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逸晴湾公司】湖北交投.逸晴湾四期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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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恩施逸晴湾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北交投.逸晴湾四期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逸晴湾公司】湖北交投.逸晴湾四期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7
湖北交投.逸晴湾四期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0142536825112703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湖北交投.逸晴湾四期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招标人为恩施逸晴湾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占地面积约47.2亩,预计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约6.5万平方米,住宅为10、11、17、21层高层建筑,规划要求容积率≤2.05,建筑密度≤15%,绿地率≥30%(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批准数据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北交投.逸晴湾四期项目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含住宅、车位、商业等可售业态,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本标段预算:约350万元。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暂定3年,自合同生效开始至本项目全部开发及销售完成结束。
2.3其他:
2.3.1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市
2.3.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逸晴湾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松树坪逸晴湾小区三期21栋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鄂西生态新镇投资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310号
联 系 人:廖主任
电 话:18671806555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年11月27日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备案证明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备案证明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合同协议书需包含能反映业绩最低要求指标的关键页和盖章页,若合同协议书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合同协议书须包含能反映个人业绩最低要求指标的关键页、相关人员姓名和签字盖章页。若合同协议书内容无法反映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或相关人员姓名的,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或完全能反映上述内容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投标人还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2025年1月份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上述信誉要求中“近三年”是指从 2022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
发布时间:2025-11-27
湖北交投.逸晴湾四期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0142536825112703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湖北交投.逸晴湾四期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招标人为恩施逸晴湾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占地面积约47.2亩,预计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约6.5万平方米,住宅为10、11、17、21层高层建筑,规划要求容积率≤2.05,建筑密度≤15%,绿地率≥30%(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批准数据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北交投.逸晴湾四期项目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含住宅、车位、商业等可售业态,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本标段预算:约350万元。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暂定3年,自合同生效开始至本项目全部开发及销售完成结束。
2.3其他:
2.3.1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市
2.3.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逸晴湾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松树坪逸晴湾小区三期21栋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鄂西生态新镇投资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310号
联 系 人:廖主任
电 话:18671806555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年11月27日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要求 |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
注: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备案证明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备案证明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投标人近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可售面积在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住宅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项目。 |
注:1.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合同协议书需包含能反映业绩最低要求指标的关键页和盖章页,若合同协议书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1个可售面积在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住宅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注:1.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合同协议书须包含能反映个人业绩最低要求指标的关键页、相关人员姓名和签字盖章页。若合同协议书内容无法反映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或相关人员姓名的,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或完全能反映上述内容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投标人还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2025年1月份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1.上述信誉要求中“近三年”是指从 2022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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