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病房改造项目(病房改造工程)第1次资审澄清与修改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布日期:202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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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宜昌市 采购单位 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病房改造项目(病房改造工程)第1次资审澄清与修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各潜在申请人:
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现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提问1:资格预审公告第三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第7人员社保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提问: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派出管理机构(非法人单位),其相关人员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社保在申请单位的分公司属地缴纳,请问是否符合资格要求?
回答1:符合,详见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提问2: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如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中标(如工程总承包、EPC、PPP等)则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申请人在联合体中标后独立承担的装饰装修工作能满足业绩要求”。若联合体中标为公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是否也满足?”
回答2:满足,详见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提问3: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1人员社保要求: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5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请问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要求?
回答3:符合,详见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提问4:该项目要求人员社保必须是该申请单位,请问分公司社保是否也满足条件?
回答4:满足,详见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提问5: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证书“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成员共同拟派)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请问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是否为相应的岗位证书?
回答5:否;
提问6:资格预审文件第39页企业业绩、第41页项目负责人业绩及第80页申请人工程获奖情况证明资料要求提供施工许可证,一般情况下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的项目不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请问下,若提供的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及获奖工程为装饰装修专业承包的业绩,是否无需提供施工许可证?
回答6:按照原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提问7:针对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3.4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从业年限中约定“技术负责人从业年限达10年及以上,且从业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日期开始核算”,因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证书,而根据《湖北省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高级工程师的评定条件为“理工类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因此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基本上都已从业年限达10年以上,资格预审中约定的从业年限从高级职称证书颁发之日起核算属于超标准要求,建议修改为从业年限以毕业证颁发之日起核算或以助理工程师证书颁发之日起核算。
回答7:详见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提问8:针对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3.4评分标准其他管理人员证书中约定“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证书全部提供得5分,缺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是否指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之外的其他七大员均需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还是只需要七大员中有五个人具有中级职称即可满分,或只要人员证书齐全即可得满分?
回答8:此项评分“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是指: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均需提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才可得满分5分。
提问9:针对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需确定拟分包单位且需确定分包合同占比,但因本次资格预审不涉及价格标,最终报价不确定,是否可以只填写各分包单位金额比例,最终分包合计比例大于50%即满足资格预审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
回答9:详见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提问10:由于目前无工程量清单,故无法准确根据清单分项比例提供对应拥有相应资质的小微企业,请问关于小微企业如何提供相应工程量比例及对应资质。
回答10:详见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提问11:经过仔细阅读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文件第39页和第41页,评分标准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中要求:“如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中标(如工程总承包、EPC、PPP等)则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申请人在联合体中标后独立承担的装饰装修工作能满足业绩要求。”我方疑问如下:在本段要求的前文中,明确认可的业绩类型为“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装饰装修施工业绩”,但在针对联合体中标项目的补充说明中,仅明确“联合体协议书用以证明申请人独立承担的装饰装修工作能满足业绩要求”,未提及若申请人独立承担EPC项目中的施工工作,是否可通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来认定该业绩符合业绩类型要求。现特向贵方申请澄清:联合体中标的项目业绩,是否可通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证明申请人独立承担施工工作,进而予以认可并参与业绩评分?恳请贵方对上述疑问予以书面澄清答复。
回答11:详见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提问12:资格预审文件中对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要求:近5年以来(以申请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担过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公建装饰装修施工业绩。请明确:近5年以来(以申请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担过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建工程改造或改建或扩建施工总承包项目是否也满足要求?
回答12:满足。
提问13: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后附后附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应采用相关银行出具的格式。请问下,银行出具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书是否可以?
回答13:按照原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提问14:招标文件p42,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从业年限达10年及以上的得5分;说明:从业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日期开始核算。提问:请问具体按那个级别的职称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回答14:详见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提问15:根据招标文件需要配备中小微企业进行投标,因现阶段为资格预审阶段,没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无法确定具体的分包工作内容和金额,请问:资格预审文件是否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提供请明确核算金额。
回答15: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提问16:招标文件p40,工程奖项中安全类奖项也可得分,请问:省安全文明工地是否满足要求。
回答:16:满足。
提问17:请明确,招标文件P42“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证书”要求中,“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是否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回答17:否;
二、澄清部分:
1、因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资审招标,无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针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中“分包合同金额(万元),”申请人以“/”表示即可。
2、原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人员社保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现修改为: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或其分公司。
3、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以本次澄清时发放的为准,请各申请人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澄清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澄清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本澄清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夷陵大道358-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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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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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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