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监利市哀吴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招标公告】监利市哀吴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荆州市 | 采购单位 | 监利市哀吴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监利市哀吴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监利市哀吴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32025HB1000076(G25079)
转让底价:1627 万元
交易品类:产权转让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所在地区:湖北省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披露
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项目附件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32025HB1000076(G25079)
转让底价:1627 万元
交易品类:产权转让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所在地区:湖北省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0-2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11-14 |
| 交易机构: | 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 *** |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标的企业名称 | 监利市哀吴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 |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 |
| 注册地(住所) |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红城乡红星村12组12号 |
| 法定代表人 | 汪建红 |
| 成立日期 | 2025-07-02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类型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023MAEQ5G6C37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润滑油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 |
| 职工人数 | 0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议决议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
| 监利市丰创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
| 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1550 | 0 | 1550 |
| 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 |
| 2025-09-01财务报表 | ||
| 报表类型 | 月报 |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全部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查勘标的,并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充分调查了解,如企业基本情况、职工情况、资产状况等情况。意向受让方一旦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并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完成了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知悉转让标的已披露的风险、瑕疵。 2. 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担保信息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权属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情形。 3.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海珀信报字(2025)第0810号]显示:标的公司核心资产为位于监利市红城乡红星村的7421.1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鄂(2025)监利市不动产权第0008969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期限至2064年12月17日,开发程度为“三通一平”。 4. 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企业职工安置。 5. 本次产权转让前产生的潜在未披露债务,由转让方承担;产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受让方及标的公司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其他未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海珀信报字(2025)第0810号]、《审计报告》([2025]京会兴鄂分专字第00410015号)和《湖北省整体产权及控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海珀信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
| 核准(备案)机构 | 监利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
| 核准或备案日期 | 2025-09-09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9-01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627 | ||||||||||||
| |||||||||||||
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监利市丰创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荆州市 - 监利县 |
| 注册地(住所) |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容城镇章华大道民政大楼 |
| 法定代表人 | 盛传波 |
| 成立日期 | 2022-09-21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类型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023MABXNADE70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湖北省 - 荆州市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监利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 | 监利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日期 | 2025-09-04 |
| 批准文件及文号 | 关于同意监利市哀吴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627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全款和受让方应付的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48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 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海珀信报字(2025)第0810号]及《审计报告》([2025]京会兴鄂分专字第00410015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全款和受让方应付的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 4. 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 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股权变更所涉及的税、费等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7. 意向受让方须认可《湖北省整体产权及控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中所有条款,并同意在《湖北省整体产权及控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的框架下签订正式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意向受让方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向受让方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时间为公告期截止日以前),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公章提交至交易所。 3. 本项目不得采用委托或隐托方式举牌。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48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48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湖北省参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湖北省整体产权及控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 ——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取交易双方按约定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湖北省整体产权及控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湖北省整体产权及控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交易价款全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湖北省整体产权及控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附件:《资产评估报告).pdf 附件:《审计报告》.pdf 附件:《湖北省整体产权及控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pdf |
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