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招标公告】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中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招标文件提前公示
各潜在投标人:
为了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环境,加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公平竞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湖北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南》等相关规定,现对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招标文件进行提前公示,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2日止。
各潜在投标人、社会公众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50650643@qq.com),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收集汇总反馈意见,认真研判,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示仅为招标文件提前公开征求意见,不等同于正式招标公告。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或社会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发布正式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将作为项目后期招投标活动资料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咸丰县清坪镇清源街70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43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450650643@qq.com
2026年9月29日
点击查看附件
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2年电子化第二版)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二年六月
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项目名称)
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暂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目录
第1章招标公告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表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件一:投标确认书
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附件三: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附件四: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附件五: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附件六:开标记录表
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附表八: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函
附件九:中标通知书
附件十: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表十一:异议函
附表十二:异议答复函
附表十三:授权委托书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七、承诺
八、词语含义
九、签订时间
十、签订地点
十一、补充协议
十二、合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2.发包人
3.承包人
4.监理人
5.工程质量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7.工期和进度
8.材料与设备
9.试验与检验
10.变更
11.价格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4.竣工结算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6.违约
17.不可抗力
18.保险
20.争议解决
附件(根据项目需要选用)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2.投标报价说明
2.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成
2.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规定
3.投标报价
3.1投标总价
3.2工程项目总价表
3.3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3.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3.5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3.6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3.7工程单价汇总表
3.8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
3.9投标人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
3.10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
3.11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
3.12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3.13招标人提供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
3.14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
3.15总价项目分类分项工程分解表
3.16工程单价计算表
3.17人工费单价汇总表
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
1.招标图纸组成
2.招标图纸的编绘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1.工程说明
1.1工程概况
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3地质及水文资料
1.4资料和信息的使用
2.质量要求
3.适用规范和标准
3.1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
3.2其他相关标准
4.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五、分包意向协议书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投标报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
八、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部署
(三)资源配置计划
(四)主要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
(五)施工进度计划与措施
(六)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七)主要管理体系与措施
九、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
(三)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五)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十、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二)近3年财务状况
(三)近5年承接的类似工程情况
(四)企业信用信誉情况
十一、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第一卷
第1章招标公告
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暂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已由恩施州农业农村局以恩
州农函〔2026〕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县级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乐建设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共计
XXXXXX(小写: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将使用“咸
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清坪镇青岗岭村、中寨坝村。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其中农田基础设施
建设工程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
地力提升工程包括土壤改良工程和土壤培肥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补充、更正)范围内的全部
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合同估算价:***.1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60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
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60%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建
设、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等类似项目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
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
工的能力。
3.1.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
理。
3.1.4技术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1.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
(1人)均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所有岗位人员
不得相互兼任,所有拟派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
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署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
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
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上传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投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
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
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
《关于印发恩施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22〕
27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恩施州财
采发〔2022〕298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若是联合体组成投标的,联合体各方
均是中小微企业,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
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09:30: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
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
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
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
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
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
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
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
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
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
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数量
法),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
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刘练,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清坪镇清源街70号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43号
邮编:445612,邮编:445600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刘练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450650643@qq.com
行政监督部门:咸丰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高标办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6822040
备注: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
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
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
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对类似工程的说明。
1.类似工程是指工程类型(如: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
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等)与招标工程相同,且投资达到一定程度的工程。
2.“投资达到一定程度”按以下标准确定:若标段最高限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类似工程须
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若标段最高限价小于1000万元,类似工程须单项合同额不低
于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的60%。
3.在具体项目招标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类似工程进行定义,对工程类型、规模及投资
等加以明确。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本招标项目代建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或住建、水利、
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
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
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
“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
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
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
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
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如果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
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
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
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
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
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
款规定办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
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
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招标人最迟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计息标准和退还方式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
