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武汉市 | 采购单位 |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青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YZX-ZFCG-2026-008A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2-2026-02800
三、项目名称
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西湖大道6072号
中标(成交)金额:82(万元)
综合评分法:90.23(分)
五、评审小组成员
宋红想(包1)、胡乐(包1组长)、周浩(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10-08
2、评审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取
2、收费金额:0.8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青街道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六支沟
联系方式:027-93212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青年路378号万国花园6栋19层3室
联系方式:138710927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387109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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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审定版)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新版.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采购需求.docx
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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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政府采购项目
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
(工程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JYZX-ZFCG-2026-008A
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青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
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第五章合同参考范本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
第一章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6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ZX-ZFCG-2026-008A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2-2026-02800
3.项目名称: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1.8437万元
6.最高限价:91.8437万元,高于此报价做废标处理。
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实际开个日期根据甲方要求执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投标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以裁判日期为
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3.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http://zfcg.dxh.gov.cn:9090/dxh/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
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
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
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
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
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
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
段,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
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锁,否则,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东西湖区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9月2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
3.地点: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将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响应
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须于截止时间前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
027-83893519;
2.政府采购需要落实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②政府采购强
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③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④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⑤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
见采购文件。
3.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东西湖区政府采
购合同融资平台”(即:线上“政采贷”)已上线,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
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
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具体政策要求可登录东西湖区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219.138.32.92:7001/dxhq)查看湖北省财政
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
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和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4.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zfcg.dxh.gov.cn:9090/dxh/views/announce/home.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青街道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六支沟
联系人:******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378号万景国际A座1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璐
电话:1387109274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
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二)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成立,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
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
等。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
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2.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
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磋商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详见本项目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
费用。
4.2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
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5.踏勘现场
5.1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
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
的自身费用。
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
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采购人的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
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
费用、责任和风险。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
6.1磋商文件共分六章,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
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第五章合同参考范本
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除以上内容外,对本磋商文件的书面澄清、修改等补充通知均为磋商文件的
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2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
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
承担责任和风险。如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任
何词义含混不清,应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
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7.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5天,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
商提问的澄清或修改,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
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
易系统以数据电文通知及网上公告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供应商。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
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
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当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澄清文件(或澄清公
告)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7.3因“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响应的,
采购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磋商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
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
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2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的计量单位。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组成):
磋商书
资格证明文件
报价文件
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
上完成。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9.2供应商可选择性提供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格式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下载“武汉市东西湖区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包号进行
响应。
10.2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合成响应文件,并
通过CA加密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并提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10.3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提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
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响应
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
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10.4如磋商文件有分包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进行响应的,其
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上传。
10.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要求、
规定来编制响应文件。
10.6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
核实的要求。
10.7因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
全部资料及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磋商报价
11.1供应商应采用人民币报价。响应文件的单价和合价(总价)全部用人
民币表示。在合同执行中也采用人民币支付。
11.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对所投内容进行报价,每项只允许有一个
报价。任何有选择性地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报的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视
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1.3磋商报价应报固定价格,按可调整价格报价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4如所投项目类别为货物,供应商必须对主要材料的产地、品牌、规格、
数量等均应作出说明。
11.5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故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采购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报价为“交
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
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
11.6对于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报价中。
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
费用已包括在其报价中。
11.7供应商应对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
投其中的部分内容的,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2.磋商有效期
12.1磋商有效期从磋商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响应。
12.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
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效
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磋商有效期满后将不
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12.3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回其竞争
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
商保证金。
注: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签署
13.1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需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
提交,未按要求提交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13.2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
书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人签字或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
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由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磋商文件有特
别说明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3.3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响应文件一键签章功能,
供应商使用一键签章功能即代表供应商认可响应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
容。
13.4供应商应按照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
对客户端中每一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
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4.1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14.2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及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
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
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15.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磋商截止时间
15.1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
函”。
16.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6.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
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所有操作系统将会进行记录。
17.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17.3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格式中确定的磋商有效
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7.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1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响应:
18.1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供应商在名称和法律地位上与通过资格审查时的
不一致,且这种不一致明显不利于采购人或为磋商文件所不允许的;
18.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制作的;
18.3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响应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
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18.4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8.5两个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有雷同的;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18.6磋商报价未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或响应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
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备选方案),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备
选方案)为准的;
五、磋商程序
19.磋商小组
19.1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
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磋商代表
20.1供应商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CA证书参加磋商。磋商代表经磋商
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未到达现场的供应商应在网上全程关注磋商程
序。
2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1.1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应继续保持登录状态,
并调试好相关设备,做好线上磋商的相关准备。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
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
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处或者有明显方案和计算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22.磋商
22.1磋商小组按事先抽取确定的磋商顺序,与每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
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单独磋商,并审查其报价、响应情况。磋商中,磋商的
