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项目名称:蕲春县城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项目

所属地区:湖北黄冈市 发布日期: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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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黄冈市 采购单位 蕲春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普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蕲春县城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蕲春城市供水有限公司、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蕲春县城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项目(HBQC-202607SZ-00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607SZ-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城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2025]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及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资金66%,上级补助资金为34%,招标人为蕲春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普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城区
建设规模:针对城区128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实施更新改造,改造DN100-DN300老旧供水管网12.8千米,其中DN300球墨铸铁管道1.2千米,DN200PE管道3.1千米,DN100PE管道8.5千米;更换老旧二次供水设备159套,同时更新改造智慧泵房80座。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设计范围: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工作;采购及施工范围: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缺陷责任修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承包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8-30
合同估算价:10526.6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任一方财务审计报告均可。(4)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3家,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牵头人统筹投标及合同实施全流程工作,联合体全体成员对项目投标、签约、履约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中标后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③联合体成员不得另行单独或组建新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21日至2026年07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①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 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 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 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咨询。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普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蕲春县李时珍大道
地址:
蕲春县漕河四路231号
邮编:
435300
邮编:
435300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蕲春县李时珍大道168号
电话:
0713-7609505
传真:
0713-7609505
邮政编码:
435300

2026年07月20日
备注:

【蕲春县中心】蕲春县城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项目蕲春县城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项目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QC-202607SZ-008001001)
蕲春县城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蕲春县城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项目》(标段编号:HBQC-202607SZ-008001001)投标人网上提出的疑问,现统一答疑澄清如下:
问题 1:招标文件 13 页中说明了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请问是否需要填报投标报价的下浮率或费率?请明确投标报价的填写要求。
答复:本次投标报价不作投标报价下浮率或费率填报。请潜在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原有要求编制投标报价。
问题 2:招标文件附件中无项目资料,请问能否提供?
答复:现将项目相关资料作为本次答疑澄清公告附件予以补充提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本次补充附件仅供投标人参考。
本次澄清仅对疑问进行解释说明、新增补充项目资料附件,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维持原时间不变。
特此公告。
                                                                   
                                                                    湖北普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QC-202607SZ-008001001
一、招标概况
    蕲春县城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项目于2026年07月20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08月10日在蕲春320小开标室开标,并于2026年08月10日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四川杰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蕲春城市供水有限公司、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90878059.39 86721516.00 ***.00
质量(如有) 设计质量达到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标准,施工质量达到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标准,施工质量达到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标准,施工质量达到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60 360 36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李映红 秦耕 汤玉莲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川1512016201625396 鄂1422022202302009 鄂1112019202300207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4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蕲春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蕲春县李时珍大道
  联系人:***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普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231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
3.行政监督部门: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蕲春县李时珍大道 168 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7609505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普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6年08月11日

蕲春县城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项目(HBQC-202607SZ-008001001)施工类招标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607SZ-008001001
    蕲春县城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项目名称)蕲春县城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项目(标段名称)于2026年08月12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媒介名称)上发布了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4日。招标人已经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对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予以公告:
中标人 中标价(元) 其他
蕲春城市供水有限公司、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000000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蕲春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蕲春县李时珍大道
  邮编:435300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普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231号
  邮编:435300
  联系人:***
  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3-7609505
  备注:如不是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招标人可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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