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银行恩施分行2026年至2027年本级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12-04
【招标公告】中国银行恩施分行2026年至2027年本级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恩施分行2026年至2027年本级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银行恩施分行2026年至2027年本级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01XZ-202511-ZBFW186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恩施分行2026年至2027年本级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至2027年本级食堂食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至2027年本级食堂食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4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网上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办事处会议室(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
小区2栋1单元2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办事处会议室(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
小区2栋1单元201室)。
七、其他
中国银行恩施分行2026年至2027年本级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恩施分行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招
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
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O1XZ-202511-ZBFW1868
2.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恩施分行2026年至2027年本级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
3.最高限价:48万元(含增值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拟通过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择优选择1家中标单位,提供恩施分行本级
食堂食林蔬菜、水果、肉禽、蛋、水产、米面油、奶制品、豆制品、调料及其它、厨房日
用品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投标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
被拒绝。
(3)合同履约期:1年(合同签订时确定具体的服务时间)。
(4)招标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拟授予合同投标人。如招标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
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中标人的合同。
二、采购流程
确认并发布项目招标文件一组建项目评标委员会一开标及评标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须具有专用配送车和冷藏配送车(须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证明资料),和专职的服务团队
(须提供服务团队清人员清单、劳动合同、社保等证明资料)。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
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同,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近3年(2022年11月01日至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
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
围及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
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
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
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
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
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
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出现上述
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
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4.投标人若接触招标人数据、招标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
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点击“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一帮
助中心一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
2.完成注册后,请于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通
过互联网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登录,在“公告信息一采购公告”菜单付费
下载拟投标段招标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 50元/份,售后不退。未按
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
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企业注册认证、报名购标、制作标书等
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010-21362559 (工作日:08:00-18:00; 节假日:09:00-12:00,
14:00-18:00);
5.注册企业信息将在工作日2小时左右审核,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对本
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
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办事处会议室(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2栋1单元201室)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
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
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本项目公告指定发布平台,如存在其他渠道非法转载或
不实信息的情况,请各投标人注意鉴别。未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许可禁止转载,招
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未经书面许可的转载不承担责任。
七、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举报渠道:中国银行恩施分行纪委办公室;举报地址:恩施市航空大道35号;举报电
话:0718-8209065。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
目
2.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
(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
并关注以下事项:
(1)请有意愿参与采购工作的供应商尽早在“中银智采”完成注册工作,注册方式详见详
见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
“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在“中银智采”系统中提交材料不能代表注册成功,中国银行将对供应商提交材料进
行注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才注册成功。请供应商于提交材料当日晚些时间或第二日进
行注册审核情况查询,实时关注注册审核结果,以免影响使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zhaobiao4bu@163.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
地 址:恩施市航空大道35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haobiao4b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终\ 人V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槐: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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