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安全体系建设及软件质量测评意向公开(2026-JHGDDZ-F1013)(第1包)
【招标信用】安全体系建设及软件质量测评意向公开(2026-JHGDDZ-F1013)(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武汉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安全体系建设及软件质量测评采购需求概况及技术参数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安全体系建设及软件质量测评”
采购意向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意向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供意见建议。
项目名称:安全体系建设及软件质量测评采购需求概况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6年 7月 3 日至2026年 7 月 22 日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投标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国有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4)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⑤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某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和CNAS资质证书。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电话或电子邮件咨询反馈。
(一)潜在供应商可对技术规格书中具有倾向性、指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同时也可对相关条款合理性和科学性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内容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文件的必要参考。
(二)供应商的质疑内容和意见建议,参照附件中的意见反馈,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将原件与扫描电子版文件光盘一并提交,可以采取快递邮寄或当面提交方式,提前与项目联系人确认。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所反馈材料应当由被授权人逐页签字。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对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相应的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75740091@qq.com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具体通信地址电话咨询)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65460717
采购意向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意向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供意见建议。
项目名称:安全体系建设及软件质量测评采购需求概况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需求 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计采购 时间 | 预计服务时间 | 采购 预算 (万元) |
| 1 | 安全体系建设及软件质量测评 | 本项目主要针对某软件工厂的生产过程构建安全体系保障,并对已有和新研的软件成品进行质量测评。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2026年7月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项目(经费预算约2575万元)完成最终验收之日为止 | 88.9 |
| 备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
公示时间:2026年 7月 3 日至2026年 7 月 22 日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投标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国有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4)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⑤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某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和CNAS资质证书。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电话或电子邮件咨询反馈。
(一)潜在供应商可对技术规格书中具有倾向性、指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同时也可对相关条款合理性和科学性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内容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文件的必要参考。
(二)供应商的质疑内容和意见建议,参照附件中的意见反馈,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将原件与扫描电子版文件光盘一并提交,可以采取快递邮寄或当面提交方式,提前与项目联系人确认。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所反馈材料应当由被授权人逐页签字。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对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相应的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75740091@qq.com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具体通信地址电话咨询)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654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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