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中师范大学公共场地(馆)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武汉市 发布日期:202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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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武汉市 采购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场地(馆)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场地(馆)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 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1-202512-ZCFW1987(华师校内项目编号:HSCWT05-20250390) 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公共场地(馆)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40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4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场地(馆)设施设备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 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 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新用户注册】, 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2.注册完成后,请于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1月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 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500元/套,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 价总和,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 027-87272733); 4. 在电子交易平台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文件下载、制作及上传标书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 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6.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6年1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 1) 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的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完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2) 如采购文件规定同时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或邮寄)递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 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招标一部。 3.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或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4.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 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 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 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13111396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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