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2.2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修正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内容
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
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
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22.3响应文件澄清及说明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电子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
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电子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
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电子形式
提交磋商小组。
22.4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系统”上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发出最后报价邀请。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
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应当按照“武汉市东
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最后报价的规定格式报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为本次磋商采
购活动中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
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
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文)第三条第四项情
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
22.5磋商小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求所有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
行多次报价,该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审意见的最终依据。
2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
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
注:磋商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性竞争。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
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
处理。
22.7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现就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
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信息,以及
市场供给和产业发展状况,材料、人工等市场价格,行业费用标准等市场调查情
况,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竞争报价
提供基础。未设定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
采购人要综合考虑技术、成本效益、促进竞争等因素,按照专业类型和专业
领域,合理设置采购包。采购人可以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在采购文件中要
求供应商对约定期限内的运营、维护、升级,专用耗材,处置报废等费用进行报
价,作为评审因素,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应当在约定期限内以不高于其
报价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专用耗材或者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确定价格、技术、商务等因素的分值和权重。
采购人应当重点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耗材使用量大的复印、打印、实验、
医疗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管理。对于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人应当要求供应商
严格落实相关开放性、兼容性标准和规范要求,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在系统运
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在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外以任何名义向相关服务对象收
取费用。
二、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
值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平均值×6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
价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
报价×6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
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
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
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
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
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
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
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
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
(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
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
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
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
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
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22.8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通过“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
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记录。
23.评审
23.1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分,
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将遵照评审原则,公平、公
正地对待所有磋商供应商。
23.2在评审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
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23.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
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
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2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
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4.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
字确认。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的通
知)(财库【2014】214号文)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
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
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六、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5.1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
25.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5.3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
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
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5.4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最终以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等网站发布的信息
为准。
25.5在资格审查与评审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在资格审查阶段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审当日存在不良信用
信息的,由磋商小组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成交结果和合同
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
认。
26.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
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
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
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6.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
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26.4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
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
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
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
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家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
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
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5)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
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
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6)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
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
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八、质疑与提交(质疑函及质疑答复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中操作)
27.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7.2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27.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只能一次性提出。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
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九、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
他有关供应商。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
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人名称;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
十、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
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
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
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
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十一、保密和披露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
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
员披露。
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
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
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
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
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
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二、适用法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
一、采购标的汇总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
2.施工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个日期根据甲方要求执行)
3.投资金额:91.8437万元
4.付款方式:以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具体采购要求
依据长青街道工委会会议,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长期缺失,严重影
响周边企业职工及过往群众通行安全,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提升辖区营商环境,
经区城管局与长青街协商,确定由长青街实施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
整治工程,主要修缮破损步道、补齐缺失路段、规整路缘石等,实现人行道全线
贯通,消除路面凹凸、断带等通行隐患,保障企业职工、周边群众安全顺畅步行。
四、项目预算
根据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预算明细,本次人行道修复
工程预计总费用约为91.8437万元,由长青街道申请财政资金列支,具体预算明
细详见附件。
五、施工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施工内容及要求
(1)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2)供应商负责办理施工手续。
(3)供应商需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并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
意外保险。
(4)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
(5)供应商须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做好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劳
动力安排、进度计划、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保障该工程顺利完
工。
2、执行标准
(1)按采购文件范围要求执行;
(2)按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标准和规范、规程执行;
(3)按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及验收规范执行;
(4)按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
(5)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3、竣工验收
(1)施工质量应达到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
验收及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2)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需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拒
绝对成交供应商项目验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标准、规范;
(2)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合格;
(3)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有关质量要求、技术要标准、规范的表述,若低
于国家标准,均以相关国家标准为准,按国家标准执行,若无相应国家标准,则
依序按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二)质量要求
1、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施工建设标准:依据采购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本工程项目的施工、
材料、设备等,须达到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
三)商务要求
1、采购预算:91.8437万元。
2、最高限价:91.8437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其实际开个日期根据甲方要求执行)。
4、资金筹集:财政资金
5、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6、付款方式:以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7、购买方式:按国家规定的政府招投标流程,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
青街道办事处委托专业采购代理公司,择优评选出施工单位进行购买。
四)其他要求
1、施工清单中以项为计量单位的项目,报价应包含为完成该项目而必须实
施的全部相关施工内容,由供应商综合考虑、自行报价。
2、安全施工要求:按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达到安全施工要求。
3、采购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但不得改变采
购文件中已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
4、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
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
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
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加气混凝土砌块选用取
得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不得
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
5、合同管理安排
5.1合同类型:工程合同
5.2定价方式:按中标价
5.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以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约定为准。
5.4履约验收方案
5.4.1履约验收主体: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青街道办事处
5.4.2履约验收时间:根据合同约定时间验收
5.4.3履约验收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方式验收
5.4.4履约验收内容:根据合同约定内容验收
5.4.5履约验收其它事项:/
5.5风险管控措施
5.5.1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编制的风险防控
(1)依法依规建立采购需求制定机制,准确、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
(2)保障采购资金,采购资金应来源合规,对采购预算指标是否到位、采购
计划是否按时编制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3)认真审核及确认采购文件,规范表达采购需求,力求做到采购文件依法
合规、严谨易懂,符合语法规范无歧义,规避可能导致质疑投诉的事项,以免影
响项目实施及采购效率。
5.5.2采购、评审等环节的风险控制
(1)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按法律法规规定答复处理。
(2)采购失败应对措施:按法律法规规定重新采购,如遇重大变故,依法取
消采购活动。
(3)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实现,依照
采购文件确定的内容签订合同,违反规定的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不履行合同的,
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4)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不得出现损害国家利
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磋商小组
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
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评定原则
1.竞争优先,择优选用。
2.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三、评定标准
1.全部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供应商信誉好。
2.满足采购要求,保证质量,保证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环保要求。
3.报价及售后服务、各种优惠条件对采购人最有利。
4.供应商综合实力,经营信誉和经验。
四、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
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资格性审查表
