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老河口市】【老河口市镇区供水资源整合及智慧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所属地区:湖北襄阳市 发布日期:2026-10-09

【招标预告】【老河口市】【老河口市镇区供水资源整合及智慧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襄阳市 采购单位 老河口市镇区供水资源整合及智慧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锦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老河口市镇区供水资源整合及智慧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老河口市镇区供水资源整合及智慧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老河口市镇区供水资源整合及智慧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老河口市拓展智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锦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提前公示公告。
若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建议或意见的,请与本项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
本招标文件公示仅供参考,最终以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
(1)招标人:老河口市拓展智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上海路老河口顺通机动车检测中心4楼
联系人:***
电话:***
(2)代理机构:湖北锦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汉江大道世纪一品12幢2层207室
联系人:***
电话:***
15.襄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1.0版).pdf
襄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
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
(2024年1.0版)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四年五月
襄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
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
(2024年1.0版)
使用说明
一、《襄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电子招标投标办
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文件》和《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22
年电子化第六版)制定,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总包招标的资格预审。《示范文本》对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相关政策也留出了表达空间。
二、《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
标人和资格预审申请人选择使用;《示范文本》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
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
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选择性内容和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和补充的内容外,《示范
文本》第二章“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及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
部分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选择、填空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
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三、招标人按照《示范文本》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
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
作为资格预审邀请。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该公告的所有媒介名
称。
四、《示范文本》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
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使用。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
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包括前附表的附件和附表)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
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
格审查的依据。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
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数量不得少于9家。
五、《示范文本》针对不同的情况,有关章节、条款列出了可供选择
的内容,如第三章,申请人须知及前附表等。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时应将未选择部分删除,以保证文件整体的连贯性和避免歧义。
六、《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市级电子交易系统、县(市、区)电子
交易系统可参照使用。
七、项目名称填写后系统会自动获取,在资格预审文件封面及资格预
审公告等填写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时请按案例填写。
例1:xx项目(项目名称)xx标段(标段名称)
招标
例2:xx项目(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
招标
八、《示范文本》为2024年1.0版,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示范文
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襄阳市行政审批局或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
局。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联系电话:0710-3211513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710-3271026
老河口市镇区供水资源整合及智慧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老河口市镇区供水资源整合及智慧化改造项目EPC
总承包(标段名称)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老河口市拓展智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锦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项目招标负责人:***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目录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1
1.招标条件·························································································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3.申请人资格要求················································································2
4.资格预审方法···················································································4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
7.发布公告的媒介················································································5
8.联系方式·························································································5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6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
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11
1.总则········································································································11
2.资格预审文件····························································································13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14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5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17
6.通知和确认·······························································································17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18
8.纪律与监督·······························································································18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
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1
附录三:政府采购工程适合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及金额·········································28
附表一: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申请函····································································29
附表二: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30
附表三: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通知·······································································31
附表四:异议函····························································································32
附表五:异议答复函······················································································33
附表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凭证···························································34
附表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澄清通知···························································35
附表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的澄清······························································36
附表九: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37
附表十:投标确认书······················································································38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42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42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正文部分··························································43
1.审查方法························································································43
2.审查标准························································································43
2.1初步审查标准··························································································43
2.2详细审查标准··························································································43
3.审查程序························································································43
3.1初步审查································································································43
3.2详细审查································································································43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44
4.审查结果························································································44
4.1提交审查报告··························································································44
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44
附件A:资格审查详细程序····································································45
A0.总则··································································································45
A1.基本程序·······························································································45
A2.审查准备工作·························································································45
A3.初步审查·······························································································47
A4.详细审查·······························································································47
A5.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48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9
附表A-1:审查委员会签到表···········································································50
附表A-2:资格审查专家声明书········································································51
附表A-3:初步审查记录表··············································································52
附表A-4:详细审查记录表··············································································53
附表A-4:详细审查记录表(续1)··································································55
附表A-5: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57
附表A-6: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58
附件A:资格审查详细程序····································································60
A0.总则··································································································60
A1.基本程序·······························································································60
