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十堰市人民小学(南校区)2026年度防雷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十堰市 发布日期:202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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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十堰市 采购单位 十堰市人民小学(南校区)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十堰市人民小学南校区2026年度防雷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为保障校园安全,严格落实防雷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有效防范雷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校内人员及场所安全,拟实施十堰市人民小学(南校区)2026年度防雷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就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十堰市人民小学南校区2026年度防雷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金额:3.15万元(含税包干,含拆除、材料采购、施工、安全保护、复检配合等全部费用)。
4、采购需求:按《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书》所列隐患:行政楼(南9层)、教学楼1#、2#接闪带规格和支持卡高度不符合要求(需拆除长度约为290米);教学楼4#未安装防直击雷设施,信息机房电涌保护器未接地;需对行政楼、教学楼接闪器、电涌保护器接地等防雷装置进行整改;对六年级办公室外及美术教研室楼上防雷相连,共计长度约为450米,整改完成后确保通过复检并验收合格。
5、最高限价:3.15万元;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的标准,并能通过第三方机构检测。检测技术参照以下标准:
(1)《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23;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4)《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原始记录表填写及报告书编制规范》DB42/T640-2023;
7、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近五年(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以提供的施工合同为准。类似业绩为综合工程的,须包含防雷工程,若施工合同无法体现防雷部分,则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主体记录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相应网站查询截图)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伪造证件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无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书面承诺;
(6)供应商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意外事故承担全部赔偿和法律责任,并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29日起至2026年7月1日,上午0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人民小学南校区总务处;
3、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获取时间内,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全套资料(复印件及承诺函均须加盖公章)到现场领取询价文件及《茅箭区政府询价单》,不办理邮购。各申请人须查看施工现场;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7月2日09点30分;
2、截止时间:2026年7月2日10点30分;
3、地点:十堰市人民小学南校区总务处;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7月2日10点30分;
2、地点:十堰市人民小学南校区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响应文件提交说明:
1、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到十堰市人民小学南校区总务处填报投标登记表。未填报报名登记表的,在开标日不予评标。
2、响应文件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本公告第二条款中的证明资料。
3、响应文件要求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装订(胶装),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破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响应文件要求密封在一个包内,必须密封和加盖公章后递交。
5、为方便评标,供应商请将手写并签字的《茅箭区政府询价单》(原件)1份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7月2日10点30分开标时提交(查看现场后获取)。
6、未按要求密封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并对可能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以及现场勘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人民小学(南校区)
地  址:十堰市人民南路15号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堰市人民小学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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