注:(1)按照本章“资格性审查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进行
审查。依据对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
(2)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供应商可以不提供原
件。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供应商可以不同时
提供纸质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供的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
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3)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信用情况审查,由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小组要通过指定渠
道核实供应商是否存在“失信”情况。缺乏网络环境(如交易中心封闭评审环境)
的情况,可委托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供结果给磋商小组使用。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
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得再作为本次资格审核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
息不一致的其他信用记录证明材料亦不作为不良信用记录审核依据。
(4)查询时间:在资格审查阶段,磋商小组(或磋商小组委托代理机构)
在网上进行查询。
2.符合性审查
注:若符合性审查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不能进行详细评
审,经符合性审查通过后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五、评分细则:
六、评审统计及定标办法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
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
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
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报告。各供应
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的通知)
(财库【2014】214号文)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
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由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成交供应商,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
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
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第五章合同参考范本
合同格式(仅作参考)
合同编号: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
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见招标文件)
2.项目编号:(见招标文件)
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见招标文件)
4.项目概况:(见招标文件)
二、标的名称、数量(规模)
三、货物(服务)质量
(以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响应)。
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
1.合同履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见招标文件)。
五、包装及运输
(见招标文件)。
六、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见投标文件)元(¥:)
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
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3.。
七、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
(见招标文件)。
八、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
1.交付标准、方法:(见招标文件)。
2.验收方案:(见招标文件)。
九、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
1.质保(服务)期:(见招标文件)。
2.质保(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
3.质保(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
十、项目培训
(见投标文件),。
十一、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
(见招标文件),。
十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的违约责任:(见招标文件)。
十四、保密条款
(见招标文件),。
十五、其它补充条款
。
十六、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
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
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八、合同组成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书;
2.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
4.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
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
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
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
二十、通知与送达
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
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一、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
封面:
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包编号:【如有】
采购包名称:【如有】
供应商:
年月日
1、磋商书及附件
磋商书
:
依据贵方,项目(项目编号/标段编号:,)磋商公告,我方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本响应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项目名称)工程报价为元¥:(注
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报价);
2.按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有),对此无异议;
4.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共90个日历日;
5.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供应商: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2、响应承诺函
响应承诺函
:
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共同维护招标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项
目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
(一)承诺履行采购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承诺真实响应,承诺不围标串标,承
诺不弄虚作假、造假用假。
(二)承诺我公司提交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证照、社保等材料真实、有效。
(三)不相互串通,不排挤其他竞争对手,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利益。
(四)不以任何形式和手段打听搜集评审情况,干扰评审工作、干扰采购人做出正确判断。
(五)不以低于成本价报价竞标,不以弄虚作假等其他方式骗取成交,不以向采购人或者评审人员请
客、送礼、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六)我公司成交后,承诺履行(合同)的要求,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竣工或完成
前不参加其他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七)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
府采购活动的情况。
(八)我公司前期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公司若有幸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则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文件及成交结果公告规定的
方式、时间和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如逾期未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公司上
报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承担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名单之风险。
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参与响应的资格,没收保证金,并将行为予以记录。对
给采购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期限至项目竣工或完成。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3、报价一览表
说明:1.报价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以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报价明细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团结街(创维
-TCL段)人行道修复第1页共2
工程名称:创维段,整治工程,页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团结街(创维
-TCL段)人行道修复第2页共2
工程名称:创维段,整治工程,页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团结街(创维
-TCL段)人行道修复第1页共3
工程名称:TCL产业园段,整治工程,页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团结街(创维
-TCL段)人行道修复第2页共3
工程名称:TCL产业园段,整治工程,页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单位工程预算审核汇总表
标段: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第1页共1
工程名称:暂列金,治工程,页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注:暂列金不得下浮或调整。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
青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1.团结街(创维-TC段)人行道格复整治工程(标的名称)于建筑业(采购文
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式汉吴家长青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
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1(标的名称),属于1(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400.94万元,资产总领为100L?8万元属十小
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卖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
日2026年0月07日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
青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项目名称)采购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鹿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400.94万元,资产总额为4001.98万元,于小包意向协议的电原企业具体情况加下:
1.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检复整治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煎业(采购文
性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2.上(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京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
为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倩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一二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
百期:3826年0月07日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二无士一年度数据的
东西湖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
第一部分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ZX-ZFCG-2026-008A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2-2026-02800
3.项目名称: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1.8437万元
6.最高限价:91.8437万元,高于此报价做废标处理。
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实际开个日期根据甲方要求执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第二部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投标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汇总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
2.施工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个日期根据甲方要求执行)
3.投资金额:91.8437万元
4.付款方式:以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具体采购要求
依据长青街道工委会会议,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长期缺失,严重影响周边企业职工及过往群众通行安全,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提升辖区营商环境,经区城管局与长青街协商,确定由长青街实施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主要修缮破损步道、补齐缺失路段、规整路缘石等,实现人行道全线贯通,消除路面凹凸、断带等通行隐患,保障企业职工、周边群众安全顺畅步行。
四、项目预算
根据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预算明细,本次人行道修复工程预计总费用约为91.8437万元,由长青街道申请财政资金列支,具体预算明细详见附件。
五、施工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施工内容及要求
(1)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2)供应商负责办理施工手续。
(3)供应商需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并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意外保险。
(4)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
(5)供应商须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做好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劳动力安排、进度计划、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保障该工程顺利完工。
2、执行标准
(1)按采购文件范围要求执行;
(2)按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标准和规范、规程执行;
(3)按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及验收规范执行;
(4)按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
(5)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3、竣工验收
(1)施工质量应达到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验收及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2)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需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对成交供应商项目验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标准、规范;
(2)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合格;
(3)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有关质量要求、技术要标准、规范的表述,若低于国家标准,均以相关国家标准为准,按国家标准执行,若无相应国家标准,则依序按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二)质量要求
1、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施工建设标准:依据采购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等,须达到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
三)商务要求
1、采购预算:91.8437万元。
2、最高限价:91.8437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其实际开个日期根据甲方要求执行)。
4、资金筹集:财政资金
5、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6、付款方式:以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7、购买方式:按国家规定的政府招投标流程,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青街道办事处委托专业采购代理公司,择优评选出施工单位进行购买。
四)其他要求
1、施工清单中以项为计量单位的项目,报价应包含为完成该项目而必须实施的全部相关施工内容,由供应商综合考虑、自行报价。
2、安全施工要求:按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达到安全施工要求。
3、采购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但不得改变采购文件中已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
4、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加气混凝土砌块选用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不得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
5、合同管理安排
5.1合同类型:工程合同
5.2定价方式:按中标价
5.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以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约定为准。
5.4履约验收方案
5.4.1履约验收主体: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青街道办事处
5.4.2履约验收时间:根据合同约定时间验收
5.4.3履约验收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方式验收
5.4.4履约验收内容:根据合同约定内容验收
5.4.5履约验收其它事项:/
5.5风险管控措施
5.5.1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编制的风险防控
(1)依法依规建立采购需求制定机制,准确、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
(2)保障采购资金,采购资金应来源合规,对采购预算指标是否到位、采购计划是否按时编制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3)认真审核及确认采购文件,规范表达采购需求,力求做到采购文件依法合规、严谨易懂,符合语法规范无歧义,规避可能导致质疑投诉的事项,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采购效率。
5.5.2采购、评审等环节的风险控制
(1)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按法律法规规定答复处理。
(2)采购失败应对措施:按法律法规规定重新采购,如遇重大变故,依法取消采购活动。
(3)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实现,依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内容签订合同,违反规定的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不履行合同的,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4)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不得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磋商小组
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评定原则
1.竞争优先,择优选用。
2.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三、评定标准
1.全部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供应商信誉好。
2.满足采购要求,保证质量,保证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环保要求。
3.报价及售后服务、各种优惠条件对采购人最有利。
4.供应商综合实力,经营信誉和经验。
四、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资格性审查表
注:(1)按照本章“资格性审查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进行审查。依据对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合格供应商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
