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黄冈市 |
采购单位 |
武汉交投汉红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沪蓉高速公路红安联络线延长线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先行用地咨询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沪蓉高速公路红安联络线延长线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先行用地咨询服务询 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BHD-2026-04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沪蓉高速公路红安联络线延长线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先行用地咨询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武汉 交投汉红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沪蓉高速公路红安联络线延长线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先行用地咨询服 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沪蓉高速公路红安联络线延长线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先行用地咨询服 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1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1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附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附件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交投汉红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城南大道75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1号门5层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94113576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沪蓉高速公路红安联络线延长线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先行用地
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沪蓉高速公路红安联络线延长线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先行用地咨询服务已具备采 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沪蓉高速公路红安联络线延长线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先行用地 咨询服务
1.2采购人:武汉交投汉红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于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联河村,顺接沪蓉高速公路红 安联络线,路线向北与规划京九高速铁路交叉,止于七里坪镇张环山村,全长25.8公里。项目预留向北延伸条件,远期对接河南省相关高速公路。项目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一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新建红安南、杏花、七里坪等互通3处,匝道收 费站2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利用现状武红高速主线收费站1处,同步建设其他必要的交 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2.38亿元。
1.6其他:项目用地涉及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项目总用地规模约146.66公顷(约2139 亩),其中农用地约142.62公顷,耕地约66.1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约43.82公顷。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沪蓉高速公路红安联络线延长线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先行用地咨询服务工作,即 对全线范围内进行土地勘测定界服务,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专章及完成用地预审和规划 选址,完成先行用地组卷报批服务,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全线范围内所有用地的勘测定界工作,成果包括权属调查报告、工程征地范围内 土地分类与面积、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与面积、土地权属性质、界线、实地勘测各村土地权 属界线和分村面积,确权确界;并取得当地乡镇和村的认可;(2)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 报告及比例尺为1:2000的土地勘测定界图件,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电子版坐标文件,及其 他必要的辅助资料;(3)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专章及完成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4)完成含先行用地报批手续。
2.2服务期限:预计服务期限(即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6 年9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至本项目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之日止,各 项工作时间节点须满足采购人制定的工作计划。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工作质量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的标准和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附表1-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要求 | 备注 |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 |
注:(1)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供应商信息变更情 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询比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资料“基本情况”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表1-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备注 |
| 近5年独立完成过1个线形工程的建设用地咨询工作。 | |
注:(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供应商完成的具 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或 批复文件的批复时间为准。
(3)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 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 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 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 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或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其业绩视为不满足业 绩最低要求。
(5)本项目中的“线形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 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建设用地咨询”指的是“项目勘测定界”“先行用地报批”“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用地报批”等用地咨询服务。
附表1-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岗位 | 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备注 |
| 项目 负责人 | 1 | 具有测绘、土地管理、土地(城乡)规划等相关专业中级 技术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线形工程的建设用地咨询工作 的项目负责人。 | |
注:(1)须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2026年1月份以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 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主要人员2026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 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供应商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 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及主要人员本人任职情况,如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等,否则该项业绩不 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或 批复文件的批复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中的“线形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 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建设用地咨询”指的是“项目勘测定界”“先行用地报批”“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用地报批”等用地咨询服务。
附表1-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1.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未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 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3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 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14日,每日上午 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1号门5层)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获取,1.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③加盖公章的领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2.现场领取: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
取的,请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上述①、③资料到获取地点进行获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 获取的,请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上述②、③资料到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 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中石大楼A栋1号门5层)进行获取。3.线上获取:将上述资料 ①或②、③的扫描件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发送邮件至邮箱941135760@qq.com(以项目 负责人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1号门5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 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交投汉红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城南大道75号
联系人:
***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1号门5层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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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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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日期:
| 供应商名称(盖章) | |
| 公司地址 | |
| 供应商代表姓名 | |
| 联系方式 | |
| 邮箱地址 |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名称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