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枝江市天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农产品绿色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工艺设备采购(第3次招标)的澄清文件

所属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布日期:2026-08-22

【招标公告】枝江市天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农产品绿色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工艺设备采购(第3次招标)的澄清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宜昌市 采购单位 枝江市天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枝江市天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农产品绿色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工艺设备采购(第3次招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枝江市天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农产品绿色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工艺设备采购(第3次招标)的澄清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中华人民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现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中的“三、商务要求2.1预付款:合同签订,投标人提交合同总价30%的履约保函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30%”。现修改为:2.1预付款:合同签订,投标人提交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保函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30%。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中的“三、商务要求5、履约担保:投标人提交的3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可由银行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保函有效期至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现修改为:预付款保函:投标人提交的30%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可由银行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保函有效期至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枝江市天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21日
递交时间

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湖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