(2)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供应商可以不提供原件。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供应商可以不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供的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3)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信用情况审查,由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小组要通过指定渠道核实供应商是否存在“失信”情况。缺乏网络环境(如交易中心封闭评审环境)的情况,可委托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供结果给磋商小组使用。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得再作为本次资格审核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信用记录证明材料亦不作为不良信用记录审核依据。
(4)查询时间:在资格审查阶段,磋商小组(或磋商小组委托代理机构)在网上进行查询。
2.符合性审查
注:若符合性审查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不能进行详细评审,经符合性审查通过后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5、评分细则:
六、评审统计及定标办法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报告。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文)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由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成交供应商,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第五部分合同参考范本
合同格式(仅作参考)
合同编号: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见招标文件)
2.项目编号:(见招标文件)
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见招标文件)
4.项目概况:(见招标文件)
2、标的名称、数量(规模)
3、货物(服务)质量
(以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响应)。
4、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
1.合同履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见招标文件)。
5、包装及运输
(见招标文件)。
6、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见投标文件)元(¥:)
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3.。
7、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
(见招标文件)。
8、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
1.交付标准、方法:(见招标文件)。
2.验收方案:(见招标文件)。
9、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
1.质保(服务)期:(见招标文件)。
2.质保(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
3.质保(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
10、项目培训
(见投标文件)。
11、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
(见招标文件)。
1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3、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的违约责任:(见招标文件)。
14、保密条款
(见招标文件)。
15、其它补充条款
。
16、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7、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8、合同组成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书;
2.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
4.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
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
19、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
20、通知与送达
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21、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一、项目编号
JYZX-ZFCG-2026-008A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2-2026-02800
三、项目名称
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西湖大道6072号
中标(成交)金额:82(万元)
综合评分法:90.23(分)
工程类 |
名称: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俊宇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51657480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宋红想(包1)、胡乐(包1组长)、周浩(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10-08
2、评审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取
2、收费金额:0.8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青街道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六支沟
联系方式:027-93212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青年路378号万国花园6栋19层3室
联系方式:138710927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3871092747
相关下载
9.18(审定版)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新版.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采购需求.docx
相关合同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610/notice_1268094369932288000.html
东西湖区政府采购项目
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
(工程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JYZX-ZFCG-2026-008A
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青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
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第五章合同参考范本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
第一章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6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ZX-ZFCG-2026-008A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2-2026-02800
3.项目名称: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1.8437万元
6.最高限价:91.8437万元,高于此报价做废标处理。
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实际开个日期根据甲方要求执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投标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以裁判日期为
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 下午12: | 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 | 网上获取。 |
3.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http://zfcg.dxh.gov.cn:9090/dxh/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
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
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
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
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
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
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
段,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
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锁,否则,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东西湖区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9月2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
3.地点: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将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响应
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须于截止时间前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
027-83893519;
2.政府采购需要落实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②政府采购强
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③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④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⑤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
见采购文件。
3.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东西湖区政府采
购合同融资平台”(即:线上“政采贷”)已上线,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
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
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具体政策要求可登录东西湖区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219.138.32.92:7001/dxhq)查看湖北省财政
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
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和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4.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zfcg.dxh.gov.cn:9090/dxh/views/announce/home.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青街道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六支沟
联系人:******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378号万景国际A座1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璐
电话:1387109274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
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 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 |
| 2 | 项目编号 | JYZX-ZFCG-2026-008A |
| 3 | 项目属性 | 工程 |
| 4 | 采购人 |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青街道办事处 |
| 5 | 资格要求 | 详见本项目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6 | 最高限价 | 91.8437万元 |
| 7 | 合同履行期限 | 60日历天(实际开个日期根据甲方要求执行) |
| 8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 9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10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磋商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 11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 12 | 响应文件 | 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需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
| 13 | 电子版响应文件 | 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包号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提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 14 | 响应文件编制 | 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磋商内容,合成响应文件,并通过CA加密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并提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磋商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15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
| 16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
| 17 | 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 |
| 18 |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19 | 实物样品 | 不提交 |
| 20 | 现场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20XX年XX月XX日9:00时踏勘集中地点:☑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 |
| 21 | 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组织答疑会时间:20XX年XX月XX日9:00时答疑会地点: |
| 22 | 成交后分包 | 不允许 |
| 23 | 评定原则及评分方法 | 详见第四章 |
| 24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25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由采购人支付(2)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由采购人支付(注:专家评审费需开具发票)(3)收取标准依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取;(4)支付时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6)其它事项:如涉及开票,中标人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需携带以下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及⑤开户行及账号 |
| 26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享受政策优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将在评审中给与价格扣除优惠10%。□部分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或者采购包 |
| 27 | 支持监狱企业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如符合要求视同小微企业 |
| 28 | 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如符合要求视同小微企业 |
| 29 |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 本项目采购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内的,则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将在评审中给予该项产品的/价格扣除。注: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 30 | 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 依据财库[2019]18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将在评审中给予该项产品的/价格扣除。注: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 31 | 政府采购政策补充说明 | 注:1、供应商同时满足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个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中多个政策的,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扣除。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32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具体政策要求可登录东西湖区融资平台(http://219.138.32.92:7001/dxhq)。相关金融机构融资方案,供应商可登录系统查询。 |
| 33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则“近三年”是指2023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24日。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一年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一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则“近一年”是指2019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一年是指本年度往前推算的一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则“近一年”是指2020年度。以此类推。3.本表中,□表示不选中,本项目不适用;☑表示选中,本项目适用。 |
(二)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成立,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
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
等。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
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2.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
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磋商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详见本项目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
费用。
4.2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
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5.踏勘现场
5.1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
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
的自身费用。
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
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采购人的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
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
费用、责任和风险。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
6.1磋商文件共分六章,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
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第五章合同参考范本
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除以上内容外,对本磋商文件的书面澄清、修改等补充通知均为磋商文件的
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2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
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
承担责任和风险。如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任
何词义含混不清,应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
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7.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5天,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
商提问的澄清或修改,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
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
易系统以数据电文通知及网上公告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供应商。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
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
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当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澄清文件(或澄清公
