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实业公司】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服务(停车)区提档升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ZJ-1标段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武汉市 发布日期:2026-08-12

【招标公告】【实业公司】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服务(停车)区提档升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ZJ-1标段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武汉市 采购单位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服务(停车)区提档升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ZJ-1标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实业公司】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服务(停车)区提档升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ZJ-1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1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工程ZJ-1标段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8GL-073001001
1、招标条件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计划。项目所需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辖的服务区、停车区及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地点
建设规模: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共计管辖的148对服务区、停车区及服务期限内新增管辖的服务区、停车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具体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工作,包括: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新建、改建、整体改造项目、养护工程项目、维修改造等服务(停车)区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人委托其他项目的(1)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编制;(2)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核;(3)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4)控制价(标底价)编制(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5)控制价(标底价)、工程结算审核;(6)工程预算、标底编制;(7)工程预算、结算、 标底审核;(8)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9)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10)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诉讼及索赔等相关问题的处理和协调以及与招标项目造价管理咨询有关的其他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ZJ-1标段。
计划工期: 10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9
合同估算价:603万元。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函中的服务期限。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6年9月,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日期为2029年10月,具体服务结束时间以全部服务内容完成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hbjtsy.com/)、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与子期路交汇处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6层
邮政编码:430050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22层
邮政编码:430033
联 系 人:***
电    话:***
网    址:http://www.huajiezn.com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    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电    话:027-83460346
传    真:027-83460346
邮政编码:430030
 
2026年8月11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ZJ-1
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ZJ-1
近5年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需含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业绩。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造价咨询报告(或跟踪审计报告)。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造价咨询报告(或跟踪审计报告)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5、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人员最低要求
ZJ-1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需含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咨询项目或跟踪审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需含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咨询项目或跟踪审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造价工程师
3
同时具备:
1、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2、近5年参与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需含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咨询项目或跟踪审计项目。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造价工程师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主要人员的造价工程师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6年1月份(含2026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造价工程师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
信誉最低要求
ZJ-1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未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若与营业执照不一致,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加盖单位章;
(2)投标函未加盖单位章;
(3)投标函未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章或签名章。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造价工程师资历表、技术建议书、投标函(一)。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
技术暗标
投标文件的“技术建议书”中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页眉;
(2)技术建议书中页脚出现了除页码以外的其他内容;
(3)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投标人的名称;
(4)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6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
报价唯一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报价)
8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9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0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11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需含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造价咨询报告(或跟踪审计报告)。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造价咨询报告(或跟踪审计报告)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6、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未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13
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需含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咨询项目或跟踪审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需含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咨询项目或跟踪审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3、造价工程师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3人;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近5年参与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需含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咨询项目或跟踪审计项目。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造价工程师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主要人员的造价工程师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7、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6年1月份(含2026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8、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14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15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满足以下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未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的分项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分项报价(如有)未超过相应的分项限价(如有);
(3)投标报价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65%或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65%,但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说明并证明。
16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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