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本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
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该中标候选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招标人可以接受该
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
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1)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均为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
信库中选择,交易主体诚信库中没有的“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扫描件”的证
明材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包括投标总价封面)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
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
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
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BSTF)和一份不加
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HBSTF)。
(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助文档。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
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
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
平台”)将拒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4.3.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电子投
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
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5.1.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该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
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公布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5)需抽取K、j值的,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大厅”按标段抽取K、j值;
(6)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7)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8)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姓名及其他内容,
并生成开标记录;
(9)开标结束。
5.2.2在本章第5.2.1(6)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
开标继续进行。
5.3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
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
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
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5.4特殊情况的处置
5.4.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决
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4.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
后继续开标。
5.4.3“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
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不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异议和答复应当通过“电子交
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6.5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
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
方法审查确认。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定标的方法。定标方法主要包括:价格竞争定标法、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
法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定标方法。
(一)价格竞争定标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可以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次低价法、平均值法等确定中标人。具体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优点:招标程序较简单,能充分竞价。
建议: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用。
(二)票决定标法。包括:包括票决数量法和票决计分法。
1.票决数量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记名投票,得票最高的即为中标人。当最高得
票相同时,对得票最高的中标候选人再次进行记名投票,直至选出中标人。
2.票决计分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计分排名。如中标候选人数量为N,则取中
标候选人最高得分为N分,其次为N-1分、最低分为1分,汇总定标委员会各成员记名投票打分情况,
总得分最高的即为中标人。当最高得分相同时,对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再次进行记名投票打分,直
至选出中标人。
优点:择优功能突出,具备一定的竞价功能。
建议:重大项目或技术复杂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标准有特殊要求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
招标项目采用。
(三)集体议事法。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
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集体
议事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议事规则。
优点: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定标权,既可以是择优,也可以是竞价,还可以
是择优与竞价的有机结合。
建议:招标人应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集体议事规则。
(四)其他方法。招标人可以将上述定标方法组合使用,也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自身实际,本着
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其他定标方法,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7.2中标通知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
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规定的媒介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7.3履约保证金
7.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或者事先经过招标
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
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开标时投标函中大写投标总价应为签约合同价。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如投标报价有
算术错误的,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以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为签约合同价。
7.4.4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合同文件归档。
8.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
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8.3终止招标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
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出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
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
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
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
决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不得使用
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
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
应当按本章第2.4款、第5.3款、第6.4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或《湖北省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多标段投标
多标段投标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另行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后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应与投标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当纸质投标文件
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造成损失或者产生不良影响的,招标人有权
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
10.3报价优惠(扣除)系数
10.3.1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P的取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2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Q的取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缴费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约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名称)
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标段名称)
备注:
1.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等专业,其执业工程范围见《注册建造师执业
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见《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
市〔2007〕171号)。
2.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
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机电、燃气等
专业职称。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政府采购工程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建设工程。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
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包括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部分预
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要明确预留的工作和金额。招标人要求大企业
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
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招标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小微企业可以独立参加
投标,无须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或进行合同分包。该类项目因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评标
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
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项目合同总金
额30%以上的,对小微企业、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
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
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评标优惠。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备注:1.政府采购工程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明确预留工作、预留工作合同
概算价及预留合同概算价与项目合同概算价的占比。
2.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充
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及联合协议或
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
3.预留工作中包含工程暂列金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
微)企业。
附录三:政府采购工程适合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及金额
备注:1.政府采购工程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果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
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招标人宜明确适合联合体中的小微
企业或适合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适合工作的合同估算价及适合工作的合同估算
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以供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时参考。
2.适合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
附件一:投标确认书
投标确认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收到你方发送的投标邀请书,我方将(参加/不参加)(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的投标。
特此确认。
潜在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
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件三: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三与附件四内容
合并发出。
附件四: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
下修改: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件五: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编号:
附件六: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
备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
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
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将投
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澄清”
菜单提交给本评标委员会。
1、......