告)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7.3因“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响应的,
采购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磋商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
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
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2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的计量单位。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组成):
磋商书
资格证明文件
报价文件
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
上完成。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9.2供应商可选择性提供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格式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下载“武汉市东西湖区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包号进行
响应。
10.2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合成响应文件,并
通过CA加密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并提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10.3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提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
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响应
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
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10.4如磋商文件有分包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进行响应的,其
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上传。
10.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要求、
规定来编制响应文件。
10.6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
核实的要求。
10.7因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
全部资料及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磋商报价
11.1供应商应采用人民币报价。响应文件的单价和合价(总价)全部用人
民币表示。在合同执行中也采用人民币支付。
11.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对所投内容进行报价,每项只允许有一个
报价。任何有选择性地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报的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视
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1.3磋商报价应报固定价格,按可调整价格报价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4如所投项目类别为货物,供应商必须对主要材料的产地、品牌、规格、
数量等均应作出说明。
11.5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故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采购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报价为“交
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
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
11.6对于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报价中。
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
费用已包括在其报价中。
11.7供应商应对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
投其中的部分内容的,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2.磋商有效期
12.1磋商有效期从磋商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响应。
12.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
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效
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磋商有效期满后将不
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12.3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回其竞争
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
商保证金。
注: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签署
13.1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需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
提交,未按要求提交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13.2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
书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人签字或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
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由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磋商文件有特
别说明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3.3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响应文件一键签章功能,
供应商使用一键签章功能即代表供应商认可响应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
容。
13.4供应商应按照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
对客户端中每一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
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4.1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14.2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及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
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
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15.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磋商截止时间
15.1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
函”。
16.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6.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
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所有操作系统将会进行记录。
17.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17.3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格式中确定的磋商有效
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7.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1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响应:
18.1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供应商在名称和法律地位上与通过资格审查时的
不一致,且这种不一致明显不利于采购人或为磋商文件所不允许的;
18.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制作的;
18.3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响应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
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18.4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8.5两个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有雷同的;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18.6磋商报价未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或响应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
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备选方案),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备
选方案)为准的;
五、磋商程序
19.磋商小组
19.1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
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磋商代表
20.1供应商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CA证书参加磋商。磋商代表经磋商
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未到达现场的供应商应在网上全程关注磋商程
序。
2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1.1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应继续保持登录状态,
并调试好相关设备,做好线上磋商的相关准备。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
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
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处或者有明显方案和计算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22.磋商
22.1磋商小组按事先抽取确定的磋商顺序,与每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
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单独磋商,并审查其报价、响应情况。磋商中,磋商的
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2.2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修正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内容
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
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
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22.3响应文件澄清及说明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电子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
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电子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
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电子形式
提交磋商小组。
22.4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系统”上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发出最后报价邀请。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
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应当按照“武汉市东
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最后报价的规定格式报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为本次磋商采
购活动中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
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
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文)第三条第四项情
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
22.5磋商小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求所有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
行多次报价,该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审意见的最终依据。
2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
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
注:磋商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性竞争。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
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
处理。
22.7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现就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
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信息,以及
市场供给和产业发展状况,材料、人工等市场价格,行业费用标准等市场调查情
况,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竞争报价
提供基础。未设定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
采购人要综合考虑技术、成本效益、促进竞争等因素,按照专业类型和专业
领域,合理设置采购包。采购人可以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在采购文件中要
求供应商对约定期限内的运营、维护、升级,专用耗材,处置报废等费用进行报
价,作为评审因素,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应当在约定期限内以不高于其
报价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专用耗材或者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确定价格、技术、商务等因素的分值和权重。
采购人应当重点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耗材使用量大的复印、打印、实验、
医疗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管理。对于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人应当要求供应商
严格落实相关开放性、兼容性标准和规范要求,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在系统运
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在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外以任何名义向相关服务对象收
取费用。
二、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
值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平均值×6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
价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
报价×6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
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
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
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
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
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
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
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
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
(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
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
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
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
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
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22.8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通过“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
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记录。
23.评审
23.1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分,
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将遵照评审原则,公平、公
正地对待所有磋商供应商。
23.2在评审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
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23.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
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
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2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
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4.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
字确认。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的通
知)(财库【2014】214号文)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
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
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六、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5.1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
25.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5.3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
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
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5.4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最终以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等网站发布的信息
为准。
25.5在资格审查与评审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在资格审查阶段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审当日存在不良信用
信息的,由磋商小组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成交结果和合同
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
认。
26.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
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
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
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6.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
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26.4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
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
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
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
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家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
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
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5)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
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
