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黄石老工业及临空配套城市更新项目太阳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黄石老工业及临空配套城市更新项目太阳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黄石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黄石市老工业及临空配套城市更新项目部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黄石市老工业及临空配套城市更新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PC-0115-26J5-FG0113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黄石市老工业及临空配套城市更新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黄石市老工业及临空配套城市更新项目延安岭地块、地质里地块使用的太阳能设备,采购设备的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1、项目概况:黄石市老工业及临空配套城市更新项目位于湖北省黄石市。项目占地面积150亩,保留面积5300㎡,改造面积约1.9万㎡,拆除面积约11万㎡,新建面积约18万 ㎡。其中地质里文化街区改造利用工程:占地35亩,保留面积约5300㎡,拆除面积约2.3 万㎡,新建面积约5万㎡;老人大青年公寓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4800㎡;延安岭绿化改造工程:占地约20亩,改造面积约4900㎡;延安岭地块工程:占地约40亩,拆除面积约7.67 万m2,新建面积约6.7万㎡;西塞山保障房工程:占地约38亩,拆除面积约1.4万㎡,新建面积约6.3万㎡;吉雄KT楼改造工程: 占地约5亩,改造面积约8500㎡;黄石港区零星地块改造工程: 占地约11亩,改造面积约1100㎡。
2、采购范围: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黄石市老工业及临空配套城市更新项目所需太阳能设备。
3、采购数量:本次询比采购的太阳能设备,具体物资及数量等详细情况见下表。
注:以上采购数量仅为参考数量,实际需求量与采购数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5、交货地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黄石市老工业及临空配套城市更新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6、质量要求
6.1保证设备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应对所提供设备的质量、工艺或材料等问题而导致设备的任何缺陷负责。乙方保证提供的全部设备为全新产品,其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国家、行业及乙方使用要求,与合同约定、图纸、标书、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要求相符。并保证设备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设备的生产、保管、运输和安装符合国家颁布的安全规范和技术条件。
6.2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以上标准发生变化,按最新标准执行。属于国家法检的设备必须要通过国家商检部门的检验,乙方负责办理商检换证凭单。
6.3光伏板安装面积不小于1293平方米,安装容量不小于281Wp、年平均共发电量不低于281874kWh。
6.4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设备所需的全部材料(部件)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验,保证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部件)。
6.5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产品检测报告等材料;
6.6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蓄热水箱及集热器从最终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毕,可正常使用,且完成节能验收及移交)之日起【24】个月,光伏系统为【48】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质量保证期内的质量缺陷通知、索赔以书面函件为准。
6.7所供设备应满足国家相应验收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应满足项目图纸要求。
6.8太阳能设备的一切构配件及预埋件由乙方供货并安装。
6.9太阳能设备安装完成后至交付使用前应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
7、计量:以台为单位计量,实际到货数量以到场并安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8、结算付款:
8.1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太阳能设备到达交货地点经过甲方进场验收合格且经双方正式办理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额的【30%】;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额的【30%】;试运行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额的【30%】;乙方完成太阳能设备移交相关工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额的【7%】;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果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扣留质量保证金。
8.1.1过程中结算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的随车小票以及安装验收合格的清单为依据,每月20日前进行结算,结算时乙方应出具一份对账单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办理每月结算。
8.1.2乙方应在办理结算当月25日前开具与结算单相一致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交甲方财务部办理挂账。
8.2付款方式:
8.2.1甲方付款采用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电建融信和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进行付款,票据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甲方资金紧张的情况,导致甲方不能按照约定付款的,乙方充分理解并给予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作为拒绝供货或延迟供货的理由,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不得因资金因素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若宽限期届满后,甲方仍不能付款的,应按照一年期LPR(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单倍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且逾期利息不超过逾期金额的5%。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9、太阳能设备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乙方应负责太阳能设备安装验收等有关的一切事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太阳能设备生产、安装、维修保养相关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出厂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生产厂家授权资料的证明文件,授权书中需明确材料使用项目名称。代理商还应具备安装资质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2023年-2025年内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应具有太阳能设备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2025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必须具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响应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响应法实施条例》禁止的情形。
8、供应商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5月7日下午17:00 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黄石市老工业及临空配套城市更新项目部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水电十五局设备物资管理部/采购中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沣东二路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029-89502597-8370
电子邮箱:15shebei@sina.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29-89502500-8136)提出投诉。