2、......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八: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函
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函
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九: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招标编号: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
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
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的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投标文件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如果有),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十: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十一:异议函
异议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研究(看到)你方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
1.……
2.……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要求招标人解释的,适用本格式。
附表十二:异议答复函
异议答复函
编号: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名称):
你方提出的有关,(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或评标
结果公示)的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招标文件提前公示
各潜在投标人:
为了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环境,加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公平竞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湖北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南》等相关规定,现对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招标文件进行提前公示,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2日止。
各潜在投标人、社会公众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50650643@qq.com),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收集汇总反馈意见,认真研判,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示仅为招标文件提前公开征求意见,不等同于正式招标公告。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或社会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发布正式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将作为项目后期招投标活动资料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咸丰县清坪镇清源街70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43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450650643@qq.com
2026年9月29日
点击查看附件
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2年电子化第二版)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二年六月
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项目名称)
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暂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目录
第1章招标公告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表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件一:投标确认书
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附件三: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附件四: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附件五: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附件六:开标记录表
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附表八: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函
附件九:中标通知书
附件十: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表十一:异议函
附表十二:异议答复函
附表十三:授权委托书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七、承诺
八、词语含义
九、签订时间
十、签订地点
十一、补充协议
十二、合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2.发包人
3.承包人
4.监理人
5.工程质量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7.工期和进度
8.材料与设备
9.试验与检验
10.变更
11.价格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4.竣工结算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6.违约
17.不可抗力
18.保险
20.争议解决
附件(根据项目需要选用)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2.投标报价说明
2.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成
2.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规定
3.投标报价
3.1投标总价
3.2工程项目总价表
3.3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3.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3.5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3.6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3.7工程单价汇总表
3.8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
3.9投标人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
3.10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
3.11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
3.12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3.13招标人提供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
3.14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
3.15总价项目分类分项工程分解表
3.16工程单价计算表
3.17人工费单价汇总表
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
1.招标图纸组成
2.招标图纸的编绘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1.工程说明
1.1工程概况
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3地质及水文资料
1.4资料和信息的使用
2.质量要求
3.适用规范和标准
3.1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
3.2其他相关标准
4.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五、分包意向协议书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投标报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
八、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部署
(三)资源配置计划
(四)主要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
(五)施工进度计划与措施
(六)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七)主要管理体系与措施
九、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
(三)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五)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十、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二)近3年财务状况
(三)近5年承接的类似工程情况
(四)企业信用信誉情况
十一、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第一卷
第1章招标公告
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暂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已由恩施州农业农村局以恩
州农函〔2026〕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县级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乐建设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共计
XXXXXX(小写: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将使用“咸
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清坪镇青岗岭村、中寨坝村。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其中农田基础设施
建设工程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
地力提升工程包括土壤改良工程和土壤培肥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补充、更正)范围内的全部
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合同估算价:***.1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60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
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60%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建
设、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等类似项目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
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
工的能力。
3.1.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
理。
3.1.4技术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1.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
(1人)均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所有岗位人员
不得相互兼任,所有拟派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
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署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
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
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上传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投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
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
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
《关于印发恩施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22〕
27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恩施州财
采发〔2022〕298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若是联合体组成投标的,联合体各方
均是中小微企业,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
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09:30: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
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
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
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
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
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
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
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
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
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
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数量
法),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
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刘练,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清坪镇清源街70号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43号
邮编:445612,邮编:445600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刘练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450650643@qq.com
行政监督部门:咸丰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高标办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6822040
备注: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
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
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
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地址:咸丰县清坪镇清源街70号联系人:***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湖北中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43号联系人:***6655020 |
| 1.1.4 | 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合同名称: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标段名称)(合同编号:/) |