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6)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
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
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八、质疑与提交(质疑函及质疑答复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中操作)
27.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7.2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27.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只能一次性提出。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
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九、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
他有关供应商。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
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人名称;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
十、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
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
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
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
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十一、保密和披露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
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
员披露。
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
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
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
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
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
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二、适用法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
一、采购标的汇总表
| 包号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分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是否创新产品 | 绿色发展 | 预留 |
| 1 | 1 | 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 | B02050000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项 | 1 | 否 | 否 | 否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
2.施工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个日期根据甲方要求执行)
3.投资金额:91.8437万元
4.付款方式:以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具体采购要求
依据长青街道工委会会议,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长期缺失,严重影
响周边企业职工及过往群众通行安全,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提升辖区营商环境,
经区城管局与长青街协商,确定由长青街实施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
整治工程,主要修缮破损步道、补齐缺失路段、规整路缘石等,实现人行道全线
贯通,消除路面凹凸、断带等通行隐患,保障企业职工、周边群众安全顺畅步行。
四、项目预算
根据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预算明细,本次人行道修复
工程预计总费用约为91.8437万元,由长青街道申请财政资金列支,具体预算明
细详见附件。
五、施工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施工内容及要求
(1)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2)供应商负责办理施工手续。
(3)供应商需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并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
意外保险。
(4)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
(5)供应商须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做好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劳
动力安排、进度计划、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保障该工程顺利完
工。
2、执行标准
(1)按采购文件范围要求执行;
(2)按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标准和规范、规程执行;
(3)按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及验收规范执行;
(4)按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
(5)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3、竣工验收
(1)施工质量应达到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
验收及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2)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需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拒
绝对成交供应商项目验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标准、规范;
(2)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合格;
(3)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有关质量要求、技术要标准、规范的表述,若低
于国家标准,均以相关国家标准为准,按国家标准执行,若无相应国家标准,则
依序按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二)质量要求
1、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施工建设标准:依据采购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本工程项目的施工、
材料、设备等,须达到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
三)商务要求
1、采购预算:91.8437万元。
2、最高限价:91.8437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其实际开个日期根据甲方要求执行)。
4、资金筹集:财政资金
5、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6、付款方式:以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7、购买方式:按国家规定的政府招投标流程,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
青街道办事处委托专业采购代理公司,择优评选出施工单位进行购买。
四)其他要求
1、施工清单中以项为计量单位的项目,报价应包含为完成该项目而必须实
施的全部相关施工内容,由供应商综合考虑、自行报价。
2、安全施工要求:按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达到安全施工要求。
3、采购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但不得改变采
购文件中已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
4、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
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
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
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加气混凝土砌块选用取
得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不得
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
5、合同管理安排
5.1合同类型:工程合同
5.2定价方式:按中标价
5.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以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约定为准。
5.4履约验收方案
5.4.1履约验收主体: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青街道办事处
5.4.2履约验收时间:根据合同约定时间验收
5.4.3履约验收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方式验收
5.4.4履约验收内容:根据合同约定内容验收
5.4.5履约验收其它事项:/
5.5风险管控措施
5.5.1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编制的风险防控
(1)依法依规建立采购需求制定机制,准确、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
(2)保障采购资金,采购资金应来源合规,对采购预算指标是否到位、采购
计划是否按时编制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3)认真审核及确认采购文件,规范表达采购需求,力求做到采购文件依法
合规、严谨易懂,符合语法规范无歧义,规避可能导致质疑投诉的事项,以免影
响项目实施及采购效率。
5.5.2采购、评审等环节的风险控制
(1)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按法律法规规定答复处理。
(2)采购失败应对措施:按法律法规规定重新采购,如遇重大变故,依法取
消采购活动。
(3)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实现,依照
采购文件确定的内容签订合同,违反规定的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不履行合同的,
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4)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不得出现损害国家利
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磋商小组
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
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评定原则
1.竞争优先,择优选用。
2.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三、评定标准
1.全部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供应商信誉好。
2.满足采购要求,保证质量,保证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环保要求。
3.报价及售后服务、各种优惠条件对采购人最有利。
4.供应商综合实力,经营信誉和经验。
四、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
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资格性审查表
| 审核文件 | 需提供的资料 | |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及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函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提供声明函 |
| 3.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提供声明函 |
| 4.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提供声明函或提供查询截图(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截图为准)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 |
| 5.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 提供承诺 |
| 7. |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投标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按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注:(1)按照本章“资格性审查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进行
审查。依据对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
(2)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供应商可以不提供原
件。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供应商可以不同时
提供纸质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供的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
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3)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信用情况审查,由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小组要通过指定渠
道核实供应商是否存在“失信”情况。缺乏网络环境(如交易中心封闭评审环境)
的情况,可委托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供结果给磋商小组使用。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
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得再作为本次资格审核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
息不一致的其他信用记录证明材料亦不作为不良信用记录审核依据。
(4)查询时间:在资格审查阶段,磋商小组(或磋商小组委托代理机构)
在网上进行查询。
2.符合性审查
| 序号 | 审查项名称 | 审查内容 |
| 1 | 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 2 | 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 | 报价未超限价,不存在缺项、漏项;没有出现两个及以上不同报价或响应方案; |
| 3 | 工期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 服务期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
| 4 | 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 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
| 5 | 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 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
| 6 | 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技术、服务及商务等实质性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技术、服务及商务等实质性要求; |
| 7 | 无围标串标情况; | 供应商没有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洽谈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 8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
注:若符合性审查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不能进行详细评
审,经符合性审查通过后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五、评分细则:
| 评审项目 | 评审分项 | 分值 | 子项目积分值 |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 商务部分(10分) | 企业类似业绩 | 5分 |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市政工程或市政维修或整治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业绩以签定施工合同时间为准,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 项目经理综合能力 | 3分 | 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市政工程或市政维修或整治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业绩以签定施工合同时间为准,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能体现为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资料) | |
| 施工承诺 | 2分 | (1)对劳务人员依法提供劳动保障和购买意外保险或者雇主险,有承诺及违约处罚得0.5分,未提供承诺或不满足得0分;(2)建立本项目作业专项资金,有管理措施、承诺和违约处理得0.5分,未提供承诺或管理措施不合理得0分;(3)根据提供包括后续支持和维护能力、对施工的保障措施,响应时间及其它优惠和承诺等具体情况,全部满足需求得2分;基本满足需求得1分。未提供承诺或维护、保障措施不合理得0分; | |
| 技术部分(60分) | 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 8分 | 施工准备包括技术准备、现场准备和资金准备;资源配置计划包括劳动力配置计划、主要工程材料和设备配置计划、主要周转材料和施工机具配置计划等。内容详尽,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8分;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要,基本可行得6分;内容有欠缺,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可行性不足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 主要施工方案 | 15分 | 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施工方案;对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分项工程(工序)等做出重点分析及应对情况进行评分,完整、科学,可行性强、针对性强,得15分;合理,科学,可行,得10分;合理、可行,得5分;基本可行得2分,不可行,得0分。合理性:方案提出的方法和标准应该是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可行性:方案提出的目标在所要求的时间范围是能完成的;针对性:必须结合采购文件中的各项需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做出详细描述。 | |
| 工程质量措施 | 6分 | 根据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出的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等进行评分:措施能为工程质量目标实现提供有力保证和支撑,内容详尽,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6分;措施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要,基本可行得4分;措施内容有欠缺,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可行性不足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安全生产措施 | 6分 | 根据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出的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进行评分:内容详尽,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6分;措施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要,基本可行得4分;措施内容有欠缺,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可行性不足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 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6分 | 根据本项目内容和施工期要求,提供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时间(期限)计划安排方案(包括拆除、清运等关键节点);②进度保证措施进行评分:每一小项方案详细完整、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性强得3分;每一小项方案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2分,每一小项方案简单、一般可行得1分;每缺一小项扣3分。 | |
| 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 8分 |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就项目施工重点、难点予以分析及解决方案:内容详尽,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8分;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要,基本可行得6分;内容有欠缺,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可行性不足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投入人员劳动力安排计划 | 6分 | 拟投入人员劳动力安排投入计划满足采购需求,人员构架配备合理,有稳定的劳务人员得6分,基本满足需求、人员构架配备合理得4分,基本满足需求,人员构架配备不明确得2分,不满足得0分。 | |
| 应急防范方案 | 5分 | 包括工程施工目标、主要施工内容及其进度安排、施工流水段划分、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形式、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岗位设置及其职责划分进行详细阐述。内容详尽,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5分;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要,基本可行得3分;内容有欠缺,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可行性不足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总分 | 100分 | ||
六、评审统计及定标办法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
