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襄阳分公司樊城中原路营业厅部分委托加盟项目招募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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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襄阳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樊城中原路营业厅部分区域委托加盟合作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拟对樊城中原路营业厅部分区域进行委托加盟合作,特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招募邀请函,望给予复函。
一、委托加盟概况
对樊城中原路营业厅部分区域进行委托加盟合作,地址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樊城中原路78号。具体如下:
渠道名称
位置
面积(㎡)
年管理费(元/年)
合作起止日期樊城中原路营业厅委托加盟店-1进厅左手方向终端销售区+2个终端台席+1、2、3号台席150
133200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樊城中原路营业厅委托加盟店-2进厅右手方向终端销售区+2个终端台席+6、7、8号台席150
133200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二、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10:30时,请符合资格条件的自然人依据本招募文件在规定时间之前携带纸质应答文件准时到评审现场(需密封,未密封的无效)。
三、资格条件
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或为其他民事主体。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交叉持股等可能影响公平性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3)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被司法机关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5、在评审之日前每个委托加盟位置交纳2万元保证金。次月全额退还。
6、近三年业务合作无违规记录。
7、底限目标:完成有效放号月度任务255、宽带新增月度任务40、泛全终端月度任务295,企业微信纯新客户拓展150,宽带家庭产品搭售率80%。
考核以委托方最新发布的委托加盟店管理办法为准,具体标准如下:新入网业务欠产:50元/户/月;宽带业务欠产:50元/户/月;泛全5G终端合约欠产:30元/部/月;宽带家庭产品搭售率欠产:10元/户/月;企业微信纯新客户拓展欠产:5元/户/月。
8、营业人员配置不少于14人。
(1)管理人员1人(店长)
(2)服务业务8人
(3)终端销售5人(2个终端业务台席+终端销售区)
若实际人员配置未达承诺数量,业务能力无法胜任实际工作,加盟商需按当地最低薪酬标准/人/月向委托方支付考核费用。
9、委托加盟店月度业务目标(含新入网、宽带、泛全5G终端合约、宽带家庭产品搭售率、企业微信纯新客户拓展)及人员配置数量,以中选合作商应答书中承诺数据为准,并纳入营销服务支撑合作协议。
四、复函须知
1、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法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和授权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如法人/负责人/经营者应答,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签字盖章)。
2、应答指标函。
3、保证金收据。
4、符合性审查承诺事项。
注:第1、3项可提供复印件,其他项必须提供纸质材料。
5、必须在规定的评审时间前携带纸质应答文件按时到达评审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提交的应答文件,如果出现实质性响应内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将导致无效应答。
7、评审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邓侯路樊城分公司会议室。
五、评审程序
1、评审条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必须携带纸质应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评审地点。
2、资格性审查:
(1)审查应答文件全文应答人名称是否一致,所提供的营业执照是否有效
(2)如为代理人应答,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签字盖章和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如为法人/负责人/经营者应答,未委托代理,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签字盖章。
(3)保证金交纳审查、近三年合作违规记录审查。
3、符合性审查:必须承诺事项是否满足审查、承诺管理费报价是否低于拦标价等实质性响应审查。
4、无效应答情形:如未按时到达评审现场,或提交纸质应答文件不齐全,或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不符合项目要求,将评审为无效应答。
5、澄清原则:应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审小组会认为需要潜在中选人做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答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澄清或说明。但潜在中选人不得主动要求就某事项进行澄清或说明。
六、相关要求说明
1、符合泛全联盟先锋示范店建设标准,统一终端供货、统一零售操盘、统一销量达标。
2、合作经营期间管理费、水电费、保安、保洁、物业管理费及门前三包等其他费用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七、中选人确定原则
1、如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符合本项目要求,推荐综合评分最高者和次高者为中选人,并推荐综合评分第三名、第四名为备选人。