A2.审查准备工作·························································································60
A3.初步审查·······························································································62
A4.详细审查·······························································································62
A5.评分··································································································63
A6.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64
A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64
附表A-1:审查委员会签到表···········································································66
附表A-2:资格审查专家声明书········································································67
附表A-3:初步审查记录表··············································································68
附表A-4:详细审查记录表··············································································69
附表A-5:评分记录表····················································································73
附表A-6:评分汇总记录表··············································································79
附表A-7: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80
附表A-8:评分排序表····················································································81
附表A-9: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82
附表A-10: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说明表·······················································83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84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8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8
三、联合体协议书················································································89
四、分包计划表及分包意向协议书··························································91
4-1拟分包计划表···························································································91
4-2、分包意向协议书·····················································································92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94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94
(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无可不提供)························································96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程、服务)(如无可不提供)·························97
六、申请人基本情况·············································································99
6-1申请人基本情况表····················································································99
6-2关联单位情况说明···················································································100
6-3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101
6-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102
6-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简历表······································································103
6-6设计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04
6-7施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05
6-8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106
6-9承诺书·································································································107
6-10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108
七、近3年财务状况···········································································109
7-1近3年财务状况表··················································································109
7-2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格式)(如有)·······················································110
八、近年完成的类似总承包项目情况······················································111
九、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113
十、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115
十一、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117
11-1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汇总表····························································117
11-2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总承包项目情况表··················································118
11-3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施工项目情况表······················································119
11-4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设计项目情况表·····················································120
十二、企业信誉情况···········································································121
12-1企业信誉声明·······················································································121
12-2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122
12-3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123
12-4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124
12-5近年申请人工程获奖情况表·····································································125
12-6近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获奖情况表··················································126
12-7近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获表彰情况表·····················································127
十三、其他材料·················································································128
13-1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128
13-2施工过程结算承诺书格式········································································129
13-3申请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格式············································130
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132
一、项目说明····················································································132
二、建设条件····················································································132
三、建设要求····················································································132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33
五、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133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老河口市镇区供水资源整合及智慧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老
河口市镇区供水资源整合及智慧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名称)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河口市镇区供水资源整合及智慧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老
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2608-420682-04-01-71760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老河口市拓展智能水务有限
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老河口市拓展
智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锦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镇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袁冲乡、孟楼镇、竹林桥
镇、薛集镇、张集镇等5个乡镇镇区配水管网改造、入户管及入户水表改造工程。配水管网及入户
管改造总长度为434.96km,改造水表总户数为25920户。
2.2建设地点:老河口市袁冲乡、孟楼镇、竹林桥镇、薛集镇、张集镇等5个乡镇。
2.3招标范围:本项目EPC总承包全部工作,包含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
工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
试、试运行;智慧化改造相关软硬件采购、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移交、竣工备案;
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保修期保修工作。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4合同估算价:26087.6万元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不采用
2.8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不属于
2.9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不属于
2.10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
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由招标人
明确)。
3.1.1资质条件:(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
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上述
年份要求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
方均须提供);
(4)业绩要求:近5年内(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或
设计或施工业绩(设计业绩按工程投资额(或工程费用)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
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
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信息认定:申
请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信息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
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如为联合体申
请时,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5)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
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其他人员要求: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②施工项目
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③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④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专业管
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⑤申
请人拟派人员需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公开信息登记,否则认
定为无效人员。(备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
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
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
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
费单位应是申请人(需提供自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网上缴费明
细网上截图,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
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
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没有法律法
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备注:本项中第①—④、⑦—⑧项,提供承诺书,格式
自拟需加盖公章;本项中第⑤、⑥项,提供附有查询时间(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截图”,需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
均须提供)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
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
施工任务的单位。③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
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
加资格预审。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
格预审申请,共同组成联合体申请的除外。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
3.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3.4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
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
请人多于/家时,除得分相同导致并列排名的情形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家。得分