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
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
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报告。各供应
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的通知)
(财库【2014】214号文)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
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由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成交供应商,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
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
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第五章合同参考范本
合同格式(仅作参考)
合同编号: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
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见招标文件)
2.项目编号:(见招标文件)
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见招标文件)
4.项目概况:(见招标文件)
二、标的名称、数量(规模)
|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分项合计(元) | 制造厂家称) |
| 1 | |||||||
| 2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三、货物(服务)质量
(以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响应)。
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
1.合同履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见招标文件)。
五、包装及运输
(见招标文件)。
六、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见投标文件)元(¥:)
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
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3.。
七、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
(见招标文件)。
八、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
1.交付标准、方法:(见招标文件)。
2.验收方案:(见招标文件)。
九、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
1.质保(服务)期:(见招标文件)。
2.质保(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
3.质保(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
十、项目培训
(见投标文件),。
十一、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
(见招标文件),。
十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的违约责任:(见招标文件)。
十四、保密条款
(见招标文件),。
十五、其它补充条款
。
十六、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
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
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八、合同组成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书;
2.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
4.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
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
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
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
二十、通知与送达
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
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一、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
封面:
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包编号:【如有】
采购包名称:【如有】
供应商:
年月日
1、磋商书及附件
磋商书
:
依据贵方,项目(项目编号/标段编号:,)磋商公告,我方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本响应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项目名称)工程报价为元¥:(注
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报价);
2.按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有),对此无异议;
4.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共90个日历日;
5.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供应商: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2、响应承诺函
响应承诺函
:
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共同维护招标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项
目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
(一)承诺履行采购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承诺真实响应,承诺不围标串标,承
诺不弄虚作假、造假用假。
(二)承诺我公司提交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证照、社保等材料真实、有效。
(三)不相互串通,不排挤其他竞争对手,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利益。
(四)不以任何形式和手段打听搜集评审情况,干扰评审工作、干扰采购人做出正确判断。
(五)不以低于成本价报价竞标,不以弄虚作假等其他方式骗取成交,不以向采购人或者评审人员请
客、送礼、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六)我公司成交后,承诺履行(合同)的要求,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竣工或完成
前不参加其他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七)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
府采购活动的情况。
(八)我公司前期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公司若有幸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则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文件及成交结果公告规定的
方式、时间和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如逾期未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公司上
报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承担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名单之风险。
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参与响应的资格,没收保证金,并将行为予以记录。对
给采购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期限至项目竣工或完成。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3、报价一览表
| 供应商名称: | (一)报价一览表 | ||
|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投标总报价(万元) | |
| 2 | 工期 | |
| 3 | 质量目标 | |
| 4 | 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等级) | |
| 5 | 备注 |
说明:1.报价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以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报价明细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团结街(创维
-TCL段)人行道修复第1页共2
工程名称:创维段,整治工程,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 暂估价 | ||||||||
| 拆除 | ||||||||
| 1 | 040101001001 | 挖一般土方 | 1.土壤类别:土方2.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 m3 | 975 | |||
| 2 | 041001005001 | 拆除侧、平(缘)石 | 1.名称:路沿石拆除2.材质:石质 | m | 50 | |||
| 3 | 010103002001 | 余方弃置 | 1.余方弃置2.土壤类别:石方3.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 m3 | 105.6 | |||
| 4 | 011705001001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台·次 | 1 | |||
| 分部小计 | ||||||||
| 人行道 | ||||||||
| 5 | 040204001001 | 人行道整形碾压 | 1.名称:人行道整形碾压 | m2 | 954.75 | |||
| 6 | 040202008001 | 毛渣 | 1.名称:毛渣换填2.厚度:60cm | m2 | 954.75 | |||
| 7 | 040202011001 | 碎石 | 1.石料规格:碎石2.厚度:20cm | m2 | 847.75 | |||
| 8 | 040203007001 | 水泥混凝土 | 1.名称:压印混凝土2.面层:C25压印混凝土厚度10cm3.基层:C25厚度10cm4.切缝、灌缝 | m2 | 847.75 | |||
| 9 | 040204004001 | 安砌侧(平、缘)石 | 1.名称:石材站石100*10*30cm2.砂垫层 | m | 320 | |||
| 10 | 040204004002 | 安砌侧(平、缘)石 | 1.名称:石材站石100*10*30cm(利旧)2.砂垫层 | m | 30 | |||
| 11 | 040204007001 | 树池砌筑 | 1.名称:石材树穴2.砂垫层 | 个 | 18 | |||
| 12 | 040204006001 | 检查井升降 | 1.名称:污水井提升 | 座 | 1 | |||
| 8 | 040203007001 | 分部小计 | 1.名称:压印混凝土2.面层:C25压印混凝土厚度10cm3.基层:C25厚度10cm4.切缝、灌缝 | m2 | 847.75 | |||
| 8 | 040203007001 | 绿化 | 1.名称:压印混凝土2.面层:C25压印混凝土厚度10cm3.基层:C25厚度10cm4.切缝、灌缝 | m2 | 847.75 | |||
| 本页小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团结街(创维
-TCL段)人行道修复第2页共2
工程名称:创维段,整治工程,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 暂估价 | ||||||||
| 13 | 050101010001 | 整理绿化用地 | 1.整理绿化用地;2.详见施工图及技术规范; | m2 | 45 | |||
| 14 | 050102001001 | 栽植乔木 | 1.名称:栽植栾树(带土球)2.胸径:12cm3.养护期:存活养护3个月、保存养护9个月 | 株 | 25 | |||
| 15 | 050102002001 | 栽植灌木 | 1.名称:栽植紫微2.冠丛高:株高220cm、冠幅80cm3..养护期:一年;存活养护3个月、保存养护9个月 | 株 | 36 | |||
| 16 | 050102002002 | 栽植灌木 | 1.名称:栽植海桐球2.冠丛高:株高100cm、冠幅100cm3..养护期:一年;存活养护3个月、保存养护9个月 | 株 | 36 | |||
| 17 | 050102007001 | 栽植色带 | 1.名称:栽植冬青2.冠丛高:株高35-40cm、冠幅30-35cm3.单位面积株数:36株/㎡4..养护期:一年;存活养护3个月、保存养护9个月 | m2 | 75 | |||
| 18 | 050403001001 | 树木支撑架 | 1.名称:树木支撑架2.短三角桩 | 株 | 61 | |||
| 19 | 050403002001 | 草绳绕树干 | 1.名称:草绳绕树干2.胸径:12cm3.草绳所绕树干高度:1m | 株 | 25 | |||
| 20 | 050403002002 | 草绳绕树干 | 1.名称:草绳绕树干2.胸径:7cm3.草绳所绕树干高度:1m | 株 | 36 | |||
| 21 | 050403003001 | 搭设遮阴(防寒)棚 | 1.名称:搭设遮阴棚2.搭设高度:1米 | m2 | 75 | |||
| 16 | 050102002002 | 分部小计 | 1.名称:栽植海桐球2.冠丛高:株高100cm、冠幅100cm3..养护期:一年;存活养护3个月、保存养护9个月 | 株 | 36 | |||
| 16 | 050102002002 | 措施项目 | 1.名称:栽植海桐球2.冠丛高:株高100cm、冠幅100cm3..养护期:一年;存活养护3个月、保存养护9个月 | 株 | 36 | |||
| 16 | 050102002002 | 分部小计 | 1.名称:栽植海桐球2.冠丛高:株高100cm、冠幅100cm3..养护期:一年;存活养护3个月、保存养护9个月 | 株 | 36 | |||
| 本页小计 | ||||||||
| 合计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团结街(创维
-TCL段)人行道修复第1页共3
工程名称:TCL产业园段,整治工程,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 暂估价 | ||||||||
| 拆除 | ||||||||
| 1 | 040101001001 | 挖一般土方 | 1.土壤类别:土方2.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 m3 | 450 | |||
| 2 | 050101007001 | 清除地被植物 | 1.名称:清除地被植物 | m2 | 450 | |||
| 3 | 041001003001 | 拆除基层 | 1.名称:拆除基层2.混凝土厚度:20cm3.碎石厚度:20cm | m2 | 510 | |||
| 4 | 041001005001 | 拆除侧、平(缘)石 | 1.名称:路沿石拆除2.材质:石质 | m | 50 | |||
| 5 | 010103002001 | 余方弃置 | 1.余方弃置2.土壤类别:石方3.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 m3 | 204.6 | |||
| 分部小计 | ||||||||
| 人行道 | ||||||||
| 6 | 040204001001 | 人行道整形碾压 | 1.名称:人行道整形碾压 | m2 | 954.75 | |||
| 7 | 040202008001 | 毛渣 | 1.名称:毛渣换填2.厚度:60cm | m2 | 954.75 | |||
| 8 | 040202011001 | 碎石 | 1.石料规格:碎石2.厚度:20cm | m2 | 909.75 | |||
| 9 | 040203007001 | 水泥混凝土 | 1.名称:压印混凝土2.面层:C25压印混凝土厚度10cm3.基层:C25厚度10cm4.切缝、灌缝 | m2 | 909.75 | |||
| 10 | 040204004001 | 安砌侧(平、缘)石 | 1.名称:石材站石100*10*30cm2.砂垫层 | m | 320 | |||
| 11 | 040204004002 | 安砌侧(平、缘)石 | 1.名称:石材站石100*10*30cm(利旧)2.砂垫层 | m | 30 | |||
| 12 | 040204007001 | 树池砌筑 | 1.名称:石材树穴2.砂垫层 | 个 | 18 | |||
| 13 | 040204006001 | 检查井升降 | 1.名称:污水井提升 | 座 | 2 | |||
| 14 | 040504001001 | 砌筑井 | 1.名称:砖砌污水井2.规格:φ700 | 座 | 1 | |||
| 本页小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团结街(创维
-TCL段)人行道修复第2页共3
工程名称:TCL产业园段,整治工程,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 暂估价 | ||||||||
| 分部小计 | ||||||||
| 绿化 | ||||||||
| 15 | 050101010001 | 整理绿化用地 | 1.整理绿化用地;2.详见施工图及技术规范; | m2 | 45 | |||
| 16 | 050102001001 | 栽植乔木 | 1.名称:栽植栾树(带土球)2.胸径:12cm3.养护期:一年;存活养护3个月、保存养护9个月 | 株 | 25 | |||
| 17 | 050102002001 | 栽植灌木 | 1.名称:栽植紫微2.冠丛高:株高220cm、冠幅80cm3..养护期:一年;存活养护3个月、保存养护9个月 | 株 | 36 | |||
| 18 | 050102002002 | 栽植灌木 | 1.名称:栽植海桐球2.冠丛高:株高100cm、冠幅100cm3..养护期:一年;存活养护3个月、保存养护9个月 | 株 | 36 | |||
| 19 | 050102007001 | 栽植色带 | 1.名称:栽植冬青2.冠丛高:株高35-40cm、冠幅30-35cm3.单位面积株数:36株/㎡ | m2 | 75 | |||
| 19 | 050102007001 | 栽植色带 | 4..养护期:一年;存活养护3个月、保存养护9个月 | m2 | 75 | |||
| 20 | 050403001001 | 树木支撑架 | 1.名称:树木支撑架2.短三角桩 | 株 | 61 | |||
| 21 | 050403002001 | 草绳绕树干 | 1.名称:草绳绕树干2.胸径:12cm3.草绳所绕树干高度:1m | 株 | 25 | |||
| 22 | 050403002002 | 草绳绕树干 | 1.名称:草绳绕树干2.胸径:7cm3.草绳所绕树干高度:1m | 株 | 36 | |||
| 23 | 050403003001 | 搭设遮阴(防寒)棚 | 1.名称:搭设遮阴棚2.搭设高度:1米 | m2 | 75 | |||
| 19 | 050102007001 | 分部小计 | 1.名称:栽植冬青2.冠丛高:株高35-40cm、冠幅30-35cm3.单位面积株数:36株/㎡ | m2 | 75 | |||
| 19 | 050102007001 | 措施项目 | 1.名称:栽植冬青2.冠丛高:株高35-40cm、冠幅30-35cm3.单位面积株数:36株/㎡ | m2 | 75 | |||
| 19 | 050102007001 | 分部小计 | 1.名称:栽植冬青2.冠丛高:株高35-40cm、冠幅30-35cm3.单位面积株数:36株/㎡ | m2 | 75 | |||
| 本页小计 | ||||||||
| 合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单位工程预算审核汇总表
标段: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第1页共1
工程名称:暂列金,治工程,页
|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 一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费 | 50000 | |
| 1.1 | 其中:人工费 | ||
| 1.2 | 其中:施工机具使用费 | ||
| 二 | 总价措施 | ||
| 2.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2.2 | 其他总价措施费 | ||
| 三 | 其他项目费 | - | |
| 3.1 | 其中:人工费 | - | |
| 3.2 | 其中:施工机具使用费 | - | |
| 四 | 人工费调整 | ||
| 五 | 增值税 | 4500 | - |
| 六 | 甲供费用(单列不计入造价) | ||
| 七 | 含税工程造价 | 50000 | |
| 预算审核合计: | 50,000.00 | ||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注:暂列金不得下浮或调整。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
青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1.团结街(创维-TC段)人行道格复整治工程(标的名称)于建筑业(采购文
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式汉吴家长青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
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1(标的名称),属于1(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400.94万元,资产总领为100L?8万元属十小
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卖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
日2026年0月07日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
青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项目名称)采购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鹿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400.94万元,资产总额为4001.98万元,于小包意向协议的电原企业具体情况加下:
1.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检复整治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煎业(采购文
性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2.上(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京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
为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倩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一二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
百期:3826年0月07日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二无士一年度数据的
东西湖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
第一部分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ZX-ZFCG-2026-008A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2-2026-02800
3.项目名称: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1.8437万元
6.最高限价:91.8437万元,高于此报价做废标处理。
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实际开个日期根据甲方要求执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第二部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投标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汇总表
| 包号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分类编码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是否创新产品 | 绿色发展 | 预留 |
| 1 | 1 | 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 | B02139900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项 | 1 | 否 | 否 | 否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
