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银行鄂州分行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鄂州市
发布日期:2026-02-04
【招标公告】中国银行鄂州分行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鄂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鄂州分行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银行鄂州分行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B01XZ-202601-FZBFW006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鄂州分行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食材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鄂州分行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鄂州分行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
告正文“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2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一).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
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一【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一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
铁1818中心10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7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
铁1818中心10楼)
七、其他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鄂
州分行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鄂州分行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ZB01XZ-202601-FZBFW0060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拟通过本次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为中国银行鄂州分行提供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包含蔬菜、水果、肉禽类、蛋类、水产类、酸奶、豆制品、调料等。具体内容详见采
购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应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应答及报价,否则其应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服务期限:1年。
预算及最高限价金额75万元/年;上述金额为含税金额,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审查、磋商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3.由评审委员会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
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符合以下条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该项目终止
采购流程: 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数量为1家,如领取文件的供应商超过3家,递交文件或通
过初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由评分专家组决议是否具备竟争性,如判定具备竞争性,则继
续进行磋商和评审,如不具备竞争性,评分专家组将项目退回采购工作组重新议定采购方案。
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
商及评审。
第二阶段:磋商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
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类似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业绩。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磋商当日·
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响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
围及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
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
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
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
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
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入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
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
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
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
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
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
备资格预审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
答无效。
14.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
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
(一).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
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一【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一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二).注册完成后,请于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一【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
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50元/包(份),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采购
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
(四).在电子交易平台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认证、报名购标、制作及上传标
书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 节假日:09:00~
12:00,14:00~18:00);
企业注册信息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本项目公告指定发布平台,如存在其他渠道非法转载或不
实信息的情况,请各供应商注意鉴别。未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许可禁止转载,采购
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未经书面许可的转载不承担责任。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09时30分。
(二)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
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
中心10楼)。
(三)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家数不足而进行重新采购
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八、开启报价及磋商
(一)磋商时间:2026年02月27日09时30分。
(二)磋商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
中铁1818中心10楼)。
九、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规等问题,可向采
购人纪检部门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渠道:中国银行鄂州分行纪委办公室
举报地址:鄂城区文星大道88号
举报电话: 0711-3222283
十、其他:
(一)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
的项目。
(二)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
(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
并关注以下事项:
1.请有意愿参与采购工作的供应商尽早在“中银智采”完成注册工作,并在采购邀请文件领
取截止日1个工作日前完成注册。注册方式详见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
(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在“中银智采”系统中提交材料不能代表注册成功,中国银行将对供应商提交材料进行
注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才注册成功。请供应商于提交材料当日晚些时间或第2日进行
注册审核情况查询,实时关注注册审核结果,以免影响使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鄂州分行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
地 址:鄂城区文星大道8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haobiao4b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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