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环湖园东区三楼、西区二楼餐饮劳务技术服务和晓湖园二楼餐厅服务商遴选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环湖园东区三楼、西区二楼餐饮劳务技术服务和晓湖园二楼餐厅服务商遴选更正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武汉市 | 采购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环湖园东区三楼、西区二楼餐饮劳务技术服务和晓湖园二楼餐厅服务商遴选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环湖园东区三楼、西区二楼餐饮劳务技术服务和晓湖 园二楼餐厅服务商遴选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后勤遴选类第〔2026〕003 号)
一、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后勤遴选类第〔2026〕003 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环湖园东区三楼、西区二楼餐饮劳 务技术服务和晓湖园二楼餐厅服务商遴选
首次公告日期:2026 年 07 月 10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现将本项目包 1 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的“班组人员配备”的第 1 项评审标准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拟派项目经理”评分标准中的证明材料第①项由“①体现项目经理 3 年及以上餐饮项 目经理工作经验的项目合同扫描件(可显示项目经理名称)及业主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修改 为:“①体现项目经理 3 年及以上餐饮项目经理工作经验的项目合同扫描件(可显示项目经 理名称)。若合同扫描件未显示项目经理名称,须提供业主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 单位公章或相关部门公章”。
更正日期:2026 年 07 月 17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2.更正版采购文件,将通过邮件统一发送至成功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全体供应商。各 供应商须以本次更正后的文件为准,编制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 182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 275 号国控紫阳广场 A 座 14 层 1406 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监察工作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 182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 275 号国控紫阳广场 A 座 14 层 1406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wuhan@xh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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