;
(10)承包人建议书;
(11)承包人实施计划;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
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自主进行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
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
3.3.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
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
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招标人最迟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招标人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计息标准
和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
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
求,且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
3.5.2如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涉及对某些属于“资格审查资料”的内容进行评
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的“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证明文件和(或)证明材料的扫描
件。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资料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写,并
按各资格审查表格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
为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2项至
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近年完成
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近年投标人或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主要人员获工程(设计)质量奖项、获表彰情况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其他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
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
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
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制作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
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
中选择,交易主体诚信库中没有的“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扫描件”
的证明材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
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
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
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
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BSTF)和
一份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HBSTF)。
(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助文档。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
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
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
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4.3.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
制和递交。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
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5.1.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
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
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开标后招标人核查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抽取评标基准价下浮值(如有);规定最高投标限价
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如适用),当众公布后记录在案;
(6)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7)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8)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姓名
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9)开标结束。
5.2.2在本章第5.2.1(6)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
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
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的,开标继续进行。
5.3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
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
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
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5.4特殊情况的处置
5.4.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标
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后果。
5.4.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
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
5.4.3“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
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
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6.5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
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行政监督部门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
平台”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规定的媒介发布中标
结果公告。
7.3履约保证金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
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规定。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文件版本为准)订立书面合同。中
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
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开标时投标函中大写投标总价应为签约合同价。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如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以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为签约合
同价。
7.4.4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合同文件归
档。
8.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
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8.3终止招标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时发布公告,或
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招标文件或者
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
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
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
委员会成员不得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向招标
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
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
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对
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最
高投标限价)、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第3.2.2项、第5.3款、
第6.4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
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的规定进行。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多标段投标
多标段投标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评标办法中的有关系数的取值和评分因素设置
10.2.1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P的取值: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2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
系数”Q的取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缴费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约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中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另行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项目要求备注
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额)≥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含EPC项目)(2)施工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含EPC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岗位资格要求数量
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此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1人
设计负责人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1人
施工负责人资格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1人
施工管理持有市政施工专业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人
质量管理持有市政施工专业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人
安全管理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人
材料管理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人
资料管理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人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2.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属于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的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投标人自行列出。
其他要求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备注:1.政府采购工程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建设工程。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
视同财政性资金。
2.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除外。
3.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包括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
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要明确预留的工作和金额。招标人要求大企业与中小
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明
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
人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
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招标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
包的,小微企业可以独立参加投标,无须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或进行合同分包。
该类项目因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评标时,小微企
业不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4.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
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对
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项目合同总金额30%
以上的,对小微企业、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者多
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评标优惠。
5.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具体的政策依据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序号预留工作内容名称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万元)预留合同估算价占比(%)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备注:1.政府采购工程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不允
许分包,招标人应当明确预留工作、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及预留合同估算价与项
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
2.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充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
及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
3.预留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
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附录三:政府采购工程适合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及金额
序号适合工作内容名称适合工作合同估算价(万元)适合工作合同估算价占比(%)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备注:1.政府采购工程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果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
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招标人宜明
确适合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或适合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适合工作的
合同估算价及适合工作的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以供投标人组建
联合体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时参考。
2.适合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
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后,我方申
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
清: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
附表三内容合并发出。
附表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
改: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编号: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是否加密

附表五: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
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设计质量目标施工质量目标项目经理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最高投标限价(元)
开标过程需记录的其他事项

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
附表六: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
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将投
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
文件澄清”菜单提交给本评标委员会。
1、......
2、......
......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备注: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
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委员会:
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附件(如有):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
附表八: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编号: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承包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项目经理:(姓名)。(标段名称)工程总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工
程总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
证金。
随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行政主管部门对中标通知书有备案管理程序的,从其规定。
附表九: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编号: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
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的投标文件,确定其为
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十:异议函
异议函
(招标人名称):我方已研究(看到)你方发出的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

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
1.……
2.……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要求招标人解释的,适
用本格式。
附表十一:异议答复函
异议答复函
编号: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名称):
你方提出的有关(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或评标
结果公示)的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十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
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
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
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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