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秭归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项目的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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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秭归县楚元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秭归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秭归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项目的澄清文件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1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秭归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项目(项目编号:ZGA020037-202601-01)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现已变更成: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本项目技术标不采用“暗标”,现取消投标人须知前附录第10.7.1注意事项第3、技术标采用量化制的,实行“暗标”方式评审。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排版和封装,不得有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信息的相关内容,不得出现特殊标记符号。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不得对技术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 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澄清与修改公告日期:2026年2月10日。 招标人:秭归县楚元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楚元控股集团综合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天问路2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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