| 1.1.5 | 建设地点 | 咸丰县清坪镇青岗岭村、中寨坝村 |
| 1.1.6 | 现场管理机构 | / |
| 1.1.7 | 设计人 | / |
| 1.1.8 | 监理人 | / |
| 1.1.9 | 代建人 | / |
| 1.2.1 | 资金来源 | 中央、省级、县级财政资金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2.4 | 项目性质 |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 1.3.1 | 招标范围 | 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补充、更正)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月日 |
| 1.3.3 | 质量要求 | 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1.3.4 | 政府采购政策 |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的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部分预留的工作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及附表内容资质要求:见本章附表财务要求:见本章附表业绩要求:见本章附表信誉要求:见本章附表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见本章附表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本章附表其他要求:见本章附表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署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上传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
| 1.4.3(19)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召开投标预备会之日/日前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办法:/ |
| 2.1(9)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资料、答疑澄清和修改等内容,将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丰分中心交易网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起至最终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期间自行持续关注相关网站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并下载,招标人将不另行通知,因未及时查阅而引起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澄清修改通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2.1(9)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
| 3.1.1(10)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891.10881万元。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内有效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注: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提交□提交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金额:3.形式:投标人应当采用现金、银行电子保函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4.递交方式及要求:(1)采用现金方式1)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多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将投标保证金分别汇至各个标段对应的账号。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如下:保证金账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其他要求:/;2)投标保证金收款将以投标人办理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汇款账户与注册登记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其汇款将自动退回,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2)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方式1)投标人须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按系统引导的程序申请电子保函。2)电子保函申请成功后,投标人下载、查阅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载明:保函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有效期等信息,检查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栏目中。3)开标时,招标人公布投标截止时间收到的电子保函情况;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以直接在投标文件中查验电子保函。 |
| 3.4.3 | 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 1.采用现金方式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之日至退还的前一日;退还办法:。2.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方式,不产生利息,电子保函到期后自动失效。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5.1 | 类似工程 |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的60%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等类似工程。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月日09:30:00(北京时间)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退还安排: |
| 5.1.2 | 组织开标地点 | 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
| 5.2.1(6) | 解密时间 | 招标人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标段数和投标人数量,合理设置解密时间,该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总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
| 6.4 | 评标结果公示媒介 | 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人请自行查阅评标结果。 |
| 7.1 | 定标方法 | 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票决计分法价格竞争定标法——最低投标价法次低价法平均值法其他集体议事定标法其他方法 |
|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排名不分先后) | 投标人数量≤10家时,推荐3家,投标人数量>10家时,推荐5家(中标候选人不少于3家,不超过5家。投标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家) | |
| 定标特殊情况处理 |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定标委员会采用原定标方法从有效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重新招标:1、放弃中标;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3、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7.3.1 | 履约保证金 | 不提交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注: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招标人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 |
| 9.5 | 行政监督部门 | 名称:咸丰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电话:0718-6822040传真:0718-6822040邮政编码:445600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9.5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办公室地址:咸丰县市民之家4楼413(咸丰火车站旁)电话:0718-6681787传真:/邮政编码:445600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多标段投标 | 共分1个标段。共分1个标段,按下列规定进行: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10.2 | 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 份数:四份(热熔胶装,书脊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
| 10.3.1 | 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 | P的取值:5。 |
| 10.3.2 | 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 | Q的取值:2。 |
| 10.4 |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 无。 |
| 10.5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3)35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共计人民币大写XXXXXX(¥:元);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 10.6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政采贷”业务政策:《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政采贷”业务申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7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投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只需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网上投标,投标时不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投标人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虚拟大厅(临时入口)”进入开标(投标人可到下载专区下载相应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取消提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标书解密,超过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在编制过程中需要进行咨询,可及时致电软件开发单位公司客服:400-998-0000。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一信用信息”网站截图,由评审专家自主查询。不符合“无失信或不良记录”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f.eszggzy.cn/xfweb/通知公告栏目。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只需填写《近3年财务状况表》并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f.eszggzy.cn/xfweb/通知公告栏目。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的复印件”等证明社保缴纳以及缴纳税收等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f.eszggzy.cn/xfweb/通知公告栏目。6.中标候选人需将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等相关材料发往指定邮箱(邮箱:450650643@qq.com),如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已随投标文件上传的除外),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8.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7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关于印发恩施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22〕27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恩施州财采发〔2022〕298号)有关要求,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投标无效。9.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人社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号相关文件规定,中标人在项目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进场施工前,应向招标人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投标人应作出相应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10.K值、j值的抽取:具体数值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前,在监标人的监督下,在电子开标大厅随机抽取。11.项目性质: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13.关于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异议与投诉的约定:(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在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3)关于投诉的法律规定,详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其中第七条、第十二条、第二十六条摘录如下:第七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第二十六条: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行政监督部门驳回投诉,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14.投标人符合本项目招标条件的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质、人员、业绩、信誉等全部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不得伪造、变造、篡改、虚构、隐瞒等弄虚作假情形,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开标、评标、评标结果公示、定标、合同签订、项目履约的全过程,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限处理,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当事人承担。15.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复印件均指清晰可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是原件关键页的复印或扫描件(空白页可不复印或扫描)。若因模糊不清、漏页导致复印件不能明确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指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或做无效证明材料处理。16.投标文件签章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的《联合体协议书》(若有)采用电子签章,如电子签章不能正常使用,按协议书要求完成填写之后,进行线下签字、盖章,然后上传该协议书的电子彩色扫描件。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2)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3)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若出现造价人员和注册造价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地方均无需签字及加盖执业印章,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17.