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鄂城区“莲”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材料采购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鄂州市
发布日期: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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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鄂州市 |
采购单位 |
鄂州市鄂城建工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鄂城区“莲”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材料采购分包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鄂城区“莲”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材料采购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ZQS-GKZB-2025-30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鄂城区“莲”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材料采购分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94.62万元,招标人为鄂州市鄂城建工工
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模:本材料采购分包项目总投资为1094.62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
产服务中心、莲产品研发展示中心、冷链仓储物流中心、莲产品初加工中心、莲香食品精深
加工中心以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城区“莲”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材料采购分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鄂城区“莲”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材料采购分包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
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1.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
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财
务报表;2.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
结的4.在近三年的其他项目投标中,没有因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
态没有因不按照投标内容要求完成项目建设、项目中存在转包分包等行为被中途取消、终
止项目合作的。(1-4项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提供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的网站查询截图);6.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证明
资料;7.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自证声明)。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ZQS-GKZB-2025-303;
2、项目名称:鄂城区“莲”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材料采购分包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规模:本材料采购分包项目总投资为1094.62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服务
中心、莲产品研发展示中心、冷链仓储物流中心、莲产品初加工中心、莲香食品精深加工中
心以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按照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不含税材料结算价款费率
(折扣率)95%(须小于或等于9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
其投标报价无效;
6、招标需求完成鄂城区“莲”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材料采购分包工作,
具体为生产服务中心、莲产品研发展示中心、冷链仓储物流中心、莲产品初加工中心、莲香
食品精深加工中心以及配套设施工程的材料供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材、辅材、零星材料
等);
7、供货期限/履约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1.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
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财
务报表;2.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
结的4.在近三年的其他项目投标中,没有因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
态没有因不按照投标内容要求完成项目建设、项目中存在转包分包等行为被中途取消、终
止项目合作的。(1-4项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提供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的网站查询截图):6.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证明
资料;7.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自证声明)。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广场6楼)
3、方式: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到
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③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工本费: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注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响应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小组
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广场6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鄂城建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古楼街道古城路1号房产大厦三楼307室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广场6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4855372@qq.com
tv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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