相同的申请人超过限定数目时,按照前附表须知比较先行入围。有效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
规定数量的,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
式直接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日至2026年10月日24:00时止(北京时
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申请
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提出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5.4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
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申请人。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日09时00分。
6.2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
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
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
统”)将拒收。
6.3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
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
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及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lhk.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老河口市拓展智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锦征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上海路老河口
顺通机动车检测中心4楼,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汉江
大道世纪一品12幢2层207室
邮编:441800,邮编:441800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593379478@qq.com,电子邮件:zhangyan@hbjinzheng.cn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26年10月08日
备注:“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是指申请人拟申请某标段资格预审的,应按规定下
载该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
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老河口市拓展智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上海路老河口顺通机动车检测中心4楼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593379478@qq.com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锦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汉江大道世纪一品12幢2层207室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zhangyan@hbjinzheng.cn
1.1.4项目名称老河口市镇区供水资源整合及智慧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1.1.5建设地点老河口市袁冲乡、孟楼镇、竹林桥镇、薛集镇、张集镇等5个乡镇
1.1.6初步(方案)设计人/
1.1.7监理人/
1.1.8代建人/
1.1.9造价咨询单位/
1.1.10项目管理单位/
1.2.1资金来源自筹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2.4项目性质☑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工程设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购标的(工程施工)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采购标的(设备、材料)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1.3.1招标范围本项目EPC总承包全部工作,包含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智慧化改造相关软硬件采购、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内
1.3.1招标范围缺陷修复、保修期保修工作。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3.2计划工期总承包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日历天☑设计周期:90日历天□采购交货期限:日历天☑施工工期:27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11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日。
1.3.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论证和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及各专项工程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1.3.4政府采购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的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部分预留的工作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对符合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满足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在评标时享受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本章附录一财务要求:见本章附录一业绩要求:见本章附录一且与资格预审公告要求一致信誉要求:见本章附录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见本章附录一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本章附录一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本章附录一施工机械设备:见本章附录一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本章附录一其他要求:见本章附录一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③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共同组成联合体申请的除外。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联合体申请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4.3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4.4是否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不要求□要求
1.4.5是否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不要求□要求
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
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的其他材料答疑澄清及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其他相关文件。
3.2.3类似项目☑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二选一)“近年”是指近五年1.“类似项目”是指近5年内(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设计业绩按工程投资额(或工程费用)计)(类似项目特征描述。)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2.类似项目特征描述:“类似项目”是指与招标项目在建设规模、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招标人应根据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承包工程范围”要求合理设置招标项目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及规模(不应简单以工程总投资额和总面积作为指标要求设置),当房屋建筑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须以规模(面积、高度、跨度或其他工程特征指标)相对较大或施工难度相对复杂的单位工程为基准设定类似项目;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应以规模(跨度、长度、截面面积、造价或其他工程特征指标)相对较大或施工难度相对复杂的单位工程为基准设定类似项目。3.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
3.2.3类似项目☑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二选一)工验收备案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确已投入使用,可以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预验收文件为依据)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市政项目预验收文件时间为准。4.类似业绩信息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信息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
4.2.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4.2.3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是,退还时间:退还方式:
4.3.2组织解密工作地点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4解密时间招标人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标段数和申请人数量,合理设置解密时间,该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
5.1.2审查委员会人数审查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审查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相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
5.2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6.1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7日内。本时间是招标人计划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如申请人在该时间内未接到招标人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申请人可电话咨询招标人。招标人随时有可能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资格审查结果,请实时予以关注。
8.4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友谊路7号电话:0710-8223621邮政编码:441800
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老河口市行政审批局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汉口路678号电话:0710-8222365传真:0710-8222365邮政编码:441800
9.1.2多标段申请申请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入围申请人:
9.1.2多标段申请□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入围申请人。□申请人最多只允许入围个标段。如果同一申请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有入围资格,推荐入围的顺序为:□按照标段顺序,申请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入围的,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按照标段合同估算价从大到小的顺序,申请人在合同估算价大的标段被推荐入围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
9.2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低的优先□上一年度净资产高的优先□(以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申请人为准,多个申请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按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工作量比例最高的申请人为准)
得分相同的申请人入围规则(适用有限数量制)
9.4人员信息认定申请人提供的人员信息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9.5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申请人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十三、其他材料13-1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递交承诺书
9.6施工过程结算承诺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的项目,申请人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十一、其他材料11-2施工过程结算承诺书格式递交承诺书。
9.7申请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申请人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十一、其他材料11-3申请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格式递交承诺书
9.8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无(招标人应明确需要补充的若干项具体内容,申请人按补充的具体内容一一对应上传)

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标段初步(方案)设计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标段监理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标段代建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9本标段造价咨询单位: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10本标段项目管理单位: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4本招标项目性质: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标准: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7)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8)施工机械设备: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0)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的项目管理单位;
(6)为本标段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
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
股或参股;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
职或工作;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
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8)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是否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5是否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5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资格预审文件
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
修改。
2.1.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
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申请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
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并通知所有下载资格预审文
件的申请人。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不足3日,
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
2.2.3申请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
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通知所有下载资格预
审文件的申请人。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不足3