因《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电子化第二版)现取消了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2.2.4(3)“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的“信用信誉(20分)”的评分项,故投标人无需填写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一项“资格审查资料”中的《4-3重合同守信用和信用评价情况表》。18.如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规定数量时,则推荐相应数量。19.中标人的确定方法: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2)定标委员会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定标规则:1)定标会: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定标会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定标委员会定标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工作。所有参加定标会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有书面记录,并由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直接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确定中标人。即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记名投票,得票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最高得票相同时,对得票最高的中标候选人再次进行记名投票,直至选出中标人。4)定标委员会的组成:①除定标组长外其他定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定标会。②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5)定标现场招标人在定标现场可以介绍项目情况、中标候选人情况、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及定标规则等内容。定标委员会成员在定标环节发表意见应当言之有据,列摆事实,不得发表无依据的主观性言论。6)组建定标监督小组:招标人应组建三人定标监督小组,对定标委员会的定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定标监督小组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7)定标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结合定标候选人的建设流动资金保障、信用情况、投标价格、类似业绩、企业所获荣誉及有关服务等情况,按照票决定标法确定中标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人员投票时,应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8)定标流程①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到;②定标监督小组监督员签到;③招标人代表向定标委员会介绍定标项目相关情况;④定标委员成员会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代表进行提问;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⑤审阅相关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尽的定标择优标准文件);⑥定标委员会进行票决;⑦定标系统进行投票统计;⑧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投票结果和定标结果;⑨定标委员会成员签署定标报告,会议结束。9)定标标准①定标择优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流动资金保障、信用情况、投标价格、类似业绩、企业所获荣誉及有关服务等情况等。②定标规则: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择优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择优比劣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③比劣标准:投标人近三年曾有下列行为被查实的,定标委员会不应推荐为中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行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在近三年的项目建设中有无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招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20.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eszggzy.cn/)完成在线合同签订,双方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由中标人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签章提交,招标人审核并签章)。21.招标文件同类问题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招标文件参考格式若与投标系统格式不一致的,以投标系统格式为准。 | ||
备注:对类似工程的说明。
1.类似工程是指工程类型(如: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
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等)与招标工程相同,且投资达到一定程度的工程。
2.“投资达到一定程度”按以下标准确定:若标段最高限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类似工程须
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若标段最高限价小于1000万元,类似工程须单项合同额不低
于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的60%。
3.在具体项目招标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类似工程进行定义,对工程类型、规模及投资
等加以明确。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本招标项目代建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或住建、水利、
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
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
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
“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
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
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
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
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如果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
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
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
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
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
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
款规定办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
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
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招标人最迟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计息标准和退还方式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
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本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
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该中标候选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招标人可以接受该
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
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1)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均为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
信库中选择,交易主体诚信库中没有的“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扫描件”的证
明材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包括投标总价封面)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
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
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
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BSTF)和一份不加
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HBSTF)。
(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助文档。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
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
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
平台”)将拒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4.3.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电子投
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
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5.1.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该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
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公布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5)需抽取K、j值的,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大厅”按标段抽取K、j值;
(6)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7)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8)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姓名及其他内容,
并生成开标记录;
(9)开标结束。
5.2.2在本章第5.2.1(6)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
开标继续进行。
5.3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
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
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
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5.4特殊情况的处置
5.4.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决
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4.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
后继续开标。
5.4.3“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
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不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异议和答复应当通过“电子交
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6.5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
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
方法审查确认。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定标的方法。定标方法主要包括:价格竞争定标法、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
法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定标方法。
(一)价格竞争定标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可以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次低价法、平均值法等确定中标人。具体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优点:招标程序较简单,能充分竞价。
建议: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用。
(二)票决定标法。包括:包括票决数量法和票决计分法。
1.票决数量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记名投票,得票最高的即为中标人。当最高得
票相同时,对得票最高的中标候选人再次进行记名投票,直至选出中标人。
2.票决计分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计分排名。如中标候选人数量为N,则取中
标候选人最高得分为N分,其次为N-1分、最低分为1分,汇总定标委员会各成员记名投票打分情况,
总得分最高的即为中标人。当最高得分相同时,对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再次进行记名投票打分,直
至选出中标人。
优点:择优功能突出,具备一定的竞价功能。
建议:重大项目或技术复杂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标准有特殊要求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
招标项目采用。
(三)集体议事法。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
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集体
议事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议事规则。
优点: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定标权,既可以是择优,也可以是竞价,还可以
是择优与竞价的有机结合。
建议:招标人应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集体议事规则。
(四)其他方法。招标人可以将上述定标方法组合使用,也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自身实际,本着
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其他定标方法,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7.2中标通知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
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规定的媒介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7.3履约保证金
7.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或者事先经过招标
