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6年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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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咸宁市 | 采购单位 |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鸿扬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湖北省生态环境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HBHY-2026-02
二、项目名称:2026年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生态环境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38号
成交金额: ***.00元(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捌佰零贰元整)
综合评分法:94.52分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树婷、郭征球、周大量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6-01
2、评审地点:咸宁市温泉邮电路51号3楼湖北鸿扬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根据委托代理协议,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收费金额:人民币0.3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鸿扬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 2254667531 @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则为无效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
联 系 人:***
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鸿扬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温泉邮电路51号3楼
联 系 人:***
电 话: ***
二、项目名称:2026年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生态环境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38号
成交金额: ***.00元(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捌佰零贰元整)
综合评分法:94.52分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树婷、郭征球、周大量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6-01
2、评审地点:咸宁市温泉邮电路51号3楼湖北鸿扬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根据委托代理协议,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收费金额:人民币0.3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鸿扬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 2254667531 @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则为无效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
联 系 人:***
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鸿扬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温泉邮电路51号3楼
联 系 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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