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
2.3.2申请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
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4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
2.4.1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包括对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
有异议的,应当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
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
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
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而向招标人提出
的质疑。
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
第2.3款规定办理。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分包计划表及分包意向协议书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6)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7)近3年财务状况表;
(8)近年完成的类似总承包项目情况表;
(9)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
(10)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
(11)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企业信誉情况表
(13)其他材料
3.1.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按各资格审查表
格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
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
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的真实情况。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本资格预审文件中“类似项目”的定义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4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
(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申请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
作软件”制作生成。
(2)申请人在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
容。
(3)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人员、奖项等均应从“电子交易系统”交易主体诚信库中选择,
并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相应的栏目上传。若未从相应栏目上传,导致评标委员会未予
以认可,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可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
未标示“扫描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申请人应使用CA数字证
书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申请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
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申请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
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资格预审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5)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缀名
为.XYTF)。
(6)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
助文档。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加密
申请人应按照本章第3.2.4项要求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上传加密
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并提示。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
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
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充分考
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
交易系统”)将拒收。
4.2.3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
行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
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4.3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
4.3.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系统”上组织对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的解密,所有申请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4.3.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
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解密前
的准备工作。
4.3.3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
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4.3.4在申请截止时间后,申请人根据招标人的提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
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3.5招标人公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情况,申请人可在线得知己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
成功解密。
4.3.6在本章第4.3.4项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系统”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
密的,视为申请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解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
解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少于三个,资格预审工作继续进行。
4.4特殊情况的处置
4.4.1因“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申请人无法完成申请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申请截止时间。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申请的,由申请人自行
承担后果。
4.4.2因“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完成解密工作的,招标人将暂停解密工作,
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
4.4.3“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审查委员会
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
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审查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评
标委员会人数、比例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来源组建。
5.1.2审查委员会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1.3审查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资格审查、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2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
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
作为审查依据。
6.通知和确认
6.1通知
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报告备案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
通知书。
6.2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申
请解释与作出解释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6.3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后(以发出时间为准),应在资格预审通过通
知书载明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投标确认书”,“投
标确认书”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
签名章。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确认书”的,将无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在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
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申请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
招标。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资质条件、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时,申
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
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或影响
本次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纪律与监督
8.1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
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
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3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
的有关情况。
8.4投诉
本次资格预审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
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进行投诉的,应
当按本章第2.4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
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或《湖
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申请规定
9.1.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
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换。
9.1.2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标段数应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9.2存在利益冲突时及得分相同的申请人(适用有限数量制)的入围规则
9.2.1本资格预审文件所称利益冲突是指:
(1)申请人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申请人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2.2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存在利益冲突入围规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2.3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得分相同的申请人(适用有限数量制)入围规则”:见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3招标人的权力
招标人有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核实和要求澄清的权力,申请人应当配合。若招标人
在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串通、行贿、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在报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后,取消其投标资格。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在
相关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予以公告。
9.4人员信息认定
人员信息认定: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5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6施工过程结算承诺书
施工过程结算承诺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7申请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
申请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8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老河口市镇区供水资源整合及智慧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老河口市镇区供水资源整
合及智慧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名称)
项目要求备注(备注内容只能是正文的补充和说明,不得对正文做实质性调整)
资质条件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详见备注(核发部门、资质或许可证名称、类别、等级等描述)。(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
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近三年无亏损。□申请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万元(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方流动资金为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业绩近五年详见备注(类似项目特征描述。)包括工程总承包项近5年内(自递交资格
要求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设计业绩按工程投资额(或工程费用)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信息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信息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如为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中第1—4、7—8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本项中第5、6项,提供附有查询时间(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截图”,需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施工过程结算承诺书。(适用于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项目)申请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
岗位资格要求数量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专业、级别:详见备注)□(2)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级别:)。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1)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专业、级别:详见备注)□(2)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级别:)。□(3)担任过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1)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专业、级别:详见备注)□(2)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级别:)。□(3)担任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1/
