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水泥混凝土搅拌站骨料输送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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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咸宁市 | 采购单位 | 崇阳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鸿泰致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崇阳县绿色建材循环深加工项目水泥混凝土搅拌站骨料输送设备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崇阳县绿色建材循环深加工项目水泥混凝土搅拌站骨料输送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本单位对崇阳县绿色建材循环深加工项目水泥混凝土搅拌站骨料输送设备采购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YCFZB2025-31-1
2、项目名称:崇阳县绿色建材循环深加工项目水泥混凝土搅拌站骨料输送设备采购
3、采购限价:¥***.00元(实际采购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4、计划工期:40天(8#9#10#输送设备30天完工)。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供货要求: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日起,保证壹周内能正常供货。
7、建设地点:崇阳县天城镇城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 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金能力、经营实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招标项目合作服务期内,采购材料最终结算单价不随实际采购量的增减而调整。
(2)本次采购招标项目合作服务期内,必须配合甲方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分批次及时供货,不得无故影响工程项目工期,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3)本次采购招标项目合作服务期内,一切安全问题概由供货商自行负责。
(4)本次采购招标项目合作服务期内,产品品牌、规格型号等要求必须与报价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5)本次采购招标要求入围1家供应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第一名为合格的供应商,得分相同时由采购人自行选定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25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本周末正常报名)。
2、地点:崇阳城发集团7楼710办公室
备注:(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不再受理纸质招标文件发放)
四、公告发布平台
“崇阳城发”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各项目群等发布。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需带: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件盖公章;
2、授权代理人领取需带:营业执照复件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单位应于2025年10月28日9:00分(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准时送达崇阳城发集团613会议室,若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以受理。
2、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9:00分,请投标单位准时到达崇阳城发集团613会议室参加集中开标,未按时到达开标现场,采购人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单位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报分项价和总价,若只报总价的,视为无效,作自动弃权处理,且不得重复报价。
七、付款方式
按照采购方财务要求提供统一专项增值税发票,供应商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付实际货款的50%,待该项目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货款的98.5%,余下1.5%作为质保金,质保二年。(结合项目实际要求可作调整)。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崇阳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鸿泰致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2025年10月24日
本单位对崇阳县绿色建材循环深加工项目水泥混凝土搅拌站骨料输送设备采购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YCFZB2025-31-1
2、项目名称:崇阳县绿色建材循环深加工项目水泥混凝土搅拌站骨料输送设备采购
3、采购限价:¥***.00元(实际采购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4、计划工期:40天(8#9#10#输送设备30天完工)。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供货要求: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日起,保证壹周内能正常供货。
7、建设地点:崇阳县天城镇城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 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金能力、经营实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招标项目合作服务期内,采购材料最终结算单价不随实际采购量的增减而调整。
(2)本次采购招标项目合作服务期内,必须配合甲方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分批次及时供货,不得无故影响工程项目工期,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3)本次采购招标项目合作服务期内,一切安全问题概由供货商自行负责。
(4)本次采购招标项目合作服务期内,产品品牌、规格型号等要求必须与报价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5)本次采购招标要求入围1家供应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第一名为合格的供应商,得分相同时由采购人自行选定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25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本周末正常报名)。
2、地点:崇阳城发集团7楼710办公室
备注:(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不再受理纸质招标文件发放)
四、公告发布平台
“崇阳城发”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各项目群等发布。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需带: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件盖公章;
2、授权代理人领取需带:营业执照复件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单位应于2025年10月28日9:00分(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准时送达崇阳城发集团613会议室,若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以受理。
2、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9:00分,请投标单位准时到达崇阳城发集团613会议室参加集中开标,未按时到达开标现场,采购人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单位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报分项价和总价,若只报总价的,视为无效,作自动弃权处理,且不得重复报价。
七、付款方式
按照采购方财务要求提供统一专项增值税发票,供应商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付实际货款的50%,待该项目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货款的98.5%,余下1.5%作为质保金,质保二年。(结合项目实际要求可作调整)。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崇阳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鸿泰致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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