项目编号:PC-0115-26J5-FG0113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黄石市老工业及临空配套城市更新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黄石市老工业及临空配套城市更新项目延安岭地块、地质里地块使用的太阳能设备,采购设备的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1、项目概况:黄石市老工业及临空配套城市更新项目位于湖北省黄石市。项目占地面积150亩,保留面积5300㎡,改造面积约1.9万㎡,拆除面积约11万㎡,新建面积约18万 ㎡。其中地质里文化街区改造利用工程:占地35亩,保留面积约5300㎡,拆除面积约2.3 万㎡,新建面积约5万㎡;老人大青年公寓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4800㎡;延安岭绿化改造工程:占地约20亩,改造面积约4900㎡;延安岭地块工程:占地约40亩,拆除面积约7.67 万m2,新建面积约6.7万㎡;西塞山保障房工程:占地约38亩,拆除面积约1.4万㎡,新建面积约6.3万㎡;吉雄KT楼改造工程: 占地约5亩,改造面积约8500㎡;黄石港区零星地块改造工程: 占地约11亩,改造面积约1100㎡。
2、采购范围: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黄石市老工业及临空配套城市更新项目所需太阳能设备。
3、采购数量:本次询比采购的太阳能设备,具体物资及数量等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单位 | 交货状况及条件 | 交货期 |
| 1 | 太阳能设备 | 详见第六章需求一览表 | 套 | 1400 | 工地施工现场 | 黄石市老工业及临空配套城市更新项目部 | 符合质量、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日-项目竣工结束 |
| 2 | 光伏系统 | 详见第六章需求一览表 | 套 | 1 | ||||
| 合计 | | 套 | 1401 | | | | | |
注:以上采购数量仅为参考数量,实际需求量与采购数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5、交货地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黄石市老工业及临空配套城市更新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6、质量要求
6.1保证设备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应对所提供设备的质量、工艺或材料等问题而导致设备的任何缺陷负责。乙方保证提供的全部设备为全新产品,其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国家、行业及乙方使用要求,与合同约定、图纸、标书、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要求相符。并保证设备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设备的生产、保管、运输和安装符合国家颁布的安全规范和技术条件。
6.2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以上标准发生变化,按最新标准执行。属于国家法检的设备必须要通过国家商检部门的检验,乙方负责办理商检换证凭单。
6.3光伏板安装面积不小于1293平方米,安装容量不小于281Wp、年平均共发电量不低于281874kWh。
6.4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设备所需的全部材料(部件)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验,保证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部件)。
6.5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产品检测报告等材料;
6.6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蓄热水箱及集热器从最终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毕,可正常使用,且完成节能验收及移交)之日起【24】个月,光伏系统为【48】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质量保证期内的质量缺陷通知、索赔以书面函件为准。
6.7所供设备应满足国家相应验收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应满足项目图纸要求。
6.8太阳能设备的一切构配件及预埋件由乙方供货并安装。
6.9太阳能设备安装完成后至交付使用前应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
7、计量:以台为单位计量,实际到货数量以到场并安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8、结算付款:
8.1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太阳能设备到达交货地点经过甲方进场验收合格且经双方正式办理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额的【30%】;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额的【30%】;试运行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额的【30%】;乙方完成太阳能设备移交相关工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额的【7%】;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果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扣留质量保证金。
8.1.1过程中结算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的随车小票以及安装验收合格的清单为依据,每月20日前进行结算,结算时乙方应出具一份对账单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办理每月结算。
8.1.2乙方应在办理结算当月25日前开具与结算单相一致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交甲方财务部办理挂账。
8.2付款方式:
8.2.1甲方付款采用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电建融信和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进行付款,票据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甲方资金紧张的情况,导致甲方不能按照约定付款的,乙方充分理解并给予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作为拒绝供货或延迟供货的理由,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不得因资金因素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若宽限期届满后,甲方仍不能付款的,应按照一年期LPR(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单倍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且逾期利息不超过逾期金额的5%。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9、太阳能设备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乙方应负责太阳能设备安装验收等有关的一切事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太阳能设备生产、安装、维修保养相关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出厂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生产厂家授权资料的证明文件,授权书中需明确材料使用项目名称。代理商还应具备安装资质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2023年-2025年内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应具有太阳能设备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2025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必须具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响应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响应法实施条例》禁止的情形。
8、供应商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5月7日下午17:00 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黄石市老工业及临空配套城市更新项目部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水电十五局设备物资管理部/采购中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沣东二路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029-89502597-8370
电子邮箱:15shebei@sina.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29-89502500-8136)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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