2.施工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个日期根据甲方要求执行)
3.投资金额:91.8437万元
4.付款方式:以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具体采购要求
依据长青街道工委会会议,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长期缺失,严重影响周边企业职工及过往群众通行安全,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提升辖区营商环境,经区城管局与长青街协商,确定由长青街实施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主要修缮破损步道、补齐缺失路段、规整路缘石等,实现人行道全线贯通,消除路面凹凸、断带等通行隐患,保障企业职工、周边群众安全顺畅步行。
四、项目预算
根据团结街(创维-TCL段)人行道修复整治工程预算明细,本次人行道修复工程预计总费用约为91.8437万元,由长青街道申请财政资金列支,具体预算明细详见附件。
五、施工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施工内容及要求
(1)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2)供应商负责办理施工手续。
(3)供应商需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并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意外保险。
(4)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
(5)供应商须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做好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劳动力安排、进度计划、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保障该工程顺利完工。
2、执行标准
(1)按采购文件范围要求执行;
(2)按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标准和规范、规程执行;
(3)按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及验收规范执行;
(4)按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
(5)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3、竣工验收
(1)施工质量应达到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验收及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2)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需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对成交供应商项目验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标准、规范;
(2)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合格;
(3)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有关质量要求、技术要标准、规范的表述,若低于国家标准,均以相关国家标准为准,按国家标准执行,若无相应国家标准,则依序按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二)质量要求
1、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施工建设标准:依据采购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等,须达到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
三)商务要求
1、采购预算:91.8437万元。
2、最高限价:91.8437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其实际开个日期根据甲方要求执行)。
4、资金筹集:财政资金
5、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6、付款方式:以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7、购买方式:按国家规定的政府招投标流程,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青街道办事处委托专业采购代理公司,择优评选出施工单位进行购买。
四)其他要求
1、施工清单中以项为计量单位的项目,报价应包含为完成该项目而必须实施的全部相关施工内容,由供应商综合考虑、自行报价。
2、安全施工要求:按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达到安全施工要求。
3、采购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但不得改变采购文件中已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
4、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加气混凝土砌块选用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不得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
5、合同管理安排
5.1合同类型:工程合同
5.2定价方式:按中标价
5.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以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约定为准。
5.4履约验收方案
5.4.1履约验收主体: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青街道办事处
5.4.2履约验收时间:根据合同约定时间验收
5.4.3履约验收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方式验收
5.4.4履约验收内容:根据合同约定内容验收
5.4.5履约验收其它事项:/
5.5风险管控措施
5.5.1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编制的风险防控
(1)依法依规建立采购需求制定机制,准确、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
(2)保障采购资金,采购资金应来源合规,对采购预算指标是否到位、采购计划是否按时编制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3)认真审核及确认采购文件,规范表达采购需求,力求做到采购文件依法合规、严谨易懂,符合语法规范无歧义,规避可能导致质疑投诉的事项,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采购效率。
5.5.2采购、评审等环节的风险控制
(1)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按法律法规规定答复处理。
(2)采购失败应对措施:按法律法规规定重新采购,如遇重大变故,依法取消采购活动。
(3)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实现,依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内容签订合同,违反规定的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不履行合同的,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4)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不得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磋商小组
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评定原则
1.竞争优先,择优选用。
2.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三、评定标准
1.全部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供应商信誉好。
2.满足采购要求,保证质量,保证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环保要求。
3.报价及售后服务、各种优惠条件对采购人最有利。
4.供应商综合实力,经营信誉和经验。
四、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资格性审查表
| 审核文件 | 需提供的资料 | |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及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函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提供声明函 |
| 3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提供声明函 |
| 4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提供声明函或提供查询截图(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截图为准)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 |
| 5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 提供承诺 |
| 7 |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投标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按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注:(1)按照本章“资格性审查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进行审查。依据对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合格供应商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
(2)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供应商可以不提供原件。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供应商可以不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供的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3)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信用情况审查,由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小组要通过指定渠道核实供应商是否存在“失信”情况。缺乏网络环境(如交易中心封闭评审环境)的情况,可委托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供结果给磋商小组使用。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得再作为本次资格审核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信用记录证明材料亦不作为不良信用记录审核依据。
(4)查询时间:在资格审查阶段,磋商小组(或磋商小组委托代理机构)在网上进行查询。
2.符合性审查
| 序号 | 审查项名称 | 审查内容 |
| 1 | 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 2 | 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 | 报价未超限价,不存在缺项、漏项;没有出现两个 及以上不同报价或响应方案; |
| 3 | 工期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 服务期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
| 4 | 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 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
| 5 | 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 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
| 6 | 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技术、服 务及商务等实质性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技术、服务及商务等实质性要求; |
| 7 | 无围标串标情况; | 供应商没有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洽谈 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 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 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 8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 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 情形。 |
注:若符合性审查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不能进行详细评审,经符合性审查通过后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5、评分细则:
| 评审项目 | 评审分项 | 分值 | 子项目积分值 |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 商务部分(10分) | 企业类似业绩 | 5分 |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市政工程或市政维修或整治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业绩以签定施工合同时间为准,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 项目经理综合能力 | 3分 | 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市政工程或市政维修或整治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3分。(业绩以签定施工合同时间为准,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能体现为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资料) | |
| 施工承诺 | 2分 | (1)对劳务人员依法提供劳动保障和购买意外保险或者雇主险,有承诺及违约处罚得0.5分,未提供承诺或不满足得0分;(2)建立本项目作业专项资金,有管理措施、承诺和违约处理得0.5分,未提供承诺或管理措施不合理得0分;(3)根据提供包括后续支持和维护能力、对施工的保障措施,响应时间及其它优惠和承诺等具体情况,全部满足需求得2分;基本满足需求得1分。未提供承诺或维护、保障措施不合理得0分; | |
| 技术部分(60分) | 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 8分 | 施工准备包括技术准备、现场准备和资金准备;资源配置计划包括劳动力配置计划、主要工程材料和设备配置计划、主要周转材料和施工机具配置计划等。内容详尽,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8分;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要,基本可行得 6 分;内容有欠缺,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可行性不足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主要施工方案 | 15分 | 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施工方案;对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分项工程(工序)等做出重点分析及应对情况进行评分,完整、科学,可行性强、针对性强,得15分;合理,科学,可行,得10分;合理、可行,得5分;基本可行得2分,不可行,得0分。合理性:方案提出的方法和标准应该是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可行性:方案提出的目标在所要求的时间范围是能完成的;针对性: 必须结合采购文件中的各项需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做出详细描述。 | |
| 工程质量措施 | 6分 | 根据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出的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等进行评分:措施能为工程质量目标实现提供有力保证和支撑,内容详尽,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6 分;措施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要,基本可行得 4 分;措施内容有欠缺,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可行性不足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安全生产措施 | 6分 | 根据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出的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进行评分:内容详尽,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6 分;措施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要,基本可行得 4 分;措施内容有欠缺,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可行性不足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6分 | 根据本项目内容和施工期要求,提供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时间(期限)计划安排方案(包括拆除、清运等关键节点);②进度保证措施 进行评分:每一小项方案详细完整、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性强得3分;每一小项方案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2分,每一小项方案简单、一般可行得1分;每缺一小项扣3分。 | |
| 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 8分 |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就项目施工重点、难点予以分析及解决方案: 内容详尽,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8分;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要,基本可行得 6 分;内容有欠缺,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可行性不足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投入人员劳动力安排计划 | 6分 | 拟投入人员劳动力安排投入计划满足采购需求,人员构架配备合理,有稳定的劳务人员得6分,基本满足需求、人员构架配备合理得4分,基本满足需求,人员构架配备不明确得2分,不满足得0分。 | |
| 应急防范方案 | 5分 | 包括工程施工目标、主要施工内容及其进度安排、施工流水段划分、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形式、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岗位设置及其职责划分进行详细阐述。内容详尽,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5分;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要,基本可行得 3 分;内容有欠缺,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可行性不足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总分 | 100分 | ||
六、评审统计及定标办法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报告。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文)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由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成交供应商,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第五部分合同参考范本
合同格式(仅作参考)
合同编号: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见招标文件)
2.项目编号:(见招标文件)
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见招标文件)
4.项目概况:(见招标文件)
2、标的名称、数量(规模)
|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分项合计(元) | 制造厂家(全称) |
| 1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3、货物(服务)质量
(以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响应)。
4、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
1.合同履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见招标文件)。
5、包装及运输
(见招标文件)。
6、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见投标文件)元(¥:)
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3.。
7、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
(见招标文件)。
8、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
1.交付标准、方法:(见招标文件)。
2.验收方案:(见招标文件)。
9、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
1.质保(服务)期:(见招标文件)。
2.质保(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
3.质保(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
10、项目培训
(见投标文件)。
11、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
(见招标文件)。
1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3、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的违约责任:(见招标文件)。
14、保密条款
(见招标文件)。
15、其它补充条款
。
16、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7、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8、合同组成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书;
2.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
4.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
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
19、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
20、通知与送达
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21、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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