施工员持有市政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质量员持有市政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材料员持有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

书人
资料员持有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1人/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需提供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需提供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网上缴费明细网上截图,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施工机械设备要求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满足施工要求,并提供承诺。/
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申请,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申请,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

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备注:1.“申请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一般而言,在有正常的预付款和工程款支
付的情况下,承包人仍需要投入合同总价10-15%左右的流动资金用于项目周转性生产。招
标人宜根据项目情况合理设置申请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数额。
2.“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是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
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或者被县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处罚期内。
3.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
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
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
信息登记。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
4.政府采购工程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建设工程。财政性
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本资格预审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微企
业划型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
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包括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招标人要明确预留的工作和金额。招标人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大
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申请的,应当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
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申请人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招标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小微企业可以独立进行申请,无须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或进行合同分包。
该类项目因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
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
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项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小微企业、对大中
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在评标时
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
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评标优惠。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湖北省
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
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
〔2022〕5号)。
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序号预留工作内容名称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万元)预留合同估算价占比(%)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备注:1.政府采购工程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明确预留工作、预留工作
合同估算价及预留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
2.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建筑法》《招标
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充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及联合
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
3.预留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
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
附录三:政府采购工程适合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及金额
序号适合工作内容名称适合工作合同估算价(万元)适合工作合同估算价占比(%)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备注:1.政府采购工程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果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招标人宜明确适合联合体
中的小微企业或适合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适合工作的合同估算价及适合工
作的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以方便申请人组建联合体或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
2.适合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
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3.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湖北省财
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
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
〔2022〕5号)。
附表一: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申请函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后,我方
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申请人要求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二: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申请人名称):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作如下澄
清: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附表三
内容合并发出。
附表三: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通知
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申请人名称):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作如下修
改: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四:异议函
异议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研究你方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
文件,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
1.……
2.……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适用本格式。
附表五:异议答复函
异议答复函
编号: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名称):
你方提出的有关(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已收悉,
现答复如下: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编号: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申请人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
申请文件是否加密

附表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申请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你方的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将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申请文
件澄清”菜单提交给本审查委员会。
1.
2.
……
审查委员会组长:,(签字)
年月日
备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的澄清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申请人应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
附表九: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名称):
你单位已通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的资格预审,请你单位收到
本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后(以发出时间为准)天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
子交易系统”提交“投标确认书”。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确认书”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
弃投标资格。
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稍后将在招标文件发出时,以前款方式发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将载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获取方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信
息。
请你单位实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发出的信息,以免错过获取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下载时
间。你方也可随时电话咨询我方。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在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中载明的给予申请人确认参加投标的时间不应少于5日,且确
认参加投标的截止时间应当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附表十:投标确认书
投标确认书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收到你方发送的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投标邀请书,我方将(参加/不参
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
特此确认。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投标邀请书并向招标人确认是否继续参加投标时,适用于
本格式。
附表十一: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我方已对你方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
行了仔细的审查,结果为未通过。原因为,。
你方如需要我方解释,请在年月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
菜单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方。我方不保证你方对解释内容满意。
感谢你方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结果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十二:资格预审结果解释申请函
资格预审结果解释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收到你方发送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书,现申请对下列问题予以解释:
1.……
2.……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申请人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作解释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十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
目名称)(标段名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
2.1初步审查标准申请文件申请文件能正常打开
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申请文件格式、内容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申请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4(4)目规定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申请表中成员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成员一致。
多标段申请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1.2项规定
2.2详细审查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需)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设计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施工负责人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施工机械设备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2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4.1.1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9.2款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正文部分
1.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且不存在本章第3.2.2
项任何一种情形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审查标准
2.1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审查程序
3.1初步审查
3.1.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
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
的原件,以便核验。
3.2详细审查
3.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
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
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资格预审申请事宜;
③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异常一致;
⑤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等情形。

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湖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