2、如报名人数不超过2人,且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符合本项目要求,管理费报价不低于管理费拦标价,即推荐为中选人。
3、中选人放弃经营,则推荐备选人经营;中选人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禁止参与移动业务等项目合作。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一、委托加盟概况
对樊城中原路营业厅部分区域进行委托加盟合作,地址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樊城中原路78号。具体如下:
渠道名称
位置
面积(㎡)
年管理费(元/年)
合作起止日期樊城中原路营业厅委托加盟店-1进厅左手方向终端销售区+2个终端台席+1、2、3号台席150
133200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樊城中原路营业厅委托加盟店-2进厅右手方向终端销售区+2个终端台席+6、7、8号台席150
133200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二、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10:30时,请符合资格条件的自然人依据本招募文件在规定时间之前携带纸质应答文件准时到评审现场(需密封,未密封的无效)。
三、资格条件
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或为其他民事主体。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交叉持股等可能影响公平性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3)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被司法机关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5、在评审之日前每个委托加盟位置交纳2万元保证金。次月全额退还。
6、近三年业务合作无违规记录。
7、底限目标:完成有效放号月度任务255、宽带新增月度任务40、泛全终端月度任务295,企业微信纯新客户拓展150,宽带家庭产品搭售率80%。
考核以委托方最新发布的委托加盟店管理办法为准,具体标准如下:新入网业务欠产:50元/户/月;宽带业务欠产:50元/户/月;泛全5G终端合约欠产:30元/部/月;宽带家庭产品搭售率欠产:10元/户/月;企业微信纯新客户拓展欠产:5元/户/月。
8、营业人员配置不少于14人。
(1)管理人员1人(店长)
(2)服务业务8人
(3)终端销售5人(2个终端业务台席+终端销售区)
若实际人员配置未达承诺数量,业务能力无法胜任实际工作,加盟商需按当地最低薪酬标准/人/月向委托方支付考核费用。
9、委托加盟店月度业务目标(含新入网、宽带、泛全5G终端合约、宽带家庭产品搭售率、企业微信纯新客户拓展)及人员配置数量,以中选合作商应答书中承诺数据为准,并纳入营销服务支撑合作协议。
四、复函须知
1、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法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和授权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如法人/负责人/经营者应答,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签字盖章)。
2、应答指标函。
3、保证金收据。
4、符合性审查承诺事项。
注:第1、3项可提供复印件,其他项必须提供纸质材料。
5、必须在规定的评审时间前携带纸质应答文件按时到达评审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提交的应答文件,如果出现实质性响应内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将导致无效应答。
7、评审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邓侯路樊城分公司会议室。
五、评审程序
1、评审条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必须携带纸质应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评审地点。
2、资格性审查:
(1)审查应答文件全文应答人名称是否一致,所提供的营业执照是否有效
(2)如为代理人应答,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签字盖章和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如为法人/负责人/经营者应答,未委托代理,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签字盖章。
(3)保证金交纳审查、近三年合作违规记录审查。
3、符合性审查:必须承诺事项是否满足审查、承诺管理费报价是否低于拦标价等实质性响应审查。
4、无效应答情形:如未按时到达评审现场,或提交纸质应答文件不齐全,或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不符合项目要求,将评审为无效应答。
5、澄清原则:应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审小组会认为需要潜在中选人做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答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澄清或说明。但潜在中选人不得主动要求就某事项进行澄清或说明。
六、相关要求说明
1、符合泛全联盟先锋示范店建设标准,统一终端供货、统一零售操盘、统一销量达标。
2、合作经营期间管理费、水电费、保安、保洁、物业管理费及门前三包等其他费用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七、中选人确定原则
1、如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符合本项目要求,推荐综合评分最高者和次高者为中选人,并推荐综合评分第三名、第四名为备选人。
2、如报名人数不超过2人,且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符合本项目要求,管理费报价不低于管理费拦标价,即推荐为中选人。
3、中选人放弃经营,则推荐备选人经营;中选人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禁止参与移动业务等项目合作。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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