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检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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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检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检测采购公告(招标编号:HBJG-2026-03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服务费采用下浮比例报价,供应商所报下 浮比例≥0%(下浮比例保留一位小数,如1.1%、1.2%、1.3%……),招标人为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所有检测工作,包括但 不限于:见证取样(原材料检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沉降观测、设备安 装(水压、接地、绝缘检测)、建筑节能(窗户、节能材料)、空气质量检测、钢结构检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完成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所有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 样(原材料检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沉降观测、设备安装(水压、接地、绝缘检测)、建筑节能(窗户、节能材料)、空气质量检测、钢结构检测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8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24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领取:各潜在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采取现场领取请在上 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在湖北 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采 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 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拒收其响应文件。(2)线上领取:各潜在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采取线上领取请在 上述规定时间内,将完整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 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 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送达代理 公司。供应商须自行承担邮寄资料的不确定性因素和邮寄方式错误等所造成的 风险,未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邮寄资料或资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 相关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 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响应文件。重要提示:供应商邮寄相关资料后,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线上获取采购文件领取回执单。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 效性以完整资料的邮寄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本项目不支持快递到付,请合理预 留相关时间,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 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 件的认定,磋商时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等进行评审,不符合项目资格 条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0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检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捷高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或线上方式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G-2026-038
2、项目名称: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检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①本项目服务费采用下浮比例报价,供应商所报下浮比例≥0%(下浮比例保留一位小数,如1.1%、1.2%、1.3%……)。②服务费结算原则:以 财政部门投资评审的项目相关检测费用为计算基数*(1-下浮比例)为服务费 最终结算方式。
5、采购需求:完成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所有检测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见证取样(原材料检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沉降观测、设备 安装(水压、接地、绝缘检测)、建筑节能(窗户、节能材料)、空气质量检 测、钢结构检测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开始施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供应 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 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 节能5个专项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 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 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4、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 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 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 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 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 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24日,每天08:3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 城4楼)
3、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领取):
(1)现场领取:各潜在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采取现场领取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文件领取 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在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 购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 予以受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响应文件。
(2)线上领取:各潜在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采取线上领取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完整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送达代理公司。供应商须自 行承担邮寄资料的不确定性因素和邮寄方式错误等所造成的风险,未在获取文 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邮寄资料或资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采购 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 机构拒收其响应文件。重要提示:供应商邮寄相关资料后,请及时联系代理机 构线上获取采购文件领取回执单。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完整资料的 邮寄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本项目不支持快递到付,请合理预留相关时间,自行 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获取采购文 件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认定,磋商时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 的资格等进行评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7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7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北远安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相关 媒体网站或APP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采购 文件领取回执单(三者缺一不可)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 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 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 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凤翔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凤翔路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bjg381372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 投标单位(供应商): | (加盖单位公章) |
| 单位联系地址: | |
| 授权委托人及身份证编号: | |
| 联系人电话: | |
| 联系邮箱: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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