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
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开标时投标函中大写投标总价应为签约合同价。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如投标报价有
算术错误的,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以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为签约合同价。
7.4.4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合同文件归档。
8.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
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8.3终止招标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
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出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
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
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
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
决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不得使用
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
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
应当按本章第2.4款、第5.3款、第6.4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或《湖北省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多标段投标
多标段投标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另行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后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应与投标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当纸质投标文件
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造成损失或者产生不良影响的,招标人有权
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
10.3报价优惠(扣除)系数
10.3.1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P的取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2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Q的取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缴费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约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名称)
2026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标段名称)
|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 资质条件 |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财务要求 | 1.投标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2.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万元。 | 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只需填写《近3年财务状况表》并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f.eszggzy.cn/通知公告栏目。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年完成过/项/的业绩。 | 以招标公告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
| 信誉要求 |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或住建、水利、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司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
|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 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
| 项目经理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1人 | 具体以招标公告为准。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包含已发布的中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无效。投标人项目经理若有在建工程但已变更的,须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未提供的中标无效。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 | 1人 | ||||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 | 施工员 | 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1人 | |||
| 质量员 | 持有质量员(质检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1人 | ||||
| 安全员 |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1人 | ||||
| 材料员 | 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1人 | ||||
| 资料员 | 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1人 | ||||
| 其他要求 | 1.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 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f.eszggzy.cn/xfweb/通知公告栏目。 | ||||
|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
| 其他要求 | 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 自有或租赁,满足施工要求。 | 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f.eszggzy.cn/xfweb/通知公告栏目。 |
| 认证证书 | 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 |
|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关于印发恩施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22〕27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恩施州财采发〔2022〕298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备注:
1.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等专业,其执业工程范围见《注册建造师执业
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见《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
市〔2007〕171号)。
2.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
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机电、燃气等
专业职称。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政府采购工程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建设工程。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
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包括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部分预
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要明确预留的工作和金额。招标人要求大企业
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
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招标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小微企业可以独立参加
投标,无须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或进行合同分包。该类项目因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评标
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
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项目合同总金
额30%以上的,对小微企业、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
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
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评标优惠。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 序号 | 预留工作内容名称 | 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万元) | 预留合同估算价占比(%)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合计 | ||||
|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 ||||
备注:1.政府采购工程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明确预留工作、预留工作合同
概算价及预留合同概算价与项目合同概算价的占比。
2.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充
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及联合协议或
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
3.预留工作中包含工程暂列金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
微)企业。
附录三:政府采购工程适合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及金额
| 序号 | 适合工作内容名称 | 适合工作合同估算价(万元) | 适合工作合同估算价占比(%)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合计 | ||||
|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 ||||
备注:1.政府采购工程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果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
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招标人宜明确适合联合体中的小微
企业或适合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适合工作的合同估算价及适合工作的合同估算
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以供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时参考。
2.适合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
附件一:投标确认书
投标确认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收到你方发送的投标邀请书,我方将(参加/不参加)(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的投标。
特此确认。
潜在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
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件三: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三与附件四内容
合并发出。
附件四: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
下修改: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件五: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编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投标人 | |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投标文件是否加密 |
附件六: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投标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抽取的K值 | 抽取的j值 | ||||||||
| 开标现场需记录的其他情况 | ||||||||||
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
备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
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
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将投
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澄清”
菜单提交给本评标委员会。
1、......
2、......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八: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函
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函
编号:
|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 ||
| 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 1.2.…… |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九: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招标编号: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
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
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的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投标文件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如果有),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十: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十一:异议函
异议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研究(看到)你方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
1.……
2.……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要求招标人解释的,适用本格式。
附表十二:异议答复函
异议答复函
编号: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名称):
你方提出的有关,(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或评标
结果公示)的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